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们准备烤羊腿和马奶酒!”
小七和若水齐声向那牧民道谢,跟在那牧民身后缓缓行去。
若水回眸微笑看着小七,一双波光粼粼的大眼睛仿佛在说:刚才还念念不忘这草原牧民的烤羊腿和马奶酒,现在终于得偿所愿了吧?
小七温柔地揉了揉她的头发,好一会儿才低声问道:“水儿,你怎么也会说南越国的语言?”
“怎么,只准你自己一个人偷偷地学南越话,我就不能也学上一学吗?”若水挑了挑眉,反问道:“小七,你的南越语说的很好啊,我记得上次南越公主来咱们东黎的时候,你还不会说呢!不但不会说,连人家南越国的风俗也不晓得,居然拔出剑来,挥剑断袖……”
她话未说完,小七已经涨红了脸,抱着她的双臂一紧:“不许取笑我!”
若水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
小七想到上次的情景,就心有余悸。正是因为南越国公主的教训,他才下决定苦学南越语和南越风俗,唯恐此次的南越之行,再闹出什么不可收拾的事情出来。
两人一骑,随着那牧民下了缓坡。
缓坡下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湖泊,平滑如镜的水面上倒映着夕阳的霞光,焕发出瑰丽的光彩。
湖畔有大大小小数十个由牛皮羊皮等制成的白色毡包,每个毡包前面都升起了袅袅的炊烟。
身穿南越族服饰的女人们,正在毡包前准备晚饭,孩子们则围着毡包嬉笑玩闹。
孩童独有的纯净得不含一丝杂质的单纯笑声交织在牧人们吆喝牲口们回圈、和牧羊犬的犬吠声和牲口们的鸣叫声中,真正是一幅牧民晚归图的美景,充满了让人向往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生活气息。
若水和小七看着这一幕,握着的双手不由一紧,都觉得心中暖洋洋的。
诱人的食物香气弥漫在空气之中,勾得二人越发饥肠辘辘起来。
“尊贵的客人,请到这里来!我先领你们去拜见我们这个部落的长者。”
刚才和小七他们打过招呼的牧人已经下马,站在最大的毡包面前,身边还站在一个身材跟他一样高壮的牧民汉子,正用好奇却不失热情的目光看着他们。
小七在毡包还有十余丈的距离就下了马,然后把若水也抱下马来,他对毡包前的几个牧民再一次行了抚胸礼,才随着他们走了进去。
毡包内盘腿坐着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草原的烈日和大漠的风沙在他的脸上雕刻出深刻色岁月痕迹,看起来已经有一百岁那么大的年纪,但他的一双眼睛却依旧清澄明亮。
“尊贵的客人,这位是我们部落的旺卓长老。”那牧民介绍道。
小七和若水恭敬地给旺卓长老行礼。
这种尊敬是出自于对一位饱经风霜的老者的最真挚的敬意。
“我们从东黎国来,想要走遍南越国欣赏最美丽的风光,我叫小七,她是我的妻子水儿,见过旺卓长老。”小七行过礼,直起腰来,身姿挺拔地说道。
“呵呵呵,尊贵的客人,不要多礼。咱们能在这片最宽广的草原上相遇就是缘分,是长苍赐予我们的缘分。客人们尽管留下来多住几天,我让达瓦带你们到处去转转,让你们尽情欣赏我们最美丽的草原风光。”
卓旺长老饮经风霜的脸上绽放出慈和的笑容。
是夜,为了招待远方来的尊贵客人,这个百余人的的草原牧民部落进行了最隆重的篝火晚宴。
男人、女人和孩子们都穿上了节日的盛装。
若水从毡包里出来,一眼就看到那窜得十余尺高的焰火,把湖畔草原的天空映得通红,新鲜木柴燃烧的油脂香味和烤肉的味道在鼻端萦绕。
对于在草原上生活的牧人来说,木材做的燃料可算得上奢侈品,草原女人们平时做饭用的都是被烈日晒干的牛羊粪便,而今晚,用最最真挚的热情来欢迎他们的牧民,居然把他们储存了很久准备用来过冬的木材都了,这使得若水有些不安。
紧随着若水从毡包中出来的是旺卓长老的孙女,叫做朵拉姆,十七八岁的样子,是一个身材高挑长相明艳的姑娘。
她笑语:“我们在那边……”她伸手指了指南边。“我们在哪里找到了一个树林,木材,用完去哪里找,就可以了!”
朵拉姆会说东黎语,虽然有些生涩,但对于常年在茫茫大草原上逐水草而居的牧民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朵拉姆,你的东黎语说得很好,是旺卓长老教你的吗?”若水真诚的赞美道。
朵拉姆甜甜地笑了起来,脸上也被远处得篝火映照得有几分酡红。
她带着几分羞涩几分磊落的摇了摇头:“不是!是一个和你们一样从东黎国的尊贵的客人教我的。他每年都会来一次大草原,我的东黎话就是跟他学的。他很耐心地教我,可是,今年的雨季都快过了,他还没有来。”
说到这里,她的语气和表情都有几分失落和怅然。
东黎来的客人?
若水斜眼一瞥,只见朵拉姆的脸上漾起了一片红晕,心中登时了然。
眼前这个小姑娘一定是喜欢上那位来自东黎的尊贵的客人了。
但这种萍水相逢的缘分,真是可遇不可求。
她不禁为自己和小七相遇、相知、相守感到庆幸万分,同时也暗暗地同情眼前这个单纯而痴情的姑娘。
“别担心,他也许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只要他的心里有这片大草原,他总会再来的!”若水一语双关的说道。
朵拉姆的情绪很快就过去了,她笑着点点头:“尊贵的客人,你说得对,该来的总会来的!就算不来也没有关系,只要朵拉姆的心里面记着他就行了!老阿爸说过,天上的云彩虽然有相遇的时候,也有分开的时候!不论是相遇还是分开,都是长生天的安排,我只要接受长生天的指引,保留一颗最真诚的心就足够了。”
若水心中忽有所动,她怔怔地看着朵拉姆,也不知道是该心疼还是该佩服这个单纯痴情的姑娘,只能摸了摸她头,以示对她的支持。
朵拉姆拉着她的手:“姐姐,我们快过去吧,你的男人应该等你都等着急了。”
我的男人?若水因为朵拉姆对小七的这句称呼微微涨红了脸。
所幸夜色深沉,没有被那个语出惊人的小姑娘发现。
小七此时正围坐在篝火的旁边,和他身边的达瓦喝酒说笑,烤的吱吱冒油的硕大羊腿被巨大的铁盘盛着放在他们面前的草地上。
听到脚步声,周围的人都不约而同的朝若水和朵拉姆的方向看过来。
火光映红了半边天,将两个姑娘窈窕的身影映照得清清楚楚。
小七听到周围人发出一片抽气声,然后看到每个牧民都睁大了双眼,眨也不眨地看着自己的心上人。
他口角含笑,看向若水的目光中又是得意又是欣赏,为她这种出类拔萃的装扮赞叹不己。
达瓦啧啧地发出赞叹声,对着小七翘起两根大拇指,夸道:“你的女人,美得像咱们草原上的太阳!朵拉姆是咱们部落里的一枝花,可你的女人,硬生生地把她比下去啦!”
小七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赞美之声,他的心情激荡,目光炙热如火。
若水穿的是一套朵拉姆的衣裙,南越国的服饰和东黎国大异,却能更好地勾勒出她苗条纤细的腰身,她在晚霞中冉冉走来,宛如一朵草原上迎风款摆的百合花,幽香沁人。
达瓦目不转睛地看着若水和朵拉姆越走越近,突然脸色黯了下来,瞅着小七,脸上露出担忧的神色,低声道:“客人,你的女人太美,草原上不光有好客的牧民,还有凶狠的豺狼,希望你能保护好你的太阳,别让她被豺狼抢了去。”
豺狼?
达瓦意味深长的话,让小七扬起了眉梢,他神色自信地答道:“谢谢你的提醒,我会保护好我的女人,否则,我就不配做他的男人!”
达瓦看了看小七的肩膀,又和自己的肩膀比了比,摇了下头,神态中满是不信,叹了口气,却不再多说了。
小七站起身来,微笑着对着若水伸出手去。
他这一长身站起,草原上的姑娘们人人都觉得眼前一亮,目光不由自主的落在他身上。
若水和朵拉姆也顿住了脚步,向他瞧去。
出乎若水意料之外的是,小七居然也换了一身南越国草原牧民的打扮。
他乌黑发亮的头发在耳旁编成两条长长的发辫,额头上抹着一根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皮毛做成的两指宽的抹额,抹额的中央还缀着一颗绿松石,身上的锦袍也换成了牧民的毡衣。
他这样的人,这样的长相、这样的气势,即便身上穿的是普通到有些粗陋的牧民的衣服,也能散发出一股尊贵之气。
越是普通的装扮,越是显得他英姿勃发,气势迫人。
姑娘们的芳心都不由自主的怦然而跳,脸上也悄悄飞上了红晕,低下头去,不敢瞧他容光焕发的脸,可是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偷眼向他打量。
看到这样的小七,若水的心突然跳得飞快,脸颊发烫,明明他是她最亲密的人,他却给他耳目一新、再次相识的感觉。
“哎呀!姐姐,你的男人居然长得那么好看!不但好看,还很有男子气概呢!”朵拉姆看直了眼,等到回过神来,立刻爽朗地大声赞美道。
声音响亮,让周围的人全都听得一清二楚,草原人登时发出一阵哄笑声。
朵拉姆被众人笑得红了脸,羞得直跺脚。
若水微微一笑,只觉得脸颊发烫,不知道是不是被火烤的,她刚想抬手摸摸自己的脸,却突然被一只温暖的大手握住了。
“水儿,你真美!”小七由衷地赞美道,他落在她脸上的视线炙热无比,连握住她的手心也变得滚烫了几分。
众目睽睽之下,他要不要说得这么直白啊?若水忍不住瞪他一眼,想甩开了他手,却被他握得紧紧的。
“尊贵的客人,我帮你的女人打扮的,美吧!”朵拉姆看看小七,又看看若水,觉得二人简直就像是天生的一对,再也找不出更相配的了。
我的女人!
小七只觉得心里一甜,他转头郑重地看了朵拉姆一眼,非常认真地点头,真诚地说道:“谢谢你,朵拉姆,你把我的女人打扮得很美!我很喜欢。”
朵拉姆红了脸,笑着说了一句:“明天,我会把她打扮得更美!”说完,甩了甩满头的小辫子,扭身跑过去抢烤肉吃了。
小七和若水对视了一眼,随即笑了起来。
“水儿,饿了吧!来,我们去吃东西!”小七拉住若水的手,走到篝火旁,学着牧民的样子,盘膝坐了下来。
篝火旁,男男女女围着火堆跳起了欢乐的舞蹈。
香浓的奶茶,甘醇的美酒和烤得香气四溢的牛羊肉,各式各样的美食纷纷摆上桌面。
小七温柔细致地用锋利的匕首为若水把烤羊腿上的肉割下来,一片片排好了放在她面前的盘子里,惹得周围的牧民直向两人发出善意的笑声。
若水有些不好意思,她扭头看向周围,只是牧民们不管男女,都是人人捧着一根羊骨头,啃得津津有味,像她这种斯文的吃法,在这些牧民眼中算得上是异类了吧。
所谓入乡随俗,在这样热闹的气氛里,她不介意和他们一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
她伸手取过一只烤得香酥喷香的羊腿,张口咬了下去,浓香四溢的油脂流进她的嘴里,果然,这种原始粗犷的吃法,才能品尝到羊肉的美味。
旁边的达瓦哈哈大笑起来,对着若水翘起一根大拇指,赞道:“把羊肉割下来吃,的确是吃相好看些,却失了几分乐趣,你这位姑娘,不错,很不错!长得温温柔柔、文文弱弱的,却有几分我们南越国的豪迈风范,来!我敬你一碗!”
若水吓了一跳,看着达瓦递给她的那只醋钵大的碗,不由发怔,犹豫了一下才接了过来。
这南越国的牧民们太豪放了,瞧瞧人家是如何喝酒的?不是“我敬你一杯!”而是“我敬你一碗!”
可是那碗口比人的脑袋还大,若水估计,喝完这碗她估计就得躺下了!
但若水也知道,草原民族的热情是不能拒绝的,否则会被他们视为对他们的轻视和侮辱。
若水心一横,仰起脖子,“咕咚咕咚”把一大碗的马奶酒干得一滴不剩。
小七知道若水好酒,他先前并不担心,可是没想到,若水一碗酒下肚之后,脸上迅速绽起了桃花,眼中更是水汪汪的,虽然美得动人之极,但他还是一眼就看了出来。
小七和若水齐声向那牧民道谢,跟在那牧民身后缓缓行去。
若水回眸微笑看着小七,一双波光粼粼的大眼睛仿佛在说:刚才还念念不忘这草原牧民的烤羊腿和马奶酒,现在终于得偿所愿了吧?
小七温柔地揉了揉她的头发,好一会儿才低声问道:“水儿,你怎么也会说南越国的语言?”
“怎么,只准你自己一个人偷偷地学南越话,我就不能也学上一学吗?”若水挑了挑眉,反问道:“小七,你的南越语说的很好啊,我记得上次南越公主来咱们东黎的时候,你还不会说呢!不但不会说,连人家南越国的风俗也不晓得,居然拔出剑来,挥剑断袖……”
她话未说完,小七已经涨红了脸,抱着她的双臂一紧:“不许取笑我!”
若水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
小七想到上次的情景,就心有余悸。正是因为南越国公主的教训,他才下决定苦学南越语和南越风俗,唯恐此次的南越之行,再闹出什么不可收拾的事情出来。
两人一骑,随着那牧民下了缓坡。
缓坡下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湖泊,平滑如镜的水面上倒映着夕阳的霞光,焕发出瑰丽的光彩。
湖畔有大大小小数十个由牛皮羊皮等制成的白色毡包,每个毡包前面都升起了袅袅的炊烟。
身穿南越族服饰的女人们,正在毡包前准备晚饭,孩子们则围着毡包嬉笑玩闹。
孩童独有的纯净得不含一丝杂质的单纯笑声交织在牧人们吆喝牲口们回圈、和牧羊犬的犬吠声和牲口们的鸣叫声中,真正是一幅牧民晚归图的美景,充满了让人向往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生活气息。
若水和小七看着这一幕,握着的双手不由一紧,都觉得心中暖洋洋的。
诱人的食物香气弥漫在空气之中,勾得二人越发饥肠辘辘起来。
“尊贵的客人,请到这里来!我先领你们去拜见我们这个部落的长者。”
刚才和小七他们打过招呼的牧人已经下马,站在最大的毡包面前,身边还站在一个身材跟他一样高壮的牧民汉子,正用好奇却不失热情的目光看着他们。
小七在毡包还有十余丈的距离就下了马,然后把若水也抱下马来,他对毡包前的几个牧民再一次行了抚胸礼,才随着他们走了进去。
毡包内盘腿坐着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草原的烈日和大漠的风沙在他的脸上雕刻出深刻色岁月痕迹,看起来已经有一百岁那么大的年纪,但他的一双眼睛却依旧清澄明亮。
“尊贵的客人,这位是我们部落的旺卓长老。”那牧民介绍道。
小七和若水恭敬地给旺卓长老行礼。
这种尊敬是出自于对一位饱经风霜的老者的最真挚的敬意。
“我们从东黎国来,想要走遍南越国欣赏最美丽的风光,我叫小七,她是我的妻子水儿,见过旺卓长老。”小七行过礼,直起腰来,身姿挺拔地说道。
“呵呵呵,尊贵的客人,不要多礼。咱们能在这片最宽广的草原上相遇就是缘分,是长苍赐予我们的缘分。客人们尽管留下来多住几天,我让达瓦带你们到处去转转,让你们尽情欣赏我们最美丽的草原风光。”
卓旺长老饮经风霜的脸上绽放出慈和的笑容。
是夜,为了招待远方来的尊贵客人,这个百余人的的草原牧民部落进行了最隆重的篝火晚宴。
男人、女人和孩子们都穿上了节日的盛装。
若水从毡包里出来,一眼就看到那窜得十余尺高的焰火,把湖畔草原的天空映得通红,新鲜木柴燃烧的油脂香味和烤肉的味道在鼻端萦绕。
对于在草原上生活的牧人来说,木材做的燃料可算得上奢侈品,草原女人们平时做饭用的都是被烈日晒干的牛羊粪便,而今晚,用最最真挚的热情来欢迎他们的牧民,居然把他们储存了很久准备用来过冬的木材都了,这使得若水有些不安。
紧随着若水从毡包中出来的是旺卓长老的孙女,叫做朵拉姆,十七八岁的样子,是一个身材高挑长相明艳的姑娘。
她笑语:“我们在那边……”她伸手指了指南边。“我们在哪里找到了一个树林,木材,用完去哪里找,就可以了!”
朵拉姆会说东黎语,虽然有些生涩,但对于常年在茫茫大草原上逐水草而居的牧民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朵拉姆,你的东黎语说得很好,是旺卓长老教你的吗?”若水真诚的赞美道。
朵拉姆甜甜地笑了起来,脸上也被远处得篝火映照得有几分酡红。
她带着几分羞涩几分磊落的摇了摇头:“不是!是一个和你们一样从东黎国的尊贵的客人教我的。他每年都会来一次大草原,我的东黎话就是跟他学的。他很耐心地教我,可是,今年的雨季都快过了,他还没有来。”
说到这里,她的语气和表情都有几分失落和怅然。
东黎来的客人?
若水斜眼一瞥,只见朵拉姆的脸上漾起了一片红晕,心中登时了然。
眼前这个小姑娘一定是喜欢上那位来自东黎的尊贵的客人了。
但这种萍水相逢的缘分,真是可遇不可求。
她不禁为自己和小七相遇、相知、相守感到庆幸万分,同时也暗暗地同情眼前这个单纯而痴情的姑娘。
“别担心,他也许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只要他的心里有这片大草原,他总会再来的!”若水一语双关的说道。
朵拉姆的情绪很快就过去了,她笑着点点头:“尊贵的客人,你说得对,该来的总会来的!就算不来也没有关系,只要朵拉姆的心里面记着他就行了!老阿爸说过,天上的云彩虽然有相遇的时候,也有分开的时候!不论是相遇还是分开,都是长生天的安排,我只要接受长生天的指引,保留一颗最真诚的心就足够了。”
若水心中忽有所动,她怔怔地看着朵拉姆,也不知道是该心疼还是该佩服这个单纯痴情的姑娘,只能摸了摸她头,以示对她的支持。
朵拉姆拉着她的手:“姐姐,我们快过去吧,你的男人应该等你都等着急了。”
我的男人?若水因为朵拉姆对小七的这句称呼微微涨红了脸。
所幸夜色深沉,没有被那个语出惊人的小姑娘发现。
小七此时正围坐在篝火的旁边,和他身边的达瓦喝酒说笑,烤的吱吱冒油的硕大羊腿被巨大的铁盘盛着放在他们面前的草地上。
听到脚步声,周围的人都不约而同的朝若水和朵拉姆的方向看过来。
火光映红了半边天,将两个姑娘窈窕的身影映照得清清楚楚。
小七听到周围人发出一片抽气声,然后看到每个牧民都睁大了双眼,眨也不眨地看着自己的心上人。
他口角含笑,看向若水的目光中又是得意又是欣赏,为她这种出类拔萃的装扮赞叹不己。
达瓦啧啧地发出赞叹声,对着小七翘起两根大拇指,夸道:“你的女人,美得像咱们草原上的太阳!朵拉姆是咱们部落里的一枝花,可你的女人,硬生生地把她比下去啦!”
小七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赞美之声,他的心情激荡,目光炙热如火。
若水穿的是一套朵拉姆的衣裙,南越国的服饰和东黎国大异,却能更好地勾勒出她苗条纤细的腰身,她在晚霞中冉冉走来,宛如一朵草原上迎风款摆的百合花,幽香沁人。
达瓦目不转睛地看着若水和朵拉姆越走越近,突然脸色黯了下来,瞅着小七,脸上露出担忧的神色,低声道:“客人,你的女人太美,草原上不光有好客的牧民,还有凶狠的豺狼,希望你能保护好你的太阳,别让她被豺狼抢了去。”
豺狼?
达瓦意味深长的话,让小七扬起了眉梢,他神色自信地答道:“谢谢你的提醒,我会保护好我的女人,否则,我就不配做他的男人!”
达瓦看了看小七的肩膀,又和自己的肩膀比了比,摇了下头,神态中满是不信,叹了口气,却不再多说了。
小七站起身来,微笑着对着若水伸出手去。
他这一长身站起,草原上的姑娘们人人都觉得眼前一亮,目光不由自主的落在他身上。
若水和朵拉姆也顿住了脚步,向他瞧去。
出乎若水意料之外的是,小七居然也换了一身南越国草原牧民的打扮。
他乌黑发亮的头发在耳旁编成两条长长的发辫,额头上抹着一根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皮毛做成的两指宽的抹额,抹额的中央还缀着一颗绿松石,身上的锦袍也换成了牧民的毡衣。
他这样的人,这样的长相、这样的气势,即便身上穿的是普通到有些粗陋的牧民的衣服,也能散发出一股尊贵之气。
越是普通的装扮,越是显得他英姿勃发,气势迫人。
姑娘们的芳心都不由自主的怦然而跳,脸上也悄悄飞上了红晕,低下头去,不敢瞧他容光焕发的脸,可是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偷眼向他打量。
看到这样的小七,若水的心突然跳得飞快,脸颊发烫,明明他是她最亲密的人,他却给他耳目一新、再次相识的感觉。
“哎呀!姐姐,你的男人居然长得那么好看!不但好看,还很有男子气概呢!”朵拉姆看直了眼,等到回过神来,立刻爽朗地大声赞美道。
声音响亮,让周围的人全都听得一清二楚,草原人登时发出一阵哄笑声。
朵拉姆被众人笑得红了脸,羞得直跺脚。
若水微微一笑,只觉得脸颊发烫,不知道是不是被火烤的,她刚想抬手摸摸自己的脸,却突然被一只温暖的大手握住了。
“水儿,你真美!”小七由衷地赞美道,他落在她脸上的视线炙热无比,连握住她的手心也变得滚烫了几分。
众目睽睽之下,他要不要说得这么直白啊?若水忍不住瞪他一眼,想甩开了他手,却被他握得紧紧的。
“尊贵的客人,我帮你的女人打扮的,美吧!”朵拉姆看看小七,又看看若水,觉得二人简直就像是天生的一对,再也找不出更相配的了。
我的女人!
小七只觉得心里一甜,他转头郑重地看了朵拉姆一眼,非常认真地点头,真诚地说道:“谢谢你,朵拉姆,你把我的女人打扮得很美!我很喜欢。”
朵拉姆红了脸,笑着说了一句:“明天,我会把她打扮得更美!”说完,甩了甩满头的小辫子,扭身跑过去抢烤肉吃了。
小七和若水对视了一眼,随即笑了起来。
“水儿,饿了吧!来,我们去吃东西!”小七拉住若水的手,走到篝火旁,学着牧民的样子,盘膝坐了下来。
篝火旁,男男女女围着火堆跳起了欢乐的舞蹈。
香浓的奶茶,甘醇的美酒和烤得香气四溢的牛羊肉,各式各样的美食纷纷摆上桌面。
小七温柔细致地用锋利的匕首为若水把烤羊腿上的肉割下来,一片片排好了放在她面前的盘子里,惹得周围的牧民直向两人发出善意的笑声。
若水有些不好意思,她扭头看向周围,只是牧民们不管男女,都是人人捧着一根羊骨头,啃得津津有味,像她这种斯文的吃法,在这些牧民眼中算得上是异类了吧。
所谓入乡随俗,在这样热闹的气氛里,她不介意和他们一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
她伸手取过一只烤得香酥喷香的羊腿,张口咬了下去,浓香四溢的油脂流进她的嘴里,果然,这种原始粗犷的吃法,才能品尝到羊肉的美味。
旁边的达瓦哈哈大笑起来,对着若水翘起一根大拇指,赞道:“把羊肉割下来吃,的确是吃相好看些,却失了几分乐趣,你这位姑娘,不错,很不错!长得温温柔柔、文文弱弱的,却有几分我们南越国的豪迈风范,来!我敬你一碗!”
若水吓了一跳,看着达瓦递给她的那只醋钵大的碗,不由发怔,犹豫了一下才接了过来。
这南越国的牧民们太豪放了,瞧瞧人家是如何喝酒的?不是“我敬你一杯!”而是“我敬你一碗!”
可是那碗口比人的脑袋还大,若水估计,喝完这碗她估计就得躺下了!
但若水也知道,草原民族的热情是不能拒绝的,否则会被他们视为对他们的轻视和侮辱。
若水心一横,仰起脖子,“咕咚咕咚”把一大碗的马奶酒干得一滴不剩。
小七知道若水好酒,他先前并不担心,可是没想到,若水一碗酒下肚之后,脸上迅速绽起了桃花,眼中更是水汪汪的,虽然美得动人之极,但他还是一眼就看了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