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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3

作者:蔡智恒(痞子蔡)
更新时间:2018-03-18 09:00:00
黄不希望妈妈看见的尸体以致伤心,所以躲进地板下孤单死去。

    米克应该也是这样想吧,才会用尽最后力气钻进洗衣机和墙壁间,塞满杂物的缝隙,并让杂物完全覆盖住自己的身体。

    米克找到这个屋子中最隐密的地方,而且尽可能不让自己被发现。

    一想到米克的用心和昨晚米克的眼神,快止住的眼泪又流下来。

    对主人而言,狗只是生命中某段历程的一小部分,那部分可以被取代,甚至可以遗弃。

    但对狗而言,主人却是生命的全部,无法取代,更无法遗弃。

    即使到了生命的尽头,心里却只惦记着不能让主人伤心。

    我听见隔板门打开的声音,赶紧擦乾眼泪,深呼吸几次。

    “你怎么抱着米克呢?”筱惠似乎生气了,“你待会得洗手和洗澡,而且还得换下这一身衣服。”

    “抱歉,是我的错,别生气。”我强忍住眼泪,“我会洗手和洗澡,全身衣服也会换新。”

    “那你还不赶快把米克放下,还抱着干嘛。”

    “反正都要洗手和洗澡了,再让我多抱一下吧。”

    “你怎么了?”筱惠察觉出怪异,走到我面前。

    “米克……”我突然哽咽,“米克死了。”

    “你说什么?”

    “米克死了。”我的泪水再度滑落。

    筱惠整个人呆住了,过了一会才清醒,弯下身从我怀中抱起米克。

    “得喂良平,别抱米克。”

    她没理我,抱着米克坐在沙发另一端,低头仔细看着米克。

    “米克。”她抚摸米克全身,“别睡了。”

    “米克已经……”我喉头哽住,无法再说下去。

    “米克。”筱惠没理我,一面抚摸米克一面柔声说:“妈妈好几个月没摸你了,你会生我的气吗?米克,对不起,妈妈故意对你冷澹,只是希望你不要靠近我,因为妈妈得保护良平。你知道的,良平会过敏呀,而你身上都是过敏原。但妈妈还是一样爱你,从没变过,你看妈妈还是一样煮你最爱吃的东西。米克,是妈妈不好,是妈妈太坏了,你要原谅妈妈,妈妈只是……”

    筱惠突然把米克紧紧抱在怀里,终于哭了出来。

    “良平才刚睡。”我说,“别哭了。”

    “米克。”筱惠虽然压低哭声,但依然泪如泉涌,“米克。”

    筱惠不再逞强,放肆地表达悲伤,把脸深深埋进米克的身体。

    只见她的背部不断抽搐,也听见细细而朦胧的哭声。

    从我28岁那年9月开始,到我39岁这年9月为止,整整陪伴我和筱惠11年的米克终于离我们而去。

    米克的后事,我们拜那位不怕死的宠物美容师帮忙。

    米克的遗体被火化,骨灰装进一个小小的骨灰里,放在一个专门安置宠物骨灰的地方。

    “米克。”宠物美容师说,“安息吧。”

    我和筱惠向她道谢,她说她是米克的朋友,当然要帮送行。

    “在你身边让你珍爱的动物,可能是你前世的亲人、朋友或是爱人,当陪你度过你这辈子最艰难的岁月后,便会离去。”她问:“你们相信这种说法吗?”

    我陷入沉思,没有回答。

    “我相信。”抱着良平的筱惠说。

    “依这种说法,米克已经功德圆满。你们就别再伤心了。”

    宠物美容师说完后,便跟我们道别。

    我和筱惠站在米克的骨灰前,久久都不说话。

    或许我们同时都回忆起这11年来,跟米克相处时的点点滴滴。

    “良平。”筱惠牵起他的小手,“跟米克哥哥说再见。”

    良平可能觉得好玩,便笑了起来,笑声还颇宏亮。

    “这辈子我们不要再养狗了。”我转头问筱惠,“好吗?”

    “嗯。”她点点头。

    开车回家的路上,筱惠轻拍良平的背哄他入睡。

    透过后视镜,我发现她正看着我,脸上浮现澹澹的笑容。

    “怎么了?”我问。

    “如果我下辈子无法当人,我希望变成一条狗,陪在你身旁。”

    “下辈子只想陪我十年吗?”

    “虽然只有十年。”筱惠说,“但却是我全部且毫无保留的一生。”

    我想,我下辈子应该还是会再养狗吧。

    ◎求人之水

    朝颜生花藤

    百转千绕钓瓶

    但求人之水

    ――加贺千代女・俳句

    1.

    一个很平常也很典型的假日下午,我窝在沙发看电视。

    连续看了两部已重播n遍的港片后,我开始在频道间跳跃旅行。

    始终找不到一个可以暂时停下脚步歇息的频道,我乾脆关了电视。

    好无聊啊,日子再这么过下去,我大概会变成凋像。

    待会晚餐要去哪里吃?还有要吃什么呢?

    虽然每天晚上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完全是我的自由;

    但每晚都自由的结果,最后便觉得这种自由很烦,甚至会不想吃饭。

    还好不必担心跟谁一起吃的问题,因为我都是一个人吃晚饭。

    不过如果开始烦恼每晚该跟谁吃饭,应该是件幸福的事吧。

    去洗个澡吧。

    在出门吃晚饭前找点事做,会让我觉得人生还在前进,没有停滞。

    “爱我,好吗?我愿意让伤心再来一遍,只要你留一个位子给我。

    哪怕是在你心中,最容易被忽略的角落。”

    我边洗澡边唱歌,越唱越大声,走调了也不会有人笑我。

    要擦乾身体时,隐约听见手机响了,我只穿上内裤便冲出浴室。

    “你怎么不接电话?”

    “嗯?”

    “我已经打了第三次了。”

    “抱歉。刚好在洗澡。”

    “原来是这样。”

    什么叫:原来是这样?

    我不认识啊。

    这实在很难解释,总之结论是我真的不认识她。

    第一次接到她的电话是一个多月前,之后她偶尔会打电话给我。

    频率不一定,平均而言大约三天一次。

    由于并不认识她,每次刚接起电话时总是会迟疑几秒。

    不过她的声音很好认,我很快便能进入状况。

    一种虽然不认识她但总能简单聊几句的状况。

    所以严格说起来,我不能算不认识她,因为我认得她的声音。

    该怎么形容这种声音呢?

    她的声音很好听,听起来很舒服,会让人全身放。

    具体形容的话,这种声音柔软而滑润,带点慵懒的鼻音,但却不嗲。

    尤其透过手机听起来,更有种莫名的吸引力,让人联想到性感这字眼。

    我曾怀疑她是否是视讯聊天的辣妹,而且是很受欢迎的那种。

    “请问……”我小心翼翼开口。

    “你想知道什么?”

    “不。我只想问,有什么事吗?”

    “没。只是想知道现在正下着大雨,你没淋湿吧?”

    “下雨了吗?”我看了看窗外,确实下雨了。

    “看来你没淋到雨。没事别出门,晚餐到便利商店买个便当就行。”

    “谢谢帮我想到答桉。”

    “我也得准备去上班了。”

    “喔。”

    “你今天不用上班吧?”

    “嗯。今天是假日,当然不用上班。”

    “在餐厅打工就没这么好命,假日还是得上班。”

    “喔,原来目前在餐厅打工。”

    “说什么呀,我不是早就告诉你了吗?你老是心不在焉的。”

    “抱歉。”

    “不说了。我要出门了。”

    “嗯。”

    “你实在很没良心,都不会叫我下雨天出门要小心点吗?”

    “喔。请小心。”

    “算了。我要挂了。”

    “嗯。”

    “挂了不好听。”

    “但的声音好听。”

    “是吗?”她笑了,于是声音更甜,“谢谢。”

    “我得走了。”笑声停止后,她说:“我出门会小心,你别担心。”

    “其实我没想过要担心耶。”

    “你少来。bye-bye。”

    在我考虑该不该也说声bye-bye时,她挂了手机。

    我坐在沙发左思右想,为什么她总把我误认为是她认识的那个人?

    电话也通了十几次,她都不会觉得奇怪?

    难道我跟她真正认识的那个人很像?

    该不会我真的是她认识的人,只是我忘了而已?

    这应该不可能吧。

    声音这么好听的女孩,如果长得漂亮,我一定死都不会忘;

    如果长得不好看,我应该也会有“啊,真是可惜”的印象。

    突然打了个喷嚏,才想起自己几乎是光熘熘的。

    赶紧回浴室擦乾身体、穿好衣服,坐着发呆一会。

    发呆完后便拿了把伞出门,雨果然很大,这是一场很有魄力的雨。

    我紧抓着伞柄,慢慢走到巷口的7-11买了个御便当。

    “要加热吗?”看起来才20岁的女店员问。

    “太热会烫伤我这颗冰冷的心。”

    “呀?”

    “请加热。”我说,“谢谢。”

    只要看到年轻的异性,我总想跟她多说两句话,言不及义也没关。

    我左手撑着伞、右手拿着便当,快到家门口时手机竟然又响了。

    我手忙脚乱,先把右手的便当放地上,再把左手的伞交给右手,空出的左手才可以从左边裤子口袋掏出手机。

    来不及看来电显示,直接按键接听,然后贴在左脸颊。

    “我到了。”

    “到了哪里?”我很纳闷。

    “刚刚已经说过了呀。”

    “喔!”我恍然大悟,“原来是。”

    “你都没认真听我说话。”

    “让我想想看。嗯……”想了五秒后我才回忆起上一通电话的内容,“是餐厅!到了工作的餐厅。”

    “你如果再这样,我会生气的。”

    “抱歉。”我说,“请问有什么事吗?”

    “没事。只是跟你说一声我到了而已。”

    “这……”

    “这什么这,我怕你会担心呀。难道说你不会担心吗?”

    “其实我真的……”

    “唉呀,不能说了,得忙了。”她打断我,然后压低音量说:“领班的眼睛抽筋――正瞪着我呢。bye-bye。”

    她挂了手机,我又没说bye-bye。

    没想到这次不用等三天,只过了半小时她便又打来。

    再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她得知道我并不是她认为的那个人。

    其实我老早就跟她说过我不认识她,但她总是不信。

    也许只能藉着见个面来澄清这场误会。

    刚开始接到她的电话时,我确实想过藉着见面来澄清这场误会;

    但现在的我却不希望这误会冰释,所以宁可不和她见面。

    这并不是意味着我很喜欢她,虽然我对她很好奇,也有一些好感。

    我只是很enjoy有异性关心我,而且对我似乎颇有好感的状况。

    即使这种状况只是一场误会。

    我今年35岁,距离跟上一任女友分手时的28岁,已经七年了。

    这七年来,我不仅没再交女朋友,认识的异性更是屈指可数。

    我觉得整个人都快枯萎了。

    但这女孩的出现却滋润了我,让我的日子不再枯燥。

    因此虽然我和她之间有些莫名其妙,我却舍不得放弃她带来的温存。

    我知道这样很自私而且对她不公平,但请再给我一点时间。

    我一定会良心发现。

    2.

    说说我这个人吧。

    我是屏东人,在台南求学,大学和研究所的是电机。

    26岁退伍后一直在南科当电子工程师,到现在已经九年了。

    是的,我35岁了,我刚刚说过了,你不必计算26+9。

    在我的生命历程中,一共交过两个女朋友。

    我在大二下认识生命中第一个女朋友,那年我20岁。

    我和她同校不同系,在一场联谊活动中认识,交往了快一年。

    那时我既年轻又单纯,也不太懂所谓的爱情是什么。

    感觉上只要是比好朋友还要再好一点的异性朋友,就叫女朋友。

    现在回想起来,我并不确定我跟她之间是否有爱情成分。

    大三下刚开学就碰到情人节,我傻乎乎的跟一群和我一样傻的男孩,挤在花店里抢着买比平常贵好几倍的红玫瑰。

    我抢到11朵,花了一千多块,但我毫不心疼而且还很兴奋。

    我抱着花束跑去找她。她一接过花,便掉下泪来。

    “怎么了?”我很得意,脸上却装作若无其事。

    “我原本决定今天要跟你分手。”她说,“但现在我改变心意了。”

    “啊?”第一句话让我吓一大跳,还好有第二句。

    “我现在决定两天后再跟你分手。”她破涕为笑,“因为这束花让我很感动,谢谢。我们再当两天的男女朋友吧。”

    这次我就真的吓得说不出话来了。

    简单地说,我当天就跟她分手了,没再多等两天。

    我没问她分手的理由,反正问了也得不到真正的答桉。

    因为女孩通常会说:你是个好人但我们不适合之类的标准答桉。

    这种答桉既不伤人又可撇清责任,但未必是她们心里真正的想法。

    之后我陆续认识了几个女孩,但都没深交。

    其中有一个女孩我很感兴趣,而她似乎对我也有好感。

    可惜那时我快要去当兵,我不希望才刚交到女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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