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腾起来。
虽然整个场地中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可她的眼前好像浮现出许多战士们热血操练的画面。
她好像回到了现代的军事化基地,战士们在严肃认真地出操,跑步,训练,喊着响彻入云的口号。
“水儿,在想什么?”小七见若水望着校马场,呆呆地出神,脸上神情带着点欢喜,也带着点惆怅,不由觉得奇怪。
这片校马场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大,里面的各项训练设施也出乎他想象的齐全,就是在帝都的训练营地里都没有这里的设备齐全。
有一些东西他甚至都叫不出名目来,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但这更让他觉得自己将侯知府收为己用,是做了一件最正确的决定。
如果侯知府原来的主子得知自己精心培养出来的一支精兵队伍,最后落到了自己的手里,不知道会是一副怎样精彩的表情。
或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看到那个场面了。
“没什么,只是有点担心,小七,你……”若水摇摇头,把心中不安的感觉抛到脑后,对着小七露出笑容。
“你一定会赢!”
“嗯!”小七重重握了一下她的手,双眸定定地凝望着她。
她的话,充满着对他的信心,也让他的心情飞扬起来,面具下的唇角不自觉地勾起。
灿烂如锦的云霞开在她的身后,她骑在马背上的身姿显得格外飘逸动人,竟给他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他的心中灿烂无比,好像那漫天的红霞,尽数盛放在他的心田。
如果不是当着侯知府的面,他真想将她搂在怀里,好好地亲她一亲。
若水被他那灼灼的目光看着面颊微红,他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这种热烈的眼光看着她了,最近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和她玩高冷,让她又气又觉得好笑。
“哼!他一定会赢,我就一定会输吗?最后结局如何,还未可知,你这么早就下断言,是不是太偏心了!”
墨白气呼呼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若水和小七回头一看,只见墨白骑在那匹土黄色的短腿马上,脸色臭得像大便一样。
他对二人一眼也不瞧,打着马屁股就赶过了二人,一径奔进了校马场。
若水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笑出了声。
他的形象实在是太滑稽了,他人高腿长,那马却腿短身小,他骑在马背上,两条长腿晃啊晃的,如果再长上那么几分,就要触到地面上了。
“小白,你的马儿真像是一头大毛驴。”若水对着墨白的背影咯咯笑道。
“是么?那等会儿就让你看看我的大头驴是怎么赢你家那位的千里马的!”墨白头也不回地道,冷冷的声音随风送入了若水和小七的耳中。
他心中有怨气,也有怒意,还有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酸涩。
当他骑马赶来,看到那两人定定对视的目光时,他的胸口就像是被一柄大铁锤重重击了一下,沉闷得透不过气来。
再听到若水对小七冲口而出的那句:“你一定会赢!”
墨白就觉得自己的肚子里像是灌满了醋,在酸山醋海中翻腾不休。
赢!自己一定要赢!
墨白把两手紧紧握成了拳,握得骨头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他的心里充溢着满满的斗志,拍了拍短腿土马的脑袋。
“好兄弟,一会儿给哥争口气,赢了这一场,哥以后天天喂你吃肉!”他意气风发地说道。
“希溜溜……”
短腿土马好像听懂了一样,扬起了前蹄,人立起来,也不知道它的意思是同意还是抗议。
但墨白就当它是同意了。
“好小子,咱们先去热热身!”墨白看着眼前一条笔直宽阔的大道,向前直延伸出去,绕着偌大的广场整整一圈,他略一估算,跑完这一圈的距离大约有四五里。
他也不扬鞭,只是双腿轻轻一夹,那短腿土马放开四蹄,沿着大道向前飞驰而去。
马蹄扬起道上的灰尘,只留下一道黄土形成的烟。
“这大毛驴跑起来的速度好快!”
若水有些吃惊地看着有如一股旋风般的墨白和马,都说马腿长才能跑得快,可眼前这匹短腿马儿一点也不比长腿马儿逊色,甚至比大多数的长腿马跑得还要快。
她不由有些担心起来,看着小七骑着的胭脂雪,想起墨白说过的话。
“这马儿过惯了好日子,就像人一样,已经养废了,它现在是速度没速度,要体力没体力!”
这胭脂雪真的被养废了吗?
可是看上去,那马儿精神奕奕,神气十足,昂首嘶鸣,单看外表,虽然及不上塔克拉玛干,可也不逊色于小黑和小灰这两匹带着天马血统的宝马。
这么神骏的马,应该不会输给墨白那头不起眼的大毛驴吧?
若水心中开始嘀咕。
“你在这里等我,我也去遛下马。”小七的眼睛微微眯起,注视着跑道中的墨白和马。
说实话,墨白选出来的这匹短腿土马能有这样的速度,的确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他是懂马识马的行家,否则他也不会拥有像小黑和小灰这两匹神骏无极、千金难买的宝马。
要想挑选出一匹千里良驹,方方面面的因素太多,要相头耳,看鼻柱,观腿蹄,听呼吸。
所谓“眼如鸟目,耳如撇帚,麟腹虎背,尾如垂帚”,是驽马外形上的基本要求。
如果有一样不合格,就算不得是一匹宝马神驹。
马,还有不同的用途,而不同用途的马,也有其不同的外貌。
有的马跑得快,适合短途快跑,有的马有长劲,可以长途跋涉,有的马耐力好,一般用来负重拉车。
比如跑得快的马,就要选那种体型高大,头小腿长,皮薄毛细的外型。
适合拉车的,则要选骨骼粗重,头方蹄大,皮厚毛密的马儿。
小七看来看去,也看不出来墨白选的这匹大毛驴儿是匹什么样的马。
它的马头宽而阔,骨架粗大却四腿短细,只有四只蹄子又大又重,土黄色的毛儿稀稀疏疏,一条大尾巴上的毛倒是又密又实,跑起来的时候甩得左右摇甩,活像一条松鼠的尾巴。
看上去它就是去当一匹拉车负重的马都不合格,可是它跑起来的速度却偏偏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小七摸了摸下巴。
难道自己也会有看走眼的一天?
不可能!
就算这匹大毛驴儿的速度比一般的马要快,也绝对比不上自己胯下的这匹胭脂雪。
墨白刚才对侯知府的一番“养马论”,小七并未听到。
他当时追去给唐绛儿送银票,那唐绛儿果然是个有骨气和傲气的姑娘,对他送去的银票拒不肯收,小七便大大地不耐烦起来。
他生性寡冷,除了对自己极为亲近的人,对旁人都是冷冰冰的爱理不理。
要让他劝说唐绛儿收下银票,那是千难万难,他更没那个耐心去磨嘴皮子,对方又不是若水,不是他心爱的姑娘,他才没那个心情哄着她。
所以他只是极为高冷地把手中的银票往她怀里一塞,然后冷冷地道:“这是她送给的心意,你愿扔愿抛,全由得你。”
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大步走掉,连头也不回,再不多看唐绛儿一眼。
若水的吩咐他已经办到了,银票的的确确是送到了唐绛儿的手里,至于对方是扔是洒,是送是丢,他就全不挂怀。
要是墨白看到这一幕,估计早就冲上前去,一把将银票抢回来收进怀里,然后丢下一句:爱要不要!
唐绛儿目瞪口呆地看向小七大步流星的背影,她还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呢,他居然就以这样一种粗暴的方式和冷冰冰的口吻,将银票塞给了她。
现在该怎么办?
她捧着那摞厚厚的银票,就像捧了一个烫手的山芋一样,只恨不得赶紧抛掉,又生怕被旁人看到,一把抢了去,那她该怎么还给对方?
她急匆匆地往前追了几步,又停了下来,小七走的速度极快,一转眼已经看不见他的背影,可是她相信若水一定还在原来的地方,只要她走回去,就可以将银票还给若水妹妹,顺便堵住那个叫什么白的人的嘴巴。
可是……
小七的那句话让她犹豫了,手中的银票变得沉甸甸的,让她的心情也变得沉重起来。
她现在捧着的不是银票,而是若水妹妹对她的一颗心呐!
唐绛儿咬着嘴唇,几乎咬得发了白,终于跺了跺脚,把银票全都收进了怀里。
有些感情是不能以金钱来衡量的,就像是若水对她的情义,她救了自己的性命,一路上又这样的善待自己,这份情,又岂是这区区几万两银子可以比拟的?
自己早已经欠了若水妹妹的情没有办法偿还,若水是那样豁达的一个人,像金银这种身份之物,在她的眼里没有半分价值。她送银子给自己,并不是瞧不起自己,也并不是羞辱自己,而是出自一份关怀和担忧。
虽然很多人都嫌弃银子俗气,可是没有银子在这世上却是寸步难行。
若水妹妹正是深知其理,才送银子给自己。
可是自己还如此拘泥于外物,和若水妹妹相比,真是俗人一个!
唐绛儿收了银票,对着若水的方向默默地注视良久,良久。
这些,小七自然没有对若水详细说起,他只是说唐绛儿已经收下银票,这样她才会安心。
当他从唐绛儿那边赶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墨白牵着三匹马儿的缰绳送到若水面前让她挑,还指着模样最不济的一匹夸口说好。
小七一看到那匹马儿,就差点没乐喷了。
就这匹像毛驴儿一样劣马,也亏得他敢拿来夸口。
小七的目光一扫,就看到了侯知府身边的胭脂雪,不由眼前一亮。
这才是匹千里良驹啊,几乎不逊色于自己的小黑和小灰。
所以他几乎考虑都没考虑,就帮若水选定了这匹胭脂雪。
可是听到墨白大言不惭的说话,一股男人的骄傲自心底油然而起,他还就不信了,他这双眼睛选出来的马,会不如那墨白挑的!
小七看着在跑马道上墨白奔驰的身影,深深吸了口气,他也没有扬鞭,两腿微一用力,胭脂雪就已经意会得到,马上有如离弦之箭般射了出去。
唔,这马儿不错!自己没有看走眼!
小七很满意胭脂雪的起速,一般的马儿都是在奔跑中才会开始加速,只有称得上宝马的良驹才会在一起步就有这样的急速。
“姑娘,太、太……大侠的骑术真好,您瞧他骑在这胭脂雪上,跑得就像风一样快,这马儿在下官手里也有三年了,可从来没跑得这样快过,下官的骑术和大侠比起来,那真是天壤之别啊。”
若水的目光追随着小七骑在马背上的英姿,看得心旷神怡,身边却突然响起了一个略带谄媚的声音。
她收回视线,循声看去,却是侯知府正一脸讨好地看着自己。
她微微一笑,道:“是知府大人的眼光好,选出来的马好,胭脂雪不愧是知府大人的爱马,模样漂亮,脚力更强。”
小七骑着马在场中这么一跑,若水原本有点提起来的心就放下了。
本来听了墨白的“养马论”,她心中一直有点不安,担心胭脂雪真的如墨白所说,被养废了,可是事实胜于雄辩。
这胭脂雪跑起来的时候,步伐轻快,腿长蹄轻,节奏十足,优美得就像是一幅画。
这样的好马,哪里被养坏了!
该死的就知道胡说八道的墨白!
“哪里,哪里,漂亮的马还得要漂亮的人来骑,下官这般模样简直是糟蹋了这匹好马,幸好有太、太……大侠和姑娘慧眼识珠,这胭脂雪能得到二位的喜欢,才是它的造化。”
侯知府听了若水的称赞,只觉心花怒放,差点美出鼻涕泡来。
对方可是太子妃,高高在上的太子妃啊!
这可是旁人就是想巴结都巴结不到的人物。
别说巴结,寻常人就是想看太子妃一眼,那都是无比尊荣的事!
他虽然在曲池城做知府,也早就听闻了帝都发生的事情。
这位太子妃可真不是寻常之人。
传闻中,她医术通神,一出手就治好了宫中太医都束手无策的太后娘娘的重症,由此深得太后娘娘喜爱。
传闻中,皇帝陛下更是对她
虽然整个场地中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可她的眼前好像浮现出许多战士们热血操练的画面。
她好像回到了现代的军事化基地,战士们在严肃认真地出操,跑步,训练,喊着响彻入云的口号。
“水儿,在想什么?”小七见若水望着校马场,呆呆地出神,脸上神情带着点欢喜,也带着点惆怅,不由觉得奇怪。
这片校马场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大,里面的各项训练设施也出乎他想象的齐全,就是在帝都的训练营地里都没有这里的设备齐全。
有一些东西他甚至都叫不出名目来,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但这更让他觉得自己将侯知府收为己用,是做了一件最正确的决定。
如果侯知府原来的主子得知自己精心培养出来的一支精兵队伍,最后落到了自己的手里,不知道会是一副怎样精彩的表情。
或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看到那个场面了。
“没什么,只是有点担心,小七,你……”若水摇摇头,把心中不安的感觉抛到脑后,对着小七露出笑容。
“你一定会赢!”
“嗯!”小七重重握了一下她的手,双眸定定地凝望着她。
她的话,充满着对他的信心,也让他的心情飞扬起来,面具下的唇角不自觉地勾起。
灿烂如锦的云霞开在她的身后,她骑在马背上的身姿显得格外飘逸动人,竟给他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他的心中灿烂无比,好像那漫天的红霞,尽数盛放在他的心田。
如果不是当着侯知府的面,他真想将她搂在怀里,好好地亲她一亲。
若水被他那灼灼的目光看着面颊微红,他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这种热烈的眼光看着她了,最近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和她玩高冷,让她又气又觉得好笑。
“哼!他一定会赢,我就一定会输吗?最后结局如何,还未可知,你这么早就下断言,是不是太偏心了!”
墨白气呼呼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若水和小七回头一看,只见墨白骑在那匹土黄色的短腿马上,脸色臭得像大便一样。
他对二人一眼也不瞧,打着马屁股就赶过了二人,一径奔进了校马场。
若水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笑出了声。
他的形象实在是太滑稽了,他人高腿长,那马却腿短身小,他骑在马背上,两条长腿晃啊晃的,如果再长上那么几分,就要触到地面上了。
“小白,你的马儿真像是一头大毛驴。”若水对着墨白的背影咯咯笑道。
“是么?那等会儿就让你看看我的大头驴是怎么赢你家那位的千里马的!”墨白头也不回地道,冷冷的声音随风送入了若水和小七的耳中。
他心中有怨气,也有怒意,还有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酸涩。
当他骑马赶来,看到那两人定定对视的目光时,他的胸口就像是被一柄大铁锤重重击了一下,沉闷得透不过气来。
再听到若水对小七冲口而出的那句:“你一定会赢!”
墨白就觉得自己的肚子里像是灌满了醋,在酸山醋海中翻腾不休。
赢!自己一定要赢!
墨白把两手紧紧握成了拳,握得骨头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他的心里充溢着满满的斗志,拍了拍短腿土马的脑袋。
“好兄弟,一会儿给哥争口气,赢了这一场,哥以后天天喂你吃肉!”他意气风发地说道。
“希溜溜……”
短腿土马好像听懂了一样,扬起了前蹄,人立起来,也不知道它的意思是同意还是抗议。
但墨白就当它是同意了。
“好小子,咱们先去热热身!”墨白看着眼前一条笔直宽阔的大道,向前直延伸出去,绕着偌大的广场整整一圈,他略一估算,跑完这一圈的距离大约有四五里。
他也不扬鞭,只是双腿轻轻一夹,那短腿土马放开四蹄,沿着大道向前飞驰而去。
马蹄扬起道上的灰尘,只留下一道黄土形成的烟。
“这大毛驴跑起来的速度好快!”
若水有些吃惊地看着有如一股旋风般的墨白和马,都说马腿长才能跑得快,可眼前这匹短腿马儿一点也不比长腿马儿逊色,甚至比大多数的长腿马跑得还要快。
她不由有些担心起来,看着小七骑着的胭脂雪,想起墨白说过的话。
“这马儿过惯了好日子,就像人一样,已经养废了,它现在是速度没速度,要体力没体力!”
这胭脂雪真的被养废了吗?
可是看上去,那马儿精神奕奕,神气十足,昂首嘶鸣,单看外表,虽然及不上塔克拉玛干,可也不逊色于小黑和小灰这两匹带着天马血统的宝马。
这么神骏的马,应该不会输给墨白那头不起眼的大毛驴吧?
若水心中开始嘀咕。
“你在这里等我,我也去遛下马。”小七的眼睛微微眯起,注视着跑道中的墨白和马。
说实话,墨白选出来的这匹短腿土马能有这样的速度,的确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他是懂马识马的行家,否则他也不会拥有像小黑和小灰这两匹神骏无极、千金难买的宝马。
要想挑选出一匹千里良驹,方方面面的因素太多,要相头耳,看鼻柱,观腿蹄,听呼吸。
所谓“眼如鸟目,耳如撇帚,麟腹虎背,尾如垂帚”,是驽马外形上的基本要求。
如果有一样不合格,就算不得是一匹宝马神驹。
马,还有不同的用途,而不同用途的马,也有其不同的外貌。
有的马跑得快,适合短途快跑,有的马有长劲,可以长途跋涉,有的马耐力好,一般用来负重拉车。
比如跑得快的马,就要选那种体型高大,头小腿长,皮薄毛细的外型。
适合拉车的,则要选骨骼粗重,头方蹄大,皮厚毛密的马儿。
小七看来看去,也看不出来墨白选的这匹大毛驴儿是匹什么样的马。
它的马头宽而阔,骨架粗大却四腿短细,只有四只蹄子又大又重,土黄色的毛儿稀稀疏疏,一条大尾巴上的毛倒是又密又实,跑起来的时候甩得左右摇甩,活像一条松鼠的尾巴。
看上去它就是去当一匹拉车负重的马都不合格,可是它跑起来的速度却偏偏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小七摸了摸下巴。
难道自己也会有看走眼的一天?
不可能!
就算这匹大毛驴儿的速度比一般的马要快,也绝对比不上自己胯下的这匹胭脂雪。
墨白刚才对侯知府的一番“养马论”,小七并未听到。
他当时追去给唐绛儿送银票,那唐绛儿果然是个有骨气和傲气的姑娘,对他送去的银票拒不肯收,小七便大大地不耐烦起来。
他生性寡冷,除了对自己极为亲近的人,对旁人都是冷冰冰的爱理不理。
要让他劝说唐绛儿收下银票,那是千难万难,他更没那个耐心去磨嘴皮子,对方又不是若水,不是他心爱的姑娘,他才没那个心情哄着她。
所以他只是极为高冷地把手中的银票往她怀里一塞,然后冷冷地道:“这是她送给的心意,你愿扔愿抛,全由得你。”
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大步走掉,连头也不回,再不多看唐绛儿一眼。
若水的吩咐他已经办到了,银票的的确确是送到了唐绛儿的手里,至于对方是扔是洒,是送是丢,他就全不挂怀。
要是墨白看到这一幕,估计早就冲上前去,一把将银票抢回来收进怀里,然后丢下一句:爱要不要!
唐绛儿目瞪口呆地看向小七大步流星的背影,她还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呢,他居然就以这样一种粗暴的方式和冷冰冰的口吻,将银票塞给了她。
现在该怎么办?
她捧着那摞厚厚的银票,就像捧了一个烫手的山芋一样,只恨不得赶紧抛掉,又生怕被旁人看到,一把抢了去,那她该怎么还给对方?
她急匆匆地往前追了几步,又停了下来,小七走的速度极快,一转眼已经看不见他的背影,可是她相信若水一定还在原来的地方,只要她走回去,就可以将银票还给若水妹妹,顺便堵住那个叫什么白的人的嘴巴。
可是……
小七的那句话让她犹豫了,手中的银票变得沉甸甸的,让她的心情也变得沉重起来。
她现在捧着的不是银票,而是若水妹妹对她的一颗心呐!
唐绛儿咬着嘴唇,几乎咬得发了白,终于跺了跺脚,把银票全都收进了怀里。
有些感情是不能以金钱来衡量的,就像是若水对她的情义,她救了自己的性命,一路上又这样的善待自己,这份情,又岂是这区区几万两银子可以比拟的?
自己早已经欠了若水妹妹的情没有办法偿还,若水是那样豁达的一个人,像金银这种身份之物,在她的眼里没有半分价值。她送银子给自己,并不是瞧不起自己,也并不是羞辱自己,而是出自一份关怀和担忧。
虽然很多人都嫌弃银子俗气,可是没有银子在这世上却是寸步难行。
若水妹妹正是深知其理,才送银子给自己。
可是自己还如此拘泥于外物,和若水妹妹相比,真是俗人一个!
唐绛儿收了银票,对着若水的方向默默地注视良久,良久。
这些,小七自然没有对若水详细说起,他只是说唐绛儿已经收下银票,这样她才会安心。
当他从唐绛儿那边赶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墨白牵着三匹马儿的缰绳送到若水面前让她挑,还指着模样最不济的一匹夸口说好。
小七一看到那匹马儿,就差点没乐喷了。
就这匹像毛驴儿一样劣马,也亏得他敢拿来夸口。
小七的目光一扫,就看到了侯知府身边的胭脂雪,不由眼前一亮。
这才是匹千里良驹啊,几乎不逊色于自己的小黑和小灰。
所以他几乎考虑都没考虑,就帮若水选定了这匹胭脂雪。
可是听到墨白大言不惭的说话,一股男人的骄傲自心底油然而起,他还就不信了,他这双眼睛选出来的马,会不如那墨白挑的!
小七看着在跑马道上墨白奔驰的身影,深深吸了口气,他也没有扬鞭,两腿微一用力,胭脂雪就已经意会得到,马上有如离弦之箭般射了出去。
唔,这马儿不错!自己没有看走眼!
小七很满意胭脂雪的起速,一般的马儿都是在奔跑中才会开始加速,只有称得上宝马的良驹才会在一起步就有这样的急速。
“姑娘,太、太……大侠的骑术真好,您瞧他骑在这胭脂雪上,跑得就像风一样快,这马儿在下官手里也有三年了,可从来没跑得这样快过,下官的骑术和大侠比起来,那真是天壤之别啊。”
若水的目光追随着小七骑在马背上的英姿,看得心旷神怡,身边却突然响起了一个略带谄媚的声音。
她收回视线,循声看去,却是侯知府正一脸讨好地看着自己。
她微微一笑,道:“是知府大人的眼光好,选出来的马好,胭脂雪不愧是知府大人的爱马,模样漂亮,脚力更强。”
小七骑着马在场中这么一跑,若水原本有点提起来的心就放下了。
本来听了墨白的“养马论”,她心中一直有点不安,担心胭脂雪真的如墨白所说,被养废了,可是事实胜于雄辩。
这胭脂雪跑起来的时候,步伐轻快,腿长蹄轻,节奏十足,优美得就像是一幅画。
这样的好马,哪里被养坏了!
该死的就知道胡说八道的墨白!
“哪里,哪里,漂亮的马还得要漂亮的人来骑,下官这般模样简直是糟蹋了这匹好马,幸好有太、太……大侠和姑娘慧眼识珠,这胭脂雪能得到二位的喜欢,才是它的造化。”
侯知府听了若水的称赞,只觉心花怒放,差点美出鼻涕泡来。
对方可是太子妃,高高在上的太子妃啊!
这可是旁人就是想巴结都巴结不到的人物。
别说巴结,寻常人就是想看太子妃一眼,那都是无比尊荣的事!
他虽然在曲池城做知府,也早就听闻了帝都发生的事情。
这位太子妃可真不是寻常之人。
传闻中,她医术通神,一出手就治好了宫中太医都束手无策的太后娘娘的重症,由此深得太后娘娘喜爱。
传闻中,皇帝陛下更是对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