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水塔顶的入口其实不比消防员在下面开的洞口小多少,利用润滑剂及塑料袋,绝对可以在不给尸体留下伤痕的前提下,将尸体滑进水塔里面。
在解开这个谜团后,我问表哥关于凶手的身份、动机等的问题。而最让我想不通的是,凶手既然能如此巧妙地处理尸体,为何会选择在水塔这种必然会被发现的地点藏尸?
表哥的回答一如既往地令人意外:“如果我是凶手,费这么大劲杀人藏尸,最后却没人知道,不会觉得很郁闷吗?”
我×,凶手的目的根本不是藏尸,而是向洛杉矶警方“示威”!
接下来,表哥以他的警察身份,对此案做出专业判断:
1.杀害蓝可儿的凶手很可能是一名女性,或男同性恋者,因为死者没有受性侵犯的迹象;
2.将尸体扛上水塔的帮凶极可能是男性,因为女性的体能难以胜任;
3.至少有一名帮凶,而且跟凶手的关系极有可能是情侣。虽然不确定凶手及帮凶的关系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但行为动机很可能与感情有关;
4.蓝可儿在电梯视频中有怪异表现,是因为凶手当时在电梯外,并怀疑她跟自己男朋友(即帮凶)有染。蓝可儿那些所谓的奇怪动作,其实只是丰富的肢体语言,她正努力地向凶手做出解释。可是,对方不但没相信她,反而利用她对自己的信任,将她骗到房间里并杀害;
5.凶手与帮凶分别为酒店员工及长期住客,前者能取得顶楼钥匙及利用“尸水清洁剂”避开警犬搜查。后者提供房间用于藏尸;
6.凶手与帮凶极有可能为意大利及墨西哥籍。
综合以上六点,只要对酒店员工及长期住客进行排查,并将重点放在意大利及墨西哥籍人士身上,要找到凶手并非难事。
然而,表哥如此精彩的推理,是建立于“他杀”这个前提下的。可惜根据《洛杉矶时报》报道,2013年6月20日,当地官员公开表示,已认定蓝可儿的死因为“意外溺水”。
洛杉矶警局验尸办弗瑞德?考罗警官表示,蓝可儿属于意外死亡,死因是浸泡在洛杉矶塞西尔酒店楼顶水箱中窒息而死。验尸办经过四个多月的尸检、化验、比对和分析,没有发现任何破案线索,既没有在尸体上找到任何创伤,也没有验出蓝可儿死前是否吸毒。
这个“意外溺水”是洛杉矶警方在全球舆论的关注,及美国媒体四个多月接二连三的追问下低调公布的,几乎可以视为等同于“我们没任何线索”,或“调查没任何进展”。
也就是说,直到2013年6月20日为止,该案仍没有最终定论,表哥的假设只是其中的一种可能性。事实是否如此,大概只有蓝可儿本人才知道。
愿死者在天国能得到安息……
等等,我好像忘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电梯视频!
其实,表哥在饭桌上曾对视频中的细节做出专业分析,现在就给大家一一道来――凶手就在电梯外面!
被大家疯转的电梯视频开始时,可看见蓝可儿从画面左侧进入电梯,但这不能说明她在此之前曾到左侧的房间溜达,因为电梯的外部按钮就在左侧。
不过要留意她脚下的拖鞋,穿拖鞋说明她没打算离开酒店,极有可能是刚到朋友的房间串门。
蓝可儿于视频中进入的是左侧的电梯。故此,在进入电梯之前,她很可能站在外部摁按钮。她进入电梯时表现轻松,动作随意且跨度大。这除了说明她在进电梯前没有受到刺激及威胁外,还说明她是个肢体语言丰富的人。
对于她在视频中紧盯着按键板的情况,我认为,如果她是个近视眼,这个举动就一点儿也不奇怪。她看不清楚按钮上的数字,只好凑近按键板仔细看。事实上,她有不少照片都戴着眼镜,而此时她又穿着拖鞋,应该没戴隐形眼镜。
而且,仔细看你会发现,她把中间那列按钮全按了,但最上面那个按钮没有亮起来。电梯中间那一列最上面的按钮是十四楼,没有亮起来说明她当时就在这一层。她的房间在十四楼,把整列按钮全部按上有三个可能:
1.纯粹贪玩;
2.深度近视,凑近仍未能看清楚按钮上的数字,只好凭记忆把中间的按钮全按上;
3.不想让某人知道她住在哪一层。
当中以第三个的可能性较高。
接着,视频显示,在她离开按键板那一刻,电梯门动了一下。她因为看不清楚,误把开门键当作关门键,所以梯门才久久没有合上。她怀疑外面有人戏弄自己,按住了电梯的外部按钮。这说明她在本层中有认识的人,而且她认为对方会跟她开这种玩笑。以此推断,可以排除对方是中老年人的可能性,应该是小孩儿或年轻人。当然,年轻人的可能性最高。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电梯的外部按钮在视频画面的左侧,而她探头至门外是先看右侧,再看左侧。由媒体提供的电梯照片可见,蓝可儿在电梯里可以通过对面墙上的镜子,看见是否有人在外部按钮附近。因此,她探头到门外,先望向画面右侧,是因为她以为有人在右侧按住了外部按钮。不过,该酒店的情况是,只有两部电梯之间(即视频画面的左侧)才有外部按钮。刚才说了,她是个近视眼,这次探头至门外并没有看清楚外面到底有没有人。正因为没看清楚,所以才令她感到不安,缩到角落是保护自己的表现,同时说明她不想让某人知道她在电梯里。
视频的最后,梯门仍未关上,好奇心战胜心中的不安,使她再次确认门外到底有没有人、她甚至直接跳到门外,且有跺脚动作(发出声音),这说明她虽然感到不安,但不觉得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而且,她一直看着画面左侧,应该已发现左侧有人,她来回移步,最终在门外停留,说明她已经确定外面有人。但对方跟她躲猫猫,而且她也没看清楚,只好在门外等对方再次现身。
虽然通过视频只能看到电梯外的一只手臂,但蓝可儿明显是在做举手投降的动作。这说明电梯外有人跟她说话,并且对她做出语言上的威胁。蓝可儿仍保持投降姿势,但表现轻松,并且能返回电梯内(自由没受到限制),说明对方的威胁或许使她感到紧张,但不至于令她产生恐惧,甚至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而她将中间一列按钮重复按了好几遍,同时亦按了几次开门键,说明她不急于离开、她这一动作应该是为了确保乘电梯离开时,并不会被对方知道自己住在哪一层。我们可以将她的举动理解为,对电梯外的人“既不畏惧,亦不信任,并存有戒心”。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从地上次凑近按键板直到此刻,电梯门没动过,显然是因为有人按住了外部按钮。但此人一直没有在画面中出现,甚至连影子也没进入摄像范围,说明这人非常熟悉酒店的情况,且包藏祸心。
前面已经说过,蓝可儿是个肢体语言丰富的人,她的一系列动作被炒作为“鬼爪”,实际上她只不过是在跟站在画面右侧的人说话,似乎在向对方解释某件事,或拒绝对方某个要求。
但是,如果对方站在画面右侧,那么位置在画面左侧的外部按钮被谁按住了?
答案是,此时除蓝可儿外,电梯外还有两个人,分别在电梯左右两侧,两人都刻意避免进入监控录像范围。
鉴于蓝可儿疑似向其中一人做出解释,且尸检证实她没遭到性侵犯,有理由怀疑此二人为情侣,且误会蓝可儿为第三者。考虑到美国的国情,亦不排除两人是一对同性恋人,但其中一人为双性恋者。
随后,蓝可儿从画面左侧离开监控录像范围,但那个跟她交谈了好一会儿,理应在画面右侧的人却没有跟她同行。此人显然是为了避免进入监控录像范围,刻意等电梯门关闭后才跟上。
注意视频里按钮的熄灭,电梯门再次开启时,已经是另一楼层。也就是说,蓝可儿离开后,就没有人用按住外部按钮,电梯恢复了正常运作。由此推断按住外部按钮的人亦跟蓝可儿一起离开。
由于蓝可儿自此之后便失踪了,有理由相信她被对方带到十四楼某个房间,随后遇到禁锢及杀害。
网上有很多人留意到视频有剪辑及修改痕迹,因而怀疑洛杉矶警方包庇凶手。我就此事询问表哥,他对此的回应是,每个地方都可能出现腐败,美国也不例外。但美国是一个言论相对自由的国家(注意,只是相对自由),而且此案引起全球关注,除非凶手是奥巴马的私生子,否则谁有这个能耐包庇凶手?
美国媒体最喜欢曝光这方面的丑闻呢!
洛杉矶警方一直没能找到蓝可儿的下落,得靠客房投诉水压低,酒店方面清洁水塔才意外发现尸体,这已让他们丢面子丢到国际级。若不能尽快破案,将凶手绳之以法,恐怕还会继续出丑。因此,所谓“包庇论”只不过是某些人哗众取宠的伎俩而已。
那洛杉矶警方为何要对视频进行剪辑及修改呢?
表哥认为是出于办案需要,因为网友能获取的信息,凶手同样能够得到,甚至用来回避警方调查及法律制裁。因此,在对外公开的视频中有必要删除部分敏感信息。
“若凶手不小心在视频中暴露了自己的相貌,看到视频后不立刻潜逃才怪。我要是凶手,就算不马上去整容,起码也要换个发型。”表哥以此结束这个话题。
Chapter②广东少年九天化尸
2008年,在广州当刑警的松哥衣锦还乡,少不了和众哥们儿聚一聚。他在饭桌上大谈办案经历,当中就有让人毛骨悚然的“九天化尸”案。
松哥是我中学时的同桌,之所以要叫“哥”,除他比我大两个月外,还因为他块头比我大。上中学那三年间,我从没打赢过他。我一直认为他这种“坏人”该当警察,实际上他还真的当上了刑警,并且很臭美地回来请我们几个哥们儿吃饭。
开场的废话就不多说了,直奔主题。松哥在饭桌上大谈自己的办案经历,当中让人印象最深的是周小龙案。
这宗案子虽然有点儿复杂,但还不算难办,约花了一个月时间便破案,过程大致如下:
2008年5月21日,十三岁的初二学生周小龙没有像往常那样,于放学后返回家中,家人遍寻不着遂报警求助。
30日,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于学校附近的一处僻山坡上找到一具高度腐烂的男尸。经现场勘验,证实死者为已失踪九天的周小龙,死因是钝器打击致重度颅脑损伤。因该案已引起当地居民恐慌,上头高度关注,下令成立专案组调查,松哥便是其中一员。
松哥跟同僚以排除法,将嫌疑人逐一排除,最终调查范围收窄为死者身边的亲友。据调查所知,死者父亲为离异后再婚,与前妻生有一子,名为周俊杰,比死者大三岁。
从亲友口中得知,死者并不知道周俊杰是自己哥哥,虽然两人就读于同一中学,且住所相隔不过百米,却几乎没有来往。
幼年发生的家庭变故使周俊杰对父亲心生怨恨,曾说“弟弟家的生活条件相对好一些”之类的话,他的父母还为抚养费等问题,数度对簿公堂。
综合这些因素,不禁让人对周俊杰产生怀疑,虽然他只有十六岁,但童年的经历显然使他对周小龙心怀怨恨,有充足的杀人动机,因而将他锁定为嫌疑人。
6月24日凌晨,松哥跟其他专案组的同僚正式将周俊杰逮捕。经盘问后,周俊杰承认将弟弟杀死,并坦白行凶过程。
周俊杰一直忌妒弟弟得到父亲善待,因而心生怨恨,早干半年前萌生杀机案发当日,他在路上碰见周小龙,便以武力胁迫,将对方带到一处偏僻山坡扼颈致昏,再用石块砸击致使其颅脑破裂死亡,随后仓皇逃离现场。
案子是侦破了,但此案有一疑团却至今仍未解开。
失踪九天的周小龙,被发现时尸体已高度腐烂,全身皮肉、内脏全都没了,仅剩下一副完整的骨架以及一点儿残留下来的头发。更离奇的是,他的校服竟然仍完好地穿在身上。
人从死亡到尸体腐化为白骨,所需的时间因环境条件而各有不同。笼统而言,在空气中需时一年、水中两年、埋在地下三年。周小龙暴尸荒野,尸体要腐化到变成白骨这个程度,理论上至少要一年时间,虽然温湿度等环境因素,对此会有某种程度上的影响,但也不可能将时间缩短到9天之内。
“九天前还是个大活人,九天后却变成一副白骨,也用不着请教什么专家,仅以常识就能判断这是不可能的事,法医也说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松哥说。
我问他会不会是附近的动物将死者的尸体吃掉了?
他摇头道:“我们首先考虑的就是这个可能,但死者的校服完好,流浪狗肯定没这么斯文。”
我又问是否存在人为的可能性,他笑道:“人是他哥杀的,这个十六岁的小伙子杀人后就慌张地逃走,根本没考虑处理尸体的问题。他要是有心思把尸体弄成骨头,就不会任由其暴尸荒野。随便挖个坑埋掉,也不会这么容易被人发现。至于尸体是否被其他人动过手脚,我认为可能性几乎是零。在附近活动的都是当地人,之前也没出过什么变态狂,正常人谁会吃饱饭没事干,去捣弄一具尸体?而且案发地点偏僻,要不然也不会在案发九天后才有人发现尸体。”
我又问会不会是老鼠之类的小型动物,他还是摇头:“再小的肉
在解开这个谜团后,我问表哥关于凶手的身份、动机等的问题。而最让我想不通的是,凶手既然能如此巧妙地处理尸体,为何会选择在水塔这种必然会被发现的地点藏尸?
表哥的回答一如既往地令人意外:“如果我是凶手,费这么大劲杀人藏尸,最后却没人知道,不会觉得很郁闷吗?”
我×,凶手的目的根本不是藏尸,而是向洛杉矶警方“示威”!
接下来,表哥以他的警察身份,对此案做出专业判断:
1.杀害蓝可儿的凶手很可能是一名女性,或男同性恋者,因为死者没有受性侵犯的迹象;
2.将尸体扛上水塔的帮凶极可能是男性,因为女性的体能难以胜任;
3.至少有一名帮凶,而且跟凶手的关系极有可能是情侣。虽然不确定凶手及帮凶的关系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但行为动机很可能与感情有关;
4.蓝可儿在电梯视频中有怪异表现,是因为凶手当时在电梯外,并怀疑她跟自己男朋友(即帮凶)有染。蓝可儿那些所谓的奇怪动作,其实只是丰富的肢体语言,她正努力地向凶手做出解释。可是,对方不但没相信她,反而利用她对自己的信任,将她骗到房间里并杀害;
5.凶手与帮凶分别为酒店员工及长期住客,前者能取得顶楼钥匙及利用“尸水清洁剂”避开警犬搜查。后者提供房间用于藏尸;
6.凶手与帮凶极有可能为意大利及墨西哥籍。
综合以上六点,只要对酒店员工及长期住客进行排查,并将重点放在意大利及墨西哥籍人士身上,要找到凶手并非难事。
然而,表哥如此精彩的推理,是建立于“他杀”这个前提下的。可惜根据《洛杉矶时报》报道,2013年6月20日,当地官员公开表示,已认定蓝可儿的死因为“意外溺水”。
洛杉矶警局验尸办弗瑞德?考罗警官表示,蓝可儿属于意外死亡,死因是浸泡在洛杉矶塞西尔酒店楼顶水箱中窒息而死。验尸办经过四个多月的尸检、化验、比对和分析,没有发现任何破案线索,既没有在尸体上找到任何创伤,也没有验出蓝可儿死前是否吸毒。
这个“意外溺水”是洛杉矶警方在全球舆论的关注,及美国媒体四个多月接二连三的追问下低调公布的,几乎可以视为等同于“我们没任何线索”,或“调查没任何进展”。
也就是说,直到2013年6月20日为止,该案仍没有最终定论,表哥的假设只是其中的一种可能性。事实是否如此,大概只有蓝可儿本人才知道。
愿死者在天国能得到安息……
等等,我好像忘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电梯视频!
其实,表哥在饭桌上曾对视频中的细节做出专业分析,现在就给大家一一道来――凶手就在电梯外面!
被大家疯转的电梯视频开始时,可看见蓝可儿从画面左侧进入电梯,但这不能说明她在此之前曾到左侧的房间溜达,因为电梯的外部按钮就在左侧。
不过要留意她脚下的拖鞋,穿拖鞋说明她没打算离开酒店,极有可能是刚到朋友的房间串门。
蓝可儿于视频中进入的是左侧的电梯。故此,在进入电梯之前,她很可能站在外部摁按钮。她进入电梯时表现轻松,动作随意且跨度大。这除了说明她在进电梯前没有受到刺激及威胁外,还说明她是个肢体语言丰富的人。
对于她在视频中紧盯着按键板的情况,我认为,如果她是个近视眼,这个举动就一点儿也不奇怪。她看不清楚按钮上的数字,只好凑近按键板仔细看。事实上,她有不少照片都戴着眼镜,而此时她又穿着拖鞋,应该没戴隐形眼镜。
而且,仔细看你会发现,她把中间那列按钮全按了,但最上面那个按钮没有亮起来。电梯中间那一列最上面的按钮是十四楼,没有亮起来说明她当时就在这一层。她的房间在十四楼,把整列按钮全部按上有三个可能:
1.纯粹贪玩;
2.深度近视,凑近仍未能看清楚按钮上的数字,只好凭记忆把中间的按钮全按上;
3.不想让某人知道她住在哪一层。
当中以第三个的可能性较高。
接着,视频显示,在她离开按键板那一刻,电梯门动了一下。她因为看不清楚,误把开门键当作关门键,所以梯门才久久没有合上。她怀疑外面有人戏弄自己,按住了电梯的外部按钮。这说明她在本层中有认识的人,而且她认为对方会跟她开这种玩笑。以此推断,可以排除对方是中老年人的可能性,应该是小孩儿或年轻人。当然,年轻人的可能性最高。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电梯的外部按钮在视频画面的左侧,而她探头至门外是先看右侧,再看左侧。由媒体提供的电梯照片可见,蓝可儿在电梯里可以通过对面墙上的镜子,看见是否有人在外部按钮附近。因此,她探头到门外,先望向画面右侧,是因为她以为有人在右侧按住了外部按钮。不过,该酒店的情况是,只有两部电梯之间(即视频画面的左侧)才有外部按钮。刚才说了,她是个近视眼,这次探头至门外并没有看清楚外面到底有没有人。正因为没看清楚,所以才令她感到不安,缩到角落是保护自己的表现,同时说明她不想让某人知道她在电梯里。
视频的最后,梯门仍未关上,好奇心战胜心中的不安,使她再次确认门外到底有没有人、她甚至直接跳到门外,且有跺脚动作(发出声音),这说明她虽然感到不安,但不觉得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而且,她一直看着画面左侧,应该已发现左侧有人,她来回移步,最终在门外停留,说明她已经确定外面有人。但对方跟她躲猫猫,而且她也没看清楚,只好在门外等对方再次现身。
虽然通过视频只能看到电梯外的一只手臂,但蓝可儿明显是在做举手投降的动作。这说明电梯外有人跟她说话,并且对她做出语言上的威胁。蓝可儿仍保持投降姿势,但表现轻松,并且能返回电梯内(自由没受到限制),说明对方的威胁或许使她感到紧张,但不至于令她产生恐惧,甚至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而她将中间一列按钮重复按了好几遍,同时亦按了几次开门键,说明她不急于离开、她这一动作应该是为了确保乘电梯离开时,并不会被对方知道自己住在哪一层。我们可以将她的举动理解为,对电梯外的人“既不畏惧,亦不信任,并存有戒心”。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从地上次凑近按键板直到此刻,电梯门没动过,显然是因为有人按住了外部按钮。但此人一直没有在画面中出现,甚至连影子也没进入摄像范围,说明这人非常熟悉酒店的情况,且包藏祸心。
前面已经说过,蓝可儿是个肢体语言丰富的人,她的一系列动作被炒作为“鬼爪”,实际上她只不过是在跟站在画面右侧的人说话,似乎在向对方解释某件事,或拒绝对方某个要求。
但是,如果对方站在画面右侧,那么位置在画面左侧的外部按钮被谁按住了?
答案是,此时除蓝可儿外,电梯外还有两个人,分别在电梯左右两侧,两人都刻意避免进入监控录像范围。
鉴于蓝可儿疑似向其中一人做出解释,且尸检证实她没遭到性侵犯,有理由怀疑此二人为情侣,且误会蓝可儿为第三者。考虑到美国的国情,亦不排除两人是一对同性恋人,但其中一人为双性恋者。
随后,蓝可儿从画面左侧离开监控录像范围,但那个跟她交谈了好一会儿,理应在画面右侧的人却没有跟她同行。此人显然是为了避免进入监控录像范围,刻意等电梯门关闭后才跟上。
注意视频里按钮的熄灭,电梯门再次开启时,已经是另一楼层。也就是说,蓝可儿离开后,就没有人用按住外部按钮,电梯恢复了正常运作。由此推断按住外部按钮的人亦跟蓝可儿一起离开。
由于蓝可儿自此之后便失踪了,有理由相信她被对方带到十四楼某个房间,随后遇到禁锢及杀害。
网上有很多人留意到视频有剪辑及修改痕迹,因而怀疑洛杉矶警方包庇凶手。我就此事询问表哥,他对此的回应是,每个地方都可能出现腐败,美国也不例外。但美国是一个言论相对自由的国家(注意,只是相对自由),而且此案引起全球关注,除非凶手是奥巴马的私生子,否则谁有这个能耐包庇凶手?
美国媒体最喜欢曝光这方面的丑闻呢!
洛杉矶警方一直没能找到蓝可儿的下落,得靠客房投诉水压低,酒店方面清洁水塔才意外发现尸体,这已让他们丢面子丢到国际级。若不能尽快破案,将凶手绳之以法,恐怕还会继续出丑。因此,所谓“包庇论”只不过是某些人哗众取宠的伎俩而已。
那洛杉矶警方为何要对视频进行剪辑及修改呢?
表哥认为是出于办案需要,因为网友能获取的信息,凶手同样能够得到,甚至用来回避警方调查及法律制裁。因此,在对外公开的视频中有必要删除部分敏感信息。
“若凶手不小心在视频中暴露了自己的相貌,看到视频后不立刻潜逃才怪。我要是凶手,就算不马上去整容,起码也要换个发型。”表哥以此结束这个话题。
Chapter②广东少年九天化尸
2008年,在广州当刑警的松哥衣锦还乡,少不了和众哥们儿聚一聚。他在饭桌上大谈办案经历,当中就有让人毛骨悚然的“九天化尸”案。
松哥是我中学时的同桌,之所以要叫“哥”,除他比我大两个月外,还因为他块头比我大。上中学那三年间,我从没打赢过他。我一直认为他这种“坏人”该当警察,实际上他还真的当上了刑警,并且很臭美地回来请我们几个哥们儿吃饭。
开场的废话就不多说了,直奔主题。松哥在饭桌上大谈自己的办案经历,当中让人印象最深的是周小龙案。
这宗案子虽然有点儿复杂,但还不算难办,约花了一个月时间便破案,过程大致如下:
2008年5月21日,十三岁的初二学生周小龙没有像往常那样,于放学后返回家中,家人遍寻不着遂报警求助。
30日,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于学校附近的一处僻山坡上找到一具高度腐烂的男尸。经现场勘验,证实死者为已失踪九天的周小龙,死因是钝器打击致重度颅脑损伤。因该案已引起当地居民恐慌,上头高度关注,下令成立专案组调查,松哥便是其中一员。
松哥跟同僚以排除法,将嫌疑人逐一排除,最终调查范围收窄为死者身边的亲友。据调查所知,死者父亲为离异后再婚,与前妻生有一子,名为周俊杰,比死者大三岁。
从亲友口中得知,死者并不知道周俊杰是自己哥哥,虽然两人就读于同一中学,且住所相隔不过百米,却几乎没有来往。
幼年发生的家庭变故使周俊杰对父亲心生怨恨,曾说“弟弟家的生活条件相对好一些”之类的话,他的父母还为抚养费等问题,数度对簿公堂。
综合这些因素,不禁让人对周俊杰产生怀疑,虽然他只有十六岁,但童年的经历显然使他对周小龙心怀怨恨,有充足的杀人动机,因而将他锁定为嫌疑人。
6月24日凌晨,松哥跟其他专案组的同僚正式将周俊杰逮捕。经盘问后,周俊杰承认将弟弟杀死,并坦白行凶过程。
周俊杰一直忌妒弟弟得到父亲善待,因而心生怨恨,早干半年前萌生杀机案发当日,他在路上碰见周小龙,便以武力胁迫,将对方带到一处偏僻山坡扼颈致昏,再用石块砸击致使其颅脑破裂死亡,随后仓皇逃离现场。
案子是侦破了,但此案有一疑团却至今仍未解开。
失踪九天的周小龙,被发现时尸体已高度腐烂,全身皮肉、内脏全都没了,仅剩下一副完整的骨架以及一点儿残留下来的头发。更离奇的是,他的校服竟然仍完好地穿在身上。
人从死亡到尸体腐化为白骨,所需的时间因环境条件而各有不同。笼统而言,在空气中需时一年、水中两年、埋在地下三年。周小龙暴尸荒野,尸体要腐化到变成白骨这个程度,理论上至少要一年时间,虽然温湿度等环境因素,对此会有某种程度上的影响,但也不可能将时间缩短到9天之内。
“九天前还是个大活人,九天后却变成一副白骨,也用不着请教什么专家,仅以常识就能判断这是不可能的事,法医也说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松哥说。
我问他会不会是附近的动物将死者的尸体吃掉了?
他摇头道:“我们首先考虑的就是这个可能,但死者的校服完好,流浪狗肯定没这么斯文。”
我又问是否存在人为的可能性,他笑道:“人是他哥杀的,这个十六岁的小伙子杀人后就慌张地逃走,根本没考虑处理尸体的问题。他要是有心思把尸体弄成骨头,就不会任由其暴尸荒野。随便挖个坑埋掉,也不会这么容易被人发现。至于尸体是否被其他人动过手脚,我认为可能性几乎是零。在附近活动的都是当地人,之前也没出过什么变态狂,正常人谁会吃饱饭没事干,去捣弄一具尸体?而且案发地点偏僻,要不然也不会在案发九天后才有人发现尸体。”
我又问会不会是老鼠之类的小型动物,他还是摇头:“再小的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