此刻台上,李江浔环顾四周,没有丝毫的慌张。
他的目光从左边扫到右边,从台下那些客人的脸上一个一个地划过去,不紧不慢,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那双眼睛里的光不是紧张的,不是虚的,是那种见惯了大场面之后才会有的从容。
一个人管理过上百人的公司,自然是有着一种上位者的气质与从容。即使现在他跟一个丧家之犬差不多,但底子里的东西不会变。那种见过世面、掌控过局面的人,站在台上的姿态跟普通人不一样——肩膀是打开的,下巴是微微抬着的,呼吸是平稳的,不会因为被人盯着看就手足无措。
而且他对于这里的人,没有一个他看得上眼的。在他看来,这就是一个小酒馆,一群底层人打发时间的地方。坐在这里的这些人,要么是朝九晚五的打工人,要么是还在读书的学生党,要么是那种号称搞艺术实则混日子的文艺青年。没有一个,是他李江浔放在眼里的。
对于这些混迹酒吧的文艺青年或者小青年,他本身就有些看不起,有种莫名的优越感。不是刻意装出来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他李江浔,李家的人,留过学,管过公司,见过大世面,跟你们这些坐在小酒馆里听民谣的人,不是一个世界的。
台下的众人此刻都齐齐看向李江浔,心中的确产生了好奇心。
有人放下了酒杯,有人侧过身子,有人把手机举起来准备拍。他们不知道这个突然上台的男人是谁,不知道他要说什么,可那种“有瓜要吃”的本能被勾起来了。人的天性就是这样——听到“我有个故事要讲”,耳朵就不自觉地竖起来了。
而刘齐也有好奇,可他却感受到了白锦书的不对劲。
刘齐侧过头看着白锦书,心里“咯噔”了一下。他跟白锦书认识的时间不长,可他知道白锦书不是那种情绪外露的人。平时不管遇到什么事,白锦书都是那副不冷不热的样子,天塌下来眉毛都不皱一下。可现在,白锦书的脸色不对,那种冷不是装出来的,是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
白锦书冷冷看着台上的李江浔。
他虽然没有跟李江浔有过什么正面冲突,但他跟李江浔接触过几次。几次撞见李江浔来找林晚清,每一次都是在他不在家的时候。李江浔看到他的时候,从来不会心虚,不会躲闪,甚至不会多看他一眼。只是嘴角带着一抹淡淡的笑意,那种笑意里没有善意,没有客气,只有一种赤裸裸的、不加掩饰的挑衅——我就来找你女朋友了,你能怎样?
那道戏谑的眼神,到现在还镌刻在白锦书的心中。不是他记仇,是那种眼神太刺眼了,刺眼到他想忘都忘不掉。
刘齐凑近了一些,压低声音,语气里带着明显的担忧。
“老白,这人谁啊?你认识?”
白锦书不言不语。他没有回答刘齐的问题,甚至没有看刘齐一眼。他的目光一直钉在台上,像钉子一样,一动不动。他的手指在那杯水杯上轻轻摩挲着,指腹在杯壁上缓慢地来回滑动,不急不躁,可那股劲儿像一根绷紧了的弦。
他也不知道李江浔会说什么。但他知道,李江浔不会说什么好话。这个人站到台上,抢了别人的话筒,当着一屋子人的面说要分享一些往事——他能说什么好话?
李江浔见此微微一笑。
他看到白锦书坐在吧台尽头,一动不动地看着他。那双眼睛里的冷意他隔着半个酒馆都感觉到了。可他不怕,甚至觉得好笑。一个厨子,一个酒吧驻唱的,拿什么跟他斗?
他拿着话筒,清了清嗓子,声音从音响里传出来,在酒馆里回荡。
“我跟白先生呢,也算是有些缘分。”
他顿了一下,嘴角的笑意更深了。
“白先生曾经有一段三年的感情,说实话,挺感人的。感人到什么程度呢?感人到白先生跟条狗一样跟在人家身后,人家走到哪儿他跟到哪儿,人家说什么他都听着。说是谈恋爱,其实说白了,就是舔了三年。”
台下有人皱起了眉头,有人交头接耳,有人在窃窃私语。空气里弥漫着一种不安的气氛,像暴风雨来临前的那种闷。
李江浔没有停。他把话筒从架子上取下来,握在手里,开始在舞台上慢慢地踱步。步伐不紧不慢,皮鞋踩在木地板上,发出有节奏的声响。他像一个在舞台上演讲的人,姿态松弛,语气随意,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
“大家知道白先生那位前女友是什么身份吗?”
他环顾四周,目光从台下众人的脸上一一扫过。
“千金大小姐。家里有钱有势,在江城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而白先生呢?一个没有什么身世背景的孤儿,从小在山沟沟里长大的,连自己亲爹亲妈是谁都不知道。”
他说“孤儿”两个字的时候,特意加重了语气,咬得很清楚,像是要把这两个字一个一个地钉进白锦书的胸口里。
“还真以为自己能癞蛤蟆吃天鹅肉。谈了三年的恋爱,付出了一切,最后呢?”
李江浔笑了笑,那笑容里的讽刺意味浓得像墨,浓到化不开。
他说完,又看向台下的白锦书。目光从舞台上落下来,穿过昏暗的光线,精准地落在白锦书身上。两个人的目光再次撞在一起,这一次比刚才更近,也更冷。
李江浔嘴角微微勾起,继续说道。
“后来有一个男人出现了。白先生的前女友呢,就跟那个男人走得特别近。近到什么程度呢?近到白先生的前女友,就没在家里待过。”
他顿了一下,目光一直锁在白锦书脸上。
“甚至——”
他又顿了一下,像是在吊胃口,又像是在品味什么。
“就连在白先生生日那天,他那位前女友,都是在外面跟那个男人一起过的。白先生一个人在家,从傍晚等到深夜,等了一整个晚上,等到蛋糕都凉了,等到蜡烛都点不着了,那个人都没回来。”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平静得像在念一段与自己无关的文字。可那种平静底下藏着的恶意,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感觉得到。
“所以啊——”
李江浔拉长了语调。
“某人自以为自己很深情,以为自己对别人好,别人就会记着他的好。其实呢?其实就是别人可有可无的一条狗罢了。估计也就只有他这样的人,能够唱得那么有故事了。毕竟被伤过的人,唱歌才有味道嘛。”
他笑了笑。
“其实说到底,也就是他自作多情罢了。”
李江浔说完,全场一片哗然。
那声音不是一下子炸开的,是从各个角落里慢慢涌出来的。有人倒吸了一口凉气,有人“啧”了一声,有人把手里的杯子重重地顿在桌上。
“这人有病吧?”
“关你什么事啊?你谁啊你?”
“人家唱歌碍你什么事了?你跑到台上来嚼舌根?”
有人在为白锦书打抱不平,声音里带着明显的愤怒。可也有人露出了那种兴奋的表情——就是那种在路边看到有人打架时才会露出来的表情,眼睛发亮,嘴角上扬,心里想着“这瓜真大”。
李江浔纹丝不动。他就站在舞台中央,任凭台下的声音从四面八方涌过来,不还嘴,不解释,不接茬。他的目光越过那些嘈杂的人群,静静地落在不远处的白锦书身上。嘴角还挂着那抹笑容,不咸不淡的,带着一种“我说完了,你能拿我怎样”的挑衅。
此刻,白锦书也动了。
他慢慢站起身来。动作不快,甚至可以说很慢,慢到像电影里的慢镜头。椅子腿蹭在地板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那声响不大,可在嘈杂的酒馆里,却清晰得像一声警钟。
他的面色很冷。不是愤怒的红,不是委屈的白,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冷——冷到骨子里,冷到让人不敢靠近。他的手里还端着那个杯子,里面还有半杯凉透了的白开水。
刘齐发现了不对劲。
他的目光落在白锦书的手上。那只手握着玻璃杯,指节泛白,青筋凸起,像是一块被压缩到了极限的弹簧,随时都可能弹开。
刘齐猛地站起来,伸手去拦白锦书,声音压得很低,可语气急得像着了火。
“老白,别激动!”
“不是...老白,你拿酒上去干嘛!”
“诶...小王...小王,快!快!去把摄像头的闸给拉了!”
他的目光从左边扫到右边,从台下那些客人的脸上一个一个地划过去,不紧不慢,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那双眼睛里的光不是紧张的,不是虚的,是那种见惯了大场面之后才会有的从容。
一个人管理过上百人的公司,自然是有着一种上位者的气质与从容。即使现在他跟一个丧家之犬差不多,但底子里的东西不会变。那种见过世面、掌控过局面的人,站在台上的姿态跟普通人不一样——肩膀是打开的,下巴是微微抬着的,呼吸是平稳的,不会因为被人盯着看就手足无措。
而且他对于这里的人,没有一个他看得上眼的。在他看来,这就是一个小酒馆,一群底层人打发时间的地方。坐在这里的这些人,要么是朝九晚五的打工人,要么是还在读书的学生党,要么是那种号称搞艺术实则混日子的文艺青年。没有一个,是他李江浔放在眼里的。
对于这些混迹酒吧的文艺青年或者小青年,他本身就有些看不起,有种莫名的优越感。不是刻意装出来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他李江浔,李家的人,留过学,管过公司,见过大世面,跟你们这些坐在小酒馆里听民谣的人,不是一个世界的。
台下的众人此刻都齐齐看向李江浔,心中的确产生了好奇心。
有人放下了酒杯,有人侧过身子,有人把手机举起来准备拍。他们不知道这个突然上台的男人是谁,不知道他要说什么,可那种“有瓜要吃”的本能被勾起来了。人的天性就是这样——听到“我有个故事要讲”,耳朵就不自觉地竖起来了。
而刘齐也有好奇,可他却感受到了白锦书的不对劲。
刘齐侧过头看着白锦书,心里“咯噔”了一下。他跟白锦书认识的时间不长,可他知道白锦书不是那种情绪外露的人。平时不管遇到什么事,白锦书都是那副不冷不热的样子,天塌下来眉毛都不皱一下。可现在,白锦书的脸色不对,那种冷不是装出来的,是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
白锦书冷冷看着台上的李江浔。
他虽然没有跟李江浔有过什么正面冲突,但他跟李江浔接触过几次。几次撞见李江浔来找林晚清,每一次都是在他不在家的时候。李江浔看到他的时候,从来不会心虚,不会躲闪,甚至不会多看他一眼。只是嘴角带着一抹淡淡的笑意,那种笑意里没有善意,没有客气,只有一种赤裸裸的、不加掩饰的挑衅——我就来找你女朋友了,你能怎样?
那道戏谑的眼神,到现在还镌刻在白锦书的心中。不是他记仇,是那种眼神太刺眼了,刺眼到他想忘都忘不掉。
刘齐凑近了一些,压低声音,语气里带着明显的担忧。
“老白,这人谁啊?你认识?”
白锦书不言不语。他没有回答刘齐的问题,甚至没有看刘齐一眼。他的目光一直钉在台上,像钉子一样,一动不动。他的手指在那杯水杯上轻轻摩挲着,指腹在杯壁上缓慢地来回滑动,不急不躁,可那股劲儿像一根绷紧了的弦。
他也不知道李江浔会说什么。但他知道,李江浔不会说什么好话。这个人站到台上,抢了别人的话筒,当着一屋子人的面说要分享一些往事——他能说什么好话?
李江浔见此微微一笑。
他看到白锦书坐在吧台尽头,一动不动地看着他。那双眼睛里的冷意他隔着半个酒馆都感觉到了。可他不怕,甚至觉得好笑。一个厨子,一个酒吧驻唱的,拿什么跟他斗?
他拿着话筒,清了清嗓子,声音从音响里传出来,在酒馆里回荡。
“我跟白先生呢,也算是有些缘分。”
他顿了一下,嘴角的笑意更深了。
“白先生曾经有一段三年的感情,说实话,挺感人的。感人到什么程度呢?感人到白先生跟条狗一样跟在人家身后,人家走到哪儿他跟到哪儿,人家说什么他都听着。说是谈恋爱,其实说白了,就是舔了三年。”
台下有人皱起了眉头,有人交头接耳,有人在窃窃私语。空气里弥漫着一种不安的气氛,像暴风雨来临前的那种闷。
李江浔没有停。他把话筒从架子上取下来,握在手里,开始在舞台上慢慢地踱步。步伐不紧不慢,皮鞋踩在木地板上,发出有节奏的声响。他像一个在舞台上演讲的人,姿态松弛,语气随意,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
“大家知道白先生那位前女友是什么身份吗?”
他环顾四周,目光从台下众人的脸上一一扫过。
“千金大小姐。家里有钱有势,在江城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而白先生呢?一个没有什么身世背景的孤儿,从小在山沟沟里长大的,连自己亲爹亲妈是谁都不知道。”
他说“孤儿”两个字的时候,特意加重了语气,咬得很清楚,像是要把这两个字一个一个地钉进白锦书的胸口里。
“还真以为自己能癞蛤蟆吃天鹅肉。谈了三年的恋爱,付出了一切,最后呢?”
李江浔笑了笑,那笑容里的讽刺意味浓得像墨,浓到化不开。
他说完,又看向台下的白锦书。目光从舞台上落下来,穿过昏暗的光线,精准地落在白锦书身上。两个人的目光再次撞在一起,这一次比刚才更近,也更冷。
李江浔嘴角微微勾起,继续说道。
“后来有一个男人出现了。白先生的前女友呢,就跟那个男人走得特别近。近到什么程度呢?近到白先生的前女友,就没在家里待过。”
他顿了一下,目光一直锁在白锦书脸上。
“甚至——”
他又顿了一下,像是在吊胃口,又像是在品味什么。
“就连在白先生生日那天,他那位前女友,都是在外面跟那个男人一起过的。白先生一个人在家,从傍晚等到深夜,等了一整个晚上,等到蛋糕都凉了,等到蜡烛都点不着了,那个人都没回来。”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平静得像在念一段与自己无关的文字。可那种平静底下藏着的恶意,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感觉得到。
“所以啊——”
李江浔拉长了语调。
“某人自以为自己很深情,以为自己对别人好,别人就会记着他的好。其实呢?其实就是别人可有可无的一条狗罢了。估计也就只有他这样的人,能够唱得那么有故事了。毕竟被伤过的人,唱歌才有味道嘛。”
他笑了笑。
“其实说到底,也就是他自作多情罢了。”
李江浔说完,全场一片哗然。
那声音不是一下子炸开的,是从各个角落里慢慢涌出来的。有人倒吸了一口凉气,有人“啧”了一声,有人把手里的杯子重重地顿在桌上。
“这人有病吧?”
“关你什么事啊?你谁啊你?”
“人家唱歌碍你什么事了?你跑到台上来嚼舌根?”
有人在为白锦书打抱不平,声音里带着明显的愤怒。可也有人露出了那种兴奋的表情——就是那种在路边看到有人打架时才会露出来的表情,眼睛发亮,嘴角上扬,心里想着“这瓜真大”。
李江浔纹丝不动。他就站在舞台中央,任凭台下的声音从四面八方涌过来,不还嘴,不解释,不接茬。他的目光越过那些嘈杂的人群,静静地落在不远处的白锦书身上。嘴角还挂着那抹笑容,不咸不淡的,带着一种“我说完了,你能拿我怎样”的挑衅。
此刻,白锦书也动了。
他慢慢站起身来。动作不快,甚至可以说很慢,慢到像电影里的慢镜头。椅子腿蹭在地板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那声响不大,可在嘈杂的酒馆里,却清晰得像一声警钟。
他的面色很冷。不是愤怒的红,不是委屈的白,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冷——冷到骨子里,冷到让人不敢靠近。他的手里还端着那个杯子,里面还有半杯凉透了的白开水。
刘齐发现了不对劲。
他的目光落在白锦书的手上。那只手握着玻璃杯,指节泛白,青筋凸起,像是一块被压缩到了极限的弹簧,随时都可能弹开。
刘齐猛地站起来,伸手去拦白锦书,声音压得很低,可语气急得像着了火。
“老白,别激动!”
“不是...老白,你拿酒上去干嘛!”
“诶...小王...小王,快!快!去把摄像头的闸给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