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黄毛的家伙说:“真羡慕他,穿得好也吃得好,他身上的这件外套是名牌,上个星期我在一家专卖店看到过,只是太贵了我舍不得买。他的裤子也是名牌,和我之前的那一件是同一个款式。他的那双鞋子真的很配他那身衣服,他绝对是个有品位的人,是我的偶像。”
他刚说完,那个尖嘴猴腮染黄毛的家伙就在桌子上吐了,稀里哗啦的样子很帅。
邻桌上有人只打三毛钱的饭,就着五毛钱的咸菜狼吞虎咽的吃,老林斜了一眼说:“这样的同学,真寒酸,丢老子的脸。”我喷了他一脸饭,愤愤的说:“人家吃什么关你屁事,哪里丢你的人了,就你喜欢名牌。有衣服穿就行了,讲那些虚荣干什么,脱了衣服谁还知道你穿的是什么名牌。”
他挽起袖子,手臂上赫然的文着一个巨大的飞天钩钩,“要不要再看看,我的背上还文着好多名牌的logo。”
“好了好了,I服了YOU,也不想想你父亲,他还在做农活呢,无知!”
“那是两码事,这不关你的事,你又提我父亲做什么,他现在还想打我。不吃了!”他扔掉碗筷走了。
吃饱了便在寝室睡午觉,梦到老师强奸妇女被逮捕,下午便不上课去打篮球。我通常是和老林一队,因为我很怕被他盖帽。老林指着对方一双黄色有几条斜杠的鞋子说:“阿迪大师,科比三代,和我上一双鞋同样的价钱,你去防他。”我吓了一跳,天哪,一双鞋子顶我几个月的生活费,买我的鞋子几十双。
我不明白,篮球何时也变成贵族运动,好似拿着一个巨型的高尔夫球站在微型的挥杆用的球场。我有些怵对手,看着他那双闪闪发亮的球鞋,心里就感到自卑,力量无法集中。他时不时瞟我几眼,我感觉受到了伤害,有些丢人,越打越没信心。老林朝我吼道:“你这蠢材,怎么搞的,把他防紧点,别那么容易就被他给过了。”我好像受了委屈,结结巴巴的说:“他……他穿的是名牌啊,那么贵的鞋,怎么……防……”没办法,我只要一得球马上传给老林。
没来由的敬畏,磨损了自己的斗志。那不是一种力量,却被赋予了力量阶级等等含义,超出了生物体上的无聊装饰的本义,拉开距离,形成社会。法老的黄金面具,女王的皇冠,钻石权杖,都有直观而强烈的社会属性,它们是活的,一直延续到现在仍然不变。
我的脚放在病床上,或者放在别处,因为我暂时还感觉不到它。我不需要球鞋,祥云一般在天空漂浮。她的脚步很轻快,穿着低跟凉鞋,露出漂亮而优美的脚踝。粉红的连衣裙像阵风。
老林也穿着一双名牌球鞋,鞋面是钩钩,斜杠,和隶书的一字,金光闪闪的很刺眼。我很羡慕的问老林:“你这双鞋子很漂亮,多少钱买的?”
“几万块钱,是混合名牌,一双抵三双。我花掉了三年大学的生活费!这双鞋的性能很好,鞋底有弹簧和火箭助推器,打球时跳的比别人高些,看到我刚才那个扣篮没有,全多亏这双鞋。”
“扣篮是很好,可是你为买这双鞋花了三年的生活费,那你以后怎么过啊。”
“这个倒不用你操心,我批发了几箱方便面几吨水,可以对付过去的,没有钱了再到同学那里去混几餐饭吃。这鞋穿着太爽了,我都舍不得脱下来了,走路都有弹性像在飞一样,你什么时候也去买一双。”
“我买不起的,还是便宜的球鞋比较适合我。”天天吃方便面生不如死的日子,鬼才想过呢!
“你再这样穷酸,我以后就不和你一起打球了,我还靠这双超级球鞋去球队试训,到时穿这双鞋子扣几个篮给他们看看就行了。”一个不停弹跳着的身体,看起来很怪异,长长的兽形黑影。
我正扶在栏杆上悠然地晒着太阳,白天像黑夜一样,扣在头上。老林过来叫道:“走,到老同学那里去混饭吃。”
“现在去是不是有点晚。”
“不晚,现在――在在刚好去吃晚饭,明天再――再再回来。”他一跳一跳地说。声音的传播显得很奇怪。
很饿的胃点了点头,我立马跟他走了,像一阵风一样。到另外的一个市镇上去,也就是从‘品’字上面的‘口’到右下方的‘口’里面,本以为半小时的路程就能到,哪知坐了两个小时,转了三趟车,还没有到,看来晚饭只有在车上吃空气拌口水了,到了那里就只能算是宵夜。
一直在黑暗中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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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麦杜莎
更新时间2011-6-17 22:24:29 字数:3104
都市夜晚的平面图一半是由熠熠生辉的广告牌组成,那些破旧的房子在灯光的映衬下反而变得有模有样了,来往的人群川流不息,像睡醒的猫开始疯狂的偷腥。街边上满是摆夜市做烧烤卖肉的小贩,吆喝声此起彼伏,油烟味夹杂着熟肉味窜到车厢里面来,钻到鼻孔里,充满诱惑让人直流口水,不住地往肚里咽。
车越走越偏僻,口水都没有了,但肚子不怎么叫,像小孩子要东西吃,泪哭干了都没有用,只能老老实实的不做声。车仿佛是在一片荒无人烟的地方停下来,到了个简直比农村还农村,像是偏远地区的哪条山沟的地方,竟也有大学。
老林说:“这你就不懂了,越偏僻的地方,地价越便宜,生意便可以很快做大做强。”我跟在他身后穿巷子,一个在面前不停弹跳着的身体,长长的黑影,感觉很怪异。
门口有一尊压榨机的雕塑,让人歇斯底里,撞在榨汁砌成的墙上。建筑物也是经过时间挤压的,压出许多皱纹来所以显得很沧桑。但你看不出那是一张苦情相还是一双智慧的眼睛,透过它可以了解到很多。建筑物即使没有我们年长,也会比我们深沉。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张相熟的面孔,便急切切的把他往食堂里拉让他请吃饭。熟面孔一甩袖子跑了,但他哪里跑得过老林,怎么说他也是个体育健将,更何况他此时穿着他的那双混合名牌篮球鞋。熟面孔跑到寝室关上门,老林从窗子里钻进去,对方又躲进厕所,老林便赶到厕所,熟面孔到处躲,老林紧跟不舍,最后在一棵长有刺的橡树上把他像摘篮板一样摘了下来。
熟面孔无计可施,坐在桌子上用哀求的眼神看着我们秋风扫落叶般的扫餐盘,最后丢了二十七块钱在桌子上唉声叹气的走了。熟面孔回到寝室换了一张笑脸然后去参加周末舞会,兔子舞、恰恰之类,他忘我地扭动着躯壳,仿佛灵魂出窍一般。
我不太赞成老林为了吃一顿饭就不辞劳苦长途跋涉,到极偏僻的学校去找相熟的面孔。却也没有什么更有意思的事可做,打开书翻一下,眼睛就想合上,上床睡觉又嫌太早,护士连影子都看不到,于是跑到老林寝室去闲谈。老林还穿着他的那双混合名牌球鞋,鞋和他的脚结合的十分紧密,不留出一点缝隙,似乎是一个整体。“你的鞋子穿了好久了吧,我看着怎么觉得有点奇怪,你有没有换过。”
“你也看出来了,我现在感到有些害怕,刚开始还不想脱鞋子,但是现在想脱也脱不下来了,这双鞋子已经和我的脚合为一体了。我尝试着把鞋子脱下来,使劲往下拽,把脚上的皮肤撕破了流血把鞋面都染红了,但鞋子还是脱不下来,你看。”他把脚抬起来指给我看,他的脚踝处有一圈很厚的疤痕,把袜子都覆盖住了,鞋面有暗红的血迹,令人触目惊心。
我的脸部肌肉因为同情或害怕而抽搐了两下,“难道你的脚不痛吗?这鞋子脱不下来,难道你一辈子都穿着这双鞋走路,洗澡,睡觉。这能习惯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反正是双名牌鞋,穿着还是很舒服的。总盯着这双鞋,会让人无时无刻不感到受控制物化的痛苦,但若是不去想这个问题,倒还觉得好受些,哪个人脚上没有一双鞋。”
他穿着那双永远都脱不下来的名牌鞋一跳一跳的出去上网,我就跟着他一起去。网吧是新开张的,人很多,暖气开得太足而机子却太破旧。头发很长又杂乱无章,胡子拉渣,穿着油迹斑斑的松垮外套,拖着一双瘪皮鞋的年轻网管端着一碗盒饭边吃边叫嚷,一副睡眼惺忪又极不耐烦的模样,“个板妈,开机都不会,还在那叫叫叫,几年书都白读了,吃饭你会不会!”开机我也不会,不过我没有叫网管,是老林帮我开的。网络是一个传递信息的平台,把黑与白更迅速的混合,或许还会扁化社会的金字塔结构。
一个铺了牛毛毡顶棚的台球室,地上坑坑洼洼,齐腰深的水,人们踩在梅花桩上撞球。老林停下来跟一个女生打招呼。她一身嘻哈装扮,脸上化了妆,头发很多,缠成许多支小辫子,每一支都是很细很长,闪着黑色的光泽,缀着许多发饰。她弯着腰在打台球,胸部和臀部的弧线全展示出来了,身材显得很不错。她的台球技术显然并不怎么样,在洞口的球都打不进,还差点掉下梅花桩,不时的吐一下舌头眨几下眼睛,朝老林做鬼脸。老林指着她对我说:“这就是我提到的麦杜莎。”
她是你女朋友吗?也是我们学校里的学生吗?好象弄的很特别似的,难道是社会女青年。你的问题还真多,还真直接,大男生的怎么也关心起这些事情来了。你倒说是不是,有什么好顾虑的,我又不会把你的私生活刊登在黑板上。刚才你还跟她聊得挺亲密的,还勾肩搭背以为别人没看见啊。怎么说呢,你一定不要告诉别人,她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但你在校园里面通常是见不到她的,因为她只在每个月的三十一号才去上课。那么她还真是蛮厉害的,一年才有那么六七天的机会出现。
你可以说她是我女朋友,也可以说不是。她已经有一个男朋友了,好象也是我们学校的,但我无所谓,我跟她十分亲密,什么事情都做过。谈恋爱又不是一定要结婚,不用考虑那么多,大家在一起玩玩不是很开心吗,我还是很喜欢她的。真想不到你竟然是这种人,别人有男朋友了,你还要跟她参合在一起,学校里又不是只有她一个女生。感情的事情全是非理性的,母夜叉孙二娘还有人爱呢!跟你说不清楚,等你真的谈上恋爱了你才可能明白。她就像我脚上的这双鞋一样,和我合为一体了,怎么也分不开。
“那个女生身材真他妈的不错,我要追她。她的头发扎成辫子很有个性很漂亮。”咸鱼指着她翘起的臀部说。
羚羊到了发情期就会心醉神迷,脑子里只有母羚羊,前方的路看不见,所有的目标都可以放弃,所有的危险都可以视而不见。空气中充满着荷尔蒙的味道,公羚羊聚到一起拼杀,卯足了劲用角往对手身上顶,不分出胜负誓不罢休。胜利者才可以获得大量的母羚羊,获得繁殖的权利,这也是它奔跑的目的。它和母羚羊碰碰鼻子,摇摇尾巴,嗅它翘起的臀部,嗅它排泄的浓情鸡尾酒。然后交配繁衍,它生命的意义止于此。它还会奔跑,另一个阶段的奔跑。
灰尘一样的白色颗粒从房顶飘下来,像下雪一样,却不是下雪。不下雪的冬天除了耐睡之外,真是一无是处。那里的冬天向来都不下雪,就是普普通通的萧索模样,并没有变得更萧索,即使是到了圣诞节,也毫无气氛。我收到过几封信,信封不是白色的而是土黄色,字迹也各不相同,里面都夹着贺卡。一点点小小的思念,可以汇集成感动的汹涌潮水,在纯粹精神的怀旧的角落里翻滚。
我翻转一下身体,燥热似乎是好受了一点,脑子里的冬天却也不使身体凉爽,不是冬天的节日他们也就不会寄贺卡给我。信封里面或许是藏着贺卡,普通祝福的贺卡。如果关心变成了做作和固有的格式,那贺卡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所引起的情绪反应失去了原有的效果。
“你为什么不送送贺卡给你喜欢的那个‘麦杜莎’,让她感动,肾上腺素分泌增加。她的头发就会疯狂的跳舞了。”
“我喜欢她的长头发,长长的结成辫子垂下来,可以自由的摆动。你知道,在夕阳下跳舞的毒蛇也是很美丽的,不要带有是非善恶等等主观的看法,仅从自然的角度来看,它们是散发着生命的灵性和光芒的。蛊惑人心的力量,极富创意的非常规的吸引,是阻挡不了的。”老林的眼神在嘶嘶的抖动,就像要发起攻击的爬行类。
“显然你很能发现她身上的优点,就算用上许多放大镜和显微镜。许多东西都是外在的,仅仅是表面的吸引。”
“由外而内的,当然我先看到的是她诱人的身材和漂亮的脸蛋,她吸引了我。透过她的眼神,我也看到了她的率真,内心的渴求以及困惑。就算再怎么分裂,也无法割断外在与内在的联系。她是一个复杂的整体里面存在的一个复杂的个体,很美的个体。”
坏女孩的坏有她固有的行为方式,以及与这种行为方式相匹配的价值观,仅仅是情绪的释放。会跳舞的标志性的头发是一个符号。很妖娆的背影。
“我要去麦加!”
老林躺在床上大叫道。也许还未从睡梦中清醒,某个情形出现了。巨大的散发着神秘光泽的石块,辉煌的灯塔,汹涌的人们虔诚的拜祭。
神和力量,如是他奋力的朝前跑去,哪怕是黑暗与崎岖,一大片茫然与荆棘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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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也穿着一双名牌球鞋,鞋面是钩钩,斜杠,和隶书的一字,金光闪闪的很刺眼。我很羡慕的问老林:“你这双鞋子很漂亮,多少钱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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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篮是很好,可是你为买这双鞋花了三年的生活费,那你以后怎么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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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说:“这你就不懂了,越偏僻的地方,地价越便宜,生意便可以很快做大做强。”我跟在他身后穿巷子,一个在面前不停弹跳着的身体,长长的黑影,感觉很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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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反正是双名牌鞋,穿着还是很舒服的。总盯着这双鞋,会让人无时无刻不感到受控制物化的痛苦,但若是不去想这个问题,倒还觉得好受些,哪个人脚上没有一双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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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你女朋友吗?也是我们学校里的学生吗?好象弄的很特别似的,难道是社会女青年。你的问题还真多,还真直接,大男生的怎么也关心起这些事情来了。你倒说是不是,有什么好顾虑的,我又不会把你的私生活刊登在黑板上。刚才你还跟她聊得挺亲密的,还勾肩搭背以为别人没看见啊。怎么说呢,你一定不要告诉别人,她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但你在校园里面通常是见不到她的,因为她只在每个月的三十一号才去上课。那么她还真是蛮厉害的,一年才有那么六七天的机会出现。
你可以说她是我女朋友,也可以说不是。她已经有一个男朋友了,好象也是我们学校的,但我无所谓,我跟她十分亲密,什么事情都做过。谈恋爱又不是一定要结婚,不用考虑那么多,大家在一起玩玩不是很开心吗,我还是很喜欢她的。真想不到你竟然是这种人,别人有男朋友了,你还要跟她参合在一起,学校里又不是只有她一个女生。感情的事情全是非理性的,母夜叉孙二娘还有人爱呢!跟你说不清楚,等你真的谈上恋爱了你才可能明白。她就像我脚上的这双鞋一样,和我合为一体了,怎么也分不开。
“那个女生身材真他妈的不错,我要追她。她的头发扎成辫子很有个性很漂亮。”咸鱼指着她翘起的臀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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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转一下身体,燥热似乎是好受了一点,脑子里的冬天却也不使身体凉爽,不是冬天的节日他们也就不会寄贺卡给我。信封里面或许是藏着贺卡,普通祝福的贺卡。如果关心变成了做作和固有的格式,那贺卡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所引起的情绪反应失去了原有的效果。
“你为什么不送送贺卡给你喜欢的那个‘麦杜莎’,让她感动,肾上腺素分泌增加。她的头发就会疯狂的跳舞了。”
“我喜欢她的长头发,长长的结成辫子垂下来,可以自由的摆动。你知道,在夕阳下跳舞的毒蛇也是很美丽的,不要带有是非善恶等等主观的看法,仅从自然的角度来看,它们是散发着生命的灵性和光芒的。蛊惑人心的力量,极富创意的非常规的吸引,是阻挡不了的。”老林的眼神在嘶嘶的抖动,就像要发起攻击的爬行类。
“显然你很能发现她身上的优点,就算用上许多放大镜和显微镜。许多东西都是外在的,仅仅是表面的吸引。”
“由外而内的,当然我先看到的是她诱人的身材和漂亮的脸蛋,她吸引了我。透过她的眼神,我也看到了她的率真,内心的渴求以及困惑。就算再怎么分裂,也无法割断外在与内在的联系。她是一个复杂的整体里面存在的一个复杂的个体,很美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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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躺在床上大叫道。也许还未从睡梦中清醒,某个情形出现了。巨大的散发着神秘光泽的石块,辉煌的灯塔,汹涌的人们虔诚的拜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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