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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去找她

作者:安小迪
更新时间:2026-06-11 23:50:59
    沈默川听完这话,手里的鱼竿差点脱手。

    觉得荒谬到了一定程度。

    程霁礼,一个天王老子都不放在眼里的人,现在竟用一种恳求的口气拜托自己把他老婆带回来?

    他和程霁礼自小就认识,完全想象不出程霁礼是以怎样的心境说出这句话的。

    沈默川转过头,用一种看珍稀物种的眼神盯着程霁礼看了足足五秒,才开口道:“你是去什么云南餐馆吃了不该吃的菌子吗?好好的怎么发起癫来了?”

    程霁礼没应声,目光幽幽盯着水面。

    自己也知道这话挺癫的。

    可他既然说出口了,就是已经在心里翻来覆去地琢磨过无数遍。

    只有沈默川能把姜时带回京北。

    姜时外公去世那段时间,姜时整个人都垮了。

    程霁礼好不容易哄着她吃了点东西,再把人哄睡着。

    他知道外公的遗物对姜时有多重要,不敢让别人碰,就自己一个人去四合院收拾。

    收拾出几个笔记本来,见里面有一些外公的随笔,他就趁着休息的时候翻着看看。

    然后就看见了再也忘不掉的一段。

    “想来时儿自小就是更亲近沈默川的,她总说默川成熟稳重,靠得住,没人会不喜欢。

    她总跟那几个孩子在一块玩,大概也是因为沈默川吧。

    我看得出来,她喜欢人家。

    现在时儿这么痛快地答应嫁给程霁礼,不知道跟沈默川已经结婚有没有关系,我真怕她因为一时心灰意冷就草率决定,毁了终身大事。

    而且霁礼这孩子的性格跟默川相差甚远,我又担心时儿以后跟着他会受委屈。

    这叫我如何放得下心啊。”

    当天程霁礼把那几行字看了一遍又一遍,胸腔里好像卡着一团湿冷的棉絮,寒意裹着酸涩沉甸甸地压着五脏六腑。

    如果是别人说的,他一个字都不会信,但这是外公写的,那就不一样了。

    姜时跟外公最亲,什么话都跟外公讲,外公绝不会乱写。

    他不得不信。

    这段婚事是他自己求来的,因为猜到父母肯定不会同意,所以他去求爷爷出面做主。

    程云山借此提出两个条件,即使再不合理,他也都答应了。

    但他没想到姜时会同意得那么干脆,就猜她可能是遭不住爷爷的热情,另外,或许……也有点喜欢他。

    哪怕姜时不喜欢他也没关系,他可以慢慢来。

    可姜时偏偏喜欢沈默川。

    又是沈默川。

    程云山拿他跟沈默川比了二十多年,他早就听麻了,既然你们都喜欢沈默川,那他偏要反着来。

    沈默川稳重,谦逊,循规蹈矩,他就轻浮,张狂,离经叛道。

    他故意把所有事情都做得跟沈默川不一样,好像这样就能证明他没有输,他只是选了不一样的路。

    可是,姜时这条路他没得选。

    还是输了。

    在自己最在意的事情上输了。

    外公的随笔就像一面哈哈镜,把他照成了一个笑话。

    他把那一页撕了下来,还觉得不够,又把那个本子裹上塑料袋藏在床板下,就像藏起了自己可怜的自尊。

    但这些话他不打算跟沈默川说,以此苟住自己最后一点体面。

    程霁礼把鱼竿支在地上,眼神复杂地看向沈默川,“你是怕你爸不让你掺和跟姜时有关的事吗?你就跟他说,只要你能把姜时带回来,我就不追究沈耀辰那天干的事了。”

    “……”沈默川无语,“你还想追究沈耀辰?你把他胳膊都撅断了,要不是我奶奶和程爷爷在中间顶着,你还能安心在这钓鱼?”

    程霁礼无所谓地耸了下肩,仰头靠在椅背上,望着头顶的水杉树冠。

    枝叶间漏下来的光斑落在他脸上,明明暗暗的。

    过了一会儿,他的声音低下去,“姜时在我眼皮子底下都出这种事,到了沪市万一有人欺负她怎么办?还有那个姓霍的,你是没见过,一副道貌岸然的样,谁知道是不是好人?你要是能把她带回来,我真是谢谢你了。”

    沈默川安静地听着,等他说完才开口,“你既然这么不放心,就该亲自去找她,沪市而已,又不是让你穿越到清朝,有这么难吗?”

    程霁礼也不是没想过冲到沪市去,往姜时面前一站,管她愿不愿意,先把人扛回来再说。

    搁以前他肯定会这么干。

    但现在不一样了,姜时看他的眼神跟看仇人没区别,动不动就叫他滚。

    “她不想看见我。”程霁礼嘴角往下撇了撇,“她踢人可疼了,骂人也难听。”

    沈默川笑了一下,“那你就受着,还能把你打死骂死不成?再不抓紧,老婆真成别人的了,你哭都没地方哭去。”

    程霁礼没接话。

    沈默川又说,“去吧,你长嘴是用来说话的,不是用来闻味的,去把你的担忧都告诉她,而不是把她托付给谁,更不应该绑住她的手脚,把她困在京北,她想做鸟,你陪她飞就是了。”

    水里的浮漂被拽着一路滑动,直到水下的鱼累了,水面渐渐平静下来,程霁礼才收了竿。

    -

    沪市。

    沪大的非遗研究中心设在大学城的西南角,是一栋两层的灰砖小楼,窗外种着整排的梧桐,微风拂过沙沙作响。

    姜时来这边有几天了。

    本来说只是先过来看看,结果一来就被这里的环境吸引了,再加上中心主任热情的邀请,她最终决定留下来。

    韩筱竹跟着她一起过来的,主要负责文献整理和工艺记录,每天都干劲十足。

    两人一起吃完早饭,走到办公室门口,还没推门,就听见里面传来说话声。

    “看人家小姜老师,年纪轻轻就做驻校讲师了,有什么都不如有个好外公啊。”

    说话的是陶丹琴,研究中心的行政秘书。

    另一个男声接话,沉稳些,是曹宇老师,“也别这么说,小姜老师能被推荐进来肯定都是有真本事的,不能因为人家年轻就否定人家的实力呀。”

    陶丹琴轻轻笑了一声,“有实力当然好,不过跟曹老师您肯定没法比,您都在这行干多少年了,她才二十多岁,实操经验能有多少?”

    韩筱竹气不过,作势要开门进去。

    姜时一把拉住她,摇了摇头。

    韩筱竹只好咽下这口气,压低声音,“姜老师,你有实力的,以后一定打她的脸!”

    姜时笑笑,“慢慢来,不要心急。”

    下午下班后,姜时第一时间拿着饭卡去食堂吃饭。

    刚来的时候还想着以后要自己做饭,结果食堂的饭菜太好吃了,她那个小厨房基本没开过火。

    穿过门口时,有女生惊呼着与她擦肩而过,“好帅啊!从乙游里跑出来的吧?”

    姜时径直走到窗口前,仰头看菜单。

    脑后突然传来一道声音。

    “同学,这什么东西比较好吃?给推荐一下?”

    这个慢条斯理的腔调,和上扬的尾音……

    她缓缓转过身。

    可不是就是程霁礼。

    单论脸,程霁礼在大学生中间并不违和,但气质就截然不同了。

    经过商海历练的熟男精英特质,再加上从小锦衣玉食堆出来的矜贵劲,哪怕只是穿了最简单的黑西裤和白衬衫也出众的扎眼。

    周围好几道目光聚过来。

    姜时深吸一口气,低声道:“程霁礼,你是黏豆包吗?怎么哪都有你?”

    男人挑了下眉,“你可越来越霸道了,占山头占到沪市来了,这食堂是你建设的?程霁礼与狗不准进入?”

    “你大老远来沪市吃顿饭?”姜时调整呼吸,“京北的饭不够你吃吗?”

    “勉强够,”程霁礼看着她,声音忽然放柔,“但京北没有我想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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