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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4

作者:董妮
更新时间:2018-01-23 12:00:00
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垣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丁叮长叹口气。「师弟,这些与酒有关的诗词你倒是背得很熟。」

    当然啦!他从小就最崇拜那些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仗剑江湖行的大侠。进了白云庄,识了字,会看书了,还不专找这些充满侠义情怀的诗词看?

    读书还是很有好处的,起码编起歪理还能字字珠玑。

    「所以说,师姊,酒非但不是种坏东西。还是大大的好玩意儿呢!否则哪来这么多古人为它写诗颂赞?」

    丁叮歪着头长思起来。曲笛的话不无道理,酒若真的一无是处,何以流传千古?又怎会让无数名人圣贤拜倒其下?

    「师姊,莫非从未尝过酒的美味,所以才一味地听信那些昏庸之人的说法,认为只要沾上酒就是坏东西?」

    「呃?」似乎真是如此耶!

    「师姊,这样就不对了,也教过我,凡事要眼见为凭、耳听为实。这酒究竟是什么东西,总要亲自品尝过了再来论它的好坏,连喝都没喝过,是不能说它不好的。」曲笛就像一只正试图诱惑猎物入网的老狐狸。

    天真的丁叮点点头。「你说的也有理,这酒是好是坏,我应该亲自品尝才对。」

    「师姊请。」曲笛欢快地找出一只小碗,倒了半碗酒恭恭敬敬递到丁叮面前。「这第一次喝酒一定要细细品尝,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最好能再佐些干果、花生、核桃、肉干之类的小点心,这酒的滋味尝起来就更好了。」

    「你怎么知道得如此清楚?」她记得他刚才说过,今夜也是他第一回喝酒。

    他灵机一动。「我瞧师父都是这样的嘛!他老人家喝了这么多年的酒,想必最了解如何品出酒的美妙。」

    「有理。」她细细品了一口酒,汁液方入喉,一股热辣自小腹升起,在体内巡回九转,烘得她整个人晕陶陶,美目不觉漾起一层水雾。

    曲笛强咽口唾沫,双目一瞬不瞬盯着她乍起嫣红的俏脸。古人云,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诚不欺人也。

    他现在就觉得在酒意烘托下,丁叮美得更胜月宫中的广寒仙子。

    「师姊,这酒好喝吗?」他小心翼翼地扶着她。

    「嗯……」她摇摇头,又点点头。「不知道,我……头有点晕……分辨不出来……」

    「没关系,一口不够,再来一口,总要尝出滋味,是不?」

    「也对。」

    她就这么被他半哄半骗的,将小半碗酒喝了个精光,醉倒了。

    而趁她喝得半醉之际,曲笛加快速度将丁还的藏酒一次喝得涓滴不剩,憋了这么久的酒虫总算给喂饱了。临睡前还抱着有便宜不占不是男子汉的念头,将丁叮紧搂在怀里。

    他是醉死了也要抱着美人儿一起走。

    直到次日清晨,丁还进饭堂准备用早膳,看见醉倒在地、抱成一团的徒弟跟女儿,差点一脑袋撞死在饭堂的梁柱上。

    他是引了一只怎么样的该死色狼进门?老爱对丁叮毛手毛脚就罢了,他们毕竟年纪还小,没那么多的男女之分。

    可就因为他们年纪小,居然还能把他的藏酒都喝光!

    他敢肯定,丁叮会喝酒必是受曲笛所唆使。

    天哪,两个小家伙的年岁加起来也不过是他的一半,就已经变成酒鬼,照这样的喝法,他们还有长大的机会吗?

    不行,他非得想个办法分开曲笛与丁叮不可,再让他们两个厮混下去,早晚闯大祸。

    丁还下定了决心,只是……他能如愿吗?

    时光转眼逝,曲笛进白云庄已经三年。

    想他刚上山时,明明年长丁叮四岁,个头却矮了她半颗脑袋;可三年下来,他身子不仅壮硕了,还硬生生比丁叮高了半颗头。

    丁叮每次都觉得很不可思议。「不过三年,你怎么就能长这样高呢?」

    曲笛很是得意地抬起头。「我是堂堂七尺男子汉,怎么会长不高?」

    「不要脸。」丁叮拿手刮他的脸颊。先别说丁叮说话变粗鲁了,任她是九天仙女下凡尘,跟曲笛这样的混混相处久了,长年累月受影响,仙女也要沾染上俗气的。「你再高也高不过爹爹啊!」

    「老头在我这年纪还不一定有我强壮呢!」曲笛的自信倒是其来有自。也许他真的是习武奇才,短短三年,这山上已经没有他打不过的动物,哪怕是一头吊睛白额虎碰上他,也只有屈服称臣的分儿。「再说我跟老头儿比什么?我只要高得过,将来有力气抱进洞房就行啦!」

    丁叮如今已是略晓人事的年龄了,一听他说这话,两指探出如分花拂柳,直伸向他耳朵。

    「又来这招。」曲笛错步、侧身、弯腰,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满心以为躲过了「擒耳手」,奈何他武艺进步虽快,却还不是丁叮的对手。「唉哟,师姊,轻点轻点,耳朵快掉了。」

    丁叮用力拧了两下他的耳朵。「看你还敢不敢胡说八道?」

    「不敢了、不敢了。」他大声讨饶。

    丁叮松手放开他的耳朵,曲笛一个纵跳,离她三尺远,回头高声喊道:「相公抱娘子入洞房,天经地义,有什么不好说的?」

    「臭曲笛,你给我站祝」丁叮手一拂袖,利剑出鞘,一道剑气如闪电划向曲甫。

    「救命啊!谋杀亲夫噢!」曲笛口里不三不四胡乱喊着,身形却如狼扑猿跃,在山林间纵跳自如。

    白云庄主屋的一扇窗户被打开,探出丁还那颗白花花的脑袋。「又开打了。」

    打曲笛上山,前三个月还努力压抑本性,在丁叮面前装出一副乖宝宝样,直到最后实在装不下去,各样恶习尽露,想不到还带坏了丁叮。

    丁还起初还立意要分开他二人,奈何丁叮是曲笛的命里魔星,克得曲笛死死的;而曲笛恰巧就是丁还的命中煞星,这一环扣一环,最后,丁还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看他两人时不时将白云庄捣出一个大窟窿。

    曲笛和丁叮越是玩得很开心,这本已破旧不堪的白云庄,越加摇摇欲坠,指不定哪天突然就塌了,变成碎瓦烂泥一堆。

    「唉!」丁还抬头看见一群飞鸟「惊」过。「不好意思啦!累得你们须搬家避难,老头子压不住两个小家伙啊!」

    想起年前曲笛和丁叮一路从山上玩「谋杀亲夫」的游戏到山下,再从山下直打到苏州城门前,真不知两个小家伙哪儿来的精力,打了三天三夜也不累。

    最后倒累了他。因为曲笛和丁叮的打斗惊扰了苏州的城防军,被捉进了大牢。

    他只得老着脸皮去拜托有力亲友,将两个小家伙从牢里弄出来。

    本以为两个小家伙经过一场牢狱之灾,应该能学到教训,偏偏曲笛和丁叮都是胆大包天的主儿。

    自从知道丁还的人脉好用到可媲美皇帝恩赐的免死金牌后,那放肆的程度又比以往更甚了。

    丁还略微估算了一下最近三个月接到的投诉状,曲笛和丁叮打坏了两个猎人的家,破坏湖泊一处,捣烂船屋四艘;他已经赔钱赔到手软了。

    「也罢也罢,儿孙自有儿孙福。老头管不了、管不了了。」他缩回脑袋,继续喝酒,就当作没听到外头的噼哩啪啦声吧!

    另一头,曲笛在树上蹦窜,丁叮手持袖中剑长追不舍,一路劈荆斩棘,沿途的树丛被她破坏成狼藉一片。

    「臭曲笛,吃我一剑。」

    「有本事等追到我再说吧!」他拍拍屁股,还嚣张地对她扭了两下腰。

    「臭屁!」她一剑挥出,左手在腰带上一抹,射出一点晶亮。

    「啊!」曲笛但觉腰间一麻,扭头看去,却是一枚绣花针。

    「小人,居然放暗器。」

    「兵不厌诈,这可是你说的。」

    「好,来而不往非礼也。」他眼睛利,瞥到树叶上十数条毛虫,袖子奇*书*电&子^书一卷,全部带走。「还!」

    丁叮剑舞如风,森森利芒织成光网,将他射来的「暗器」全都搅得粉碎。

    随着「暗器」纷纷被搅碎,竟发出阵阵噗哧的诡异声响,更有无数黏液喷出,把丁叮的衣袖沾染得点点蓝蓝绿绿。

    「哈哈哈……」曲笛趴在树干上大笑。「我说师姊,毛毛虫的滋味不错吧?」

    「毛毛虫――」丁叮尖叫暴走。

    女孩子最怕的是什么?就是那些虫子、长蛇、老鼠嘛!

    如果曲笛真拿些飞镖、金针来对付她,她还不怕,但是毛毛虫……「曲笛!」厉声直冲九霄,丁叮回头剑光再闪,比刚才更锐利三分。

    曲笛所立树木被笔直劈成两半,惨叫一声从半空中跌落,正入母老虎手里。

    晚膳时分,曲笛一脸青红紫白地进了饭堂。

    丁还看他被修理得这么惨,眼光瞄都不敢瞄女儿一下。真是怪了,他养丁叮也不是一、两年了,怎就不知她性情如此凶悍?

    可说丁叮泼辣,瞧她现在给曲笛添饭布菜的模样,又像是个温柔的小妻子。

    现在丁还已经不再干涉曲笛时不时地对丁叮的搂搂抱抱,大吃豆腐了。事实是,他也管不了,两个小家伙发起威来,那风暴连他都怕怕。

    曲笛先扒了两碗饭,吃了个八分饱后,开始慢条斯理跟丁还算帐,他每次打输丁叮,总要找丁还麻烦。

    「老头儿……唉哟!」他一句称呼才出口,就被丁叮敲了一记爆栗。

    「你再说一遍。」在曲笛的日夜熏陶下,丁叮越来越具河东狮的架势。

    「师父。」曲笛瘪着嘴瞪丁还一眼。

    丁还真是无辜啊!不过这类事情发生多了,他也知道曲笛想说什么。

    「你想问你练了三年功,怎么还是打不赢叮儿是不?」

    曲笛一双毒眼瞪着他,里头分明写着:早知你这老头子偏心,教给女儿就是最好的,次品才拿来教给小爷。

    丁还慢吞吞地喝口烧酒,咋咋舌道:「叮儿一天练几个时辰的功,你又练多久?叮儿三岁垫基,多年来勤练不辍,你又如何?」

    曲笛咬牙。「我几乎一天十二个时辰都用来练功了,还不够勤快吗?」

    「叮儿跟你一样啊!她还比你多练了六年功呢!」

    「难道小爷一辈子都打不赢自己的老婆?」曲笛一恼火,那混混气息又表露无遗。

    丁叮自然不会留情,曲指又是一记响头敲下。「圣贤书读哪里去了,说话这样难听?」

    曲笛高挺的胸膛瞬间垮下,哀怨啊!他温柔的小妻子几时变得如此凶悍,动不动就扭耳、敲头的,好不泼辣。

    可是……这些坏习惯好像都是他传染给她的,呜……早知道这几年就忍着点,别贪玩带始四处厮混,瞧,好好一个天上仙女都给他教成母老虎了。

    痛苦的不只曲笛,丁还现在的心情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终于有人制得住曲笛那浑小子,他可以少受很多折磨。忧的是,闺女悍成这样,将来恐怕除了曲笛,还真没人敢要了。

    「唉,云娘,我对不起啊!」不知不觉想起已逝的妻子,眼看着又是桃花盛开的时节,他的妻子便是在这嫣红花瓣纷飞中,芳魂飘渺。

    「爹爹……」听丁还提起亡母姓名,丁叮也面露忧色。

    丁还挥挥手,拎了一葫芦酒,飞身穿出窗户,眨眼间消失无踪,唯独那浩荡的声音如雷击大地,久久不绝――「小子,想武功进步,不止要勤劳,还得动脑子,你就只会按本学艺,再给你练上三、五十年,成就不过尔尔……」

    第四章

    「唉哟!」曲笛被丁还离去前的发声震得眼花花、头昏昏,一个不稳,栽倒桌下。

    该死的臭老头,说话就说话嘛!用什么内力,存心震破小爷耳膜啊!他在心里暗骂,这回可不敢直接开口叫了,怕丁叮趁他头晕之际,再敲他几下。

    不过……「师姊,老……呃,师父,好像每到春季,总会疯上一阵子喔?」

    他上山也有三年了,年年看丁还在这时节发疯,初始以为他无聊,可年年定期发作,该不是有病吧?

    丁叮弯下身子,把他扶起来,眼眶里水雾闪闪。「我娘就是在这时节过世的。」

    「啊?」敢情丁还每到春季就癫狂,不是在发春,而是思亡妻成狂了?想不到老头子是如此深情之人。

    「你别看爹现在满头白发,邋邋遢遢;我小时听人说过,爹当年刚出江湖时,可是有名的玉面公子,江湖上对他爱慕有加的侠女不知多少。但爹独对母亲情深不变,因为母亲名讳白云娘,为此爹爹还将武林谱上赠予的称号硬改成『白云剑客』,意指,白云娘专属的剑客。可见爹爹对娘亲用情之深。」

    曲笛还真没料到看起来就是老疯子、烂好人一个的丁还,年轻时也有如此轰烈壮举,对他的印象不禁大为改观。

    「那后来老……师父,」这恐怕是三年来,曲笛第一次心悦诚服称丁还为师。「师父既然曾经如此威风,现在为何变成这样?」

    「因为娘亲的死。」提起早逝的娘,丁叮已是泪眼汪汪。

    曲笛赶一步跑过去,搂住她的腰。「别哭、别哭,要哭就到我怀里哭。」有便宜不占,那就不是男人了。

    「娘亲……」丁叮抽噎着。「五年前奶娘还在的时候跟我说过,爹跟娘本是江湖上人人称羡的恩爱侠侣,娘亲怀孕的消息一传出,很多江湖人士都发来信函向爹爹祝贺,那时白云庄要说多威风、就有多威风。奶娘告诉我,我还没出生,那些武林人士送过来的贺礼就已堆满庄子,只是……谁料得到沉寂百年的血杀宫突然再度崛起,好多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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