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了裙子后,老板娘又给灵秀推荐了一款白色衬衣。
衬衣和裙子,正好可以搭配——当然,“衬衣”这种服饰也是宝象国才有的。
据说也是从北俱卢洲那里传过来的产物,至少大唐国的女人们从来不会这么穿。
她们一般都是穿那种连身的衣服,就是上下连在一块儿,袖子宽到可以漏风进去,最后用一个腰带束好了,那个叫做汉服,是从西汉国开始确立起来的服饰,从那以后,男女老幼都是这么穿的。
就算上下分开穿,下面穿裙子,也都是长裙,从来都不会穿如此短的裙装。
这么一说,北俱芦洲还真是个神奇的地方,似乎什么稀奇的东西,都是那里传来的。
之后,灵秀跟着老板娘去试衣间,将她推荐的衣服换上。
过了一会儿后,少女俏生生地走了出来——
是的,俏生生的。
这个时候的灵秀,已然不似之前那般。
她将那套黄色武道服换了下来,全然大变了样。
一身淡白色的衬衣,加上一顶白色帽子,配上一席黑色的长直发(听朱青青的话变出来的),仿佛仙女下凡一般,那双灵动的大眼睛一眨一眨,似乎有着超脱凡人的灵气,给人带来无与伦比的美丽。白色时尚的衬衣镶嵌上白色蕾丝花边,下面再带上那条百褶短裙,将一双修长白皙的大腿露在之外,腿上一双白色长丝袜,纯洁而又秀气。
就好像,是从梦里……不,是梦境世界里走出来的女孩子。
人都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句话果然不是随便说说的。
难以想象,灵秀只是换了个衣服,竟然会变得如此动人。
“……”
江流儿一瞬间看呆了眼。
过得半响后,他才回过了神,一脸疑惑:“你是谁?”
“我是孙灵秀啊,灵秀!”
见着师父看迷糊了的模样,少女心中一喜,这证明换装换对了啊!
虽然这裙子是有点短,穿着别扭,但只要能晃到师父的眼,那就行了!
这么想着,她开心地拉过了江流儿:“师父,这家店不错的,你也来试试吧!”
江流儿被她硬拉着,也只好随便挑了一件。
这是一件看似西装的服饰,没有腰身,呈筒状,上面打了个领带。
穿上后,连江流儿也大变了个样。
看上去比之前帅气了不少。
“公子,你穿这个很合身啊。”老板娘夸赞道。
“不错,不错。”
灵秀上下打量着江流儿此时的模样,也是连连点头。
——其实她什么都不懂,就是顺着老板娘的话往下说而已。
在付了钱之后,两人便从成衣铺离开。
走在大街上,明显可以感觉到周围人的视线。
“你看那边,那对男女好亮眼啊!”
“是外来人士吧?长得是挺不一般的。”
“哼,狗男女!出来秀的?祝他们下一秒就分手!”
还可以依稀听到,似乎有人在感叹、或是赞叹、或是诅咒的声音。
如今正值“双十一”之季,双十一是宝象国的特大节日,又名单身节。
嗯,此等出双入对的行径,足以虐瞎各大单身男女汪们的眼。
想来也是,江流儿是“唐僧”,在西游记里引得各路妖怪都要抢做压寨丈夫的人,本身就有着极为不凡的样貌,换了装后又显得更加俊了不少;至于孙灵秀,她本身就是长相极美的女子,特别是那双眼睛满含着灵气,只是之前一直没有用心去打扮而已,女孩子没有打扮和打扮前是两个人,这句话是真理,一旦她换上了女装,那便是“女大十八变”了,连花见了都要羞愧。
郎才女貌——至少表面上看上去是的。
这种狗男女大庭广众之下走在路上,还不被诅咒?
不过嘛……
“师父,我总觉得,下面凉飕飕的啊……”
走着走着,灵秀皱了皱眉,有些不安地扯了扯那百褶裙。
“我也觉得穿的有些别扭。”江流儿想了想,点头道,“这衣服穿上去是好看,但是穿着不舒服,没有以前的舒适……要不,我们回去把衣服换回来吧?穿着这样的衣服,也不适合赶路。”
他提议道。
“呃,好……”
灵秀刚要答应,不过转念一想:不行!这样不就白做无用功了吗?
于是她赶紧摇头:“还是等一下吧,我还想再穿一阵子,好不容易换一次衣服的。”
就忍一段时间好了,就一段时间,看看师父的态度。
她这么想道。
一边想,一边不禁再次扯了扯下面的裙子。
就是这种裙子,实在太短了,总有风跑进去。
还有下面一双袜子,好像叫“丝袜”来着,这谁发明的?
穿上去又粘又紧,总感觉有层布在腿部肌肤上磨来磨去,难受。
应该把发明这种东西的人,打个几百棍!
少女恨恨地这么想着,手下不禁用力,一不小心就捏烂了手里的鸡蛋饼——
刚从路边摊子上买的,用来解饿的吃食。
江流儿瞅着她手里稀烂的鸡蛋饼:“灵秀,不要浪费粮食。”
“呃,哦……”
少女回过神来,当即一惊。
不好,要把这种野蛮的习惯改掉!
嗯,母猪好像说过,男人都不喜欢粗暴的女人来着。
“还有,你把鸡蛋的油都蹭到裙子上了。”
“……”
“……”
——————————分割线——————————
话说兵分两路,江流儿和孙灵秀在宝象国城中虐狗……哦不,逛街。
而朱青青和沙莎敖蕾三人,却在碗子山,遇到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苦战。
这碗子山果然不出所料,是有妖怪居住于此地,内有一洞府,名为波月洞。
现在她们面前站着的就是波月洞的主人,是一名年方二八的妙龄少女,手持一把圆月钢刀,威风凛凛,她有着两只毛茸茸的耳朵,看上去像是狗或是狼的耳朵,可能是只狗王成精的妖怪。
这妖怪似是有两下子,朱青青好久没动手,和她战了数百个回合,不分胜负。
旁边的沙莎和敖蕾上前去帮忙,结果竟是被她一一招架下来,以一妖战三力,居然也是平分秋色。
于是,四人在碗子山大打出手,打了个昏天地暗,良久竟是没有结果。(未完待续。)
衬衣和裙子,正好可以搭配——当然,“衬衣”这种服饰也是宝象国才有的。
据说也是从北俱卢洲那里传过来的产物,至少大唐国的女人们从来不会这么穿。
她们一般都是穿那种连身的衣服,就是上下连在一块儿,袖子宽到可以漏风进去,最后用一个腰带束好了,那个叫做汉服,是从西汉国开始确立起来的服饰,从那以后,男女老幼都是这么穿的。
就算上下分开穿,下面穿裙子,也都是长裙,从来都不会穿如此短的裙装。
这么一说,北俱芦洲还真是个神奇的地方,似乎什么稀奇的东西,都是那里传来的。
之后,灵秀跟着老板娘去试衣间,将她推荐的衣服换上。
过了一会儿后,少女俏生生地走了出来——
是的,俏生生的。
这个时候的灵秀,已然不似之前那般。
她将那套黄色武道服换了下来,全然大变了样。
一身淡白色的衬衣,加上一顶白色帽子,配上一席黑色的长直发(听朱青青的话变出来的),仿佛仙女下凡一般,那双灵动的大眼睛一眨一眨,似乎有着超脱凡人的灵气,给人带来无与伦比的美丽。白色时尚的衬衣镶嵌上白色蕾丝花边,下面再带上那条百褶短裙,将一双修长白皙的大腿露在之外,腿上一双白色长丝袜,纯洁而又秀气。
就好像,是从梦里……不,是梦境世界里走出来的女孩子。
人都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句话果然不是随便说说的。
难以想象,灵秀只是换了个衣服,竟然会变得如此动人。
“……”
江流儿一瞬间看呆了眼。
过得半响后,他才回过了神,一脸疑惑:“你是谁?”
“我是孙灵秀啊,灵秀!”
见着师父看迷糊了的模样,少女心中一喜,这证明换装换对了啊!
虽然这裙子是有点短,穿着别扭,但只要能晃到师父的眼,那就行了!
这么想着,她开心地拉过了江流儿:“师父,这家店不错的,你也来试试吧!”
江流儿被她硬拉着,也只好随便挑了一件。
这是一件看似西装的服饰,没有腰身,呈筒状,上面打了个领带。
穿上后,连江流儿也大变了个样。
看上去比之前帅气了不少。
“公子,你穿这个很合身啊。”老板娘夸赞道。
“不错,不错。”
灵秀上下打量着江流儿此时的模样,也是连连点头。
——其实她什么都不懂,就是顺着老板娘的话往下说而已。
在付了钱之后,两人便从成衣铺离开。
走在大街上,明显可以感觉到周围人的视线。
“你看那边,那对男女好亮眼啊!”
“是外来人士吧?长得是挺不一般的。”
“哼,狗男女!出来秀的?祝他们下一秒就分手!”
还可以依稀听到,似乎有人在感叹、或是赞叹、或是诅咒的声音。
如今正值“双十一”之季,双十一是宝象国的特大节日,又名单身节。
嗯,此等出双入对的行径,足以虐瞎各大单身男女汪们的眼。
想来也是,江流儿是“唐僧”,在西游记里引得各路妖怪都要抢做压寨丈夫的人,本身就有着极为不凡的样貌,换了装后又显得更加俊了不少;至于孙灵秀,她本身就是长相极美的女子,特别是那双眼睛满含着灵气,只是之前一直没有用心去打扮而已,女孩子没有打扮和打扮前是两个人,这句话是真理,一旦她换上了女装,那便是“女大十八变”了,连花见了都要羞愧。
郎才女貌——至少表面上看上去是的。
这种狗男女大庭广众之下走在路上,还不被诅咒?
不过嘛……
“师父,我总觉得,下面凉飕飕的啊……”
走着走着,灵秀皱了皱眉,有些不安地扯了扯那百褶裙。
“我也觉得穿的有些别扭。”江流儿想了想,点头道,“这衣服穿上去是好看,但是穿着不舒服,没有以前的舒适……要不,我们回去把衣服换回来吧?穿着这样的衣服,也不适合赶路。”
他提议道。
“呃,好……”
灵秀刚要答应,不过转念一想:不行!这样不就白做无用功了吗?
于是她赶紧摇头:“还是等一下吧,我还想再穿一阵子,好不容易换一次衣服的。”
就忍一段时间好了,就一段时间,看看师父的态度。
她这么想道。
一边想,一边不禁再次扯了扯下面的裙子。
就是这种裙子,实在太短了,总有风跑进去。
还有下面一双袜子,好像叫“丝袜”来着,这谁发明的?
穿上去又粘又紧,总感觉有层布在腿部肌肤上磨来磨去,难受。
应该把发明这种东西的人,打个几百棍!
少女恨恨地这么想着,手下不禁用力,一不小心就捏烂了手里的鸡蛋饼——
刚从路边摊子上买的,用来解饿的吃食。
江流儿瞅着她手里稀烂的鸡蛋饼:“灵秀,不要浪费粮食。”
“呃,哦……”
少女回过神来,当即一惊。
不好,要把这种野蛮的习惯改掉!
嗯,母猪好像说过,男人都不喜欢粗暴的女人来着。
“还有,你把鸡蛋的油都蹭到裙子上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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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兵分两路,江流儿和孙灵秀在宝象国城中虐狗……哦不,逛街。
而朱青青和沙莎敖蕾三人,却在碗子山,遇到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苦战。
这碗子山果然不出所料,是有妖怪居住于此地,内有一洞府,名为波月洞。
现在她们面前站着的就是波月洞的主人,是一名年方二八的妙龄少女,手持一把圆月钢刀,威风凛凛,她有着两只毛茸茸的耳朵,看上去像是狗或是狼的耳朵,可能是只狗王成精的妖怪。
这妖怪似是有两下子,朱青青好久没动手,和她战了数百个回合,不分胜负。
旁边的沙莎和敖蕾上前去帮忙,结果竟是被她一一招架下来,以一妖战三力,居然也是平分秋色。
于是,四人在碗子山大打出手,打了个昏天地暗,良久竟是没有结果。(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