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丘童?消魂指?啥意思?”我不解的问道。
“我也不懂,就听申队说过一次,他说这种人天生就有法力在身,属于天赋异禀的那类人,但具体这两句话是啥意思,他也没细说。”董海超道。
“对了,申队有没有消息了?”
“他办的可是大案子,否则市里、省里能有那么些人给他送行?我这种人上哪知道去。”董海超道。
在护林员凄惨的哭声中,“小美”逐渐变成了“小煤”,简直烧成了枯树枝一般,我叹了口气道:“看来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甭管啥故事吧,害死了这么多人总得为此事负责,二十七条人命,足够枪毙他十分钟的。”说罢董海超从皮套里又取出一副手铐,与此同时我看到山林中星星点点的手电光照射下来,许多警察、武警牵着猎犬正在搜山。
原来董海超不是独自一人前来,随后不久四名武警来将护林员从屋子里押走,之所以耽搁了时间,是因为调取防毒面具,因为屋子里简直臭到爆,十个厕所加在一起也不如这一间屋子气味大。
他并没有反抗,从屋子里离开那一刻他也没有回头再看一眼,但他的头发能以眼睛看到的速度迅速变白,这说明他的情绪已经跌落至谷底,而且再也没有“升回原位”的可能。
后来这件案子我听董海超说护林员进了监狱没过几天就变的又干又瘦以抑制不住的速度迅速衰亡直至死去,而且他也没有交代任何与案情相关的内容。
但现代的科学手段还是从仪器里得到了一些线索,并由此推断还原出了护林员养尸的原因。
经过对人和尸体的DNA化验,确定了这两位都是五零后,都是接受了上山下乡改造的知青,男人叫张建军,女人叫马金华。
得知了这一信息后警方便对两方亲属展开调查,得知了一件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惨案,那时两人刚十七八岁出头,男的风华正茂、女的漂亮可人,而两人也是对门邻居,从小一起长大,属于青梅竹马的关系,如果没有那段火热的年代,这两人必然走进婚姻的殿堂,但因为这一特殊时期,所以原本打算高中毕业后一起考大学的恋人被迫去了一处农场改造,而城里的孩子毕竟从小惯养,所以马金华无法适应农场的劳动与生活,于是她做了一件那个年代颇有姿色的女知青有不少人都做过的交易……
以自己的身体去换取相对舒适的劳动环境,以及更早的回城指标。
张建军起初并不知道,但后来整个大队都闹的纷纷扬扬,他便去质问女孩,女孩当然不敢以实情相告,所以张建军恼羞成怒之下做了人生中第一件错事,他去女孩家大吵大闹,并指责女孩的父母教养出了一个妓女。
所有街坊都知道了这件事,而女孩在父母疾风骤雨的责骂下终于在一个下雨的夜晚割脉自杀了。
看到女孩尸体的那一刻张建军才知道自己根本无法割舍对女孩的爱,于是他偷走了女孩的尸体,并将尸体藏在了子贡山内,人也躲在山里十几年,当再被亲人找到时他已经成了一个养尸人。
没有人知道养尸方术的来源,究竟何人传他的养尸秘术?他的亲人只知道马金华“复活了”,只是暂时还不能说话而已,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个男人正在养一具尸体。
而董海超给我看了一本张建军写的日记,这可能是一本世界上最为惊悚的爱情日记了,在每一篇,每一个字里,张建军都表达了对于马金华深深的爱意,以及看到她一点点“恢复”时那满心的惊喜与快乐。
看了这本日记我感觉或许是张建军自己都不一定知道是在养尸,或许他真以为自己复活了马金华,甚至他为这具尸煞准备了一件婚纱,如果我们再迟几天遇到他,这一对“新人”的婚礼就已经举行过了。
甚至张建军在日记里写道:我希望你能为我生个女儿,就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儿。
看到这一句是我浑身的汗毛啊,简直是竖起如金箍棒一般坚挺。
而杀死女友的少年因为没有年满十八岁而被送去了少管所,在那里他被一群少年犯殴打致死。
总之和“小美”接触超过五天以上的人没人能得善终,而五天正是一场劫运局的轮回之数,由此可见尸僵对于运道之影响到底有多可怕。
而王秋月的身世也引起了我的好奇,啥叫“金山丘童”?他到底有怎样的身世?虽然目前我还不知道,但我却能感受到这一定是个很牛逼的人,他有牛逼的本事,有牛逼的家庭背景,尤其是那匪夷所思的“消魂一指”。
尸煞可不是机器人,它没有丝毫意识理智,所有行为完全只凭神经反射,如果以法器震慑体魄,即便是将体魄打的灰飞烟灭,这在我看来都不算啥,但王秋月居然只靠两根手指就降服了它,而人的身体并不是法器,却能释放法器的效果?难道这就是金山丘童?
难怪这哥们一天到晚牛逼哄哄,原来真是肚里有货。
但我随即转念又想这本事也没啥可炫耀的,天赋异禀只能说是运气好,只有像我这样靠后天勤学苦练而获得的“本事”才是真了不起。
想到这儿我又得意起来。
洛奇走时连小串子一起带走,我彻底好好的休息了两天,第三天实在觉得无聊,便翻出《风门奇术》仔细学习起来。
自从上次看“天官术”篇身体有了奇怪的反应,《破灾镶星术》我不敢在轻易接触,生怕万一一个不慎,惹祸上身那就不值当了,所以这门功夫还是得等廖叔出狱后由他亲自传授才能往深了学。
而再研究《风》书的过程中我无意中看到了一篇字数极少的单篇,叫“天锋篇”,这里面将世上所有防身法器分为三类,分别是天锋,也就是类似于五雷镇尸杵这种说不好是何人所制,却效能极其强悍的法器。其次是人兵,这里说的人兵可不是锋利的宝剑宝刀,而是佛牌、佛珠、降魔杵这类开过光的人造法器。其三是地宝,这指的是一些神秘生物的骨头、牙齿、脚爪等身体上的硬物。
人所不知的神秘生物指的其实就是妖,所以我新房子里有一堆“地宝”。
只要把妖爪泡在童子尿里三天,妖爪就会变软,用矬子挫断尖口就可以贴身携带了。
不过童子尿这东西也不是很好找,因为我在东林市熟人不多,找谁去要呢?正当我为此事挠头,龙空的电话打进来了,他告诉我龙翔升和尹小琴明天结婚,请我去喝喜酒。
我有些诧异道:“龙总,这么快就结婚了?”
“嗨,实话告诉你,小琴都有身孕了,咱这样的人家必须对人家姑娘负责任啊,所以必须得结婚。”说这句话时龙空要当爷爷的愉悦心情,简直要从电话那头蹦出来一般。
这当然是好事,我从心里替两人感到开心,于是第二天穿了正装去参加婚礼。
大户人家的婚事当然马虎不得,龙空在沧澜江边的五星级宾馆包了三楼整层,而当天自然也是高朋满座,东林市头头脑脑的人物基本都到齐了。
尹小琴家亲戚不多,我当了女宾家属帮忙张罗,快开席钱龙空和我在楼下抽了根烟,真准备上去,只见一辆黑色的沃尔沃轿车由远及近,车牌号“88888”,龙空看到眉头就皱起来了本来我还以为是他生意上的竞争对手,当车子停住一个身着女士西装的中年妇女从车子里走下来,她五官极其英朗,一双眼睛犹如鹰眼,熠熠闪光,女性少有的刚毅在她脸上表达的清清楚楚。
龙空小声道:“这女人叫马凤凰,可是咱这儿最大的黑社会头子。”
“我也不懂,就听申队说过一次,他说这种人天生就有法力在身,属于天赋异禀的那类人,但具体这两句话是啥意思,他也没细说。”董海超道。
“对了,申队有没有消息了?”
“他办的可是大案子,否则市里、省里能有那么些人给他送行?我这种人上哪知道去。”董海超道。
在护林员凄惨的哭声中,“小美”逐渐变成了“小煤”,简直烧成了枯树枝一般,我叹了口气道:“看来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甭管啥故事吧,害死了这么多人总得为此事负责,二十七条人命,足够枪毙他十分钟的。”说罢董海超从皮套里又取出一副手铐,与此同时我看到山林中星星点点的手电光照射下来,许多警察、武警牵着猎犬正在搜山。
原来董海超不是独自一人前来,随后不久四名武警来将护林员从屋子里押走,之所以耽搁了时间,是因为调取防毒面具,因为屋子里简直臭到爆,十个厕所加在一起也不如这一间屋子气味大。
他并没有反抗,从屋子里离开那一刻他也没有回头再看一眼,但他的头发能以眼睛看到的速度迅速变白,这说明他的情绪已经跌落至谷底,而且再也没有“升回原位”的可能。
后来这件案子我听董海超说护林员进了监狱没过几天就变的又干又瘦以抑制不住的速度迅速衰亡直至死去,而且他也没有交代任何与案情相关的内容。
但现代的科学手段还是从仪器里得到了一些线索,并由此推断还原出了护林员养尸的原因。
经过对人和尸体的DNA化验,确定了这两位都是五零后,都是接受了上山下乡改造的知青,男人叫张建军,女人叫马金华。
得知了这一信息后警方便对两方亲属展开调查,得知了一件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惨案,那时两人刚十七八岁出头,男的风华正茂、女的漂亮可人,而两人也是对门邻居,从小一起长大,属于青梅竹马的关系,如果没有那段火热的年代,这两人必然走进婚姻的殿堂,但因为这一特殊时期,所以原本打算高中毕业后一起考大学的恋人被迫去了一处农场改造,而城里的孩子毕竟从小惯养,所以马金华无法适应农场的劳动与生活,于是她做了一件那个年代颇有姿色的女知青有不少人都做过的交易……
以自己的身体去换取相对舒适的劳动环境,以及更早的回城指标。
张建军起初并不知道,但后来整个大队都闹的纷纷扬扬,他便去质问女孩,女孩当然不敢以实情相告,所以张建军恼羞成怒之下做了人生中第一件错事,他去女孩家大吵大闹,并指责女孩的父母教养出了一个妓女。
所有街坊都知道了这件事,而女孩在父母疾风骤雨的责骂下终于在一个下雨的夜晚割脉自杀了。
看到女孩尸体的那一刻张建军才知道自己根本无法割舍对女孩的爱,于是他偷走了女孩的尸体,并将尸体藏在了子贡山内,人也躲在山里十几年,当再被亲人找到时他已经成了一个养尸人。
没有人知道养尸方术的来源,究竟何人传他的养尸秘术?他的亲人只知道马金华“复活了”,只是暂时还不能说话而已,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个男人正在养一具尸体。
而董海超给我看了一本张建军写的日记,这可能是一本世界上最为惊悚的爱情日记了,在每一篇,每一个字里,张建军都表达了对于马金华深深的爱意,以及看到她一点点“恢复”时那满心的惊喜与快乐。
看了这本日记我感觉或许是张建军自己都不一定知道是在养尸,或许他真以为自己复活了马金华,甚至他为这具尸煞准备了一件婚纱,如果我们再迟几天遇到他,这一对“新人”的婚礼就已经举行过了。
甚至张建军在日记里写道:我希望你能为我生个女儿,就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儿。
看到这一句是我浑身的汗毛啊,简直是竖起如金箍棒一般坚挺。
而杀死女友的少年因为没有年满十八岁而被送去了少管所,在那里他被一群少年犯殴打致死。
总之和“小美”接触超过五天以上的人没人能得善终,而五天正是一场劫运局的轮回之数,由此可见尸僵对于运道之影响到底有多可怕。
而王秋月的身世也引起了我的好奇,啥叫“金山丘童”?他到底有怎样的身世?虽然目前我还不知道,但我却能感受到这一定是个很牛逼的人,他有牛逼的本事,有牛逼的家庭背景,尤其是那匪夷所思的“消魂一指”。
尸煞可不是机器人,它没有丝毫意识理智,所有行为完全只凭神经反射,如果以法器震慑体魄,即便是将体魄打的灰飞烟灭,这在我看来都不算啥,但王秋月居然只靠两根手指就降服了它,而人的身体并不是法器,却能释放法器的效果?难道这就是金山丘童?
难怪这哥们一天到晚牛逼哄哄,原来真是肚里有货。
但我随即转念又想这本事也没啥可炫耀的,天赋异禀只能说是运气好,只有像我这样靠后天勤学苦练而获得的“本事”才是真了不起。
想到这儿我又得意起来。
洛奇走时连小串子一起带走,我彻底好好的休息了两天,第三天实在觉得无聊,便翻出《风门奇术》仔细学习起来。
自从上次看“天官术”篇身体有了奇怪的反应,《破灾镶星术》我不敢在轻易接触,生怕万一一个不慎,惹祸上身那就不值当了,所以这门功夫还是得等廖叔出狱后由他亲自传授才能往深了学。
而再研究《风》书的过程中我无意中看到了一篇字数极少的单篇,叫“天锋篇”,这里面将世上所有防身法器分为三类,分别是天锋,也就是类似于五雷镇尸杵这种说不好是何人所制,却效能极其强悍的法器。其次是人兵,这里说的人兵可不是锋利的宝剑宝刀,而是佛牌、佛珠、降魔杵这类开过光的人造法器。其三是地宝,这指的是一些神秘生物的骨头、牙齿、脚爪等身体上的硬物。
人所不知的神秘生物指的其实就是妖,所以我新房子里有一堆“地宝”。
只要把妖爪泡在童子尿里三天,妖爪就会变软,用矬子挫断尖口就可以贴身携带了。
不过童子尿这东西也不是很好找,因为我在东林市熟人不多,找谁去要呢?正当我为此事挠头,龙空的电话打进来了,他告诉我龙翔升和尹小琴明天结婚,请我去喝喜酒。
我有些诧异道:“龙总,这么快就结婚了?”
“嗨,实话告诉你,小琴都有身孕了,咱这样的人家必须对人家姑娘负责任啊,所以必须得结婚。”说这句话时龙空要当爷爷的愉悦心情,简直要从电话那头蹦出来一般。
这当然是好事,我从心里替两人感到开心,于是第二天穿了正装去参加婚礼。
大户人家的婚事当然马虎不得,龙空在沧澜江边的五星级宾馆包了三楼整层,而当天自然也是高朋满座,东林市头头脑脑的人物基本都到齐了。
尹小琴家亲戚不多,我当了女宾家属帮忙张罗,快开席钱龙空和我在楼下抽了根烟,真准备上去,只见一辆黑色的沃尔沃轿车由远及近,车牌号“88888”,龙空看到眉头就皱起来了本来我还以为是他生意上的竞争对手,当车子停住一个身着女士西装的中年妇女从车子里走下来,她五官极其英朗,一双眼睛犹如鹰眼,熠熠闪光,女性少有的刚毅在她脸上表达的清清楚楚。
龙空小声道:“这女人叫马凤凰,可是咱这儿最大的黑社会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