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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6

作者:于晴
更新时间:2018-03-18 12:00:00
仆,知那为仆的心酸,他决心改运,不只这一辈子改,连下辈子的一块改。

    “原来你是指这事…”喜鹊失望道,随即发现自个儿也遭小狗子扳过身子。

    “喜鹊,你等我。只要一等铺子上轨道,我马上娶你回家,做小狗子的唯一夫人。”学少爷正经的说道,果然惹得喜鹊红了脸。

    幸福像是降临在这七、八坪的铺子里,但长安城的百姓可不。他们恨死了长安城的瘟神,尤其那李掌柜更是悄悄地打开酒楼门,探了探头,忽然那街头上出现了一人一马,后头跟着几名小跑步的侍卫队。

    “掌柜的,你可知长安县有个瘟神?”那马上的老者年约五六十岁,说话细声细气,加上一身官服,又没胡须,一瞧便知是官里来的太监。

    那李掌柜何时见过这么大的阵仗?竞结结巴巴道:“长安……的瘟神不就是鱼家小姐么?”

    “你知道?她住在哪儿?”

    “在……延康坊的东巷里。明儿个她就要成亲了……公公,您找她有事么?”他忍不住好奇问。

    “明儿个成亲?”那白发公公下了马,走向他。“那好。今儿个咱家就在你这儿住下。”

    “好……小的立刻去准备上好的雅房。”顿了顿,好心地脱口而出:“公公,我劝你还是别找她,她是有名的瘟神,谁敢惹她准会遭来灾厄的。”

    那白发公公冷冷一笑,细声道:“从明几个起,她便不再是长安的瘟神了。”留下谜团让这李掌柜的猜测。

    难不成鱼翩翩又干了什么天大地大的麻烦事?

    想她好不容易又要出嫁,对方还是同一人……咦,听说出嫁两回都嫁给同一人,挺不吉利的晴!难道……

    李掌柜缩了缩肩,开始喃喃祈祷,明儿个鱼家小姐定要出嫁成功,千万别再来什么杀人砍人的事了。。

    么么众夜色悄悄染上长安城,细长弯曲的小道冒出不满的声音:“你究竟要带我去哪儿?已过初更,街上除了更夫,是不准有人闲荡的。喂,姓楚的――”头一回被他抱着走。

    “若唤我一声楚郎,我就言明要往何处去?”他的性子原本轻佻,虽说近来稳重许多,但对于心爱的女人也不免恢复几分“本性”。

    “唤你楚郎不如端你一脚来得快!”语毕,就要狠心朝他背后端上一脚,但才触到他的衣角,见他压根不闪。嘴一扁,及时收住腿功。

    “翩翩,翩翩,你终究是舍不得我的,是不?”那楚天刚既是感动又是得意地停下脚步,回身想来个软玉温香之乐,哪知扑了空。

    、在夜幕里,树影幢幢,仅仅靠一只蝴蝶灯笼的微弱烛光,却也映出鱼翩翩羞红的脸蛋还有那一身翠绿的衫裙,活像林中仙女;他一时看呆,忽然执着她葱白般的玉手,动容地低语:“明儿个就是咱们的大喜之日,但我总忍不住想见你的人、听着你吐出的字字珠语……”

    “就是因为这样,你才拖我出来?”她惊讶地瞧他:“你我两家的花园是相通的,想要见我又何必拖我出来?

    这里是哪儿?在林子里见面,你不怕有猛虎蛇狠么?“

    虽是如此,心里还是挺甜蜜的。十七年来,头一回有人对她浓情蜜语,以往人人惧她如瘟神,别说好声好气地对她说话了,就连小小的一点关心也只有她的爹和几个青梅竹马了。

    但,倘若这世上有第二人对她这般浓情,她也会觉得甜蜜窝心吗?

    楚天刚神秘地笑了笑,双手拎着蝴蝶灯笼,另一手牵起她,往林子里走去。

    “白日有你爹、我爹,有那烦不完的事。但夜里,在这儿,我方能表白我的心意。”

    特意绕了几条羊肠小径后,林子中赫然出现了一大片草地,草地旁杆着几株神木,放眼望去,这块草地像是经入固定修剪,上头还零零落落地坐着男男女女,还是一对一对相依偎的……

    “他们……”

    鱼翩翩看呆了,还看见不远处有对男女耳鬓厮磨。

    这里……是长安城吗?虽说大唐开放风气甚于以往,但怎准入夜后还……

    “这儿是秘密花园。”他解答,牵起她的手不走向草皮,反而朝其中一株神木走去。“这又叫情人花园,只要是年轻人,都该知道此处,尤其有心上人的男女,几乎都会瞒着爹娘来这儿私会。”

    鱼翩翩好奇地瞧瞧四周。“我怎就不知此地?这儿也不过是几株树加上一片草,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

    怎会叫情人花园呢?“

    他笑了笑,没说出她本是长安的瘟神,又有谁敢让她知情?

    “情人花园的传说纷坛,没一个准的。有人说是商贾图利,才造了一座情人花园,哪知在造花园的过程中,妾被老婆毒死,伤心之余将这花园视为不祥之地;也有人说是有一对相恋的情人因爹娘不赞同婚事,而逃到这儿来,本想殉情而死,哪知遇上了神仙帮助,才成就了一段好姻缘。不过,不管是哪个传说,皆延续出另一项流言。”瞧她一脸好奇,却又猜不出的样儿;笑道:“只要来这情人花园的情侣;‘生只能职守对方/’‘。

    “呃?”总算听懂他的意思了。他是说,他只愿娶她一个正妻,而不打算纳偏房?有可能吗?

    “翩翩,你猜这是什么?”他站在一株神木前,目光闪烁。

    她小心地抚了抚粗糙的树皮,好奇地瞧着他俊朗的面貌,忽觉他似乎特别兴奋?为什么兴奋?在今夜里,老捉不住他的心思,莫非她变笨了?还是她原本就傻?

    “这不就是树么?你带我来是为私会?‘既是私会,何不到草地那儿坐下?”既然笨,也懒得装聪明了,耍点小小聪明还可能,但要她猜树有何意,这可就难了。

    他叹息地笑着:“翩翩啊翩翩,以往不知你的可爱也就罢了,如今了解你的人,朗白你的性子,教我如何能舍弃你?”语毕,轻轻地搂她入怀,力道虽是拿捏得宜,但胸膛激烈的起伏却泄露他的心事。

    她红着脸,死盯着他胸前的衣襟,吭也不吭。

    “翩翩,怎么不答话了呢?”他捧起她的小脸,低语。

    她的眼眸不敢直视他,动地道:“以往从没人对我这样说话。平日我捉贼,贼人对我自然是怒骂相向,青梅竹马的差大哥也当我是哥俩好,长安城的百姓更别谈了。除了爹,从小到大,我还没听过别人对我好声好气的说话,尤其你的嘴巴甜,说起话来像是抹了蜜似的;我从没听过,所以一时不知如何应对。书生都是这般甜言蜜语的么?还是你对每个人都这样说?”不是妒忌,只是好奇。如果他对每人都是这样说话,她也应该尽快习惯他说话的方式。但,他以往与她水火不容时,说话的口吻可不是这样啊。

    “翩翩,其他的书生我可不知,但我对你的情意是再多的言语也说不清的。”他轻轻亲吻她的前额,既是懊恼又是气愤那长安百姓以往对待她的方式,但他也曾是其中之一啊。未了解她的好,就胡乱为她冠上瘟神之名,除了她爹,是压根没人赞过她一句好。

    “你可记得当日我勤练体力,你每日送饭来的那段日子?‘,”记得。“她乖乖答道。奇怪,近日好似他才是那个主掌局面的人。”

    他又轻啄她发红的脸颊。

    “那儿日我共送出三十二张字条,你可还记得上头部;;些什么?”

    她惭愧的摇摇头:“我不识字。”又忙把绿色荷囊拿出来:“可我都小心地收藏起来了。”这应该可以弥补她不识字的缺憾了吧?

    “翩翩啊翩翩,”他动容地低喃:“那上头句句是情诗,全是我对你的情诗。以往避你如蛇蝎,是我不好,只知跟着人家走,却不懂自个儿的心。倘若我知你是这般好的女子,早在两年前我就娶你过门了。”现下他也不怕说什么甜言蜜语了。

    时至今日才知从没人说她一句好,她活了十七载,头―‘回才知甜言蜜语听起来是什么滋味。天,他过去到底在白度什么日子?心爱的意中人就在隔壁,自个儿却同长安的百姓在背后说尽她的坏话、咒尽她――“是给我的情诗么?”她本来是兴奋的,但眼里的光采略熄了会。“我不识字,不懂上头的意思。以后’你教我识字,好么?”‘“成亲以后,我天天教你。”“

    在微弱的烛光里,瞧着他认真慎重的容颜,不自觉地拾起手,模了摸他的俊脸。

    “我刚才还在想,你是头一个对我说甜言蜜语的男人,倘若别的男人对我也说甜言蜜语,我是不是也会心卟通通地跳着,忍不住觉得窝心温暖?但我现在发觉了,旁的男子我绝不会瞧他一眼,只因他不叫楚天刚,我也不会心直跳,只因他没有你的容貌。”他咬了咬唇,‘流转的眼眸净是春意。“我从没这般喜欢过一个人,你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我头一回想同你永远在一块,想陪着你、想成为你的妻……”话还没说完,就遭他狂喜地封住她的小嘴。

    他是傻子才白白浪费了那两年虚度的光阴,他是傻子才会曾惧她于千里之外,所幸绕了一圈,她还是他的!‘他像是盼了许久,盼了生生世世终于盼到她的深情,盼得他心都发疼了……

    半响,他才轻抚着她的红唇,低语:“翩翩,现下我们站在这株树下,它叫夫妻树,相恋的情人若站在树前,虔诚许愿,定会一生一世的相传白首。”

    “所以,你才带我到这儿来?”

    ―他微笑点头、―双手合十‘,虔诚祈祷起来。她见状,俏脸微微一红,忙也努力祈祷。再睁开眼时,瞧见他含笑凝视他的右手背。

    “我祈祷咱们今生同倍白首,来生来世再到这夫妻树前再许白首之约。,‘他说道:”我自小手背上就有个瑚蝶胎记,原是灰色,但你的鲜血将它染成赤红,是永远也洗不掉的印记,而你自幼偏爱蝴蝶,又名翩翩,这不’正表明了你我命中有缘?如果真是命中有缘,那就让这缘分生生世世的持续下去――“

    “不会厌烦么?”她小声地问。

    “一个人的小指只能系一条红线,红线的那端既是你,又何来厌烦之说?厌烦,该对那找错红线的人说……”顿了顿,诱惑她似地问道:“助威,你许了什么愿?”好奇极了,就巴不得她许的愿同他一模一样。

    “我……我但愿月老公公的姻缘谱上生生世世你我的名字都是配成一对的。”说完,是挺不好意思地垂下头。‘太奇怪了,她长这么大,何时变得这般温顺乖巧了?她向来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才不在乎什么长安的瘟神,当初也是愈看他愈瞧不起,但如今怎么全变了?

    从来没有人怜惜她,这种感觉好陌生。她是真心喜欢他的,真心想同他度过一生一世,但成亲以后,他会不会发现她的笨、她的泼辣而后悔?她不懂女红,不懂刺绣,连嫁过门要做什么都不知道,像他这般才子又怎会忍受一个笨妇?早知如此,当初花些时间识字也好。

    “瑚瑚,你有话想说?”

    “我……”晚说不如早说,就算要退婚,也比成亲后失望来得好。“我不识字、不借女红,除了捉人,什么都不懂,大家都说我很笨,也没什么心眼,万一成亲后,你受不了我的笨,‘那……那……”

    他大笑。

    “笑什么?我可是认真的。”不怕再挨她一脚吗?可恶,她究竟是怎么啦?干嘛这般在乎他的反应?

    “瑚朗,你忘了咱们虽自幼奉父母之命,订下姻缘,但好歹也经过一段‘适应期’,那时咱们谁对谁都看不顺眼,不如那相恋中人把不得体的一面全遮掩住了。你的悍妇模样我瞧过,我的懦弱无能也曾落入你眼;你的智商说笨是假,只是坦率了些,而我就喜欢你这分坦率。咱们比起其他婚前不曾相识的姻缘要幸运百倍,我中意的是你的人、你的悍妇精神,还有你的智商。”他深邃的眸光闪了闪,俯下头,低喃:‘’我还喜欢你吻我的感觉……“语毕,吻住她小巧饱满的嘴唇,不再言语。

    这样独一无二的女子,就算寻觅世上又如何能再找到第二个?

    夫妻树下订誓盟的男女,生生世世都会再回到树下相识、相知、相恋。他盼他与翩翩的缘分没有用尽的一日。

    生生世世!他是多么期盼,又怎会厌烦她呢?这个傻女人!

    成亲之后,她就是他今生的娘子了。

    他的娘子―――――――――――――――――一大早楚、鱼二府是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尤其宾客如云――以为瘟神的婚礼没人来吗?才怪。上回竞赛让多少人勒紧裤带度日。今儿个好不容易有个盛大婚宴,就算没交情的也赶来喝杯喜酒;至于祝贺礼嘛,就事头一回婚宴没成时所送的礼,够经济够节省吧?

    不过,怎么瞧新郎都是笑呵呵的?

    “八成是疯了,不然怎跟上回一般,笑得这么开心?”有人忽然说道。

    “呸呸呸!你可别乱说话。上回婚事没成,:这回一定成。除非这段姻缘遭天妒,否则没道理成二次婚还没法共倍连理。”想当初,那时新郎新娘同天龙帮结了仇,就不信这回还会冒出什么帮来。

    瞧,新郎笑得连嘴巴都合不拢了。

    “小狗子,吉时到了么?”新郎笑呵呵地问道。现在小狗子成了蜜枣店的老板,今天特地回府再当一日下人,顺便推销一下蜜枣。

    “快到了!快到了!”小狗于还不死心地再问一回:“少爷,你真打算娶鱼小姐?你不怕她带来的灾难?”

    “若是伯她,也来不及了。”想起昨儿夜里的誓盟,那嘴角尽是笑意。“对翩翩来说,我也不是什么十全十美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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