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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3

作者:齐晏
更新时间:2018-01-25 12:00:00
”孚王福晋觉得女儿的反应有些过了火,心平气和地提出建议。

    东亲王和福晋想了想,似乎觉得这个方法也可行,无可无不可的点了点头。

    长辈一点头,百凤、百猊和宝日这几个小辈不由自主地正了正身子,表情严肃了起来。

    “百凤,你同意吗?”孚郡王一副逼囚犯画押的架式。

    “好,我同意。”他感觉到身后的小人儿颤栗了一下,立刻握紧了她的手,以眼神暗示她别着急。

    喜遥似乎得偿所愿了,嘴角掠过一丝得意的笑。

    “在成亲之前,我必须先告诉喜遥一件事,以免喜遥以后知道了会怪我骗婚。”百凤淡淡出声。

    “什么事?”喜遥狐疑地问。

    “这趟南巡我受了重伤,即使伤好,也是一个废人了。”百凤换上了沈重的面容,看了柳旭一眼。

    柳旭虽然大感惊奇,却只能配合他点点头。

    全部的人听了都大吃一惊。

    “哥,你看起来好端端的,怎么会是废人了呢?”宝日率先跳起来质疑

    “有些伤是外表看不见的。”百凤痛苦地闭眸深叹。

    每个人的面部表情突然间变得很怪异。

    最先听出端倪的人是东亲王,他霎时间惊跳起来,骇异地瞪着百凤。

    “你……你该不会……”

    百凤沈痛地点了点头。

    “天亡我也、天亡我也呀……”东亲王顷刻间狂呼哀嚎起来。

    虽然没有明说,但长辈们都明白了,东王福晋立刻大哭失声,孚郡王和福晋惊慌失措地对望一眼,不敢接受事实的表情。

    “到底怎么回事啊!说清楚一点?七哥,你跟六哥一起去了江南,你一定知道,你说!”未婚的宝日哪里听得懂,以为百凤生了什么怪病,吓得又叫又跳。

    百猊当然早就看出百凤是在鬼扯了,那把插中他大腿的刀距离“重要部位”那么远,怎么可能害他变成废人。

    不过他也知道这是百凤最后一招了,人家都已经把男性尊严抛到脑后了,他不陪着演一场似乎太不够兄弟。

    “阿玛、额娘。”百猊煞有其事的摇头叹息。“虽然百凤已不能替咱们家传宗接代,不过您们别担心,幸亏我没被毒成废人,我还能生,而且我上头的哥哥还那么多个,天亡不了阿玛的。”

    百猊这些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所有听不明白的人也都听明白了。

    “怎么可能!你骗人!”喜遥受不了这种打击,直接反应就是不信。

    宝日微红着脸偷偷看着百猊,当手足这么多年,当然猜得到这是百凤所谓的“最后一招”了。

    可是柳旭却被这家人太逼真的演技给蒙住,她一直忧心仲仲地看着百凤,总觉得他的表情似真似假,不知道该信不信?

    “我没必要骗你,如果你坚持要嫁给我,愿意这辈子守活寡也无所谓的话,我还是会娶你的。”百凤既诚恳又无奈地说。

    “既然已不能人道,那你为什么还要纳侧福晋?”孚郡王尖锐地质疑。

    “因为我受伤的部位柳旭最清楚,她从来不曾嫌弃过我,她说就算我变成了废人,她也会一辈子陪在我身边照顾我,对不对?”他偏过头,凝眸深瞅着柳旭。

    柳旭重重地点了点头,深情地与他对视,心底有些困惑,她干么要嫌弃他腿上的刀伤?就算留了疤,衣服盖上也就看不见了呀。

    “就算你断了一条腿,我也不会嫌弃你的。”她情不自禁地附在他耳边说。

    这句话令百凤真切地动容了,如果不是这里太多闲杂人等,他一定会抱住她狂吻。

    “喜遥,这怎么办呢?”孚王福晋伤心地握住女儿的手。

    “不管,就算百凤不能传宗接代,我还是要嫁给他!”喜遥哭喊着。“整个京城谁不知道我是他的媳妇儿,不嫁他我还怎么做人呐!”

    “那怎么行!我女儿怎么能嫁给不能人道的丈夫,你想一辈子守活寡啊!”孚郡王立刻反对。在他眼中,不能人道的男人就不算男人了,他怎能让女儿嫁给不是男人的男人。

    “孚王爷,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百凤和喜遥可是先帝爷指的婚,你如今想退婚是瞧不起我们家百凤喽!”东亲王哪能忍受自己的爱儿被轻视,立刻跳起来替爱儿捍卫尊严。

    “不是我要瞧不起他,百凤都不能人道了,我总要为自己的女儿着想吧!”孚郡王不甘示弱地吼回去。

    “好!我东亲王今儿个算是看清你了,你要是敢退婚,咱们两家立刻翻脸!”

    东亲王狠话一出,百凤不禁在心中哀求起来――阿玛,你就让人家退婚吧,这时候不用替他争什么面子了。

    “翻脸就翻脸!”孚郡王狂怒大喝,拉起妻女的手忿然朝外走。“以后在朝堂上休要我帮你什么忙了!”

    “笑话,一向都是你来求我的,现在居然翻脸不认人,我看清你了,快滚!”东亲王气得浑身发抖,指着孚郡王的屁股大骂。

    搞定!百凤松了一口气,整个人都瘫倒在椅子上了。

    “我的心肝宝贝,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啊――”福晋冲过来抱住百凤,心疼得都快崩溃了。

    “额娘,别担心,御医说我还有救,没有问题的。”百凤继续胡扯。

    “哥,你能为了柳旭把什么尊严都给豁出去,小弟我除了佩服还是佩服。”百猊满脸不可思议。

    “我除了感动还是感动。”宝日笑嘻嘻地接口。

    柳旭也感动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一直到现在,她才完完全全相信百凤对她的心意。

    “哥,不能人道这种事非同小可,以后柳旭生了孩子,你打算怎么解释?”百猊举手发问。

    “很简单,就说我找到了“妙手回春”的大夫。”百凤邪邪地笑说。

    东亲王和福晋被这些孩子的对话弄得一头雾水。

    “我可不可以问一下……”柳旭的眼神为难地闪烁着。

    “问哪,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想问什么就问。”宝日好亲切。

    ““不能人道”是什么意思?”从头到尾她都听不懂。

    一只乌鸦快乐地飞过去,每个人的表情都住了。

    如果用江南的方言告诉她,她是不是就会懂了?

    大家都在思考这个深奥的问题。

    尾声

    不管全京城是不是把百凤的“隐疾”宣传得沸沸扬扬,他都毫不在意地带着柳旭天天出去逛大街、混茶馆、听戏曲。

    如果随便抓来一个京城人氏问他:“请问您觉得现今最伟大的名女人是谁?”

    他会回答你:“柳旭。”

    一夕之间,柳旭成了最红的名女人了。

    半年后,当东亲王府燃放鞭炮庆贺柳旭成功受孕之后,很多丈夫不举的贵妇人都想向柳旭讨教讨教她的“妙手回春”之术,搞得王府里她那座小屋天天门庭若市,应接不暇。

    虽然她因此结交了不少王公贵族的家眷,但要说起回春之术她可就尴尬了,她的百凤哪里需要回春,每回只要一见到她,他永远都是春意盎然、春情荡漾、春色无边……

    不过她还是有一招唬倒了众贵妇人,也因此让她的生意十分兴隆。

    当她肚子愈来愈大以后,百凤禁止她继续“见客”,以免腹中胎儿生下来以后会变成大色魔,从此她的小屋冷清安静了许多。

    但柳旭根本不是静得下来的人,趁百凤上朝时,她就拿起绣花针,绣她拿手的鸳鸯蝴蝶,既可以消磨时间,又有钱赚,两全其美。

    “大嫂,这件配色配得不错吧?漂不漂亮?”她开始向府里的女眷兜售她绣的肚兜。

    “哇,好漂亮,旭儿你的手真巧!”大少奶奶惊叹不已。

    “谢谢,我的手艺奉送,不过材料费大嫂要负担喔!”柳旭无邪地笑说。

    “没问题,多少钱?”

    “一两银子。”

    “成交。”这是江南绣艺耶,真便宜,而且冲着柳旭那句悄悄话,十两也值得买。

    “二嫂,这件肚兜是我绣得最美的一件,你若喜欢,我便宜卖给你。”再转到第二宫去兜售。

    “真的吗?谢谢!多少钱?”这么漂亮的肚兜,京城很难买到的耶。

    “一两,够便宜了,而且我告诉你喔……”赶紧附上去说悄悄话。

    “真的!那我要两件!”一两太便宜了。

    於是,轻轻松松二两入了袋。

    只要她肯绣,绣出来的肚兜绝对抢手好卖。

    就在她转到第三宫,向三少奶奶兜售肚兜时,冷不妨被提前下朝的百凤逮个正着。

    “回去,我有话问你!”百凤把她从暖炕上赶下来。

    “旭儿,我还没给你钱呐,二两是吗?”三少奶奶掏出银子给她。“下回绣了新的,要记得再拿给我唷!”

    “好,没问题。”

    百凤不敢置信,他的老婆居然在府里做起买卖来了。

    “你每天顶着大肚子绣这些东西不累吗?在府里不愁你吃、不愁你穿的,你要钱干什么?”

    “都是你啦,把我爹弄去当江苏巡抚,我爹管的地方更大,他更没钱了!”她把矛头指向他,其实根本只是她私心想多存点钱,好给爹娘养老用。

    “你要钱可以跟我说呀,万一累垮了身子怎么办?”他可是会心疼的。

    “其实我是想打发时间。”她挽着他的手,轻轻说。“你每天早出晚归,我有时候很闷,没事可做的时候就只好绣绣东西喽。”

    “那我以后早点回来陪你。”他低下头,嗅闻着她的发香。

    “你知道吗?现在京城里有一半以上的贵妇人都穿着我绣的肚兜喔!”她得意地笑说。

    “真有那么好卖?”太神奇了一点吧。

    “当然好卖,只要我说……”她攀下他的颈子,在他耳边悄悄说了句,旋即格格地笑着跑开。

    百凤怔了一怔,才恍然大悟。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他气得往柳旭奔逃的方向追去。

    曲桥上传来了清脆得意的笑声――

    “我就说,百凤看了我的肚兜以后呀,就像饿虎一样扑上来了!”

    后记

    齐晏

    有些人呐,真是挺犯贱的,我就是那种人。

    每次开稿,人物个性通常都要磨很久很久很久,才有可能写出第一章来,然后呢,第一章可能会修很多很多很多遍,修到自己都快会背了还忍不住要去修第一章,每次都搞到编辑抓狂我才甘愿交出去,够犯贱吧?

    开稿之后,我很爱计算时间跟字数,每回总是想――嗯,还有一个半月的时间交稿,每天写2000多个字,挺OK的。

    然后,半个月迅速地飞过去,我仍在第一章,仍在计算――嗯,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交稿,每天写3000多个字,还行。

    后来,半个月又很迅速地飞过去,我很可能进步到第二章了,不过还在计算――嗯,只剩半个月要交稿了,每天要写将近5000个字,累了――接下来便进入恐怖的地狱里,最后十天的时间我都在倒数计时――惨了,昨天才写2000个字,惨。,才写3000个字,要命,才写4000个字,快死了――我最后十天的赶稿期通常会变得很神速,本来一天写2000个字都达不到目标,却在最后交稿前能爆发出一天写80000字的潜力,原因无它,就只有两个字“犯贱”。

    刚开稿时,编编和我都没压力,阿编会很温柔地问我:“顺吗?”我最常回答:“不顺耶。”真的很奇怪,写前几章会读我每写一行就卡住,每一卡住就告诉自己,算了,明天再写吧,交稿的日子还长着呢。渐渐的,越接近交稿日,编编和我的压力就会增大,我开始烦躁不安,但稿子仍会卡住,我仍会痛苦地想,算了,明天再写吧。到交稿前,我的进度难看到编编抓狂,等到编编开始咬牙切齿甚至濒临骂人阶段时,我神奇的力量就来了。

    要人拿着鞭子等在后面威胁抽打时,我写稿才能写得如行云流水,半点不会卡稿,简直是犯贱到最高点吧?

    唉,读者应该不难想像,当我在写这些时,正是刚赶完稿,四十八个小时没睡、头重脚轻、呼吸困难、眼皮沈重、状加女鬼的时候,我常常在想,我为什么不能很优雅地每天写2000个字、很优雅地提前交稿、不要给编编惹麻烦?

    为什么※※※

    神告诉我答案,因为我犯贱。

    这篇后记,严格说来是对编编和狗屋同仁的忏悔,我拖稿严重拖累了阿编,也拖累了校对,还有后面辛苦的工作人员,听说有位工作人员刚新婚,被我们这些拖稿大王(不好意思,拖人下水)搞得每天都很晚回家,我忏悔,真的――

    不过我已经是个放羊的孩子了,忏悔大多次,阿编大概麻痹了,希望她不要气到拿刀来砍我,虽然我真的很犯贱……

    最后,感谢元小在百忙中还抽空替我写了篇序言,希望大家看了元小的序以后再看我的后记不要有混乱的感觉,元小的序没有放错本,她写的是我没错,不要觉得前后两篇说的不是同一个人。

    哈,在朋友面前,我都嘛很优雅,只有在赶稿期会变成疯女人而已。

    说了一大堆疯言疯语,我的阿编还在等我的稿子咧,废话不多说,咱们还是下回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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