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走吧。”
“公子,你怎能厚此薄彼?!”那个黑衣男子有些恼了,见我要走,他伸手扣住我的肩膀,想拉住我。
“喝!”我清啸一声,手腕向外一翻,反扣住他的手,左脚朝前一跨,使出擒拿手的招式,身子一转,再轻轻往前一送,已将他摔在地上。
“公子,我没料到你是这样的人!”黑衣男子虽然摔倒在地,但口气却很强硬,“我以为你是个有抱负的人,一定不会甘于这平庸的一生,而今你居然为了一个女子,而弃我们于不顾……”
“你……”我敛起眉,清楚地看见他眼中燃烧着不安分的火焰,那是男人以身俱来追求梦想的光芒。对男人来说,有时胜负就是一场赌气,权力亦是一种证明,只有锦袍玉带加身,权力在手,那颗头颅才可以昂得更高。
我呆望着他,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忽然剧烈地一震,我不由蹙眉冥想。
在21世纪,我有追求的梦想,有不灭的心志,有执著的信念,而今,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而穿越时空?来到这个世界后,我看到的是不平,心中涌动的是不安。身处乱世,必要有所为,难道我真的要困守在方寸之地,碌碌无为,终此一生么?不,人只要活着就必须挣扎出一片新境界,去证明自己,去战胜自己。人生只有一次,我决不能因为自己是女子,而放弃寻访天下的机会。也许此时我只是一个自以为成熟有足够能力去战场搏杀的孩童,希望能把天捅个窟窿,把地踩条裂缝。虽然头破血流、浑身伤痛,但绝不会后悔,反而会感到心安。
“你,叫什么名字?”想着,我猛地扯过黑衣男子的衣襟,将他拉到眼前。
“我,我叫萧然。”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忽然惊喜地睁大眼睛,“是你,小哥哥!”
“恩?”我一愣,“你认识我?”
“小哥哥,是我啊!”萧然反搭着我的肩膀,高兴地叫道,“你还记得在晋阳的一个雪夜里,给过一个小乞儿二十两银子么?!”
“晋阳……雪夜……”借着月光,我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他,皱眉苦想,脑中灵光乍现,想起在我生日那天,曾经和李世民去逛市集,那时确实遇见一个小乞儿,我还把身上所有的银子都给了他,“是你!原来是你!没想到才一年多没见,你居然长得这么高了!”那时他又瘦又小,还比我矮一些,如今居然高出我半个头。一个男孩要长成男人,原来只需要一年的时间。
“是我。我拿了你的银子立刻跑回去找娘亲,可惜她已病重,最终还是去了。”萧然脸上喜悦之色慢慢退去,“而后我一个人游手好闲,到处游荡,浑浑噩噩……”
“小哥哥,你还记得我么?”边上那个小眼睛的年轻人看着我们,突兀冒出一句,“你还记得我么?!”
“啊?”我顿时怔住,呆呆地看着他,总觉得他有些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赶忙说道:“我在江都偷了你的荷包,你非但没有怪我,还分了一半的银子给我,最后为了救我,还被那个将军打伤了……”
“你就是当时那个男孩?你,你叫什么名字?”我将他从头到尾,详细地瞧了一遍,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欧阳炎。”他看着我,不无感慨地说道,“当日我眼看着那将军把你抱走,却帮不上半点忙,要不是有你,我恐怕早就被人打死了,但我却没有上去救你,真是惭愧……”
“没关系,事情不是都过去了么?”我拍了拍他的肩。难以置信,这两个孩子眨眼的功夫居然都长得这么大了,反观我自己,好几年过去了,不但模样没什么变化,连身高都没再往上窜了,就一直停在一米六九,不上不下的,看着反而要比他们小许多。
“哈哈哈……”我们三个对看了一阵,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
这真是可怕的巧合,莫非冥冥之中真有定数?
萧然郑重地说道:“小哥哥,事到如今,你更不能抛下我们了。”
“恩……”我一挑眉,与其放着他们自生自灭,不如将他们带走,安置在瓦岗寨,说不定日后还能有一番大作为呢。
“好,你们如果愿意跟我,那便跟来吧。”我抬头看了看天,牵过追风,朝前走去,“天色已晚,我们还是赶紧找个地方歇息一晚,明早好赶路。”
“是,大哥。”他们并没有异议,都跟了上来。
“大哥?”我怔了怔,这称呼怎么听着这么别扭,“你们多大年纪了?”
萧然答道:“十七。”
欧阳炎答道:“十七。”
红儿答道:“我也十七。”
其余人也纷纷报上姓名年岁,大都二十岁不到,其中以十六、十七岁的居多。
我不禁咋舌,怎么都十七啊?我却十八了,看来我这大哥想不认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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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行人日夜兼程,向江都赶去。
眼看着快到江都了,首先接获的战报是众王都已聚集甘泉关,惟独李家兵马迟迟未到。而宇文化及已派遣宇文成都到潼关拒敌,江都没剩多少人马,听到十八路反王由甘泉关杀奔前来,就只留下兄弟宇文士及守城,自己则带了萧后与那些宫人,连夜逃奔,入淮而去。
我随即明白,这李世民已经率兵去攻打潼关了,他对如今天下大势看得明白,若想逐鹿中原,潼关自然是第一要塞,一旦将此占领,便可西控晋陕,紧扼长安咽喉,无论将来谁得了天下,都将受制于潼关。而那些反王齐聚江都,必有一番恶斗,等他们消耗到两败俱伤的时候,李家做为第三者,便可以逸待劳,坐收渔利了。应该说,李世民比起其他争夺天下的王侯,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无怪乎最终得天下的人是他。
我也不迟疑,立时拍马进了甘泉关,将萧然他们甩在后头。
才入宫殿,厮杀声、吼叫声、惨叫声便不绝于耳。
宇文士及自知抵挡不住,早已开城投降,各路兵马便大摇大摆地闯入宫殿,他们混战在一起,看谁能取得传国玉玺,谁就能为众王之王。
激烈的厮杀持续着,人影不停交叠,刀光剑影交错,兵器相撞的清脆响声不绝于耳。所有人唯一的目的就是尽量的杀死身边的敌人,倒下去的人,他们扭曲的面孔和张大的嘴似乎仍在发出着骇人的吼叫。血肉横飞,尸陈满地,血流成河,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悄然远去。
我呆呆地立在一旁,望着眼前这血腥残杀的场面,心中一片茫然。
权力,是自古以来人们最大的纷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一旦拥有权力,几乎可以支配一切,所以人人都想坐上那统治江山的宝座。血流成河,不顾亲情,不讲人性……不知有多少人为此付出了生命,权力的争夺从来都是血淋淋赤裸裸的,也许这就是人性中最残酷最无情最残忍的一部分。
为了权力,为了欲望,可以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心灵扭曲变形,视人命如草芥,我自认做不到这点,己希望自己永远也学不会,也永远不想学会。
我正胡思乱想着,冷不防一个明黄色的包袱当头砸下,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接。
沉甸甸的一个长方形包袱,这是什么?
“小子,快把玉玺交出来!”一个粗野的男声传来。
玉玺?我手里拿的是就是传国玉玺?!
我大吃一惊,抬头看去,一个威猛的汉子正朝我扑了过来,一柄大斧随即便劈将下来,“呼呼”有声,足见力道之大,若被它劈出,我肯定会变成两半。
我脚尖一点,立即朝旁闪去。
我还来不及拔出长剑,那大斧又横扫了过来,我侧身一让,险险避过,那斧正扫过我的腰腹,虽然没有对我造成伤害,但斧头激起的劲风还是让我感觉冷嗖嗖的,被斧尖扫过的地方有些麻痛。
我一翻手,摸到剑柄,长剑立刻脱鞘而出,头顶忽然一凉,那大汉的斧头已当头劈下。
我无奈,只得举剑去挡,当的一声巨响,溅起少许火花,震得我连退三步,虎口开裂,鲜血迸出。
那汉子咆哮一声,抡起大斧,又攻了上来。
我心想,这下要糟,这汉子如此厉害,怕是要抵挡不住,只得纵身跃开,朝后退去。
他一斧又劈了下来,但却和刚才劈我的第一招一模一样,我便轻松躲开。
那汉子举斧再劈,却仍是和前几招相同,并无其它厉害的招术。
我从容躲过,心中的忌惮顿时少了大半,莫非他就只会那三招?三板斧……他是程咬金?!
而那人见久攻不下,也急了,朝后大喊一声:“老单,这小子挺厉害的,快来帮忙!”
话音刚落,一个穿棉布袍的高大男子便从后扑了上来。
我只觉眼前一花,一柄槊又快又狠地朝我的面门刺了过来。
我侧头倏地一躲,虽是躲过了,耳边的几缕乱发却已被削了下来,再抬眼,棉布袍的高大男子举着槊又向我的胸口刺了过来,我横剑一搁,立时被震退好几步。
我脚下踉跄,尚未站稳,那槊便已奔我的咽喉而来。
我在心里哀号一声,我命休矣!
“雄信,不可伤她!”一个熟悉的男声传来,那槊便险险地停在半空中。
灰色的人影一闪,我已被来人紧紧护在怀中,我惊魂未定,赶紧抬头去看,不禁又惊又喜:“是你!”
正文 第六十章 江都恶战
“你……”我抬眼细细地看着他,深刻的五官、浓黑的眉毛、坚毅的眼神、沉稳的神态……他的一切是那么的熟悉,又是那么的陌生,我的脑中忽然一片空白,顿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明?恩……怎么,分别一年多,已经不认得你秦大哥了?”见我呆望着他,他轻笑一声,浓眉稍稍挑起,漆黑暗沉的眸子定定地锁着我。
“你……”我迎着他的目光紧盯着他,空气似乎有了片刻的凝固。鼻间嗅到他身上干净的味道,他温暖的胸膛、温热的气息……时光仿佛开始倒退,他温暖的笑容让我不安的心瞬间回到了原位,真的是他,是他,在这个时空中我唯一可以信赖的人,正是他给了初到古代的我如同家人般的安全感。
“秦大哥!真的是你!”我低叫一声,情不自禁地扑到他的怀里,搂着他的肩膀,“我好想你!”
“傻小子……”秦琼拍了拍我的背,习惯性地揉了揉我的发,“一段时日不见,以为你会成熟些呢,居然还是如此的孩子气。”
“谁是傻小子啊?我已经长大了!”即使这么久没见,他却还是令我觉得亲近,觉得信任,觉得安心。我噘起嘴,不服气地顶了句,“还不是因为看见你,太开心了才会这样……”
秦琼哑然失笑:“呵,真是拿你没有办法……”
“恩,那个,叔宝,恕我多嘴,这位小兄弟是……”穿棉布袍的男子看着我们,终于还是忍不住插嘴。
“哦,我忘了给你们引见了,她是风明,”秦琼拍了拍我的肩,用手一一指过,“明,这位是雄信,边上那个是咬金。”
“见过单大哥,咬金大哥。”我连忙抱拳施礼施礼。
“好,好,恭喜你们久别重逢,但是,叔宝,你们有什么话一会再说,”程咬金转身一指那些仍在奋战的人们,“眼前最重要的是怎么才能让他们停下来。”
秦琼淡然道:“这个简单,只需让他们知道玉玺已在我们手上,那这场无谓的争斗便可以平息了。”
“叔宝所言有理,但是如今他们都杀红了眼,恐怕无论我们说什么,他们也听不进去。”单雄信先是点头,而后摇头。
我抬头看了看殿前放的那面庆典时用的大鼓,忽然灵机一动,“我有办法。”
“你有办法?”秦琼疑惑地看着我。
“恩,秦大哥,麻烦你送我上去。”我伸手指了指鼓前的那张桌案。
“好。”秦琼颔首,他微俯下身,双手交叠,充当垫子。
当捕快的那段日子,我和秦琼配合得已经很熟练了,我只稍稍提气,便跃到了他的手掌上,凌空而立,而后脚尖再轻轻一点,纵身一跃,从那群人的头顶上越过,落到了桌案上。
我曲起手指,轻轻敲了敲那面比自己还高的大鼓,而后才拿起边上的鼓槌,运起真气,使出全身的力气擂动那面鼓。
只听“咚咚”几声,惊天动地,平地仿佛突然炸开了几个巨雷,那声响震得我耳膜一阵疼痛,连大殿都似乎都被震得微微撼摇了下。
在场的所有人都被那响声震摄住了,纷纷停下手边的事,望向我这边。
“各位不必再争了,玉玺已在我手上!”我扬手扔掉鼓槌,将手中的玉玺高高举起。
众人都睁大了眼睛惊奇地看着我,好一会才有人开口问道:“小子,你是哪一路的?!”
“我……”他这么一问倒把我问住了,是啊,我算是哪一路的?
“这位是我瓦岗的弟兄。”秦琼推开众人走了上来,“如今玉玺已在我们手中,还请各位住手,停止不必要的争斗。”
因为事前已约定,谁取得传国玉玺,谁就为众王之王,所以众人听后都是默然,并无一人出言辩驳。
“呵呵……”人群里走出一个中年男子,只见他头戴金冠,缎靴玉带,一身暗红蟒袍,面色红润,三绺长须垂于胸前,气势威然,“是各位承让,今日我李密才有幸得到这玉玺。”
我微眯起眼,李密?他就是魏王李密?
“明,你先下来
“公子,你怎能厚此薄彼?!”那个黑衣男子有些恼了,见我要走,他伸手扣住我的肩膀,想拉住我。
“喝!”我清啸一声,手腕向外一翻,反扣住他的手,左脚朝前一跨,使出擒拿手的招式,身子一转,再轻轻往前一送,已将他摔在地上。
“公子,我没料到你是这样的人!”黑衣男子虽然摔倒在地,但口气却很强硬,“我以为你是个有抱负的人,一定不会甘于这平庸的一生,而今你居然为了一个女子,而弃我们于不顾……”
“你……”我敛起眉,清楚地看见他眼中燃烧着不安分的火焰,那是男人以身俱来追求梦想的光芒。对男人来说,有时胜负就是一场赌气,权力亦是一种证明,只有锦袍玉带加身,权力在手,那颗头颅才可以昂得更高。
我呆望着他,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忽然剧烈地一震,我不由蹙眉冥想。
在21世纪,我有追求的梦想,有不灭的心志,有执著的信念,而今,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而穿越时空?来到这个世界后,我看到的是不平,心中涌动的是不安。身处乱世,必要有所为,难道我真的要困守在方寸之地,碌碌无为,终此一生么?不,人只要活着就必须挣扎出一片新境界,去证明自己,去战胜自己。人生只有一次,我决不能因为自己是女子,而放弃寻访天下的机会。也许此时我只是一个自以为成熟有足够能力去战场搏杀的孩童,希望能把天捅个窟窿,把地踩条裂缝。虽然头破血流、浑身伤痛,但绝不会后悔,反而会感到心安。
“你,叫什么名字?”想着,我猛地扯过黑衣男子的衣襟,将他拉到眼前。
“我,我叫萧然。”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忽然惊喜地睁大眼睛,“是你,小哥哥!”
“恩?”我一愣,“你认识我?”
“小哥哥,是我啊!”萧然反搭着我的肩膀,高兴地叫道,“你还记得在晋阳的一个雪夜里,给过一个小乞儿二十两银子么?!”
“晋阳……雪夜……”借着月光,我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他,皱眉苦想,脑中灵光乍现,想起在我生日那天,曾经和李世民去逛市集,那时确实遇见一个小乞儿,我还把身上所有的银子都给了他,“是你!原来是你!没想到才一年多没见,你居然长得这么高了!”那时他又瘦又小,还比我矮一些,如今居然高出我半个头。一个男孩要长成男人,原来只需要一年的时间。
“是我。我拿了你的银子立刻跑回去找娘亲,可惜她已病重,最终还是去了。”萧然脸上喜悦之色慢慢退去,“而后我一个人游手好闲,到处游荡,浑浑噩噩……”
“小哥哥,你还记得我么?”边上那个小眼睛的年轻人看着我们,突兀冒出一句,“你还记得我么?!”
“啊?”我顿时怔住,呆呆地看着他,总觉得他有些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赶忙说道:“我在江都偷了你的荷包,你非但没有怪我,还分了一半的银子给我,最后为了救我,还被那个将军打伤了……”
“你就是当时那个男孩?你,你叫什么名字?”我将他从头到尾,详细地瞧了一遍,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欧阳炎。”他看着我,不无感慨地说道,“当日我眼看着那将军把你抱走,却帮不上半点忙,要不是有你,我恐怕早就被人打死了,但我却没有上去救你,真是惭愧……”
“没关系,事情不是都过去了么?”我拍了拍他的肩。难以置信,这两个孩子眨眼的功夫居然都长得这么大了,反观我自己,好几年过去了,不但模样没什么变化,连身高都没再往上窜了,就一直停在一米六九,不上不下的,看着反而要比他们小许多。
“哈哈哈……”我们三个对看了一阵,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
这真是可怕的巧合,莫非冥冥之中真有定数?
萧然郑重地说道:“小哥哥,事到如今,你更不能抛下我们了。”
“恩……”我一挑眉,与其放着他们自生自灭,不如将他们带走,安置在瓦岗寨,说不定日后还能有一番大作为呢。
“好,你们如果愿意跟我,那便跟来吧。”我抬头看了看天,牵过追风,朝前走去,“天色已晚,我们还是赶紧找个地方歇息一晚,明早好赶路。”
“是,大哥。”他们并没有异议,都跟了上来。
“大哥?”我怔了怔,这称呼怎么听着这么别扭,“你们多大年纪了?”
萧然答道:“十七。”
欧阳炎答道:“十七。”
红儿答道:“我也十七。”
其余人也纷纷报上姓名年岁,大都二十岁不到,其中以十六、十七岁的居多。
我不禁咋舌,怎么都十七啊?我却十八了,看来我这大哥想不认都不行。
***************************************
我们一行人日夜兼程,向江都赶去。
眼看着快到江都了,首先接获的战报是众王都已聚集甘泉关,惟独李家兵马迟迟未到。而宇文化及已派遣宇文成都到潼关拒敌,江都没剩多少人马,听到十八路反王由甘泉关杀奔前来,就只留下兄弟宇文士及守城,自己则带了萧后与那些宫人,连夜逃奔,入淮而去。
我随即明白,这李世民已经率兵去攻打潼关了,他对如今天下大势看得明白,若想逐鹿中原,潼关自然是第一要塞,一旦将此占领,便可西控晋陕,紧扼长安咽喉,无论将来谁得了天下,都将受制于潼关。而那些反王齐聚江都,必有一番恶斗,等他们消耗到两败俱伤的时候,李家做为第三者,便可以逸待劳,坐收渔利了。应该说,李世民比起其他争夺天下的王侯,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无怪乎最终得天下的人是他。
我也不迟疑,立时拍马进了甘泉关,将萧然他们甩在后头。
才入宫殿,厮杀声、吼叫声、惨叫声便不绝于耳。
宇文士及自知抵挡不住,早已开城投降,各路兵马便大摇大摆地闯入宫殿,他们混战在一起,看谁能取得传国玉玺,谁就能为众王之王。
激烈的厮杀持续着,人影不停交叠,刀光剑影交错,兵器相撞的清脆响声不绝于耳。所有人唯一的目的就是尽量的杀死身边的敌人,倒下去的人,他们扭曲的面孔和张大的嘴似乎仍在发出着骇人的吼叫。血肉横飞,尸陈满地,血流成河,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悄然远去。
我呆呆地立在一旁,望着眼前这血腥残杀的场面,心中一片茫然。
权力,是自古以来人们最大的纷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一旦拥有权力,几乎可以支配一切,所以人人都想坐上那统治江山的宝座。血流成河,不顾亲情,不讲人性……不知有多少人为此付出了生命,权力的争夺从来都是血淋淋赤裸裸的,也许这就是人性中最残酷最无情最残忍的一部分。
为了权力,为了欲望,可以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心灵扭曲变形,视人命如草芥,我自认做不到这点,己希望自己永远也学不会,也永远不想学会。
我正胡思乱想着,冷不防一个明黄色的包袱当头砸下,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接。
沉甸甸的一个长方形包袱,这是什么?
“小子,快把玉玺交出来!”一个粗野的男声传来。
玉玺?我手里拿的是就是传国玉玺?!
我大吃一惊,抬头看去,一个威猛的汉子正朝我扑了过来,一柄大斧随即便劈将下来,“呼呼”有声,足见力道之大,若被它劈出,我肯定会变成两半。
我脚尖一点,立即朝旁闪去。
我还来不及拔出长剑,那大斧又横扫了过来,我侧身一让,险险避过,那斧正扫过我的腰腹,虽然没有对我造成伤害,但斧头激起的劲风还是让我感觉冷嗖嗖的,被斧尖扫过的地方有些麻痛。
我一翻手,摸到剑柄,长剑立刻脱鞘而出,头顶忽然一凉,那大汉的斧头已当头劈下。
我无奈,只得举剑去挡,当的一声巨响,溅起少许火花,震得我连退三步,虎口开裂,鲜血迸出。
那汉子咆哮一声,抡起大斧,又攻了上来。
我心想,这下要糟,这汉子如此厉害,怕是要抵挡不住,只得纵身跃开,朝后退去。
他一斧又劈了下来,但却和刚才劈我的第一招一模一样,我便轻松躲开。
那汉子举斧再劈,却仍是和前几招相同,并无其它厉害的招术。
我从容躲过,心中的忌惮顿时少了大半,莫非他就只会那三招?三板斧……他是程咬金?!
而那人见久攻不下,也急了,朝后大喊一声:“老单,这小子挺厉害的,快来帮忙!”
话音刚落,一个穿棉布袍的高大男子便从后扑了上来。
我只觉眼前一花,一柄槊又快又狠地朝我的面门刺了过来。
我侧头倏地一躲,虽是躲过了,耳边的几缕乱发却已被削了下来,再抬眼,棉布袍的高大男子举着槊又向我的胸口刺了过来,我横剑一搁,立时被震退好几步。
我脚下踉跄,尚未站稳,那槊便已奔我的咽喉而来。
我在心里哀号一声,我命休矣!
“雄信,不可伤她!”一个熟悉的男声传来,那槊便险险地停在半空中。
灰色的人影一闪,我已被来人紧紧护在怀中,我惊魂未定,赶紧抬头去看,不禁又惊又喜:“是你!”
正文 第六十章 江都恶战
“你……”我抬眼细细地看着他,深刻的五官、浓黑的眉毛、坚毅的眼神、沉稳的神态……他的一切是那么的熟悉,又是那么的陌生,我的脑中忽然一片空白,顿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明?恩……怎么,分别一年多,已经不认得你秦大哥了?”见我呆望着他,他轻笑一声,浓眉稍稍挑起,漆黑暗沉的眸子定定地锁着我。
“你……”我迎着他的目光紧盯着他,空气似乎有了片刻的凝固。鼻间嗅到他身上干净的味道,他温暖的胸膛、温热的气息……时光仿佛开始倒退,他温暖的笑容让我不安的心瞬间回到了原位,真的是他,是他,在这个时空中我唯一可以信赖的人,正是他给了初到古代的我如同家人般的安全感。
“秦大哥!真的是你!”我低叫一声,情不自禁地扑到他的怀里,搂着他的肩膀,“我好想你!”
“傻小子……”秦琼拍了拍我的背,习惯性地揉了揉我的发,“一段时日不见,以为你会成熟些呢,居然还是如此的孩子气。”
“谁是傻小子啊?我已经长大了!”即使这么久没见,他却还是令我觉得亲近,觉得信任,觉得安心。我噘起嘴,不服气地顶了句,“还不是因为看见你,太开心了才会这样……”
秦琼哑然失笑:“呵,真是拿你没有办法……”
“恩,那个,叔宝,恕我多嘴,这位小兄弟是……”穿棉布袍的男子看着我们,终于还是忍不住插嘴。
“哦,我忘了给你们引见了,她是风明,”秦琼拍了拍我的肩,用手一一指过,“明,这位是雄信,边上那个是咬金。”
“见过单大哥,咬金大哥。”我连忙抱拳施礼施礼。
“好,好,恭喜你们久别重逢,但是,叔宝,你们有什么话一会再说,”程咬金转身一指那些仍在奋战的人们,“眼前最重要的是怎么才能让他们停下来。”
秦琼淡然道:“这个简单,只需让他们知道玉玺已在我们手上,那这场无谓的争斗便可以平息了。”
“叔宝所言有理,但是如今他们都杀红了眼,恐怕无论我们说什么,他们也听不进去。”单雄信先是点头,而后摇头。
我抬头看了看殿前放的那面庆典时用的大鼓,忽然灵机一动,“我有办法。”
“你有办法?”秦琼疑惑地看着我。
“恩,秦大哥,麻烦你送我上去。”我伸手指了指鼓前的那张桌案。
“好。”秦琼颔首,他微俯下身,双手交叠,充当垫子。
当捕快的那段日子,我和秦琼配合得已经很熟练了,我只稍稍提气,便跃到了他的手掌上,凌空而立,而后脚尖再轻轻一点,纵身一跃,从那群人的头顶上越过,落到了桌案上。
我曲起手指,轻轻敲了敲那面比自己还高的大鼓,而后才拿起边上的鼓槌,运起真气,使出全身的力气擂动那面鼓。
只听“咚咚”几声,惊天动地,平地仿佛突然炸开了几个巨雷,那声响震得我耳膜一阵疼痛,连大殿都似乎都被震得微微撼摇了下。
在场的所有人都被那响声震摄住了,纷纷停下手边的事,望向我这边。
“各位不必再争了,玉玺已在我手上!”我扬手扔掉鼓槌,将手中的玉玺高高举起。
众人都睁大了眼睛惊奇地看着我,好一会才有人开口问道:“小子,你是哪一路的?!”
“我……”他这么一问倒把我问住了,是啊,我算是哪一路的?
“这位是我瓦岗的弟兄。”秦琼推开众人走了上来,“如今玉玺已在我们手中,还请各位住手,停止不必要的争斗。”
因为事前已约定,谁取得传国玉玺,谁就为众王之王,所以众人听后都是默然,并无一人出言辩驳。
“呵呵……”人群里走出一个中年男子,只见他头戴金冠,缎靴玉带,一身暗红蟒袍,面色红润,三绺长须垂于胸前,气势威然,“是各位承让,今日我李密才有幸得到这玉玺。”
我微眯起眼,李密?他就是魏王李密?
“明,你先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