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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之吟
更新时间:2018-03-30 15:00:00
说起美国队长来倒是两眼神采飞扬。她总算从其中一位老人那儿找到了唯一一份老艺术家的拓印版本,因为当年这位老人跟老艺术家关系最好,又同时在印刷厂工作,所以偷偷拿去印了一份,那时的老艺术家只是个喜欢画画的小工人而已,并不知道自己的东西会成为宝贵的藏品。

    林兰费了很多唇舌才说服老人出借画册,她做了一模一样的送给了史蒂夫。

    所有人都看得出她为史蒂夫的礼物煞费苦心,当他们起哄让两人当众接个吻时,林兰直接跳过了这个环节。

    托尼得到的是一只像萤火虫模样的小昆虫,尾部散发着绿光闪闪,这就是他说的,到自己这儿就变成虫子的意思。

    而这并不是普通的小虫,林兰为她取名愿神虫,意思是,在未来的某天,如果托尼想要林兰做什么,只要这个虫子还在他身上,林兰就会为他履行一件托尼极想做到的事。

    包括叫她去死,林兰也会答应并且照做的。

    托尼本以为自己的妹妹只是在拿他开玩笑,不光是他,就连旁人也都认为林兰是在戏弄托尼。但女孩儿说得相当认真,并且神情严肃,他们才发现原来是真的。

    史蒂夫有点担忧地看了托尼一眼,随后又安心下来。

    他在那么一瞬间的确担心托尼可能会阻拦林兰嫁给自己,但既然林兰敢赠予出这样的礼物,就代表了她对托尼的绝对信任。

    “这东西……”托尼拿着装虫的盒子仔细端详,“如果死了怎么办?”

    而托尼总是不会辜负任何人的信任的。

    林兰解释说:“它不会死,这不是一般的虫子,只要别把它丢进水里,就这么放在角落一百年都有生命迹象。”

    “如果不小心死了怎么办?”托尼继续问。

    “那你可要小心保管了,如果虫子死掉,你就没有对我说出愿望的资格啦。”

    托尼做处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举动,他将虫子用手捏出来后,直接丢进了放在他面前的啤酒杯里:“很有趣的小礼物,我会把它做成标本放在我的工作室。”

    “托尼,你在做什么!”

    林兰想要拿过啤酒杯,但托尼将杯子端走了:“你送给我这么宝贵的礼物,我一激动就有点嗨翻天了,真可惜,我还打算让它在我的工作室飞一圈,观察它的运动轨迹和别的虫有什么不同呢。”

    “你怎么可以……”在上辈子,类似这样的契约物只会对最亲近的人赠送,通常是自己的伴侣。但史蒂夫还不是林兰的丈夫,对她来说,托尼就是最近的血缘亲人。他喜欢任何事独自扛,林兰希望此举能让他知道,托尼斯塔克也是有人罩着的了。

    但他亲手又毁掉了所有。

    林兰愠怒而道:“我做这个花了很多心血,你这么可以糟蹋?”

    托尼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他越过小辣椒,走到史蒂夫身旁时叫他让开,然后给了林兰深情的拥抱:“你知道我没有糟蹋什么,你应该知道,你刚才都快把命交给我了,为什么就想不到。”

    是的,林兰知道,因为托尼不想对她提出任何愿望,或者说,他害怕有一天会提出让自己的妹妹不愿履行的要求,所以他才选择放弃了特权。但他依然高兴得忘乎所以,甚至有点后悔自己应该先许一个愿望再弄死那只小虫子,比如别嫁给美国队长什么的。

    托尼已经后悔了,下个月过后她的妹妹就得姓罗杰斯了,洛兰罗杰斯。

    还有比这更难听的吗?

    好吧,也不是很难听……

    “那么现在。”托尼不情不愿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和佩普亲完嘴后道,“今天是什么特殊日子,你给我们每个人都花了那么多心思,肯定有原因,说吧,我们都期待着。”

    托尼和史蒂夫在想,也许今天是林兰上辈子的部落的什么重大庆典。

    然而,林兰的回答却令所有人惊愕得像看到了雷神说要占领地球。

    “今天是我的生日。”她像在说一件毫不起眼的事,“我十八岁啦。”

    第150章 J.B先生的邦女郎(新副本)

        离圣诞节还有半个月不到,而伦敦的气候已经十分冷冽,寒风刺骨,各家的窗户紧紧实实地关闭着。人们似乎都不欢迎这位“威风凛凛”的冬风走进自己的家门,就连窗台的植物都披上了一层雪白衣裳。此时正是中午,街道空无一人,只有寒风和落雪在街道上徘徊,偶尔会看到邻居清扫自家门前堆积积雪的影子,然后留下些许脚印。

    詹姆斯邦德坐在自家客厅里,暖气片散发出令人舒适的温度,他的头上还残留着刚刚化掉的雪花,邦德冲了热水澡,洗净了一身冰凉。他为自己倒上一杯马丁尼(martini),麦黄色的液体在高脚杯中冒着小气泡,看起来诱人而可口,就像女人散开在洁白床单上的金色秀发。

    喝酒不一定要庆祝什么,也许只是为了暖和一下冻僵的内脏:“见鬼的天气真冷。”邦德喝了一口自己的最爱然后发出感慨,辛辣的滋味从喉咙蔓延至食道。他走到窗户边,拉开了一丝窗帘的缝隙,面对白茫茫的一片,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自从数月前的赌场事件后,邦德一直想要忘记整件事情的从头到尾,但这次,男人做不到。一旦安静下来,他的眼前老是浮起维斯帕琳达(vespalinda)的曼妙倩影,那个令詹姆斯邦德唯一爱上的女人。他甚至愿意为了那姑娘放弃“007”的头衔,停止奔波的生涯,从此做回普通人,和她结婚,生两个小孩儿。

    但这一切都化作梦幻泡影不复存在,就像邦德手里的马丁尼,醇香美味,却在杯子里待不了太长时间。

    维斯帕无疑是让他刻骨铭心的女人,不仅是在她活着的时候,即便死亡,也好像带走了詹姆斯邦德的灵魂一般。

    “敬维斯帕。”邦德又为自己倒上一杯酒,将另一个空杯也斟满,然后放在了自己的对面,就好像那里还有别人在。

    邦德自维斯帕死后就再也没有接过新任务,他只想一个人静静地独处在一隅,不被任何人或事打扰,他几乎摒绝了一切交际,不跟任何人交流,他又回到了英国,自己的故乡,这座几乎不怎么常待的居所终于恢复了一点人气。

    但今天,他的安静生活将被打破。

    邦德欠过一份人情,几年前的某次任务中,他遇到过一位美国女特工救过自己的命,邦德绝对不会忘记这位美艳的特工有不输自己的矫健身手。他们两人曾共同完成过一项任务,当然是临时组建的合作模式,结束后各自拿走了属于自己的目标物件。

    临别前还度过了美妙的缠绵夜晚。

    对方叫娜塔莎罗曼洛夫,之后他才知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黑寡妇。

    黑寡妇在几周前联系上了他,并拜托了一个任务,说实话,邦德真的没什么心情做任务。虽然他最近才稍微振作点精神,但比起之前的干劲,邦德还是感到力不从心,他不希望自己的情绪搞砸正事。

    但黑寡妇不认为女人问题,会是困扰这位来自英国情报局的风流特工的大事情,因为娜塔莎说,她会为他准备一名新姑娘做他的搭档。那是位年轻,活力十足,漂亮惊艳的少女。并且还是名医学专家,足够治愈“007”的任何创伤,哪怕心灵上的。

    邦德答应接受任务的原因并不是他即将收获一位美丽年轻的女护士,是的,在林兰出现以前,她以为黑寡妇向她推荐了一位性感小护士。而是任务跟最近在伦敦市中心发生的一起爆炸案有关,虽然邦德几乎整天将自己关在家里,但身边的大事还是掌握着基本的讯息。

    不过,就算他不去主动掌握,q先生也会在电话里时不时的提及,那位才华横溢的武器专家好像在以自己的方式安慰他这个独居可怜虫。

    因为不需要离开英国,而邦德又正好想要还掉人情,于是他接下了失去心上人后的第一个不算任务的任务。

    找出爆炸的原因,并将查到的信息交给娜塔莎,然后任务结束,听上去很轻松,都不需要跟犯罪分子正面起冲突。

    但娜塔莎没有给太多关于林兰的资料,只有一些基本信息,比如年龄和职业与特长,以及一张生活照片。令邦德啼笑皆非的是,这位年轻搭档竟然只有十八岁,真是打破了邦女郎最低年龄记录。他觉得黑寡妇肯定是在公报私仇,因为当年他曾设下巧计偷梁换柱,让对方拿走了假情报。

    所以这会儿黑寡妇居然要他带起“孩子”来。

    但不管怎么样,既然答应了这桩任务,邦德就会恢复到他本来的样子。

    他去理发店修剪了好几个月都没有整理的乱糟糟的头发,刮干净了吊在下巴和腮之间的胡须,换上了整洁的黑色长风衣,驾驶着自己的爱车去机场接人。不但如此,为了迎接这位被黑寡妇形容得有些“过火”的性感小护士,邦德还特意打扫了房间,甚至去花店买了新鲜的花束摆在家里,为寒冬添上绿意。

    遗憾的是,他在机场等了整整五个小时都没有见到照片上的人出现,对方的电话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他觉得自己可能真的被黑寡妇耍了。他了解这个传奇的女人,没什么人能逃脱她的戏弄,只要黑寡妇愿意,她能将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摆布于鼓掌之间。

    邦德从不介意被美女摆弄,他享受那样的时刻,因为到头来总会逆袭,女人总会堕入“007”**的温床。但肯定不是今天,邦德在之前就警告过娜塔莎,自己没有心情做新任务,他还在休整期,他甚至不能保证自己对性感小护士能不能像以前那样温柔的露出笑容,然后上演一出男女滚床单的戏码。

    显然娜塔莎没有将他的警告放在心上,而外面还在飘着鹅毛大雪,他只是把车子停进车库,接着从车库走回房间这一段路也是够受的了,而这种情况之下想必性感小护士也不可能自己出现。

    他又喝完了杯中的液体,孤独之感莫名席卷全身,詹姆斯邦德向来都是一个人在战斗,却突然在这会儿觉得有点寂寞。也许他感到愤怒的原因不止是因为被黑寡妇欺骗,而是,他以为在这样的寒冬时节,真的会有什么人来陪他喝上一杯。

    可娜塔莎的电话提示音告诉邦德她不在服务区,孤独的“可怜虫”连确认事情真伪的办法都没有。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声音很轻,但酒至半酣的007依然在一瞬间清醒,那是身为一名训练有素,并且是常年处于危险顶端的人才会有的应急反应。他拿起随手就能摸到的waltherppk,这是邦德惯用的手/枪,它们散布在家里的好几个角落,方便他在任何突发情况下都能应付自如。

    邦德不认识左邻右舍,因为男人深居简出,这片是富人区,不会有谁来找他借日常用品。最有可能敲门的就是q先生,但在两小时前他才给自己通过电话,小q正在研究新武器。而他的工作地点距离邦德的居所起码有五小时车程。

    所以就不会是他。

    邦德一面暗自揣测门外人的身份,一面左手拿起酒杯,右手将枪握在身后,悄无声息的靠近了门口。

    酒杯里的液体会成为对付敌人的最佳干扰物,特别是在这样的寒冬天,只要将它撒在敌人头上,酒液里的水会瞬间凝冰,对方会被这突如其来的寒冷打乱所有动作。

    如果敲门的不是敌人,那么他装作优雅地喝酒,也是再好不过姿态。

    -

    林兰觉得今天一上午都糟透了,把她即将**完成任务的的兴奋劲儿都压了下去,还有什么比因伦敦大雪导致飞机晚点晚上整整五小时还惨?是的,当然有,就是手机掉进了抽水马桶里,而马桶按有感应装置。抽水的吸力将她的手机卡在马桶眼根本取不出来,如果不是为了爱护公物,她应该会敲碎马桶再取走手机。

    但就算是这样,也不能保证手机还能使用,感应装置简直太敏锐了,林兰把自己关在厕所里足足折腾了十分钟,它就冲了好几十次。林兰都不知道是该感谢手机的尺寸与马桶眼刚好吻合,所以迟迟没被冲下去,还是该诅咒为什么设计师就不再把它做大那么一寸呢。

    要么就是马桶的错。

    总之,林兰怪天怪地,真正该怪的是自己。

    为什么她要在那时想到给史蒂夫打一通电话,她怎么就不出去后再打?

    难怪娜塔莎总说,特工最好不要谈恋爱,因为随时可能耽误正事。虽然当时娜塔莎是在暗示鹰眼,但林兰觉得这话对极了,她在接受与美国队长无关的任务时就应该假想自己还是单身。但她发誓,正因为任务期间不能跟史蒂夫和托尼等任何亲人家属联络,除非紧要关头,所以林兰才想在正式踏入英国的土地前跟男友彻底说再见。

    这该被称为出师未捷身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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