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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7

作者:张立宪
更新时间:2018-03-22 00:00:00
种情况肯定会招致别人的不满,平时俺们也就当没听见,反正能尽快吃到饭才是正茬。但那天,[奇`书`网`整.理提.供]饿得正一股邪火,所以听到后面有人发出一声低沉的呻吟后,俺们马上就不干了:“说谁呢说谁呢?”然后挑

    衅的眼光开始寻找。

    目光最后落在一个瘦小的男人身上,一看就是个研究生。俺们就冲过去,让他发出了更大声的呻吟。那人还冲俺直眉瞪眼地说着什么,被俺搡开了。

    然后俺们坐在饭桌旁享受胜利果实。突然,那人又冲了上来,手里挥舞着一根长木条,大概是食堂外建筑工地上的材料,红着眼向俺扑来。俺站起身,那人把木条在俺眼前挥舞着,带动的风吹动了俺的眼睫毛。像俺这样的老架友,知道这会儿绝对不能掉链子,要不那哥们更会人来疯,于是一步步往前逼,那人终于没挺住,被逼退几步后,让哥几个将其按住,一通胖打。

    然后,俺们被押到学校保卫科,接受了一番教育。然后陪那哥们一起去校医院接受诊治。路上那哥们说:“其实咱俩还看过电影的,我刚才跟你说,你就是不听,要不我这么急。”

    在他提到另一个美丽的名字后,俺终于想起来。当年俺以拙劣手法追求法律系一位师姐,手段是买了两套外国影展的票邀请她共同欣赏艺术。那次影展共有十场,没看到第六场,她就看出遇人不淑,借口功课忙把票转让给别人,就是这哥们。

    当时俺对待爱情的态度也很光棍,你若无心我便休,发现邻座变成一个男人后,就毅然放弃了接下来那几场电影。

    天可怜见,这个挡箭牌终于落到俺的手上。当医院查出他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后,俺内心充满了快意。看到了吧,凡是被人当枪使的,都绝对没有好下场。

    那根木条在俺眼前刮起的风,如今让俺心有余悸,但当年俺是绝对不会退缩的。所谓心狠手辣,就是换了别人该收手时,你还要继续出手。

    这条经验来自俺高中时的一次小架。当时某同学跟俺开了一个非常不该开的玩笑,俺一下子就火了,给了他一记狠的。

    等那一下出手后,俺知道下手有些过分,那人的脸色也变得很难看。这时,俺内心飞快地运算了一下,如果露出怯意或向他道歉,那人肯定得理不饶人,干脆,继续打吧!于是俺就做出犹不解恨的样子,欲继续打之。那人也马上收起刚刚酝酿好的委屈表情,飞快地躲开夸张愤怒的俺。

    这绝对是经验之谈,望小架友认真领会,并应用到实践中去。

    但是,会打架的人,首先应该是会退缩的人,这更是经验之谈。至少,三种人你别惹,一是喝多的人,一是失恋的人,前者不知道疼,后者在努力做秀糟蹋自己个儿,你打他越狠他越有快感,咱可别给人家当枪使,还有一种人,就是身边有孩子的男人,不管那人如何逞能,都忍下那口气,不为别的,一定要在孩子面前,为父亲留下尊严。

    如今世风不古,更多了一种千万不能惹的,就是那些毒瘾发作又解决不了的人。

    有一天,一个小兄弟打手机向俺求救,说他被人绊住。俺急忙赶到楼下,原来是一个小混混借口俺兄弟撞了他,在讹钱。

    这时的俺已经参加工作好几年,早就打不动了,想和平解决。但不管俺是鹰派还是鸽派嘴脸,那孙子是软硬不吃,非认准了要钱。他像一摊泥一样委身于俺,说要不让俺把他打死,要不就叫俺爷爷。俺被纠缠了两个多小时,最后痛苦得都要叫他爷爷了。俺的社会经验太少,直到这时才知道,这小子是吸毒又吸不起的,不给钱是不行了。

    “你是在哪儿混的?”“顺子你认识吗?”

    俺问了几个问题,那孙子给震住,将价码从五百元降到三十元,俺急忙把这位爷爷用三十块钱送走了,外加一包烟。

    那个解困的兄弟无限敬仰地看着俺,他肯定是佩服俺认识这么多“在道上混的人”。

    “其实那些人都是俺编的。”俺对他坦白。

    一定要记住几个老大的名字,不知道没关系,编几个听起来像真的一样的名字也能对付。千万别让自己显得跟没有组织似的,那些所谓混的人,欺负的就是无根的浮萍、迷途的羊羔。

    这是另一条经验,拉出打架的架势,其实是为了不打架。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俺的大学该毕业了。临走那天,哥几个说,唱会儿歌吧。就开始唱,然后俺爹派来的车来到了楼下,俺开始与哥几个拥抱作别。这时轮到唱那句“曾经与你有的梦,今后要向谁诉说”,俺和俺抱着的人都绷不住了,相互拿对方的背心当毛巾用。

    那天有一个人没来送俺,他是烁哥。他说:“真不敢去送你,我怕自己受不了。”俺以为他只是说说,但没想到他就真的脆弱到没来。

    烁哥可不是这么没出息的人。俺们系大学四年打的架,至少有三成跟他有关系,还有三成本来是别人挑起来的,他也急忙跑过去,使之变得跟他有关系,另外三成是他没赶上,就总是耿耿于怀地念叨,剩下那一成,是他不喜欢的同学惹的架,求他助拳他也不会。

    烁哥啊,有多少回,你在那么多人的场合做了第一个挺身而出的人;有多少回,你一听说有人打架了就从宿舍往外奔,还不忘卸下根床上的钢管做武器;有多少回,俺们在楼道的长明灯下等你打桥牌,等半天不见人,就急忙出去找你,把你从孤军奋战的战场救下来;有多少回,你喝得大醉瘫在水泥地上,尽管是得胜回营,你却在哭,泪水和吐出来的东西混在一起。

    即使俺老得挥不动拳头,烁哥,只要有你的架,俺肯定过去凑把手。只因为发生在你身上的一个故事,一次你的妈妈病了,想吃一碗朝鲜冷面,你就骑自行车从东四十条的家赶到西四的延吉冷面馆,再端着一碗面骑回去,到家,面都坨了,咱娘吃得那个香啊。

    烁哥啊,在你恋爱时,俺看你脸上发出那么贱的憨笑,就想也许是因为把残暴都挥发到架场上了吧,你变成了世界上最温柔的男人。好在,烁嫂是个识货的人,她知道一个男人的憨厚同样是一种尊严。

    道一声别离忍不住想要轻轻地抱一抱你。

    我用一转身离开的你,用我一辈子去忘记。俺就这么告别了俺的年轻时代。

    用一转身离开的,是俺一生中最巅峰的一种状态。哥几个意气风发地走在大街上的那种感觉,只能是一辈子的谈资了。毕业,工作,俺开始枯萎,慢慢老去。

    结婚后,俺某次陪太太去医院看病。突然楼道里一阵喧哗,大伙纷纷开始躲闪,一个浑身血污的汉子在到处找病房,一看就是刚从架场上挂彩回来。

    等他走到俺面前的时候,俺问:“怎么了?”

    “唉,没什么事儿。”那人轻描淡写地说,伤口很深。

    俺一下子就被打动了,想多看一会儿,看那哥们包扎好再走。但是,俺太太颤抖的手拽住了俺。俺知道,俺已经不能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了。

    果然,已经好几年过去了,俺再也没打过架。俺这个当年追求民主平等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开始觉得自己的命很值钱,跟别人共同打拼同归于尽,不值。

    镜头再转到“鹅与鸭”酒吧。

    美女说,为什么一定要打架呢?暴力真的是不可避免的吗?

    俺想了想说,让我来复述一个故事吧。美国电视剧《甜心俏佳人》(7)中有一集名叫《Cro-Magnon》(8),一个男生的恋人是另一个男生的前任女友,在一次派对上,后者向前者轻佻地说着那个女孩的坏话,被那个男孩打得乱七八糟的。约翰律师为这个打架的男生辩护,他先请了一个人类行为学专家到庭,然后却盯着那个专家发了一会儿呆,什么问题也没有问。到最后,一向神神道道的他发表了一通“历来最好的”结案陈词――

    他又能怎么做呢?当另一个男子用语言羞辱他的爱侣。他应该转身离开吗?我曾传唤人类行为学家上庭,但当我见到他时,我想到,陪审团需要专家来教导他们吗?来教育他们人的本性吗?女士们先生们,在派对上发生的事情关乎人的本性。男人,任何男人都好战,虽然已经进化得穿上了衣服,用上了手提电话,但原始本性依然存在。

    十三岁时,我到电影院排队买票,有一个比我大的男孩加塞。他说,你能把我怎么样?我不敢有反应。这件事情让我深受困扰。后来我上了高中,当了学生代表,读了法律专业,成绩骄人,但这件事情的阴影在我心中却永难磨灭。

    三年前,我在一家酒吧,有人撞了我的肩膀后直闯厕所。是他的不对,但他膀大腰圆。他对我说:“笨蛋。”我说:“什么?”“笨蛋,”他重复了一遍,还问我,“怎么着?有什么问题吗?”我说:“是,有问题。”他说:“你要找麻烦吗?”就开始推我。此刻,他变成电影院那个男孩了。我知道要打架了,这是我第一次要跟人打架。他提起右手时,我记得父亲曾说过后腿要站稳,就拉开后腿摆出架势。那男人走近,但没等他出手,我已挥出拳头,正中其鄂骨,他倒在地上,一时站不起来了。

    我当律师很成功,做善事也不甘人后,我做一些公益事业,为我带来很大满足感,但身为男子汉――这一拳却是我毕生最有满足感的一刻。

    这算高尚吗?肯定不是。我感到惭愧吗?绝对是。这是不争的事实吗?是,是男人的本性。

    我在此并非要鼓吹暴力,但当男人佳人有约,而女友被人侮辱时,他可以怎么做呢?你们退席后得承认这个事实:庆幸他挥出了这一拳。

    沉默了一会儿,美女又说,一个男孩子,要是遇到自己明知道打不过的人,他是该屈服呢,还是放手一搏?前者太伤尊严了,后者又太危险了。

    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就像人们在争论那个被强奸犯逼得跳楼的女孩,有人居然说她不应该跳,哪怕暂时就范,也不该让自己付出瘫痪的代价。说得真轻巧。

    但人的血性毕竟不是因果分明的逻辑推理,不是天平两端的精密平衡,不是安慰自己的动听道理。如果所有的人都那么精明地知道值不值,就真的是一个强奸犯横行的世道了。所以,俺说――

    最好是不打,可真要想打,那打就打吧。

    只要你还年轻,只要你还有血性,就不要老是避让,老是忍耐,让强权凌驾,让谋杀得逞。

    注

    (1)本文回目均引自罗大佑《亚细亚的孤儿》一歌的歌词。

    (2)其实《中南海保镖》之前还有一部时装片《无敌小子》,又名《中华英雄》,但许多影迷都不给算。

    (3)马尔克斯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那个加西亚・马尔克斯,《番石榴飘香》是他与哥伦比亚作家兼记者门多萨的谈话录。

    (4)摘自罗大佑歌曲《现象七十二变》。

    (5)《Captain Corelli's Mandolin》,直译为《科雷利上尉的曼陀林》。

    (6)这三句话是我在西祠胡同的签名档,一直没有更换,“贱”这个词也一度成为朋友们的口头禅。

    (7)《Ally McBeal》,又译《艾莉的异想世界》,美国热门法庭电视剧,主演Calista Flockhart为哈里森・福特的现任妻子。

    (8)“Cro-Magnon”是个专用名词,指旧石器时代的一个人种,在这里大概是指人类的原始本性吧?

    关于评书的记忆碎片

    俺叫老六

    凡是能够跟俺完成一次非正式场合交往的人,都就不再叫俺大名,而是直接以“老六”称之。俺为什么(1)?从评书说起。

    一,《隋唐演义》,瓦岗寨三十六条好汉中的老六是王伯当,他是众帅哥中排行最高的。老大魏征、老三徐茂功是道士,没劲;老二秦琼假惺惺的像个娘们,一张黄脸像得了肝炎,没劲;老四程咬金、老五单雄信都是红胡子蓝靛脸,长得不好脾气还挺爆,也没劲;也就

    排到人家老六那儿,还像那么回事儿,白马白袍,刀法绝伦,占山为王,义薄云天。

    二,还是《隋唐演义》,十三杰中排行老六的是伍云召,将门虎子,忠良之后,忍无可忍,揭竿而出,俺喜欢。看他前面那几位,老大李元霸是个白痴;老二宇文成都长得不好看,还老被老三裴元庆欺负;老三裴元庆模样功夫都要得,可他姐姐被大老粗程咬金先奸后娶,他连个屁都不敢放,还归顺了人家;老四雄阔海是个太行山的强盗;老五伍天锡虽排名高过老六,但他不是老伍家的嫡系子孙,所以还得归老六管;也就排到人家老六那儿,还像那么回事儿。

    三,《水浒传》,梁山一百单八将中的老六是天雄星豹子头林冲,他的作用很重要,很重要呀很重要,他的牛逼不须表,不须表呀不须表。

    四,《杨家将》,请看杨六郎在《辕门斩子》中的血泪控诉:“我大哥替了宋王死,二哥替了赵德芳,三哥马踩如泥酱,四哥八弟失落番邦,五哥出家当了和尚,七弟又被那仁美伤,只剩下我沙里淘金的杨六郎”。

    五,还是《杨家将》,大郎之妻张金定(2),二郎之妻李翠萍,三郎之妻花似玉,四郎之妻罗赛英,五郎之妻罗刹女,六郎之妻柴郡平,七郎之妻杜金娥,八郎之妻肖金蓉,数人家老六的媳妇最漂亮,出身也好,八贤王的妹子,羡煞其它哥几个。对了,他还有一个妻子,大刀王兰英,武功了得,帮他消灭强敌。

    六,综上所述,老六最好,所以俺让自己叫老六。

    说说评书的事儿

    俺是想借机说说评书的事儿。

    如今有一家电台中午十二点半开始,连播起了刘兰芳的《岳飞传》。俺有一天坐在出租车里,突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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