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小俊的身影不断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白色的衬衫,白色的球鞋,斜叼着烟卷,蹲在地上,歪着头……我能做的,仅仅只是怀念。
胡叶似乎很高兴,总是牵着我到处转,他也陪我看星星,只是这时候的夜空,并不能让我感动。星星依然眨着眼,月亮一样是皎洁温柔,可是我却不能完全进入状态。胡叶吻我,他把我抱得很紧,我睁着眼睛,看着别处,垂着双手,任他而去。
我已经不再完整,又何必再去强求那一丝已经不存在的尊严?
白小俊,你知道么,我是依然爱你的。我只是想把胡叶当做你,来填充我寂寞的生活,让我不再想你想到痛不欲生。可是,到现在我才知道,我亲爱的白小俊,任由胡叶再怎么关心我,还是不能进入我的心里,那里装满的全是你的名字,白小俊,你无可取代。
很老土的一句话,世界上最遥远的,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明明知道我爱你,却不能说出口。
第5章 萧妮(3)
渐渐的,因为我的无所谓,胡叶变得更加放肆起来。
跟他在一起,不再是简单地谈心,转而变成了他对我身体无休止地侵犯,忍气吞声,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我还有什么理由去拒绝,去反抗?校园后山的那次阴影一直埋藏在我的心底,我不敢对任何说。我好害怕,害怕这个世界真的不要我了,肯跟我说话,肯跟陪在我身边的,现在只有胡叶一个人。
我对天发誓,我不爱他,甚至有些讨厌他,但是我却没有拒绝他。
除了我身体的最深处,我任由他放肆。
白小俊,我现在就像是个死人一样,看到你,我只能掩面而逃。
可是,这个世界上不可思意的事情总是喜爱发生在我的身上。
在学校前门的草地上,白小俊再一次出现了。在我仅有的还愿意记起的事情中,好像他还碰到过我和石拓,也是在这个鬼地方。
我亲爱的白小俊,你依然是那么的美,俊朗的脸庞,说话的时候威风八面,大气凛然。打吧,你们拼个你死我活吧,我不在乎了。我看见胡叶的鼻血就像喷泉一样飞射出来,我的心里有一丝可耻的说不出的快感。我完美的王子,白小俊打架的时候很帅,那个眼神,是那么的有男人味。
一场因为我却与我无关的战斗结束后,白小俊安然无恙,胡叶却喘着大气倒在草地上。
我多么想上前去再摸摸白小俊英俊的脸庞,那清晰的轮廓,是那么的让我沉醉。事情的发展完全在我意料之中,他没有理我,没有理我这个已经不配再跟他说话的人。
白小俊,对不起。
我好想问一句,你还爱我么?
可是,我不敢开口。就算他的回答是肯定的,我又能怎么?
曾经白小俊对我说过,说我很消极,鼓励我把自己向上活泼的一面展现出来。其实,我一点也不自信,纵然我有漂亮的外表,却不能说我是一个漂亮的女孩。
白小俊没有事,我的心里有一丝窃喜,仅仅是心里偷偷地高兴,我已经没有资格再把笑容放到脸上。
我听到了胡叶痛苦的呻吟,那样子,让我倍感厌烦,甚至有一些瞧不起他的感觉,男人,是这样的么?
我离开了,把胡叶一个人丢在那里。由他去吧,随波逐流也好,自生自灭也好,我不想去管他,我们之间从开始就没有感情可言。我是一个没有思想的木偶,任由别人摆布。其实,我更像一个孤单的麦田稻草人,心里有痛,却不能说出口。
我又回到了一个人,我没有再去理胡叶,不是白小俊终结了我和他,而是我自己已经看透了。
我感觉自己成了一个尼姑,也许我的宿命就是去当一个尼姑。在那里,你有经文陪伴,你有木鱼相依,别人都和你一样,没有朋友,六神皆空,心死如灰,不会有一丝的杂念。
我确实有过独自去九华山当尼姑的冲动,那里山清水秀,庙宇隐藏在云雾之间,没有人会找到我,而我,却可以安静地度过这一生。想到这里,我笑了,当尼姑确实比自杀要好。
可是,我想错了,我发现自己真的很舍不得他,那个让我朝思幕想的他。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从来没有停止过对他的思念。
我愿意,依赖在你的怀里,笑着睡过去。
我无比畏惧的上天,我还能有这个机会么?
第5章 萧妮(4)
在梦里,我看见我的心脏,就像一个洋葱,一层一层被撕开,越来越小,越来越小,到最后,只剩下流出的眼泪。
这天晚自习下课,我并没有往寝室走,而是一个人走到了操场。隐隐约约记得,很多很多天前,每晚这个时候我都会和白小俊在这里散步,我们就坐在篮球架下,任凭月光的洒满全身,地上的两个影子,不离,不弃。
我慢慢地走着,突然看见操场旁边的树上开起了花,虽然是黑夜,但是那些含苞待放和那些迎风招展的颜色不怕黑暗,依然拼命地展现自己,那粉红的,那金黄的,竟然还发着光,尽管周围是一片漆黑。
更让我有些惊讶的是,我看到了萤火虫。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萤火虫,一闪一闪像天上的星星,忽明忽暗又像传说中的鬼火。我走近它们,然而它们并不怕我这个另类生物,把我围在中心,翩翩起舞。突然间,我的心里升起了一丝感动,说得更切确点是生起了一丝希望。
那些美丽的萤火虫,闪耀在我的眼前,好像在对我说:萧妮,请你振作起来,白小俊在等你,一直在等你,他不会多想,只有他才能真正保护你。
我哭了,感谢这些小生命,它们身上发出的光,点亮了花丛,也点亮了我的心。
我不愿再耽误时间,擦了擦眼泪,对着这些萤火虫微笑一个,然后快步朝白小俊的寝室走去。所有的思念,所有的伤痛,我要全部告诉他,我要躺在他的怀里,我要亲吻他的脸。
我的脚步越来越快,甚至是小跑了起来。还有五百米,还有三百米,还有两百米,我能远远看到,白小俊的寝室亮着灯,我能猜想到他此时一定是在抽着烟,和边成高谈论阔。也许,这就是我的一次赌博,白小俊能理解我么?他能原谅我么?他还能回到从前么?我不管了,我真的有太多的话想跟他说,只有他,才是我的倾诉者。就算我们不能再和好如初,但我一定再也不会哭泣。
笑容真正地洋溢到我的脸上,我拼命地跑着。但是,就当我离他寝室只有几十米的时候,我听到了我熟悉却讨厌的声音。
“五分钟后,我进去把那小子抓出来,你们都跟我狠狠地打,打得越重越好。”没错,这正是胡叶的声音,我不由地转头望去。妈呀!这里足足有二十多人,只见胡叶站在最中央,向周围的人说着什么。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些人是来对付白小俊的,更让我感到恐怖的是,我看到了几把寒光闪闪的刀。
我能清楚地想到,如果白小俊真被抓出来,会是个什么后果。不行,我不能让他们伤害白小俊,我要阻止他们。虽然我知道自己一个弱女子的能力是多么的微乎其微。
“你们要干什么?”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胆子,我走到了那些人的周围,大声地叫喊着,“你们不许伤害白小俊,坚决不能!”
第5章 萧妮(5)
这些人听到我的话,纷纷回过头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他们人真的很多,围成了一个圈,有的是黄毛红毛,还有几个人脖子上纹着图案,这分明是一群社会青年。我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双脚也自然地抖了起来。
“你怎么来了?”胡叶今天很严肃,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脚上是一双擦得蹭亮的皮鞋。
“你不准打白小俊!”我的声音丝毫没有减弱。
“为什么要听你的?”胡叶走到我身边,说话冷冰冰的。
看来,今天他们是誓在必得,我渐渐明白自己起不到作用了,“你不去行么?”我的声音中带着哀求。
“不去?”胡叶摸了摸后脑,我能清楚地看到,他的眼睛里射出一线精光。
我点点头,“不去。”
可是,我的话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只见胡叶从腰间拔出了一把很大的砍刀,对着这些人咆哮道:“等白小俊出来了,你们都给我弄死他,出了人命我负责!”
这句话,彻底地把我吓死了,没想到胡叶还来真的,见他走远,我急忙追了上去,死死抱住他的小腿,“胡叶,我求求你了,请你不要去。”
“你他妈滚开!”胡叶确实火气很大,把我甩得很远。
我倒在地上,眼前一黑,我似乎看见了小俊被他拖了出来,二十多人残忍地殴打着他一个人,我能听见刀峰砍断骨头的声音,我能想象到那血肉模糊不堪入目的场面,我能看到白小俊那完美的脸庞被打得青红紫绿,血迹斑斑。不能这样,千万不能这样。我咬着牙,从地上爬了起来,跑上前去又拖住了胡叶。“求求你不要去。”我突然急得哭了出来,虽然我知道我的眼泪已经不再受人的怜悯。
“别烦我!”胡叶再次抬起脚,用那皮鞋的后跟重重地打在我了的脸上。我只感觉脑袋一阵眩晕,看见了转动的白色星星,就这样,我昏倒了过去。
可是,就在我绝望的那一刹那,胡叶回来了,他一支手捏住我的下巴,“要我不去也行,除非你陪我一晚上。”
我没有选择,我也没有理智,看着胡叶模糊的脸,我闭上了眼睛……
这是一个不能平静的夜晚,我一直做着噩梦,我一直哭着,喊着,叫着……
唯一能做的,就是把眼睛紧紧闭上,把满满的脑袋全部塞满白小俊的身影,全部都是他。
也许,我救了白小俊,也许,我已经离白小俊更加遥远。
我是个懦弱的女孩,我不懂拒绝,我不懂挣扎,我不懂去为自己的尊严而奋不顾身。
但是我知道,白小俊是一个勇敢的男孩子,他从不畏惧,好像没有事情能够让他害怕,他有一颗勇敢的心。我需要跟他在一起,我需要让他来教我怎样变得勇敢。
我能做的就是这些,我能付出的也就是这些。虽然,我知道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很傻,甚至有些不可理喻。
这是一个多雨的夏天,我竟然真的爱上了站在雨中,任它冲洗着我的整个身体……
番外 边成(1)
我长这么大,只佩服过一个人,那就是我们伟大的毛主席。
我喜欢欣赏他那些激扬的文字,他那夹着烟指点江山风度,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但是,当我到这个学校后,我又佩服上了白小俊。我一直自认为自己长得很帅,曾经自比安七炫,看到他之后,我才觉得有些惭愧。我不是同性恋者,但是白小俊真的长得很帅。学校里有很多的女生追他,我除了羡慕,就只有是佩服了。
很巧,我们成为了兄弟,因为臭味相投,我们才能无话不谈。一包万宝路,两瓶蓝带,几根绝味鸭脖,一首林志炫的《单身情歌》,就拉开了我们的夜生活。
我发现,白小俊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他喜欢一个人站在窗外唱歌,不过不可否认的是,他的歌声很好听,说得更详细一点,那就是非常富有感情。我喜欢他那专心致志的样子,陶醉于其中,以至于有一阵子我逼他天天在我睡前唱《牵牵牵手》给我听。
我发誓,如果白小俊进入娱乐圈,绝对是一当红的偶像。不管是哪一方面,他的实力都不比那些明星差。
我们能走在一起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们都不爱读书,我们同时鄙视那些厚厚的书本,同样讨厌那些烦琐的计算,我们一起翘课,我们一起打架,我们一起在学校看美女……
朋友不在多,而在忠心。或许人生就是这样,有朋友,有烟抽,有酒喝,说说笑笑,轻轻松松,混混沌沌,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白小俊喜欢打篮球,他是一个街球高手,他玩出的那些花哨动作让我目瞪口呆,我真怀疑他是不是在美国的街头出生。
而我跟他不同,我是一个足球爱好者,说一句不着边际的话,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职业足球队员,我憧憬加入英国切尔西俱乐部,与我的崇拜者兰帕德同时在绿茵场上拼搏。每当我把这个伟大的理想出说来的时候,白小俊就会一瓢冷水泼了过来,什么时代了,中国的足球已经淘汰了。听到这话,我也就只能沉默。对于中国的足球,我无语。
关于女人,我的要求没有白小俊那么高,看得过去,温柔体贴,也就够了。可是,世事总是事与愿违,并不是说我现在的女朋友长得不漂亮,她很漂亮,很高雅,很娇贵,就是那高高在上的性格让我有些不能忍受。她叫金寒,是一个富家千金,爸爸是集
胡叶似乎很高兴,总是牵着我到处转,他也陪我看星星,只是这时候的夜空,并不能让我感动。星星依然眨着眼,月亮一样是皎洁温柔,可是我却不能完全进入状态。胡叶吻我,他把我抱得很紧,我睁着眼睛,看着别处,垂着双手,任他而去。
我已经不再完整,又何必再去强求那一丝已经不存在的尊严?
白小俊,你知道么,我是依然爱你的。我只是想把胡叶当做你,来填充我寂寞的生活,让我不再想你想到痛不欲生。可是,到现在我才知道,我亲爱的白小俊,任由胡叶再怎么关心我,还是不能进入我的心里,那里装满的全是你的名字,白小俊,你无可取代。
很老土的一句话,世界上最遥远的,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明明知道我爱你,却不能说出口。
第5章 萧妮(3)
渐渐的,因为我的无所谓,胡叶变得更加放肆起来。
跟他在一起,不再是简单地谈心,转而变成了他对我身体无休止地侵犯,忍气吞声,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我还有什么理由去拒绝,去反抗?校园后山的那次阴影一直埋藏在我的心底,我不敢对任何说。我好害怕,害怕这个世界真的不要我了,肯跟我说话,肯跟陪在我身边的,现在只有胡叶一个人。
我对天发誓,我不爱他,甚至有些讨厌他,但是我却没有拒绝他。
除了我身体的最深处,我任由他放肆。
白小俊,我现在就像是个死人一样,看到你,我只能掩面而逃。
可是,这个世界上不可思意的事情总是喜爱发生在我的身上。
在学校前门的草地上,白小俊再一次出现了。在我仅有的还愿意记起的事情中,好像他还碰到过我和石拓,也是在这个鬼地方。
我亲爱的白小俊,你依然是那么的美,俊朗的脸庞,说话的时候威风八面,大气凛然。打吧,你们拼个你死我活吧,我不在乎了。我看见胡叶的鼻血就像喷泉一样飞射出来,我的心里有一丝可耻的说不出的快感。我完美的王子,白小俊打架的时候很帅,那个眼神,是那么的有男人味。
一场因为我却与我无关的战斗结束后,白小俊安然无恙,胡叶却喘着大气倒在草地上。
我多么想上前去再摸摸白小俊英俊的脸庞,那清晰的轮廓,是那么的让我沉醉。事情的发展完全在我意料之中,他没有理我,没有理我这个已经不配再跟他说话的人。
白小俊,对不起。
我好想问一句,你还爱我么?
可是,我不敢开口。就算他的回答是肯定的,我又能怎么?
曾经白小俊对我说过,说我很消极,鼓励我把自己向上活泼的一面展现出来。其实,我一点也不自信,纵然我有漂亮的外表,却不能说我是一个漂亮的女孩。
白小俊没有事,我的心里有一丝窃喜,仅仅是心里偷偷地高兴,我已经没有资格再把笑容放到脸上。
我听到了胡叶痛苦的呻吟,那样子,让我倍感厌烦,甚至有一些瞧不起他的感觉,男人,是这样的么?
我离开了,把胡叶一个人丢在那里。由他去吧,随波逐流也好,自生自灭也好,我不想去管他,我们之间从开始就没有感情可言。我是一个没有思想的木偶,任由别人摆布。其实,我更像一个孤单的麦田稻草人,心里有痛,却不能说出口。
我又回到了一个人,我没有再去理胡叶,不是白小俊终结了我和他,而是我自己已经看透了。
我感觉自己成了一个尼姑,也许我的宿命就是去当一个尼姑。在那里,你有经文陪伴,你有木鱼相依,别人都和你一样,没有朋友,六神皆空,心死如灰,不会有一丝的杂念。
我确实有过独自去九华山当尼姑的冲动,那里山清水秀,庙宇隐藏在云雾之间,没有人会找到我,而我,却可以安静地度过这一生。想到这里,我笑了,当尼姑确实比自杀要好。
可是,我想错了,我发现自己真的很舍不得他,那个让我朝思幕想的他。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从来没有停止过对他的思念。
我愿意,依赖在你的怀里,笑着睡过去。
我无比畏惧的上天,我还能有这个机会么?
第5章 萧妮(4)
在梦里,我看见我的心脏,就像一个洋葱,一层一层被撕开,越来越小,越来越小,到最后,只剩下流出的眼泪。
这天晚自习下课,我并没有往寝室走,而是一个人走到了操场。隐隐约约记得,很多很多天前,每晚这个时候我都会和白小俊在这里散步,我们就坐在篮球架下,任凭月光的洒满全身,地上的两个影子,不离,不弃。
我慢慢地走着,突然看见操场旁边的树上开起了花,虽然是黑夜,但是那些含苞待放和那些迎风招展的颜色不怕黑暗,依然拼命地展现自己,那粉红的,那金黄的,竟然还发着光,尽管周围是一片漆黑。
更让我有些惊讶的是,我看到了萤火虫。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萤火虫,一闪一闪像天上的星星,忽明忽暗又像传说中的鬼火。我走近它们,然而它们并不怕我这个另类生物,把我围在中心,翩翩起舞。突然间,我的心里升起了一丝感动,说得更切确点是生起了一丝希望。
那些美丽的萤火虫,闪耀在我的眼前,好像在对我说:萧妮,请你振作起来,白小俊在等你,一直在等你,他不会多想,只有他才能真正保护你。
我哭了,感谢这些小生命,它们身上发出的光,点亮了花丛,也点亮了我的心。
我不愿再耽误时间,擦了擦眼泪,对着这些萤火虫微笑一个,然后快步朝白小俊的寝室走去。所有的思念,所有的伤痛,我要全部告诉他,我要躺在他的怀里,我要亲吻他的脸。
我的脚步越来越快,甚至是小跑了起来。还有五百米,还有三百米,还有两百米,我能远远看到,白小俊的寝室亮着灯,我能猜想到他此时一定是在抽着烟,和边成高谈论阔。也许,这就是我的一次赌博,白小俊能理解我么?他能原谅我么?他还能回到从前么?我不管了,我真的有太多的话想跟他说,只有他,才是我的倾诉者。就算我们不能再和好如初,但我一定再也不会哭泣。
笑容真正地洋溢到我的脸上,我拼命地跑着。但是,就当我离他寝室只有几十米的时候,我听到了我熟悉却讨厌的声音。
“五分钟后,我进去把那小子抓出来,你们都跟我狠狠地打,打得越重越好。”没错,这正是胡叶的声音,我不由地转头望去。妈呀!这里足足有二十多人,只见胡叶站在最中央,向周围的人说着什么。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些人是来对付白小俊的,更让我感到恐怖的是,我看到了几把寒光闪闪的刀。
我能清楚地想到,如果白小俊真被抓出来,会是个什么后果。不行,我不能让他们伤害白小俊,我要阻止他们。虽然我知道自己一个弱女子的能力是多么的微乎其微。
“你们要干什么?”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胆子,我走到了那些人的周围,大声地叫喊着,“你们不许伤害白小俊,坚决不能!”
第5章 萧妮(5)
这些人听到我的话,纷纷回过头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他们人真的很多,围成了一个圈,有的是黄毛红毛,还有几个人脖子上纹着图案,这分明是一群社会青年。我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双脚也自然地抖了起来。
“你怎么来了?”胡叶今天很严肃,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脚上是一双擦得蹭亮的皮鞋。
“你不准打白小俊!”我的声音丝毫没有减弱。
“为什么要听你的?”胡叶走到我身边,说话冷冰冰的。
看来,今天他们是誓在必得,我渐渐明白自己起不到作用了,“你不去行么?”我的声音中带着哀求。
“不去?”胡叶摸了摸后脑,我能清楚地看到,他的眼睛里射出一线精光。
我点点头,“不去。”
可是,我的话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只见胡叶从腰间拔出了一把很大的砍刀,对着这些人咆哮道:“等白小俊出来了,你们都给我弄死他,出了人命我负责!”
这句话,彻底地把我吓死了,没想到胡叶还来真的,见他走远,我急忙追了上去,死死抱住他的小腿,“胡叶,我求求你了,请你不要去。”
“你他妈滚开!”胡叶确实火气很大,把我甩得很远。
我倒在地上,眼前一黑,我似乎看见了小俊被他拖了出来,二十多人残忍地殴打着他一个人,我能听见刀峰砍断骨头的声音,我能想象到那血肉模糊不堪入目的场面,我能看到白小俊那完美的脸庞被打得青红紫绿,血迹斑斑。不能这样,千万不能这样。我咬着牙,从地上爬了起来,跑上前去又拖住了胡叶。“求求你不要去。”我突然急得哭了出来,虽然我知道我的眼泪已经不再受人的怜悯。
“别烦我!”胡叶再次抬起脚,用那皮鞋的后跟重重地打在我了的脸上。我只感觉脑袋一阵眩晕,看见了转动的白色星星,就这样,我昏倒了过去。
可是,就在我绝望的那一刹那,胡叶回来了,他一支手捏住我的下巴,“要我不去也行,除非你陪我一晚上。”
我没有选择,我也没有理智,看着胡叶模糊的脸,我闭上了眼睛……
这是一个不能平静的夜晚,我一直做着噩梦,我一直哭着,喊着,叫着……
唯一能做的,就是把眼睛紧紧闭上,把满满的脑袋全部塞满白小俊的身影,全部都是他。
也许,我救了白小俊,也许,我已经离白小俊更加遥远。
我是个懦弱的女孩,我不懂拒绝,我不懂挣扎,我不懂去为自己的尊严而奋不顾身。
但是我知道,白小俊是一个勇敢的男孩子,他从不畏惧,好像没有事情能够让他害怕,他有一颗勇敢的心。我需要跟他在一起,我需要让他来教我怎样变得勇敢。
我能做的就是这些,我能付出的也就是这些。虽然,我知道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很傻,甚至有些不可理喻。
这是一个多雨的夏天,我竟然真的爱上了站在雨中,任它冲洗着我的整个身体……
番外 边成(1)
我长这么大,只佩服过一个人,那就是我们伟大的毛主席。
我喜欢欣赏他那些激扬的文字,他那夹着烟指点江山风度,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但是,当我到这个学校后,我又佩服上了白小俊。我一直自认为自己长得很帅,曾经自比安七炫,看到他之后,我才觉得有些惭愧。我不是同性恋者,但是白小俊真的长得很帅。学校里有很多的女生追他,我除了羡慕,就只有是佩服了。
很巧,我们成为了兄弟,因为臭味相投,我们才能无话不谈。一包万宝路,两瓶蓝带,几根绝味鸭脖,一首林志炫的《单身情歌》,就拉开了我们的夜生活。
我发现,白小俊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他喜欢一个人站在窗外唱歌,不过不可否认的是,他的歌声很好听,说得更详细一点,那就是非常富有感情。我喜欢他那专心致志的样子,陶醉于其中,以至于有一阵子我逼他天天在我睡前唱《牵牵牵手》给我听。
我发誓,如果白小俊进入娱乐圈,绝对是一当红的偶像。不管是哪一方面,他的实力都不比那些明星差。
我们能走在一起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们都不爱读书,我们同时鄙视那些厚厚的书本,同样讨厌那些烦琐的计算,我们一起翘课,我们一起打架,我们一起在学校看美女……
朋友不在多,而在忠心。或许人生就是这样,有朋友,有烟抽,有酒喝,说说笑笑,轻轻松松,混混沌沌,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白小俊喜欢打篮球,他是一个街球高手,他玩出的那些花哨动作让我目瞪口呆,我真怀疑他是不是在美国的街头出生。
而我跟他不同,我是一个足球爱好者,说一句不着边际的话,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职业足球队员,我憧憬加入英国切尔西俱乐部,与我的崇拜者兰帕德同时在绿茵场上拼搏。每当我把这个伟大的理想出说来的时候,白小俊就会一瓢冷水泼了过来,什么时代了,中国的足球已经淘汰了。听到这话,我也就只能沉默。对于中国的足球,我无语。
关于女人,我的要求没有白小俊那么高,看得过去,温柔体贴,也就够了。可是,世事总是事与愿违,并不是说我现在的女朋友长得不漂亮,她很漂亮,很高雅,很娇贵,就是那高高在上的性格让我有些不能忍受。她叫金寒,是一个富家千金,爸爸是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