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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当我们都死亡(十号已更)

作者:万夜星城
更新时间:2018-11-13 04:37:35
    当我们都死亡(二)

    青龙的心不可抑制地,悸动起来。

    这种感觉,又陌生,又熟悉,心微微颤动,连身体都不可自己地往前迈进几步。

    眼前那个女子,便似乎是光的源泉,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力。

    似曾相识,不,也许不仅仅是这种感觉,更有一种深沉的爱慕和情恋,这种突如其来的冲动,连他自己都感到诧异。

    他不由自主地朝那个女子走去。

    见此,白修长的眉毛微微一挑,但却什么话也没说。

    而双如月,却已经如临大敌地紧张起来,他发誓,要是这个小白脸不知好歹地露出什么别样的心思的话,他会用自己的双手掐死他!

    青龙恍如未觉地走近她,走近那个仿佛是宿命中的女子。

    是的,他是优雅的,他是处变不惊的,包括所有人都这么认为,这世上恐怕没有什么能让这个男子发出神态异样,更不会让他举止失常。

    但从见到她的那刻起,他确实举止失常了。

    心中似乎有个声音,在一次次地呐喊,要靠近她,要拥有她,要在她身边,想保护她。

    这声音如此强烈,让他坚信不移。

    他虽然一向是个淡定优雅而沉稳的人,但他知道自己一旦选定了目标就会立即付诸于行动的人,他的目标并不多,所以每一个都会让他全力以赴。

    他看了眼血迹斑斑的卫墨,因她双眼间的急切和难过,那深深泄露出担忧和爱恋的浓郁情感,而产生一丝羡慕一丝嫉妒。

    这个男子,如何在这种时候,还能保持微笑?

    行医多年,他又如何看不出这男子被斩断了心脉气息已是慢慢衰竭,并非不能救治,只是要付出代价。

    “心脉被锐利的匕首害断,我只能保证他五天的生命,如果没有心肌速愈丸,我也无力回天。”他沉声说道,他相信,眼前的这个女子,比起突兀地安慰她,告诉她真实情况反而更有用处。

    陆莳千立即抬起头,急切地问道:“心肌速愈丸。那是什么?”

    只要有希望,便有为之拼搏的动力!

    青龙直视着陆莳千的双眼说道:“那是一味神药,能让垂垂老矣的心脏焕发全新的生命力,自然对心脉断绝有奇效。”

    急切的陆莳千没有发现眼前这个优雅而无比俊逸男子眼眸中的深情,她此刻心中惦记着卫墨的伤势,只觉无论如何也要先治好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对着男子,有种莫名的熟悉,有些异样的心跳。

    “那药丸,哪里才有?”她急切而渴求地问道。

    青龙推推眼镜,道:“一个条件。”

    并非是想趁机要挟,而是她知道眼前这个女子,若不用些特殊的方法让她深深记住他,可能她会在转瞬之间就将他忘却。

    陆莳千稍稍镇定,她一无钱,二无势,实在不知道这个男子需要她答应什么条件,而这个条件,自己有没有力量做到。

    但卫墨的难道不比那些条件更重要么,如果能救活卫墨,她什么都愿意答应!

    “你说!”她没有犹豫的,肯定地说道,这决定虽看似匆忙间应答,但哪怕是深思熟虑一千次,她也还是这个答案。

    青龙松一口气,又紧一口气,床上躺着的男子,果然对她有非同一般的意义,他有不可遏制的嫉妒,但对她来说重要的,他一样会尽自己全力进行守护。

    真是讽刺啊,他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在短时间内产生这样的感情,这么深,这么厚,全似经过长时间的发酵。

    “现在我要对他进行救治,稳定病情,你们先出去。”他看向陆莳千:“你一会儿到我办公室来。”

    他看向白,他的发友,白是商业天才,而他是医术天才,他眼中的意思透漏得很明显,他相信白会看得出。

    事实上,那种深情和势在必得,是傻子都能看出来。

    白淡淡地笑了笑,这个男人,当他笑时,妖娆倾城,那笑中,蕴含着无数智慧,他看向陆莳千,深深宠溺,淡淡无奈,太聪明也不见得是件好事儿,他倒愿意自己也似双如月般醋意横飞,但他既然为小笨蛋撑起一片蓝天,那么,他便会是她永远的靠山,况且从一开始,他便知道,他的小笨蛋不是他一个人的。

    双如月恶狠狠地盯着青龙,放入裤兜中的手里捏着一个威力强横的光球,只要他将这个光球砸向那个男人,他便会从这世界上消失。

    但是,这么一来,那躺在床上的小子就没有救了,那小子死掉,这女人八成要伤心难过,想来想去,纠结万分的双如月还是将手从裤兜里掏出来。

    唉,早知道,他也采用这招好了,以出色的医术趁机向这个女人提要求。

    可惜,杀人的方法他知道千千万,但救人的方法,他确实知之甚少。

    他还想在言语上挤兑下青龙,却受到陆莳千清清淡淡瞟来的一眼,立即听话,乖乖地走出病房。

    接下来,青龙令人将卫暴推进急救室,开始为卫墨保命。

    不得不说,青龙确实是真正的医术天才,手术时,他的手不见一丝一毫的颤动,动作行云流水,井井有条,以最小的创口,做最迅速简洁而有效的治疗,整个过程,宛如艺术。

    这个男人,在他专业领域里,是不折不扣的权威。

    他认真手术时的模样,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那既是济世救人光环普照,也是个人魅力的全力展现,这时候的他,是最迷人的。

    陆莳千这时候才有功大打量他,那种莫名熟悉感,再次涌上心头。

    不同于对白的依恋,不同于对卫墨的濡沫,应该是习惯。

    这个男人,实际上是比任何人都要善良,只是那种善良,往往被他隐藏,需要用心去发握。

    她突然想到神话传说中,青龙是主创造和生长力的,令大地生机勃勃,令万物繁荣昌盛。

    这个男人,对生命,有着深深的爱惜。

    否则,他也不会当医生。

    不知不觉,她想了许多许多,对立面忙碌着的男子,也越来越熟悉起来,似有一幅幅画面在脑海中若隐若现。

    她不由想到,也许在另外一个时空,她同他,有一段深情。

    是的,就算是习惯,也会变成深情。

    手术历时两个小时,卫墨被推出来时,气息已经稳定,没有弱下去的现象,只不过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生机,他的意识暂时处在深眠之中。

    可他的脸上,却依旧带着笑容,似乎正在做着什么美梦。

    卫墨被送进医院最高等的特护病房,而陆莳千也在青龙的示意下,来到他的办公窒。

    双如月想跟上去,被白拦住。

    “让她去吧。”白淡淡地说道。

    “不行,那小子一看就没打什么好主意!”双如月气冲冲地握拳。

    他本就是个邪肆纵横的美男,即便在这里大大地消减了实力和气质,他的出色也一样位于这世界的顶端。

    他和白是两个完全不同类型的美男,两人已经吸引了医院护士、医生、病人、路人一致眼冒红星的注目礼,尤其是他发怒时的邪魅,简直要让人心跳加快,又让人害怕又让人着迷。

    可两人不可攀附的高贵,又让人不敢出现在三米范围内。

    白好笑道:“你又打着什么好主意不成,你要是想留在这里被人观看,我还是不介意的。”

    说着,便向医院天顶的直升飞机走去。

    双如月扫视四周,果然一一

    不过这男人长得如此不凡,说话怎么这么毒,什么叫“观看”,他又不是啥动物园的动物。

    “喂,等等,你一个人走也太不够意思了,带上我啊!”他有直觉,跟着这个男人,那个女人无论如何也逃不掉。

    青龙的办公室,是一间极为私人的办公室。也许应该这么说,他在医院有两个办公室,一间是日常办公,另外一间则是他休息之所。他医术之高,享受这样的待遇也无可厚非,另一个原因便是这家蜚声中外的大医院,本来就是他的。

    青龙在全世界设立的医院,足有三千多家。

    这一日,医院的护士们惊讶外加羡慕嫉妒恨地发现,青龙医生的这间从不接待任何人的私密办公室,第一次迎来了一位客人。

    一位女客人。

    这如何不叫人心碎欲裂,如何不叫人黯然伤神。

    她们天神一样完美的青龙大人......

    而作被嫉妒的女主角,打破记录将要污染完美如斯天神大人的犯罪分子陆莳千,却丝毫没有一点喜悦之情。

    “现在你该告诉我哪里有心肌速愈丸了吧?“她问道。

    青龙深深看着她,那眼眸中的情思,几乎让人无法承受。脱掉工作服后,他身着浅色休闲服,更显得气质优雅如仙,他坐在深色沙发上,摘掉眼镜,说道:“推倒我,吻我。”顿顿:“至少十分钟以上。”

    陆莳千有些不敢置信,她本以为所谓的条件,应该是她穷尽智慧和力量才能达到的,可比起这个条件,她倒愿意自己去做那顶难做,顶麻烦的事儿。

    这个要求对她来说,既是简单,又是困难。

    青龙见她犹豫,又是心痛,又是欣慰。他加上一记猛药:“莫非他的性命,还比不过你一个吻吗?”

    话还未说完,便见得一道身影掠来,随之而来的,便是一阵香风。

    他觉得自己被猛推到沙发上,两片富有弹性的柔唇已经吻上了他。

    那女子压在他身上,神情里有丝凶狠,亲吻都是用咬的,唇都被咬破了。

    但她的舌,却并没有进入他的口腔中,他伸出舌头,她便躲躲闪闪。

    青龙于是很不满,翻转身来,压在她身上,以手扣住她的后脑,强势地开启她的牙齿,挤了进去。

    舌同舌相触一霎那,双方都止不住地颤了颤。

    青龙眼眸一深,更深切地吻下去。

    十分钟的时问,说快也不快,说慢也不慢,对陆莳千来说,是度秒如年,对青龙来说,是飞驹过隙,转瞬即逝。

    青龙虽是恋恋不舍,但他毕竟是守信用的人,虽然很想再继续,可也不乐意做那毁约之事。

    他平复了下激荡的心情,微砌也褪下了脸上的红潮,望着虽是保持镇定,却被两抹嫣红出卖的陆莳千,心情大好,看来她对他,有感觉。

    “这世界,只有一人拥有那种神药......”青龙娓娓道来,他说话时,她全神贯注地听他说,让认真的模样,让他止不住地冲动着,想将她推倒。

    从青龙那里出来,陆莳千便驱车往沛中心驶去。

    青龙所说那人,神秘无比,神龙见首不见尾,可谓诡秘。而这样一个人,又拥有极为辉煌的战役记录,震慑着黑暗地下世界,乃是那世界当之无愧的王者。

    一九八三年夏,此人第一次现身,竞选黑风堂堂主,以无名之姿,连败二十个竞争对手,无人能过其手中一招;同年,他计策高明地端掉五个敌对势力老巢,更让平素对他不满十多人在役中损失惨重,他奠定自己地位;同年九月,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统领江湖帮,成为帮主,期间对他不服者,第二日全部无故失踪,他正式成为沛黑帮之主;一九八四年初,江湖帮同肺青云帮火拼,在疑似中计被围的情况下,连杀青云高层四十数人,惊天大逆转,斩杀青云帮帮主于城郊,从此青云成为江湖帮的依附帮派;一九八四年秋,人省的独角帮不服,联g省的飞鹰帮共同陷害此人,欲除之而后快,但江湖帮更甚一筹,早就布下重重陷阱,先除独角,再灭飞鹰,而其间,那人甚至没有露面,此一役后,江湖帮统领全国,改名为莳......随后六年内,此人势力延伸到世界,成为黑社会国王,黑道教父,被誉为神话。

    要找这样一人,无疑大海捞针。

    更何况,从来也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不过这人貌似有个爱好,喜欢a市最高的摩天大楼顶部眺望月亮,或许,去那里看看,会有收获。

    她开车较快,在一个转弯处,不慎同一辆奔驰相撞。

    车追尾,黑色的奔驰被刮出几条刮痕,车尾的车牌也被撞得四下去。

    陆莳千所开车辆,是白特意留下来的,外表不起眼,但质量比一般车好了好几个档次,这轻轻一撞,便有了这么个结果。

    “谁他妈这么不长眼,连我的车也敢撞!”一个年轻的公子哥暴跳如雷地下车来,那人穿着打扮上可看出,非富即贵。

    陆莳千赶着去办要事儿,确实不想和这些人纠缠上,故而沉声问道:,多少,我赔给你。”

    那公子哥儿正送一位大有前途的政要回家,他小心翼翼地伺候着那尊大佛,万万不敢有差池,此刻却被一个女子撞了车,怎叫他不怒?再定睛一看,那女子居然绝美如斯,坏心眼当即便转起来,他拿腔拿调道:“你赔?你赔得起吗?刮坏我的车,没有两千万你还想过关?”说着,便用一双色迷迷的小眼睛盯着陆莳千看。

    陆莳千眸色一沉,这人分明就是坐地起价,一指那车,冷笑道:“连它带你卖了,两百万顶顶了。哦,也许有你在,太脏,还不值一块钱呢。”陆莳千轻飘飘地往口袋里掏,掏出个十块的:“多余的九块,就当赏你了。”

    她素来人敬她一尺,她还人一丈,人若欺她,压她,不好意思,她势必不会让那人好过。

    那公子哥儿哪里听得人对他这么说话,都是嚣张跋扈惯了的,听得陆莳干如此贬低他,当下恼怒起来:“你他妈是个什么东西,老子不揍死你!”

    女人可以用来疼爱,可以做许多愉快的事,但对他来说,再怎么漂亮的女人,功能也就那么点儿,他绝不会允许女人爬到他的头上来。

    他朝陆莳千走去,便要给这个女人一点终生难忘的教训。

    打女人这种事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精神负担,这种事,他干过不止一次两次,再多干几次,也没事。

    打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有时候更有种难言的快感。

    “你这个臭娘们!”掌扬起,落下。

    似他这种公子哥儿,哪个没有点武艺防身,哪怕花拳绣腿,打在常人身上,也是重击。

    他要的就是眼前女人流血,那楚楚可怜的委屈样子,势必会激起他的冲动,给他带来许多惊喜。

    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他没有喜,惊倒是足足的。

    在他的掌还没落下去之前,那女子如同虚影般地掠到他身后,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一脚踢上他的后背心,力气之大,直接扑了个狗吃屎。

    动作,竟是快极!

    这个路段虽然人比较少,但也不是没有人,这公子哥儿这么一扑,当真什么形象也没有了。

    陆莳千面无表情,走到奔驰前,抬腿,前踢。

    碰!

    在路人见鬼的眼神下,那奔驰硬是被踢四了好大一块,估计没有报废,也离残废不远了。

    自然,踢废人家车子,陆莳千也没有压力。

    那公子哥儿抬头,面皮破了大块,满脸鲜血,已是怒极攻心,他怒喝道:“混蛋,你知不知道我老爸是李刚?”

    他确实有些来头,老爸为沛公安局长,典型的官二代,在官道上混,甚少有人不给面子,尤其是在报出父亲的名号后。

    尤其是他车上还坐着那人,那集权一手的新权贵,让他看到自己这副丢人样子,更是羞怒不已,这不仅仅关系到他的面子,更关系到他的仕途。

    陆莳千看都不看他一眼,径直回自己小车,她只有五天时间,可不想浪费在这些毫不相关的人和事上。

    “请等一等!”却在她将要开车时,一个修长的身影,档在了她的车前。

    那人有着一头火红的长发,在人群中显得格外惹眼,那样的头发,是极为夺人视线的,往往会将人显丑,但看这男子的眉眼,却只觉和这一头长发极为般配。飞扬的剑眉,内敛的星眼,如同石膏般高挺的鼻梁,性感的嘴唇,整个线条流畅而完美,且因太过精致,而产生不可抵档的贵气。

    他约为二十四岁左右,上身着白色t恤,下着蓝色牛仔,很大众的穿着,却依然贵气逼人。

    他,才是真正的公子。

    他按住陆莳千的车盖,那双平素不露破绽的眼眸,此刻却有各种情绪酝酿,激动、兴奋、疑惑、爱恋,种种不一而足。

    那浓烈而灼人的情感,是那么深,那么沉,看得陆莳千心头一跳。

    在此之前,她不记得自己和这样的人有交集,但奇怪的是,她觉得自己认识他。

    真是太奇怪了,这一天遇到了太多的人和事,比以往二十年加起来还要丰富,往后一想,那二十年是怎么过来的,却几乎是淡如云烟,取而代之的,却是一幅幅不可思议的,却又是熟悉之极的画面。

    那些画面一幅幅的飘过,有白,有青龙,有卫墨,有殇.......也有眼前这个,他......他叫秦,星,洛。

    可是心中仿佛还是缺了几块,隐隐有块极为重要的角落,现在空荡荡的,急需找回。

    她不知什么时候,会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看到他们,但好在,她的心又完整了一块。

    “先上车。“她打开车门,语气间,透着自然而然的熟稔。

    秦星洛微微一惊,很快便被笑意盈满了嘴角,以最快的速度坐在副驾坐上。

    陆莳千一踩油门,那破相的李公子,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千辛万苦才搭上线的秦公子迫不及待地倒贴进那恶女人的小轿车,把他大奔,抛弃于脑后。

    车上,秦星洛一劲儿盯着陆莳千看,那灼热的眼神,显示主人的热情十足。

    陆莳千稍稍有些不好意思,边开车边道:“我可不记得你以前有这么热切。”

    话一开口,两厢默然,以前?!哪个以前?

    最后,还是秦星洛先开口,他说:“我每天晚上都会做一个梦,梦中所见一花一草一木,皆不是这个世界的场景。那是个神奇的世界,魔兽纵横,自然天险,绚丽多彩......那个世界,强者为尊,不禁打斗,不禁杀戮,那么真实,而我,一直在追逐一个女子的身影......”这是深藏于心中的秘密,这个秘密,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但今日,面对这个刚见面的女子,他却能毫无负担地说出未

    “我觉得,那些梦都是真的,若真是如此,我已经有二十多年没见你了。我,好想你。”男子深情地注视着陆莳干,他心中被喜悦和幸福充满,他不敢想象,若是没有见到陆莳千,他会因怎样深刻的思念而悲哀的死去,还好,在他二十四岁这年,终于遇到了她。

    这一次,他比她的年龄要大,他可以将她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权力,用来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最好不过。

    他紧紧抱住她的腰,将他的头搁在她的腿上,细密地,温柔地感受着她的气息和温度。

    他记得,是他在不断地追逐着她,那么这一次,也依旧如此吧,只要能够同她相遇,守在她身边就好。

    陆莳千摸摸秦星洛的长发,他闭着眼睛,嘴角弯起,又甜蜜又安心。

    车快速行驶,驶过高悬江面的桥梁,驶过一栋栋现代化的大楼,驶过各色店铺,斜阳将车影拉长,拉出一道记忆悠久的弧线。

    在太阳落山的那一刻,陆莳千找到了那栋大楼。

    太阳落山,黑暗降临。

    上玄月若隐若现,散发清冷的光,因缺了半边,而颇有遗憾。

    高两百二十四层,果然不愧世界第一高楼,楼顶,甚至还有一道十米多高的塔尖。

    一色的蓝,整个建筑气势恢宏,同周围同系列的餐饮住宿等等建筑联系一起,更显壮观。

    市中心,也是商业集聚地,沛最繁华地段。

    夜,霓虹乍现,都市人生。

    陆莳千往上看了眼,有一瞬间错觉,那塔尖上似乎有个黑影迎风站立。

    但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莫说肉眼在夜色中将那几百米高的大楼看不真切,便是能看真切,也不会有人能站在那塔尖上,要知道,那塔尖最上不过只有几厘米的半径,如何能站人?

    陆莳千二话不说,便向那摩天大楼走去。

    秦星洛已经完整地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知道陆莳千如此焦急,是为了救另外一个男人,心中并不舒坦,可是既然早已经决定追逐,那小小的不舒坦转眼便被丢到脑后。

    这摩天大楼早有耳闻,本是由商人和政府联合建造,作为a的市标,不过不知什么原因,在两年前,这楼却归属莳,每年都会有大批黑帮份子前来朝圣。

    不可想象,拥有这样手段和实力的人,陆莳千如何能从他手中拿到药丸。

    两人一进去,便又遇到难题,两百楼以上据说是那位大人的专属区域,戒备森严,连只蚊子都别想飞上去。

    想要无风险无责任地明晃晃地跑上去,没门儿!

    不管怎么说,黑社会国王在此,又怎么能容得下他人放肆......

    “我去扰乱视线,你超机突围!”秦星洛提议道,见陆莳千露出不赞同的神色来,他宽慰一笑道:“好歹我现在也是常务院总理,他们不敢杀我。”

    秦星洛,政坛最年轻最天才的常务总理,在掌握政权同时,因祖父的关系也掌握着部分军权,只要看电视的人,无不认识这位权贵。

    杀他,无疑和政府为敌,顶多给他点难堪罢了。

    陆莳千这才点点头,两人分头行动起来。

    也不知秦星洛用了什么方法,确实吸引不少人前去,但那守在各个路。的守卫,却并没有被吸引去。

    不过只要吸引了大半目光,便已经能方便行事了。

    陆莳千选中二十七号楼口,这里守着十六个人。

    这些人个个身着黑色t恤,均为男子,从他们的隆起的大块肌肉和锐利的双眼来看,个个都是百中挑一的好手。

    这样的人,放在别处万金难请,但在这里,却只是看门的!

    真是好大手笔!

    陆莳千一边计算十六条大汉所站位置,一边走近。

    “请,请问.....”柔软的表情,绝美的外表,当真能放心心防。

    “站住,再走一步我就开枪了!”守住路口第一个大汉冷冰冰地说道,他扪的责任就是守门,不许任何人踏上一步,哪怕这个小妞儿看上去这么无害也一样。

    “我,我想问.....”似乎被吓到了,女孩更显柔弱,连声音都微微颤抖。

    “退回去!”大汉冷声道。

    但他话还没说完,一个身影便如幻影般地冲上来,猝不及防之下,他的下巴被飞撞而来的膝盖顶个正着,脑子顿时一片混沌!

    而那身影,却在下一刻,踢上了另一人的腹部,力量之大,叫人不得不屈膝抱肚痛得浑身痉挛。

    接下来,来人动作如电地进行一系列连击,其中包括踢腿弯,撞脊椎,抽脑袋......其中最惨烈的一个,被踢了裤裆。

    陆莳千这一系列动作,已经没有八卦绵掌的柔、韧,而是更直接更暴力的刚、力。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也确实只有这样的招式,才更有效。

    赢得时间后,陆莳千快速地往楼上跑去!

    用跑的,二十四层,也让人够呛。

    也不知哪个变态设置的,每个楼道,居然都有守卫,难道这年头儿,高手都这么不值钱吗?

    好在在调动了潜能的情况下,陆莳千的速度越来越快,便是开枪射击,她也能够躲过,最险一次,在后有数十追兵,前有十几大汉围堵下,陆莳千一个掠起,直接跳了二十米远,直接将众人惊呆,清醒过来开枪时,也只打碎她的裙角。

    待她踢开顶楼门,走上天台时,背后已经跟随了上百追兵。

    但她踏上顶楼的那一刻,却没有一个人敢于再追击,再射击。

    就那么直接地看着她走上去。

    他们对国王,保持了最高最深的敬意和恐惧!

    陆莳千踢飞门板,强烈的劲风立即刮散她的头发,二百四十层的高度下,大楼有些摇晃,但站在这里,全市的风光能一览无余,千家万户,灯红酒绿,波光璀璨,一轮上玄月正挂当空。

    她不由想起了关于那人的传说,他喜欢在这楼顶观赏景色,到底是观赏这景,还是在寻找.....那人?

    站在这楼上,陆莳千能感受到的,却只有一孤寂!

    天下之大,没有另一人同赏,一切都索然无味的孤寂之感。

    但环视一周,却并没有见到那人。

    楼上,空荡荡。

    她特意看看塔尖,亦是空无一人。

    陆莳千有禁不住的失望,没能找到他,卫墨又多了一分危险,可是那人究竟到哪里去了呢?

    她隐隐有种感觉,那人曾经来过这里,至少在此处呆过,就在不久前。

    那人确实来过,但在她踏入大楼的那一刻,那人却消失了,因为那一刻,他心跳突然加快,他感觉到了自己一直在等待的人,便飞身掠下楼去“

    两人便在那刻错过了。

    “哈罗贝比要抱抱,鼓起勇气要抱抱,哦哦哦哦......”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响起,扰乱了夜的宁静。

    陆莳千拿出手机,上面显示的姓名为秦星洛。

    “哈罗宝贝儿,我都看到了哟,你英勇的身姿真让我着迷,我想我爱上你啦。”电话另一端,一道妩媚的女声乍然响起。

    陆莳千微微皱眉。

    “哎呀呀,宝贝儿,我虽然不敢杀秦总理,但给他点终生难忘的教训还是可以的,你说是不是?”那声音格格地笑着,显得很是欢畅。

    “你想干什么?”陆莳千冷静下来,现在可不是轻举妄动的时候,她若是一个人例也不怕,但秦星洛.....

    “别这么冷嘛,我也没什么特别的要求,就要你下来玩玩,好不好?”电话那端的女子欢快地说道,还隔着电话“啾啾”两下。

    陆莳千一阵恶究

    “报地点。”

    “八十楼。”那边倒也干脆,但她还想说点什么,却被陆莳千挂了机。

    “真狠心啊!”电话那头,她轻轻的感叹。

    许是接到命令,陆莳千下去时,那些大汉再没喊打喊杀,不过那眼中流露出来的神色,却很不对劲。

    说来,国王不理常务,寻常难见,全部事务都交由一人打理,那人虽是个女人,但她的手段和智慧,却比男人更甚,会帮上下,无不对她服服帖帖,在地下世界黑社会组织中,她的大名也如雷贯耳。

    此外,此女还是个著名的科学家,常常有作品问世惊动世界。

    不过也许智慧越高,才能越大,便越是常人无法理解,此女的脑瓜,更是常人不可度量。

    这女人,便能在谈笑间杀人不眨眼,回首间千里不留行,被道上暗誉为“笑面阎王”。

    陆莳千便在大汉们暗含悲剧的眼神中,走进电梯,送往八十楼。

    很快,陆莳千便被带到目的地。

    电梯打开那一刻,一阵香风扑来,紧接着,她被接进一个堪称波澜壮阔的怀抱中。

    “哈尼,宝贝儿,你真是让我想死了!”一个妩媚的女声说道。

    陆莳千椎来来人,这才注意到其长相。

    一头黑发打成卷,尽显妩媚,一双绿色的丹凤眼,眨眼间便勾人魂魄,高约一米八,烈焰红唇,身姿妖娆,身材更是引人犯罪地魔鬼比例。

    “哈尼,你真冷淡啊!”女人撅起红唇,委屈地抱怨着,但那如丝的媚眼,却是源源不断地睁过来。

    陆莳千猛地一寒,浑身鸡皮疙瘩顿起!

    莫说陆莳千恶寒,便是一干黑帮份子,也个个木若呆鸡。

    他们这个可怕的老板喜爱抛媚眼不假,但何曾见她对人如此热情,而且对方还是和她一样的女人。

    果然天才的头脑,永远不是常人可以理解的。

    陆莳千朝这楼一扫,看到秦星洛安然无恙,这才放心。

    只不过,秦星洛的眼神,看着怎么这么不善呢?

    不错,我们的秦星洛同学,正十分不友好地盯着大胸美女,眼中警告十分明显。

    在这个美女身上,他感到了男性的竞争和压力。

    可不是么,哪里有女人那么灼热地盯着女人看的,更何况,她眼中的诉求那么直接。

    不过陆莳千可没想到这点,她只觉这个美女的眼神太浓烈了些,让她觉得有点不舒服而已。

    “你想干什么?”再次躲过美女的熊抱,陆莳千不得不冷下脸来。

    美女红唇一嘟,一副受尽打击遭受嫌弃的模样:“宝贝小千儿一一”

    “说重点!”同是女人,她可不受她的那一套。

    美女微微挑眉,知道自己这招对她没用,不过她的妩媚,好像从来都没有对她起过什么作用,不管他是男是女,是何种身份。

    不过这样也好,越是难以攀附的高山,她便越有挑战的决心。

    她双腿交叠,很男人地坐上真皮沙发上,眼波一转道:“宝贝儿,你可以叫我离境。”她似瞟非瞟地往向陆莳千,不管什么时候,都不忘展现自己的妩媚。

    而她确实,也很有那个资本!

    离境!

    陆莳千心中不期然地出现了一个如妖精般的男子,再对照眼前这个女子,实在有种十分违和的感觉。

    只是有些奇怪罢了,却并不讨厌。

    声音也不由稍显柔软:“我闯入贵帮重地是我不对,和这位先生并无关系,我因需要找贵帮帮主讨救命之物,若有叨扰的地方,还请海涵。救人之后,我自当上门请罪。”

    离境头微微一歪,大波浪头发撒于胸前,眼睛眯起,宛如一只奸诈的猫咪。

    她蹭到陆莳千旁边,顾左右而言他地问道:“宝贝儿,不知你对美女有没有感觉?”她挽住陆莳千的手臂,近乎撒娇。

    她身着白牡丹旗袍,雪白而修长的大腿明晃晃地展露,更添妩媚。

    这绝对是个能令男人发疯发狂的尤物,但她现在居然问陆莳千对女人有没感觉,陆莳千只觉自己接受不兑

    莫说她接收不良,便是周围一干壮汉加之泰星洛也接收不良。

    壮汉们泪流满面,有多少达官贵人男,有多少优秀精英男,有多少钻石王老五男渴求着能够得到离境美女的青睐,但得到的也只是她的利用和无视,有多少男人前仆后继地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甚至帮中还不下上百男子对她倾慕之极,但今日却猛遭雷劈,原来离境大人不爱男人爱女人,这叫人情何以堪?!

    啊,他们的离境大人,又美艳,又有才华,身手更是一级棒,为什么就看不上男人呢?莫非是男人都配不上她么?可看眼前这个女孩,倒是绝色,不同于大人的妩媚有种出尘的清雅,但一一但总归是男人更适合大人不是么?

    啊啊,这事要是传出去,该有多少男人碎了心肝哟!

    壮汉们只觉天雷滚滚,秦星洛却双目冒火一一这女人果然有企图,身为男人,他感到压力颇大,你说你一女的,找个男人爱爱多好,非和他抢女人,真是该死!

    但始作俑者离境,却丝毫没有悔改的觉悟,撅着红唇,又放一颗天雷,只听她羞涩道:“小千儿,其实人家还是个处女呢,如果你愿意的话,我这身体,可任你摆弄哦。”

    陆莳千大惊,赶紧挣脱离境,天神娘舅老爷,她自信泰山崩于顶的危难都能不动声色,但这实乃状况之外,她恕难承受。

    听听她什么用词,摆弄,擦!

    “该死的,你恶心不恶心!”秦星洛再也忍不住掀桌,形如猎豹地招呼上去。

    他出身高贵,接受的是精英教育,从来也不会对女人动手,但一,这货不是女人!

    秦星洛的身手颇为不俗,当归顶级高手行列,同离境战于一块,你来我往,甚是精彩!

    两人武功都差不多,但离境却更为狡猾些,出招颇为刁钻。

    时间一长,终被离境棋胜一招。

    输掉战斗,秦星洛并没有恼羞成怒,而是总结着自己的不足之处,不断提高。

    对于这点,离境颇为赞赏,例也没有咄咄相逼。

    陆莳千也迅速调整过来,离境对她并没有恶意,甚至透露出强烈的欢喜之意,但她本人却并没有百合的爱好,于是她正色道:“离副帮主的好意我心领的,但是我真的无法让自己爱上女人,你可以羞辱我,可以嘲笑我,但请不要愚弄我。”

    离境先是一愣,自嘲道:“都说爱情是不分年龄、国度、身高、性别的影响,我爱上你,又有什么不对?”那双妩媚眼眸中透漏的浓情蜜意,很深很深,透入骨髓。

    陆莳千怔了怔,不敢去看她的眼睛。

    “我烟视媚行,我虚伪,曾经,我不敢说爱,但是现在我要大声地告诉你,陆莳千,我爱你,已经很久很久了!”离境带着决绝,孤注一掷的坚定说道:“我的爱,你敢接受吗?陆莳千,你逃避得够久了,别再当胆小鬼!”心中暗暗苦涩,她原本并不是一个展露情绪的人啊,可今天,她却把那颗心,剖开给她看。

    她并不是一个足够坚强的人,如果陆莳千拒绝,她便连呆在她身边的机会都没有了,不管一一回去不回去都一样。

    今天并不是一个好的表白日,但她既然已经做了,便不会后悔。

    接下来,便是接受她的审判!

    “对不起......”陆莳千的声音,好像隔了几个世纪才传递来。

    离境只觉自己的心一个劲往下沉,沉下大海,将沉入不见光明的黑暗,她仰起头,想来个媚笑,两行眼泪却流了下来。

    “对不起,我现在还不能接受你这个形象,女人和女人,我暂时真的无法接受。”陆莳千艰难地挑选着措词,看到离境流泪的那一霎那,她似乎明白了一个道理,同这些守护着自己的人相比,自己小小的矜持又算得了什么呢,但她一向不知怎么表达感情,憋过来憋过去,只憋出了几个字:“你.....所以,别哭。”

    离境眨眨眼,在确定了陆莳千的话后,心情像小鸟,飞出了黑暗,飞出了孤寂的大海,飞向了前所未有的光明。

    巨大的幸福和喜悦击中了她,尤挂泪痕的双眼闪闪发亮,她一把握住陆莳千的手:“我太高兴了,我要为你生个孩子!”

    陆莳千嘴角一扯,瞬间无言。

    秦星洛对离境也少了些排斥,暗暗道,色女,

    陆莳千不理会离境的胡扯,她问道:“我有急事找帮主,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离境眼神沉了沉,恢复正色,不答反问:“小千儿,你知道我帮命名为莳是为何?你说我帮为何会买下这招摇的市中心大厦?”

    陆莳千愣愣,她确实不知道。

    “我和他这些年都在等一个人到来,叫莳,只因为她名中有这个字,盘下中心大厦只因为这处够醒目j小千儿,放心吧,即便你不去找他,他也会来找你!”说完她两手一摊,媚眼再度抛出:“哎呀呀,人家真是好嫉妒咩,那人对你的感情居然比我对你的深,真是好嫉妒好嫉妒啊!人家真不想告诉你,他在下面的街道找你。”

    离境刚说完,陆莳千便不见了踪影,不由再次撇撇嘴,即使这辈子他们还没有相遇,那人在她心中的地位却丝毫没有改变,但她自己,却似乎并没有认识到这点。

    捉住将要追出的秦星洛,她笑得不怀好意:“我扪练练?”

    秦星洛恶心地甩开她,两人再度打斗起来!

    陆莳千出了大楼,左右一看,道路纵横交错,而她要找的人,就在这么多条路的某一条中。

    她心中有个迫切的声音在呐喊,不光光是因为药剂,更有种她无法言明的感觉在内。

    她遵循着心的方向,超某条路疾奔而去!

    她将找到他,她必须找到他!

    月淡如水,在这迷蒙的夜色中,是否有一个人,比她更焦急地在寻找着她呢?!

    她根据心的指引寻了条路,马不停蹄地狂奔过去。

    必须是用跑的,她不想错过他。

    于是在g某一街道上,人们便能看到一个奔跑着的女子,她跑得非常快,宛如一只敏捷的豹子,谁也不知道她要寻找什么,她眼神坚决,她步伐稳定,她的眼睛扫过一个个行人。

    一连跑了大半条街道,整整一个小时,街道两边的人越来越少,前方一片梧桐树组成的林荫道,不知谁打碎了灯,黑乎乎地一片,只能迷蒙地看到少许几个过往的人影。

    她放慢步伐,走进去。

    她当然不知道,这条黑道中常有些小混混偷窃抢劫,是g少有的不安会地段,一般人宁愿绕道也不走这里。

    走了没几步,便听见前面传来几个男人的对话。

    “靠,这男人玩什么,cosplay吗?哈哈哈。”

    “这丫以为穿件黑斗篷拿把破镰刀就是死神吗,太逗了!”

    “矮油,他还敢藐视我们,兄弟们,揍他!”

    陆莳千的眼睛很快适应了黑暗,便看到不远处六个混混将一个高大的身着黑斗篷的男子围住。

    隔得这么近,黑衣男子身上惊天的黑暗气息如此浓郁,甚至连空间都受到影响。

    当然,那群小混混完全没有感觉到。

    陆莳千只觉自己陷入巨大的喜悦当中,心中有一大块漏洞,正在快速地补杌

    “尔等蝼蚁,速速退下,否则死于我镰刀之下,必定万劫不复。”男子的声音极为碰性,但却无情,听不出一点儿情绪,但确实高高在上俯瞰众生。

    而这个男人,本来就是万千世界的主人,确实有足足的资格傲视苍穹。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陆莳千更是心潮澎湃。

    他就在前方,和她离得这么近,这么近。

    “死神。”她轻轻呼唤这个百转心头的名字。

    死神身躯猛然一震,什么高高在上、什么能力齐天全都顾不得了,天上地下,只有一个人。

    从不曾知道害怕的他,却不敢转身,怕自己听到的是错觉,多少次午夜梦回,他都遭遇了这样的错觉。

    他知道思恋一个人的蚀骨渴望,但这一次,却来得格外的久,格外的长。

    所以,他不敢回头。

    “死神,是我。”但那声音又温柔地叫了一先

    他猛地回头,看到那朝思夜想的人儿就站在眼前,浅笑盈盈,如此地真实,他愣住了。

    一时间,万千思绪直奔脑海,思恋都变成了五彩的烟花,瞬间绽放。

    “主......人。”他确定地叫了声,他熟悉她的灵魂,熟悉她的声音,熟悉她一切的一切,纵然沧海桑田,也能敏锐地感觉到她。

    这个人,就是他的主人,也是他的爱人。

    骗不了他,也错不了。

    “主人!”他幻影般地扑过去,将陆莳千紧紧揽入怀中贪婪地感受着她,用嗅觉、视觉、感觉,用身心,用全部去拥抱她。

    原本他还在想再过一段时间他便能对抗轮回之门的限制找到主人,那轮回之门,限制了他太多的能力,否则也不会等到现在。但每一日的思念就如同万蚁噬心,多忍受一天都是折磨。

    还好,还好,他遇到了她,他的主人。

    “我好想你,主人。”

    面对这样的死神,她还有什么话说呢?只有他所见的金色眼眸里只有她一个人,那里正透着浓切而化不开的爱意,只有她才能看到的绝色容颜布着激动的潮红,尽管竭力掩饰,依然展露无疑。

    她反抱着他,喃喃道:“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两人相拥相抱,均是情不自禁,彼此都恨不得将自己融入对方的气息里,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两个人。

    死神小心翼翼地捧着陆莳千的脸,眼神痴迷地看着,忍不住将自己的脸颊贴上去。

    这一贴,便一发不可收拾,点燃了心中的导火索,目光瞄准了她的唇。

    于是小心翼翼地伸出舌头舔了舔,见主人没有反对的意思,便大胆地将自己的唇贴上去。

    一股久违的强烈电流,霎时袭击了他的身心。

    先是绕着唇线舔吻一番,尔后小心地启开她的唇,品味着她的香甜,越发着迷。

    陆莳千暗笑,她的死神呵,居然知道主动了,还这么地热情如火。

    但是他们之间,主导权一直在她手上,这一次也不例外。

    一把按住死神的后脑勺,陆莳千勾住了他尚显无措的舌头,挤入他口中,并且四下探寻起来。

    “唔......嗯嗯......”死神发出两声低吟,被吻得身体有些发软。

    他只觉自己的主人勾住他的舌头,使他脑子一片混沌,一片片麻酥酥地电流接踵而至。

    彷如天雷勾动地火,引发他更深切的渴望。

    正当死神双眼微闭,满脸红潮地沉浸于双方的拥吻之中对,不合时宜的声音乍然响起。

    “我擦哟,这两人在搞什么,什么死神主人的,在玩换装游戏?”一个混混不满自己被彻底无视,出言说道。

    有没搞错,他们兄弟六人还在边上看着呢好不,来自混混的威胁还没有解除呢好不?

    亲吻被打断,死神杀气横溢地转过头去。

    这一次,便是连石头都能感受到杀意,几个小混混如何又能承担,吓得做倒在地,不断颤抖。

    那种将近死亡的恐惧,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陆莳千微微一笑,捧住死神的头说道:“我们能相遇,还多亏了着几人,是不?”

    死神看着巧笑盈盈的主人,再大的怒火也消了,这世界上只有她一人能够轻松地让他改变主意,他也愿意什么事都听她的。

    “现在抱着我,我们回去。”陆莳千笑着说道。

    死神抱起陆莳千,脚下顿出复杂的黑色圆环,他抱起陆莳千,低沉的嗓音响彻夜空:“是,我的主人。”

    “飞,飞了!”混混甲痴痴呆呆地说道。

    “有神仙!”混混乙不自觉地喃喃。

    夜色茫茫,月挂当空,世界之大,也许会错过一次相见,但有缘的人,总会相遇,尤其是他执念如此之深,滴水尚可穿石,更何况他曾经满世界地毯式地搜寻。

    她在寻找他没错,在在此之前,他已经寻找了她二十年!

    就在两人沉浸在相遇的感动之时,一场针对陆莳千的惊天阴谋,也暗暗拉开序幕。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说点题外话。

    今天看电视,有小青年道德沦丧,为了丁点的欲望,便杀人强奸抢劫,犯下滔天罪行。但也有人在女儿得白血病,妻子得肾衰竭的情况下依旧不离不弃,不向命运低头。

    人,莫非只有在逆境,才能散发出全部的光和热,谱写出壮阔的交响曲。

    我深深滴敬畏着那种不低头,任再多灾难加身,却能坚强扛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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