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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0

作者:薛涌
更新时间:2018-03-05 00:00:00
为美国历史中在权力的阶梯上爬得最高的黑人,莱斯小姐也出任总统的国家安全顾问,权倾一时,成为体制内路线成功的明证。

    不仅政界如此,目前美国各行各业,都有黑人步入领导层。最近《新闻周刊》以封面故事的形式报道了企业界黑人领导层的崛起:谢诺(KennethI。Chenault)于2001年1月成为运通(AmericanExpress)的总裁,奥尼尔(E。StanleyO'Neal)正准备接过美林(MerrillLynch)的领导权,帕森斯(RichardD。Parsons)开始统治美国在线时代华纳(AOLTimeWarner)。这三家美国的顶尖企业,全在“黑权”的控制之下。不过,这三位黑人企业巨头的共同特点是,他们都不愿谈自己的肤色。在被人逼问到种族问题时,他们的解释是:他们是企业领袖,碰巧也是黑人;但他们绝不愿说自己是“黑人企业领袖”。他们不否认他们的肤色,但认为肤色和他们的工作没有关系。不仅如此,他们三人中,有两人出身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就是出身寒微的奥尼尔,最终也拿了哈佛的MBA,走的完全是白人社会主流的晋升之阶。

    他们之中最具传奇色彩的,无疑要数帕森斯(Parsons)。他曾给前副总统、纽约市长纳尔逊・洛克菲勒(NelsonRockefeller)当了8年的助手和律师,以善于调解这个美国最富有的大家族中的矛盾而深受赏识。这位习惯于对付白人豪门中的权力游戏的黑人天才,并非从未因自己的肤色而有过尴尬,但他总能大事化小,举重若轻。比如,一位《纽约时报》的黑人编辑和专栏作家曾搬进一家公寓。不几天,她的白人邻居就上门来问她愿不愿当保姆。这位作家以此证明白人对黑人的偏见,颇作了些文章。Parsons则另有对应之道。1970年代末,洛克菲勒派他去曼哈顿的大都会博物馆处理一场纠纷。他到达后立即向博物馆的律师们自我介绍。可那些人不把他当回事,眼睛直盯着门口,等着洛克菲勒的律师团出现。帕森斯于是故作无意地问:“我们还在等谁呀?”对方一下子意识到自己看走了眼,其中一位打量了一下帕森斯,急中生智地说:“天呀,我从来想不到你是这么年轻!”一场小种族危机轻易化解了。在帕森斯这样的黑人看来,社会对我们是有偏见,但社会也在变。你不用受点委屈就大惊小怪,要给别人摆脱偏见的机会。

    在当今的美国,虽然大多数黑人的境遇还远不及白人,虽然黑人的主流还是与白人主流社会格格不入、属于体制外抗议运动的支持者,但这些体制内黑人权力精英的出现,却使黑人保守主义运动渐成气候。保守派的黑人开始争辩:不错,种族歧视仍然无所不在,但毕竟在制度上美国社会已为我们提供机会。我们有自由,有发展的空间,应该对自己负责,不要总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于别人的原因。换句话说,黑人在社会上的失败主要是黑人本身的问题。几年前,一位黑人学者著书公开宣称:当今美国黑人的问题不是白人的歧视所造成的,而是黑人男性只知道满足自己的性欲,却不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社会责任。据统计,至少70%的黑人孩子是非婚所生。在有些黑人社区,竟找不到一个父亲。结果,一个单身母亲常常拖着她和几个男人生的五六个孩子,靠政府救济度日。这样被生活拖得精疲力竭,她怎么可能好好照看孩子?这些孩子怎么可能长大上哈佛、耶鲁,怎么可能不在街上学坏?这种状况,又与人家白人有什么关系?如果70%的黑人都不知道自己的爹是谁,黑人作为一个整体怎么可能不失败?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让政府而不是孩子的父亲对这一切负责?另一位黑人评论家尖锐地说:看看我们的领袖杰西・杰克逊,他自己在那里带头生私生子,我们跟着这样的人能走到哪里去?

    黑权(2)

    这些黑人保守主义者,在近几年来反对“种族平权”(affirmativeaction)的运动中更是充当了先锋。根据这种“种族平权”法,大学与企业在录用人时,要考虑种族

    比例,甚至为了平衡种族比例不惜降低标准录用黑人。结果,美国大学黑人学生的SAT分数明显比其他种族的学生低。在保守派黑人看来,这样的政策无疑是黑人的自虐,因为这一政策从制度上把黑人与低能等同起来。结果每个黑人学生都知道,只要凭自己的肤色,上大学就可以比别人分低一些,自我期望值因此大跌。更糟糕的是,黑人学生即使是真的出色,上了名校,也无法建立自信,因为在这一制度下,他们无从知道自己是凭借真才实学进来的,还是凭肤色进来的。当年马丁・路德・金的核心教诲,是人不分种族一律平等。如今的“种族平权”,则是讲如何根据肤色把人分出三六九等,“平权”成了特权,完全背离了马丁・路德・金的精神。所以,前几年加州在大学系统取消“种族平权”政策时,几位黑人教育家特别起劲:“我们就是要给所有黑人青年传达一个信息:不要觉得你靠自己的肤色就可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你要把每一分钟都花在学习上,准备和别人平等竞争。”

    在2000年的大选中,90%的黑人投了戈尔的票。即使是在布什的家乡得克萨斯,黑人

    选民也是跟着民主党走。但是,像鲍威尔、莱斯这样的黑人,却在共和党的政府里

    当高官。随着黑人中产阶级的兴起,希望淡化自己的肤色的保守派黑人政治力量已

    开始成军。他们不一定是共和党,但民主党绝不可把他们看成是自己天生的选民。

    这些黑人的信条是:走出自己狭隘的种族圈子,因为我们要领导一个世界,而不是

    一个族群。

    美国人有病(1)

    美国从一个蛮荒的殖民地,一跃成为史无前例的世界帝国。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美国的成功?最新的一个结论是:美国人有病。

    这个病的学名叫“轻症躁狂”(hypomania),是一种与抑郁与狂躁交替的躁狂症的温和形态,表现症状是过多兴奋、精力过剩,所引起的问题是压抑、身心交瘁、用药过度、婚姻关系破裂。不过,这一症状,如果不接着发展,却能激发一些优良品性,如大胆无畏、敢于冒险、自信、想像力丰富、富于创造性等等。这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成功的基本品性。美国人得这种病的人多,国家就发展得快。

    2005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心理学家加特纳(JohnD。Gartner)出版了其新著《轻症躁狂的优势:在美国(小小的)疯狂与(巨大的)成功的联系》〖WTBX〗(TheHypomanicEdge:TheLink

     Between(ALittle)CrazinessAnd(ALotof) SuccessInAmerica),〖WTBZ〗对此说进行了系统阐述。其书实际上是对9位对美国历史产生决定性影响的人物的心理临床诊断。其中最著名的人物有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建国之父”汉密尔顿、工业家卡耐基和福特。他的结论是,美国人患“轻症躁狂”的比例远比其他国家高。而这些病人,正是美国成功的根本动力。

    加特纳发现,许多对美国人性格的描绘,如精力充沛、动力十足、近乎愚蠢的乐观主义、企业精神、宗教狂热、傲慢自大、救世主的情怀等等,都和“轻症躁狂”的症状重合。其中最基本的特点,就是极度亢奋的情绪。这种情绪发作起来至少可以延续一个星期,患者在此期间觉得自己就是宇宙的主人,觉得自己了不起,并忘我地投入到工作或寻欢作乐之中(其中包括过度追求性生活导致婚姻破裂)。这实际上类似一种癫狂性抑郁症的初期症状。不过,不像一般的癫狂症患者那样陷入发疯和抑郁而不能自拔,“轻症躁狂”的患者常常能够经过这段狂乱后自我恢复。

    为什么美国人患此病的人最多?首先,美国是个移民国家。那些敢于冒险离开故乡,到一个举目无亲的新大陆来的人,多是些焦躁不安、喜欢冒险创新、对自己的现状极度不满、敢于反抗压抑自己的个性的社会制度的人。这样的人中,自然“轻症躁狂”特别集中。同时,“轻症躁狂”和基因有关。那些癫狂性抑郁症的患者的亲戚,最有可能成为“轻症躁狂”的患者。所以,说美国是个“轻症躁狂的国家”,恐怕并不过分。

    哥伦布的不安分,是举世闻名的。这个热那亚纺织工匠之子,根本在父亲的作坊里呆不住,自学了拉丁文,以求掌握航海知识。同时又自学西班牙和葡萄牙文,为周游列国作准备。当时,通往东方的商路全被热那亚的敌对城市威尼斯垄断。当时的书上,也都极尽其力夸张东方是多么遥不可及。哥伦布却突发奇想:既然地球是圆的,那么从东面去东方的路越远,岂不说明从西面通往东方的路越近?!他凭自己那点土知识,算出从大西洋上的加那利群岛西进到日本只有2400海里(实际上是10600海里,他夸大了东路的距离,又低估了地球的尺寸,才有这么个荒唐数字),并以此跑到葡萄牙王室要钱。当时最有航海经验的葡萄牙人,比他懂得多多了,一看就知道这简直是愚不可及,拒绝了他的远洋计划。但他不善罢甘休,最后鬼使神差,糊弄了西班牙王室,美洲才被发现。更奇的是,他本来是想找印度才意外发现美洲。当明明知道自己发现的地方不是印度时,他几乎指鹿为马地将之命名为西印度,称印

    度再往东方走一步就到。现在如果要有一个人在我们面前像他这样表演,我们肯定说他精神不正常。但是,他的精神要不出毛病,今天的美国还不知道在哪里。

    美国的“建国之父”之一汉密尔顿,是个典型的有自杀倾向的“轻症躁狂”。他本是来自西印度群岛的私生子,一路奋斗,二十几岁就成了华盛顿最得力的助手。但是,他在华盛顿的帐下坐不住,一天到晚想上战场寻死,甚至和华盛顿公开翻脸吵闹(这大概也是美国史上惟一一位敢冒犯圣灵般的华盛顿的)。后来他四十岁出头,和当时的副总统决斗而死,也是其性格使然。但是,就是这样一个疯狂的人,几乎一手创立了美国政府,被称为“美国政府之父”。从联邦政府、美军、海岸警备队、乃至包括华尔街在内的现代金融体制,都是这么一个人在三十几岁以前一手奠基的。没有一种癫狂的状态,这样的成就简直就不可思议。后来的工业家卡耐基和福特,也都有类似的品性。卡耐基十几岁时不过是个送电报的报童,但因为博闻强记,掌握了当时费城的大部分通过电报传送的商业信息。他白天打工,晚上自学记账,甚至凭打电报的键盘声音破译电文,精力旺盛得像个小疯子。福特则以缺乏耐心闻名,觉得世界总是跟不上他的车轮,这也成了他成功的秘诀。总之,这些人都是精力过剩、脾气火爆、极富有侵犯性。没有他们的疯劲儿,美国也就不成其为美国了。

    其他一些心理学家,也支持加特纳的结论。比如贾米森(KayREdfieldJamison)的近著《充沛》 (Exuberance),探讨了移民对美国人性格的影响。她的结论是,那些求新、敢于冒别人不敢冒的险的人,那些敢于反叛自己所在的压抑性社会制度的人,最有可能移民到美国。UCLA的心理学家和神经学家怀布劳(PeterC。Whybrow)出版了《美国的癫狂:当永远没个够的时候》 (AmericanMania:WhenMoreisNotEnough),揭示这个“轻症躁狂的国家”负面。他发现,美国的人口中D4-7等位基因确实非常高,这种基因就是一种冒险基因。这使得美国人喜欢求新。但是,在PeterC。Whybrow看来,这样的躁狂已经到了失去控制的程度,使得焦虑症、抑郁症、肥胖症在美国泛滥成灾。

    美国人有病(2)

    西雅图的华盛顿大学的心理学家JonMcClellan则对这套理论极为忧虑。他认为,这样的学说,等于把美国人从基因上描绘得比别人优越。这将导致一种种族优越论。看看人类20世纪的历史,这样的理论的危险性不言而喻。

    加特纳则坚持,他的理论基本还在猜想阶段。他的研究揭示了美国、加拿大和新西兰有最高的癫狂性抑郁症的发病率。不过,关于这些患者的亲戚“轻症躁狂”的发病率,他还没有掌握数据。他诊断了10个自愿在网上回应他的调查的企业总裁患有“轻症躁狂”,但这些病例还不足以支持他的最后结论。他称自己至少指出了一个事实:美国是个最大的移民国家,有最高的“轻症躁狂”发病率,同时又是新公司诞生最多的国家。这些当然都可能是偶然的。但这些事实,足以引起人们的注意。

    其实,加特纳的理论并非横空出世。美国最早是个清教国家。清教徒对自己要求严格,进取精神强,发疯一样地要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弗洛伊德当年就发现,在自己的患者中,清教徒比例甚高这大概是因为其文化行为和价值观念使其容易形成心理的紧张和癫狂。韦伯写《清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也预示了加特纳的理论。加特纳只不过把过去的思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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