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别的人,所以央金梅朵经常回娘家来住一段时间。
因为丈夫一走,家里没有别的人了,央金来的时候就得把自家的獒也一起带来,毛毛是她的丈夫给獒取的名字,取的是汉族人常给狗取的名字,因为她的丈夫常年呆在内地,懂汉语。
央金受到丈夫的感染,也会说几句汉语,相比之下,尼玛的接受力比她妈妈还要强得多,会说的汉话就更多些了,也许是她爸爸在她从小的时候就在刻意教她说汉语吧。
对于这种汉藏间的交融,我很欢喜。
在草原上,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是件欢天喜地的事情,整整一天,寂寞的大草原上都显得十分热闹,像过节一样,央金带着尼玛到各家的帐篷里去拜访,毛毛就被拴在才让大叔家的羊栅栏上。
獒们也像狗一样欺生,而且它们有着极强的领地意识和霸占欲,在这个时候,毛毛就显得有些落单,但它不愧是一只勇武的公獒,威风地坐在羊圈前,浑身透出的霸气就压倒了别的獒们。
可能是毛毛太英武了,大黑对他似乎有了一点好感,向前走了两步,和毛毛面对面地坐着,两只獒互相打量着对方,却仍然各自带着一些警惕性。
央金和尼玛来到多吉家帐篷的时候,多吉大叔已经准备好了酥油茶和手抓羊肉,央金也带来了礼物,磨得香喷喷的糍粑和一些上好的茶叶,还特意带了一大捆烟叶,够多吉大叔抽好一阵子了。
尼玛忽然惊叫起来:阿妈,你瞧,有只小狼!
央金也感到很意外,就问多吉大叔怎么帐篷里拴着一只小狼?
多吉大叔说:拣回来的,母狼死了,天作孽,人总不能绝情吧!
在獒的世界中,也有英雄和懦夫的定义,也许毛毛和大黑正是所谓的英雄惜英雄,一天下来,到晚上大家在草原上热闹地聚会的时候,毛毛的链子就被解掉了,大黑想走过去示好,但是又不愿放下自己的架子。
毛毛主动地走近大黑,嗅了嗅她身上的气味,看见大黑和一个外来者交往,其他獒们好像有些异议,但是又不敢向大黑提出反对意见,无趣地散落在毛毛和大黑周围,随时观察着动静。
央金在藏语中就是妙音女神的意思,而梅朵就是鲜花,央金梅朵的嗓音真的像天上的女神一样动听,尼玛像她的妈妈一样,也是能歌善舞,草原上顿时热闹起来。
我在这样快乐的氛围中度过了几天帐篷生活,突然有一天早上,我发现宁丽和宗哲一大早就站在帐篷前向远处眺望,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我懒得搭理他们,就跑到大黑身边躺着,大黑看羊们吃草,我躺在她身边,仰头望天,一边自语着,向大黑说自己的故事。
明知道大黑会听不懂,但我还是坚持用一种很和婉的口气说,大黑有时候也会回过头来,看我一眼,然后又转过头去看羊群。
我不知道大黑到底有没有听懂我说的故事,我尽量用蹩脚的藏语说,说不下去的时候,再改用汉语。
大黑很耐心,竟然没有因为我而感到烦躁,也可能,我对于大黑来说,就只不过像是一只围绕在她耳朵边的喋喋不休的苍蝇。
下午的时候,我所怀疑的事情得到了证实,一群金发蓝眼的外国人从大草原的地平线上向这边靠近了。
他们是来看獒的,这是宁丽从网上联系的客户,他们中间有美国人也有英国人还有加拿大人,我搞不清楚,他们居住地的气候是否真的能给獒们一个安适的家吗?
扎西木大叔用草原上接待贵客的礼仪接待这批来看獒的外国友人,宁丽和宗哲会英语,自告奋勇地充当了翻译。
那些外国朋友一看到各家的獒,就兴奋地议论起来,喜悦的神情洋溢在各自的脸上。
那些人一来就看中了毛毛,因为毛毛脖子上的那圈红缨络使他显得比大黑还要威武,大黑也被选中了,因为她是一只绝对纯种的獒,而且还黑得没有一丝儿杂色。
那些人张口就出价三百万美元,要买下大黑,毛毛的价和大黑差不多。
我所知道的是,对于獒的出口,那是受国家严格保护和控制的,我不清楚这些外国朋友是通过了什么手段才来到这里买獒。
第二十二章、獒的悲哀
在一沓一沓的钞票面前,多吉大叔只坚定地说了两个字:不卖!就把大黑牵回了帐篷。
央金也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她说:毛毛是我丈夫的命根子,多少钱都不卖!
虽然那些钞票着实诱人,但为了维护女儿,才让大叔也说:不卖,咱们牧民靠天吃饭,要那么多钱干啥?
扎西木大叔就让宗哲解释说:这两只獒是外来的,不是咱们这个族里的,他们不肯卖算啦,我们卖,这些獒们吃得又多,咱们靠天吃饭的哪养得起?早卖了早好!
我以前上学的时候英语就不差,在特种大队的时候又坚持自学了一段时间,虽然没考过什么级,但也粗略听得懂大概意思。
我很气愤扎西木大叔这样说,我没敢解释给多吉大叔和才让大叔听,怕两位老人家气坏了身子。
可那些外国人仍然坚持要买大黑和毛毛,甚至说,买不到大黑和毛毛,他们就不走了。
那些外国人果真说话算话,当真在扎西木大叔家住了下来,为了能把自家的獒卖个好价钱,扎西木大叔狠心又搭了一座大帐篷给他们住,还包下了那些人的一日三餐。
过惯了都市生活的人在短期内是无法习惯大草原的,尤其是半夜三更突如其来的狼嚎和其它野兽的叫声,在寂静的大草原上能传到很远很远,有一种回声的震撼力。
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晚上,帐篷外面的狼叫声时不时地响了起来,有时候晚上我就在想,不知道那一群袭扰村落的狼们还有没有每晚去村子外面嚎了?还是跟着小狼崽的气味,一路跟踪到了这里?
为了怕獒丢,又想自家的獒能卖个好价钱,不少人每天给自家的獒梳理打扮,晚上也舍不得扔在外面过夜了,都牵回了帐篷,拴起来,只有大黑和毛毛仍然守在自家的羊圈外面,两只獒对望着,坚守着自己的本份。
有一天晚上,狼偷偷摸摸地袭击了羊群,它们静悄悄地从栅栏上一跃而过,跳进了羊圈,羊们受到了惊吓,乱叫乱蹦,有的闪躲不及,被狼一口咬住咽喉,再咬一下就断了气。
大黑和毛毛冲进自家的羊圈里,满场子追着狼狂咬,狼不敢在才让大叔和多吉大叔家的羊圈里逗留,就跳到了别家的羊圈里。
大黑和毛毛又跟着跳进别家的羊圈里,追着狼咬,一边咬一边吼。
人们都被惊醒了,放出了拴着的獒,狼群终于被赶跑,但羊圈里的羊却被咬死了一半,咬伤得就更多,幸免于难的羊受到了惊吓,缩在圈子角落里瑟瑟发抖。
所有的人都哭了,除了那些惊诧不已的外国来客们,他们重新商量了一下,觉得大草原实在不是他们继续呆下去的地方,于是做出了让步,不再为大黑和毛毛而坚守下去了,决定看看别家的獒。
扎西木大叔笑了起来:就是嘛!咱们家的獒也不错,好歹也算是纯种嘛,就是毛色不大好看些!
因为狼群袭击了自家的羊群,看着自己的财产损失大半,有些人卖獒的意思就淡了许多,但又受到了扎西木大叔的鼓动:卖了吧,好多钱呐!羊才能卖个什么价?你卖一辈子羊也赚不了这么多钱!咱们卖了獒,就搬到日喀则去住啦,买新房子,还要买车……
看着那些外国人在给一家一家的獒商定价钱,多吉大叔心疼又气愤地骂:没良心的人呐!缺德哟!唉……
扎西木大叔家的獒终于卖掉了,那些外国人砍价的本事还真不比中国人差,原本说是一百万的,后来又说种不太纯,毛也不好,看起来獒的精神也不好,怏怏的,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病,万一买回去死了可就不划算。
砍到最后,扎西木大叔家的那只獒以四十八万美元的价钱卖掉了,按现在的价折算成人民币也有三百万左右吧?
扎西木大叔显然觉得钱还不够多,就有些不满,嘴里用藏语叽叽咕咕地骂着什么,反正那些外国人也听不懂。
另外有四家的獒也卖掉了,钱立即从网上银行转到了账上,那些外国人很是兴高采烈地牵着獒走了,走时不忘记告诉多吉大叔,说:老哥,好好想一想,想卖的时候,就打我们电话,我们随时都有时间过来……
那些被主人抛弃的獒们一个个垂头丧气,像是马上就要被牵上屠宰架的狗,看上去确是有些怏怏的,失去了往日的威风,我看着都觉得这些獒们真是可怜。
大黑冷漠地坐在自家帐篷前面,漠然地看着那些人卖獒买獒,獒们成了一件交换利益的商品,她有些悲哀的神色,为那些被卖掉的獒悲哀。
看着自己的同伴被一群金发蓝眼的人牵着,在大草原上渐渐消失,大黑的神色突然变得无限悲戚起来,她仰起了头,张口那张令人生畏的大口,愤怒地吼叫着:嗷!――
毛毛走过去,站在大黑身边,陪着她一起沉浸在悲痛中。
现在,我彻底相信,在獒的世界里,也是有感情可言的,它们像人类一样,懂得珍惜朋友,也知道深藏自己的感情,别看大黑平时是那样冷漠而又目空一切,但当那些獒被卖走的时候,她的神情竟然是那样的绝望和伤心。
在这一刻,我感觉到我自己将自己从部队里放逐出去的时候,队长簸箕虽然没有和我说太多的话,只是送了一张火车票,但他当时的那种眼神却和大黑此时的神情有些惊人的相似,也是那样的悲伤,甚至带着一丝绝望。
我不清楚簸箕是为谁感到绝望,为我们之间的情义,还是仅仅只为了我?
在我看来,那些被故乡的热土养大却又抛弃了故乡的人,还不如一只狼,狼还知道坚守自己的领土,热爱自己的故乡。
扎西木大叔和另四家卖掉獒的牧民欢天喜地地商量着怎样去日喀则,他们已经在准备,开始有人拆帐篷了,家居用品散落得到处都是。
我真佩服他们的效率,拆帐篷明显比搭帐篷要快得多,而且,他们似乎也不准备以后再用帐篷和那些草原上的东西了,除了一些还算是比较值钱的东西准备带走,余下的就随便送给不走的几家。
第二十三章、长大的小狼
那几户人家也许是觉得自己现在有钱了,再说被狼咬死的羊路上也不好带,虽然草原上夜间的气温是比较冷,但白天却热得要死,羊肉会烂掉,他们就随便地送了人,然后牵着余下的活羊,赶着牧车,离开了生他养他们的大草原,向日喀则那个西藏第二大城市进发。
本来就只有十户的人家,现在走掉了五户,还剩下五户,除了毛毛和大黑之外,就只有一只獒了。
草原上立即安静了下来,多吉大叔失落地望着远去的车队,嘴里喃喃着什么,我听不清楚,只听得出,那是悲伤。
对于扎西木大叔一家搬走,我心里还是比较高兴的,我一直认为一只老鼠不能坏了一锅汤,我不耻那样的为人,所以巴不得他们家早点走。
现在好了,秋天还没到,就又有新鲜羊肉吃了。才让大叔无奈地笑着说。
那些被咬死的羊中有不少是刚出生的小羊,还有些正在待产的母羊,大家都很有些无奈,但又没有办法,现在草原上的獒少了,狼又该猖狂了。
因为有大黑和毛毛在,多吉大叔和才让大叔家的羊并没有损失多少,只是受到了巨大的惊吓,但是两家都分到了不少被咬死的羊。
各家都忙着开始挖储窖,将刚死没多久的羊分割干净,一块一块的储进窖里,这些肉差不多可以储到开春都不会坏,因为储窖挖得深,而且地下温度又极低,完全可以保证肉质的鲜美。
我所吃的手抓羊肉就是用这样的肉做出来的,如果是刚宰割的羊,味道还要鲜美不知多少倍。
说老实话,在大都市里,肉价可能会很贵,但在大草原上,精贵的却是蔬菜,牧民们天天吃肉,而且肉的脂肪高,可以抵御严冷的冬季。
但是,没有蔬菜的日子真的很难熬,我现在开始佩服那些高原兵了,如果我和你们说:吃肉真的可以减肥,你们信吗?
我想,除了黑子会信以外,估计簸箕他们都会以为我在开一个天大的笑话,当初在部队里的时候,每到逢年过节食堂里加餐,大家的筷子都会像抢占高地一样迅速地攻入肉盆,我现在想起来,都会觉得好笑。
帮多吉大叔挖好储窖,储完自家的那堆小山一样的羊肉,我来不及抹一把头上的汗,就跑过去给别的几家帮忙。
现在夏委还没过完,草原上的白天像个蒸笼,晚上就又像个冰库,我干得大汗淋漓,就脱了上衣,光着膀子。
看着我一身疙瘩样的肌肉,格桑羡慕地跑过来,把我从头到脚摸了一遍,然后竖起大拇指,又说:我将来也要像你一样这么健壮!
我笑着说:那你赶快学汉话,将来就去当兵,当特种兵,最能磨练人了,到时候被虐待了,可别哭鼻子。
才不会呢!我五、六岁的时候去放羊,后来被狼给围了,我都没哭鼻子,当兵有什么好怕的,我不怕苦,部队里的首长总不会把我给整死吧?格桑说。
我笑着回答:那可不好说,嘿嘿!
我以为格桑只不过是像所有年青人那样,随口说一说,谁知道,N年以后,他真的去当了兵,而且真的凭借着自己的本事进了特种部队。
只是,很可惜,因为一次不应该犯的错误,事
因为丈夫一走,家里没有别的人了,央金来的时候就得把自家的獒也一起带来,毛毛是她的丈夫给獒取的名字,取的是汉族人常给狗取的名字,因为她的丈夫常年呆在内地,懂汉语。
央金受到丈夫的感染,也会说几句汉语,相比之下,尼玛的接受力比她妈妈还要强得多,会说的汉话就更多些了,也许是她爸爸在她从小的时候就在刻意教她说汉语吧。
对于这种汉藏间的交融,我很欢喜。
在草原上,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是件欢天喜地的事情,整整一天,寂寞的大草原上都显得十分热闹,像过节一样,央金带着尼玛到各家的帐篷里去拜访,毛毛就被拴在才让大叔家的羊栅栏上。
獒们也像狗一样欺生,而且它们有着极强的领地意识和霸占欲,在这个时候,毛毛就显得有些落单,但它不愧是一只勇武的公獒,威风地坐在羊圈前,浑身透出的霸气就压倒了别的獒们。
可能是毛毛太英武了,大黑对他似乎有了一点好感,向前走了两步,和毛毛面对面地坐着,两只獒互相打量着对方,却仍然各自带着一些警惕性。
央金和尼玛来到多吉家帐篷的时候,多吉大叔已经准备好了酥油茶和手抓羊肉,央金也带来了礼物,磨得香喷喷的糍粑和一些上好的茶叶,还特意带了一大捆烟叶,够多吉大叔抽好一阵子了。
尼玛忽然惊叫起来:阿妈,你瞧,有只小狼!
央金也感到很意外,就问多吉大叔怎么帐篷里拴着一只小狼?
多吉大叔说:拣回来的,母狼死了,天作孽,人总不能绝情吧!
在獒的世界中,也有英雄和懦夫的定义,也许毛毛和大黑正是所谓的英雄惜英雄,一天下来,到晚上大家在草原上热闹地聚会的时候,毛毛的链子就被解掉了,大黑想走过去示好,但是又不愿放下自己的架子。
毛毛主动地走近大黑,嗅了嗅她身上的气味,看见大黑和一个外来者交往,其他獒们好像有些异议,但是又不敢向大黑提出反对意见,无趣地散落在毛毛和大黑周围,随时观察着动静。
央金在藏语中就是妙音女神的意思,而梅朵就是鲜花,央金梅朵的嗓音真的像天上的女神一样动听,尼玛像她的妈妈一样,也是能歌善舞,草原上顿时热闹起来。
我在这样快乐的氛围中度过了几天帐篷生活,突然有一天早上,我发现宁丽和宗哲一大早就站在帐篷前向远处眺望,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我懒得搭理他们,就跑到大黑身边躺着,大黑看羊们吃草,我躺在她身边,仰头望天,一边自语着,向大黑说自己的故事。
明知道大黑会听不懂,但我还是坚持用一种很和婉的口气说,大黑有时候也会回过头来,看我一眼,然后又转过头去看羊群。
我不知道大黑到底有没有听懂我说的故事,我尽量用蹩脚的藏语说,说不下去的时候,再改用汉语。
大黑很耐心,竟然没有因为我而感到烦躁,也可能,我对于大黑来说,就只不过像是一只围绕在她耳朵边的喋喋不休的苍蝇。
下午的时候,我所怀疑的事情得到了证实,一群金发蓝眼的外国人从大草原的地平线上向这边靠近了。
他们是来看獒的,这是宁丽从网上联系的客户,他们中间有美国人也有英国人还有加拿大人,我搞不清楚,他们居住地的气候是否真的能给獒们一个安适的家吗?
扎西木大叔用草原上接待贵客的礼仪接待这批来看獒的外国友人,宁丽和宗哲会英语,自告奋勇地充当了翻译。
那些外国朋友一看到各家的獒,就兴奋地议论起来,喜悦的神情洋溢在各自的脸上。
那些人一来就看中了毛毛,因为毛毛脖子上的那圈红缨络使他显得比大黑还要威武,大黑也被选中了,因为她是一只绝对纯种的獒,而且还黑得没有一丝儿杂色。
那些人张口就出价三百万美元,要买下大黑,毛毛的价和大黑差不多。
我所知道的是,对于獒的出口,那是受国家严格保护和控制的,我不清楚这些外国朋友是通过了什么手段才来到这里买獒。
第二十二章、獒的悲哀
在一沓一沓的钞票面前,多吉大叔只坚定地说了两个字:不卖!就把大黑牵回了帐篷。
央金也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她说:毛毛是我丈夫的命根子,多少钱都不卖!
虽然那些钞票着实诱人,但为了维护女儿,才让大叔也说:不卖,咱们牧民靠天吃饭,要那么多钱干啥?
扎西木大叔就让宗哲解释说:这两只獒是外来的,不是咱们这个族里的,他们不肯卖算啦,我们卖,这些獒们吃得又多,咱们靠天吃饭的哪养得起?早卖了早好!
我以前上学的时候英语就不差,在特种大队的时候又坚持自学了一段时间,虽然没考过什么级,但也粗略听得懂大概意思。
我很气愤扎西木大叔这样说,我没敢解释给多吉大叔和才让大叔听,怕两位老人家气坏了身子。
可那些外国人仍然坚持要买大黑和毛毛,甚至说,买不到大黑和毛毛,他们就不走了。
那些外国人果真说话算话,当真在扎西木大叔家住了下来,为了能把自家的獒卖个好价钱,扎西木大叔狠心又搭了一座大帐篷给他们住,还包下了那些人的一日三餐。
过惯了都市生活的人在短期内是无法习惯大草原的,尤其是半夜三更突如其来的狼嚎和其它野兽的叫声,在寂静的大草原上能传到很远很远,有一种回声的震撼力。
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晚上,帐篷外面的狼叫声时不时地响了起来,有时候晚上我就在想,不知道那一群袭扰村落的狼们还有没有每晚去村子外面嚎了?还是跟着小狼崽的气味,一路跟踪到了这里?
为了怕獒丢,又想自家的獒能卖个好价钱,不少人每天给自家的獒梳理打扮,晚上也舍不得扔在外面过夜了,都牵回了帐篷,拴起来,只有大黑和毛毛仍然守在自家的羊圈外面,两只獒对望着,坚守着自己的本份。
有一天晚上,狼偷偷摸摸地袭击了羊群,它们静悄悄地从栅栏上一跃而过,跳进了羊圈,羊们受到了惊吓,乱叫乱蹦,有的闪躲不及,被狼一口咬住咽喉,再咬一下就断了气。
大黑和毛毛冲进自家的羊圈里,满场子追着狼狂咬,狼不敢在才让大叔和多吉大叔家的羊圈里逗留,就跳到了别家的羊圈里。
大黑和毛毛又跟着跳进别家的羊圈里,追着狼咬,一边咬一边吼。
人们都被惊醒了,放出了拴着的獒,狼群终于被赶跑,但羊圈里的羊却被咬死了一半,咬伤得就更多,幸免于难的羊受到了惊吓,缩在圈子角落里瑟瑟发抖。
所有的人都哭了,除了那些惊诧不已的外国来客们,他们重新商量了一下,觉得大草原实在不是他们继续呆下去的地方,于是做出了让步,不再为大黑和毛毛而坚守下去了,决定看看别家的獒。
扎西木大叔笑了起来:就是嘛!咱们家的獒也不错,好歹也算是纯种嘛,就是毛色不大好看些!
因为狼群袭击了自家的羊群,看着自己的财产损失大半,有些人卖獒的意思就淡了许多,但又受到了扎西木大叔的鼓动:卖了吧,好多钱呐!羊才能卖个什么价?你卖一辈子羊也赚不了这么多钱!咱们卖了獒,就搬到日喀则去住啦,买新房子,还要买车……
看着那些外国人在给一家一家的獒商定价钱,多吉大叔心疼又气愤地骂:没良心的人呐!缺德哟!唉……
扎西木大叔家的獒终于卖掉了,那些外国人砍价的本事还真不比中国人差,原本说是一百万的,后来又说种不太纯,毛也不好,看起来獒的精神也不好,怏怏的,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病,万一买回去死了可就不划算。
砍到最后,扎西木大叔家的那只獒以四十八万美元的价钱卖掉了,按现在的价折算成人民币也有三百万左右吧?
扎西木大叔显然觉得钱还不够多,就有些不满,嘴里用藏语叽叽咕咕地骂着什么,反正那些外国人也听不懂。
另外有四家的獒也卖掉了,钱立即从网上银行转到了账上,那些外国人很是兴高采烈地牵着獒走了,走时不忘记告诉多吉大叔,说:老哥,好好想一想,想卖的时候,就打我们电话,我们随时都有时间过来……
那些被主人抛弃的獒们一个个垂头丧气,像是马上就要被牵上屠宰架的狗,看上去确是有些怏怏的,失去了往日的威风,我看着都觉得这些獒们真是可怜。
大黑冷漠地坐在自家帐篷前面,漠然地看着那些人卖獒买獒,獒们成了一件交换利益的商品,她有些悲哀的神色,为那些被卖掉的獒悲哀。
看着自己的同伴被一群金发蓝眼的人牵着,在大草原上渐渐消失,大黑的神色突然变得无限悲戚起来,她仰起了头,张口那张令人生畏的大口,愤怒地吼叫着:嗷!――
毛毛走过去,站在大黑身边,陪着她一起沉浸在悲痛中。
现在,我彻底相信,在獒的世界里,也是有感情可言的,它们像人类一样,懂得珍惜朋友,也知道深藏自己的感情,别看大黑平时是那样冷漠而又目空一切,但当那些獒被卖走的时候,她的神情竟然是那样的绝望和伤心。
在这一刻,我感觉到我自己将自己从部队里放逐出去的时候,队长簸箕虽然没有和我说太多的话,只是送了一张火车票,但他当时的那种眼神却和大黑此时的神情有些惊人的相似,也是那样的悲伤,甚至带着一丝绝望。
我不清楚簸箕是为谁感到绝望,为我们之间的情义,还是仅仅只为了我?
在我看来,那些被故乡的热土养大却又抛弃了故乡的人,还不如一只狼,狼还知道坚守自己的领土,热爱自己的故乡。
扎西木大叔和另四家卖掉獒的牧民欢天喜地地商量着怎样去日喀则,他们已经在准备,开始有人拆帐篷了,家居用品散落得到处都是。
我真佩服他们的效率,拆帐篷明显比搭帐篷要快得多,而且,他们似乎也不准备以后再用帐篷和那些草原上的东西了,除了一些还算是比较值钱的东西准备带走,余下的就随便送给不走的几家。
第二十三章、长大的小狼
那几户人家也许是觉得自己现在有钱了,再说被狼咬死的羊路上也不好带,虽然草原上夜间的气温是比较冷,但白天却热得要死,羊肉会烂掉,他们就随便地送了人,然后牵着余下的活羊,赶着牧车,离开了生他养他们的大草原,向日喀则那个西藏第二大城市进发。
本来就只有十户的人家,现在走掉了五户,还剩下五户,除了毛毛和大黑之外,就只有一只獒了。
草原上立即安静了下来,多吉大叔失落地望着远去的车队,嘴里喃喃着什么,我听不清楚,只听得出,那是悲伤。
对于扎西木大叔一家搬走,我心里还是比较高兴的,我一直认为一只老鼠不能坏了一锅汤,我不耻那样的为人,所以巴不得他们家早点走。
现在好了,秋天还没到,就又有新鲜羊肉吃了。才让大叔无奈地笑着说。
那些被咬死的羊中有不少是刚出生的小羊,还有些正在待产的母羊,大家都很有些无奈,但又没有办法,现在草原上的獒少了,狼又该猖狂了。
因为有大黑和毛毛在,多吉大叔和才让大叔家的羊并没有损失多少,只是受到了巨大的惊吓,但是两家都分到了不少被咬死的羊。
各家都忙着开始挖储窖,将刚死没多久的羊分割干净,一块一块的储进窖里,这些肉差不多可以储到开春都不会坏,因为储窖挖得深,而且地下温度又极低,完全可以保证肉质的鲜美。
我所吃的手抓羊肉就是用这样的肉做出来的,如果是刚宰割的羊,味道还要鲜美不知多少倍。
说老实话,在大都市里,肉价可能会很贵,但在大草原上,精贵的却是蔬菜,牧民们天天吃肉,而且肉的脂肪高,可以抵御严冷的冬季。
但是,没有蔬菜的日子真的很难熬,我现在开始佩服那些高原兵了,如果我和你们说:吃肉真的可以减肥,你们信吗?
我想,除了黑子会信以外,估计簸箕他们都会以为我在开一个天大的笑话,当初在部队里的时候,每到逢年过节食堂里加餐,大家的筷子都会像抢占高地一样迅速地攻入肉盆,我现在想起来,都会觉得好笑。
帮多吉大叔挖好储窖,储完自家的那堆小山一样的羊肉,我来不及抹一把头上的汗,就跑过去给别的几家帮忙。
现在夏委还没过完,草原上的白天像个蒸笼,晚上就又像个冰库,我干得大汗淋漓,就脱了上衣,光着膀子。
看着我一身疙瘩样的肌肉,格桑羡慕地跑过来,把我从头到脚摸了一遍,然后竖起大拇指,又说:我将来也要像你一样这么健壮!
我笑着说:那你赶快学汉话,将来就去当兵,当特种兵,最能磨练人了,到时候被虐待了,可别哭鼻子。
才不会呢!我五、六岁的时候去放羊,后来被狼给围了,我都没哭鼻子,当兵有什么好怕的,我不怕苦,部队里的首长总不会把我给整死吧?格桑说。
我笑着回答:那可不好说,嘿嘿!
我以为格桑只不过是像所有年青人那样,随口说一说,谁知道,N年以后,他真的去当了兵,而且真的凭借着自己的本事进了特种部队。
只是,很可惜,因为一次不应该犯的错误,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