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
林晓路往后一闪躲开了,瞪着胡旭。
假如林晓路再成熟一点,她会笑着打个招呼然后走了,假如林晓路再懂事点她会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生活假如是朋友就不要干涉。
但林晓路就是那么一个死心眼不会来事的傻丫头,对自己喜欢的朋友坚持一种无厘头的心理洁癖。
她就这么直挺挺地站在胡旭面前,一副胡旭欠了她好多好多谷子的样子。
“我跟张小蔓是不可能像你以为的那样好好在一起的。”胡旭已经从林晓路脸上读出她想问又无从问起的问题。
“你们明明就相互喜欢,为什么还非要这样相互折腾呢?”林晓路问。
“真奇怪,我为什么非要跟你这个毫不相关的小丫头解释这些破事呢?”胡旭坐在店门口的石阶上点起一支烟。
因为你是我来到这个城市第一个把我当成朋友的人。
因为我喜欢你们两个。
因为你们教会我怎么轻松地跟人相处。
因为你们有那么神奇的相遇,一起走过那么多美丽的地方。
因为我不想再看到你一个人难过的模样。
因为我希望你们幸福。
林晓路在心里回答着,但这些话哽在她的喉咙里,说不出来。
她只是轻声说:“明明你就那么喜欢张小蔓。为什么还要跟别的女人乱来?”
“我们两个都是这样的人,都各玩各的。”大叔用双手托着下巴像被人冤枉了的小孩一样,有点委屈却又做出满不在乎的样子说道。
“为什么?”这个为什么不单是对大叔,这个为什么是林晓路对整个世界的疑问。他们的生活方式,是对恋爱还抱着无限纯美幻想的林晓路难以理解的。
“林晓路啊。你是不是言情小说或者漫画看多了,以为所有的恋人,都是要忠贞地死守在一起?是不是以为只要相爱就不要再看旁人一眼?那些都是扯淡的,写出来给你们这些傻啦吧唧的小姑娘看的。”胡旭用了很柔和的语调,语重心长地说出这些杀伤力极强的话。
林晓路被哽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对你比感情更理直气壮。但爱情根本就不是一件纯粹的东西。”胡旭深深地吸了一口烟。
“小蔓姐以前遇到那些糟糕的事情才不能相信爱情的,假如连你都这样,她……”林晓路说到这里哽咽住了,连她自己都没想到自己为什么忽然地就要忍不住眼泪了。“她怎么可能会幸福呢?”
“她不需要我的。你抬头看看,我只有这个破店,平时就接一些广告活维持生活,而且我一有钱就往外跑,全部霍霍掉。张小蔓那种女人,是不会甘心跟我这样的人过的。她想要的稳定,我做不到的,天性难改。”胡旭的声音平静得有些苍凉。
林晓路的心被刺得很痛。她不明白为什么浪漫的背后还有这么多现实的问题。
“你们在一起明明就很快乐,为什么不能努力一下呢?”林晓路说。
胡旭凄然地一笑,“我们这么分分合合已经七八年了,你以为我们没有努力过吗?”
两个人的感情生活将充斥多少琐碎的细节,是外人无法体会的。两个人的感情开始得越绚烂,对彼此和未来抱的期望就越高,然后,失望得也就越多。
他们在不同的城市交往着不同的人群,有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胡旭曾经为了小蔓一次次地飞往上海。也曾想过要留在上海求职。但那个城市紧张的节奏完全不适合他。
他为了恋爱去工作,但他开始工作就没有时间恋爱。
你以为相爱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吗?相爱只是一切问题的开端而已。胡旭跟张小蔓折腾了这么多年,终于明白了这个问题。
“你知道吗,世界很大很大,而你越天真就越无畏,就会这么理直气壮地以为世界上的一切都跟漫画书里一样美好,以为所有的伤害都只是因为当事人不努力。却不明白,还有来自生活的侵害,很多未知的苦难你不明白。”
胡旭说:“谢谢你为我们操心。我也很高兴世界上还有你这样单纯的家伙相信爱情,可是我们已经太老了,太清楚了,爱情是世界上最不靠谱的事情。”
“既然这样,你们为什么不干脆地分手,然后自己去好好找属于自己的幸福呢?这样一直牵扯着,多痛苦啊。”林晓路说。
然后她想起不久前郭潇悦丢在书桌上的《庄子》。就说:
“既然不能相濡以沫,就相忘于江湖吧。”
胡旭沉默了好长时间,说:“假如不能相濡以沫也不想相忘于江湖呢?”
假如不能相濡以沫也不想相忘于江湖要怎么办呢?
林晓路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庄子毕竟是生在没有网络没有手机通讯极不发达的古代。在这个资讯如此发达的时代,一个人要完全失去另一个人的信息,彻底地忘了个干净,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为什么一定要相忘?两个人一起走过的那些路,七八年彼此付出的努力,流过的眼泪,分享的快乐,还有相互依偎着的体温。
不能忘记,甚至不想忘记。但却又不能安心地留在小水洼里让彼此之间没了自由的天地,只剩下爱情。
“如果我们之间只剩爱情了,那么爱情就狗屁不值了。你那浪漫的小蔓姐曾经说过这句话,原话。她愿意说那些浪漫悲伤的故事给你听,但她骨子里是个现实透顶的女人。”
“你……”林晓路听到胡旭居然这么评价自己爱的女人,简直要气急攻心了。
“你们女的啊,就是喜欢把所有的事情都无限浪漫化,说起来都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温暖而美丽,感动而忧伤。骨子里却从来不相信爱情,只一味地逃避,到最后还把责任全都推到男人身上!狗屁!”
胡旭明明就知道自己跟一个高中生动怒是件幼稚的事,但听到林晓路站在张小蔓的角度责备他还是气不打一处来,他上面那段激奋的演讲全是冲着张小蔓的。林晓路理解这一点所以不跟他计较。
“我现在,真的一点都不理解你们的事情了。”林晓路说,“也许我长大了会理解。”
“我希望你永远都不要理解,希望你将来遇到的那个人,是个跟你一样单纯天真的家伙,然后跟傻子一样的,幸福高兴地生活在一起,生一个跟你一样单纯天真的孩子。”
大叔在地上摁灭烟头,抬起头,非常认真地看着林晓路说。
胡旭并不擅长去讲述感情生活里那些痛苦的回忆,所以林晓路能听到的就只是他几句简单的抱怨而已。男人跟女人是很不同的生物,对于这段感情的痛苦说不定他感受得比张小蔓更深刻。但他不屑于去描述那些。全都深埋在心底。
那一天,林晓路是怎么跟大叔告别的她记不清了。
似乎是,最后,她站起来摸摸大叔的头,说:“希望你能过得快乐。”
或者,她最后只是对大叔说了一句:“我喜欢你。所以你要过得快乐。”
但就林晓路的个性来说,更大的可能是,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站起来轻声说:“再见。”就离开了,头都不回,因为眼睛红了。
那些表达她自己被触动的情绪的话语,她都说不出来。
林晓路只记得那天她在黑暗中慢慢地走上七楼,调整自己的呼吸。
开了门,笑着说:“妈,我回来了。”
[3]
“刚才有个叫任东的男生打电话找过你,叫你回来之后打电话给他。号码在这里。”妈妈递给林晓路一张纸条,有些意味深长地冲她笑着。
“是苏妍的朋友啦。”林晓路抓过纸条。为了避免嫌疑当着妈妈的面就拨了回去。其实林妈妈一点监视她的意思都没有,纯粹打趣林晓路。
“是任东吗?我是林晓路。”
“太好了,你打过来了!周六我们乐队在小酒馆演出,晚上八点开始,你来看看吧!”
为什么啊,这是林晓路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她说:“啊?”
“苏妍跟谢思遥都不在成都,都没有什么女嘉宾了,还好有你!”任东说。
“可是……”虽然周六的补习到下午六点就结束了,但林晓路还是觉得去小酒馆是件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的事。就好像叫猴子去旁听人大代表选举一样的不搭界,再说猴子也不知道自己要穿什么才好。
任东一听这犹豫不决的口气就变得无比坚定了,说:“别不耿直啊!就这么说定了,你七点过来我们领你进去,不用门票!”
“好……好吧。”林晓路只好同意。但又抱着一线生机地想,假如妈妈不同意的话就可以有正当的理由不去了。
于是兴高采烈地问妈妈明天晚上可不可以去小酒馆看摇滚乐队的演出。
听了这个高三阶段的家长一听就会拒绝的行动计划,妈妈爽快地说:“去吧!”
林晓路想,这是什么家长!
周六的补习班,休息时间,林晓路问郭潇悦那个她自己没有得到答案的问题:“假如鱼不能相濡以沫,又不能相忘于江湖,该怎么办呢?”
“那,就做成水煮鱼吧。实在太好吃了。”风雅潇洒的郭潇悦咬着笔头陷入了对美味的水煮鱼的无限联想。然后流着哈喇子认真地思考起了鱼的很多种吃法。
也许郭潇悦的神经回路就是这样的与风花雪月风马牛不相及。[365小说网:www.365book.net]
林晓路看着她的样儿乐了,在这悲情伤痕青春文学泛滥的年代,这个家伙到底是被什么养大的啊?
[4]
晚上七点在小酒馆门口,林晓路看到热情向她招手的任东。也看到任东旁边的女孩子露出以前跟谢思遥一样“怎么穿成这样”的神色。
哎,确实。林晓路穿着一件草绿色的连帽休闲服,还有穿了两年的老牛仔裤,和她旧旧的黑色运动鞋。还背着用了三年的旧书包。
虽然平时林晓路这么随便的穿着觉得很舒服。但一到小酒馆和周围那些花枝招展或者个性十足的摇滚青年们一比,她的寒酸之气春意盎然。
我家就是没钱买好看的衣服。想起了郭潇悦对服装那种自信的态度。林晓路决定这次不去自卑自己的外在了。就大方地走过去跟他们打招呼了。
是的,人跟人本来就是分成很多不同的种类。没有必要为自己的本色自卑。
这次见到乐队觉得他们比上次安静沉默了许多,跟上次嬉笑打闹的场景完全不同。
只有另外两个女孩在唧唧喳喳地问着他们关于乐队的各种事情。对很多女孩来说,乐队都是一件气派的事情吧。
林晓路又开始理所当然地沉默着,小心而缓慢地喝她面前那杯昂贵的柠檬水。
听着他们沉闷的谈话,了解到乐队是高中时期成立的,任东是吉他手和队长,他们乐队的歌,词曲都是任东写的。乐队的名字叫耀斑。现在大家已经分散到了不同的地方。原来的主唱已经考上外地的大学了所以由任东代替。
“不知道思遥现在在澳大利亚怎么样了。”鼓手大白念念不忘地说,倾慕之情全流露在脸上。
“嗯,说不定已经被晒得比我更黑了!”任东说。大白笑了。
原来,第一次苏妍把谢思遥带到这群家伙面前的时候,大家都逗她说她太黑,跟任东一般黑。问他们是不是失散多年的非洲兄妹。就因为这个玩笑,任东认了谢思遥当干妹妹。
任东说:“大家渐渐的各奔东西了,现在想聚在一起排练一下都不太容易。”
快八点了依旧没有多少听众,来的人都要聊天喝酒。都不像是冲着乐队的演出来的。大家都有点不满的情绪。
他们之前的演出都是在有一定名气的乐队前作暖场。来的人都是冲着别人的。而小酒馆一向都是个友好的地方,他们都会获得等待着看正式表演的观众鼓励的掌声。所以乐队成员心里有时会有点小小的自鸣得意。
任东很明白这一点,所以平静地喝着啤酒,说:“早就告诉过你们会是这样的情况啊,不管怎么说,唐姐给我们这个机会在这里折腾就已经很不错了。大家高兴点吧。没有人就当自己玩好了。”
然后他站起来,走到台前。
林晓路第一次看清了小酒馆的舞台,是一个三平方米左右的被暗红色包围着的小空间,放上一架鼓之后,就没有多少位置了。
“不管怎么样,至少演好这一场吧。”大白说,他也站了起来,大家这才全都聚到台前,磨磨蹭蹭地开始调试起器材。
曾经因为前面挤满人而拥挤不堪的小舞台此刻显得空旷,但聚光灯照耀着他们的一瞬间,第一段曲子奏响的片刻,这些普通的男生忽然看起来是那么的不同。
他们的身影在灯光中融合着强烈的节奏忽明忽暗。摆弄着乐器的男孩一瞬间就笼罩在迷人的光环里了。
难怪摇滚是会让女孩们心动的东西,有时候真是跟歌曲的好坏无关了,在现场的节奏中,只要爆发力够,就足以让那些小女生挥洒青春热汗了。
林晓路不怎么听摇滚的,前面的几首快节奏的歌,现场效果很不错,她也跟旁边的人一起努力地为任东叫好鼓掌,但她基本不太明白唱了些什么。
林晓路只记得最后的那一首歌,好像是唱给一只小兔子的,是一首很缓慢的歌,因为是一首新歌,没有时间彩排,所以只有任东单薄的吉他和他有些沙哑的声音流淌在小酒馆暗红色的空气里。
很是伤感。
任东抚完最后一个音节的时候,小酒馆内一片寂静。好一会,同
林晓路往后一闪躲开了,瞪着胡旭。
假如林晓路再成熟一点,她会笑着打个招呼然后走了,假如林晓路再懂事点她会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生活假如是朋友就不要干涉。
但林晓路就是那么一个死心眼不会来事的傻丫头,对自己喜欢的朋友坚持一种无厘头的心理洁癖。
她就这么直挺挺地站在胡旭面前,一副胡旭欠了她好多好多谷子的样子。
“我跟张小蔓是不可能像你以为的那样好好在一起的。”胡旭已经从林晓路脸上读出她想问又无从问起的问题。
“你们明明就相互喜欢,为什么还非要这样相互折腾呢?”林晓路问。
“真奇怪,我为什么非要跟你这个毫不相关的小丫头解释这些破事呢?”胡旭坐在店门口的石阶上点起一支烟。
因为你是我来到这个城市第一个把我当成朋友的人。
因为我喜欢你们两个。
因为你们教会我怎么轻松地跟人相处。
因为你们有那么神奇的相遇,一起走过那么多美丽的地方。
因为我不想再看到你一个人难过的模样。
因为我希望你们幸福。
林晓路在心里回答着,但这些话哽在她的喉咙里,说不出来。
她只是轻声说:“明明你就那么喜欢张小蔓。为什么还要跟别的女人乱来?”
“我们两个都是这样的人,都各玩各的。”大叔用双手托着下巴像被人冤枉了的小孩一样,有点委屈却又做出满不在乎的样子说道。
“为什么?”这个为什么不单是对大叔,这个为什么是林晓路对整个世界的疑问。他们的生活方式,是对恋爱还抱着无限纯美幻想的林晓路难以理解的。
“林晓路啊。你是不是言情小说或者漫画看多了,以为所有的恋人,都是要忠贞地死守在一起?是不是以为只要相爱就不要再看旁人一眼?那些都是扯淡的,写出来给你们这些傻啦吧唧的小姑娘看的。”胡旭用了很柔和的语调,语重心长地说出这些杀伤力极强的话。
林晓路被哽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对你比感情更理直气壮。但爱情根本就不是一件纯粹的东西。”胡旭深深地吸了一口烟。
“小蔓姐以前遇到那些糟糕的事情才不能相信爱情的,假如连你都这样,她……”林晓路说到这里哽咽住了,连她自己都没想到自己为什么忽然地就要忍不住眼泪了。“她怎么可能会幸福呢?”
“她不需要我的。你抬头看看,我只有这个破店,平时就接一些广告活维持生活,而且我一有钱就往外跑,全部霍霍掉。张小蔓那种女人,是不会甘心跟我这样的人过的。她想要的稳定,我做不到的,天性难改。”胡旭的声音平静得有些苍凉。
林晓路的心被刺得很痛。她不明白为什么浪漫的背后还有这么多现实的问题。
“你们在一起明明就很快乐,为什么不能努力一下呢?”林晓路说。
胡旭凄然地一笑,“我们这么分分合合已经七八年了,你以为我们没有努力过吗?”
两个人的感情生活将充斥多少琐碎的细节,是外人无法体会的。两个人的感情开始得越绚烂,对彼此和未来抱的期望就越高,然后,失望得也就越多。
他们在不同的城市交往着不同的人群,有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胡旭曾经为了小蔓一次次地飞往上海。也曾想过要留在上海求职。但那个城市紧张的节奏完全不适合他。
他为了恋爱去工作,但他开始工作就没有时间恋爱。
你以为相爱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吗?相爱只是一切问题的开端而已。胡旭跟张小蔓折腾了这么多年,终于明白了这个问题。
“你知道吗,世界很大很大,而你越天真就越无畏,就会这么理直气壮地以为世界上的一切都跟漫画书里一样美好,以为所有的伤害都只是因为当事人不努力。却不明白,还有来自生活的侵害,很多未知的苦难你不明白。”
胡旭说:“谢谢你为我们操心。我也很高兴世界上还有你这样单纯的家伙相信爱情,可是我们已经太老了,太清楚了,爱情是世界上最不靠谱的事情。”
“既然这样,你们为什么不干脆地分手,然后自己去好好找属于自己的幸福呢?这样一直牵扯着,多痛苦啊。”林晓路说。
然后她想起不久前郭潇悦丢在书桌上的《庄子》。就说:
“既然不能相濡以沫,就相忘于江湖吧。”
胡旭沉默了好长时间,说:“假如不能相濡以沫也不想相忘于江湖呢?”
假如不能相濡以沫也不想相忘于江湖要怎么办呢?
林晓路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庄子毕竟是生在没有网络没有手机通讯极不发达的古代。在这个资讯如此发达的时代,一个人要完全失去另一个人的信息,彻底地忘了个干净,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为什么一定要相忘?两个人一起走过的那些路,七八年彼此付出的努力,流过的眼泪,分享的快乐,还有相互依偎着的体温。
不能忘记,甚至不想忘记。但却又不能安心地留在小水洼里让彼此之间没了自由的天地,只剩下爱情。
“如果我们之间只剩爱情了,那么爱情就狗屁不值了。你那浪漫的小蔓姐曾经说过这句话,原话。她愿意说那些浪漫悲伤的故事给你听,但她骨子里是个现实透顶的女人。”
“你……”林晓路听到胡旭居然这么评价自己爱的女人,简直要气急攻心了。
“你们女的啊,就是喜欢把所有的事情都无限浪漫化,说起来都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温暖而美丽,感动而忧伤。骨子里却从来不相信爱情,只一味地逃避,到最后还把责任全都推到男人身上!狗屁!”
胡旭明明就知道自己跟一个高中生动怒是件幼稚的事,但听到林晓路站在张小蔓的角度责备他还是气不打一处来,他上面那段激奋的演讲全是冲着张小蔓的。林晓路理解这一点所以不跟他计较。
“我现在,真的一点都不理解你们的事情了。”林晓路说,“也许我长大了会理解。”
“我希望你永远都不要理解,希望你将来遇到的那个人,是个跟你一样单纯天真的家伙,然后跟傻子一样的,幸福高兴地生活在一起,生一个跟你一样单纯天真的孩子。”
大叔在地上摁灭烟头,抬起头,非常认真地看着林晓路说。
胡旭并不擅长去讲述感情生活里那些痛苦的回忆,所以林晓路能听到的就只是他几句简单的抱怨而已。男人跟女人是很不同的生物,对于这段感情的痛苦说不定他感受得比张小蔓更深刻。但他不屑于去描述那些。全都深埋在心底。
那一天,林晓路是怎么跟大叔告别的她记不清了。
似乎是,最后,她站起来摸摸大叔的头,说:“希望你能过得快乐。”
或者,她最后只是对大叔说了一句:“我喜欢你。所以你要过得快乐。”
但就林晓路的个性来说,更大的可能是,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站起来轻声说:“再见。”就离开了,头都不回,因为眼睛红了。
那些表达她自己被触动的情绪的话语,她都说不出来。
林晓路只记得那天她在黑暗中慢慢地走上七楼,调整自己的呼吸。
开了门,笑着说:“妈,我回来了。”
[3]
“刚才有个叫任东的男生打电话找过你,叫你回来之后打电话给他。号码在这里。”妈妈递给林晓路一张纸条,有些意味深长地冲她笑着。
“是苏妍的朋友啦。”林晓路抓过纸条。为了避免嫌疑当着妈妈的面就拨了回去。其实林妈妈一点监视她的意思都没有,纯粹打趣林晓路。
“是任东吗?我是林晓路。”
“太好了,你打过来了!周六我们乐队在小酒馆演出,晚上八点开始,你来看看吧!”
为什么啊,这是林晓路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她说:“啊?”
“苏妍跟谢思遥都不在成都,都没有什么女嘉宾了,还好有你!”任东说。
“可是……”虽然周六的补习到下午六点就结束了,但林晓路还是觉得去小酒馆是件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的事。就好像叫猴子去旁听人大代表选举一样的不搭界,再说猴子也不知道自己要穿什么才好。
任东一听这犹豫不决的口气就变得无比坚定了,说:“别不耿直啊!就这么说定了,你七点过来我们领你进去,不用门票!”
“好……好吧。”林晓路只好同意。但又抱着一线生机地想,假如妈妈不同意的话就可以有正当的理由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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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路想,这是什么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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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平时林晓路这么随便的穿着觉得很舒服。但一到小酒馆和周围那些花枝招展或者个性十足的摇滚青年们一比,她的寒酸之气春意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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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人跟人本来就是分成很多不同的种类。没有必要为自己的本色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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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说不定已经被晒得比我更黑了!”任东说。大白笑了。
原来,第一次苏妍把谢思遥带到这群家伙面前的时候,大家都逗她说她太黑,跟任东一般黑。问他们是不是失散多年的非洲兄妹。就因为这个玩笑,任东认了谢思遥当干妹妹。
任东说:“大家渐渐的各奔东西了,现在想聚在一起排练一下都不太容易。”
快八点了依旧没有多少听众,来的人都要聊天喝酒。都不像是冲着乐队的演出来的。大家都有点不满的情绪。
他们之前的演出都是在有一定名气的乐队前作暖场。来的人都是冲着别人的。而小酒馆一向都是个友好的地方,他们都会获得等待着看正式表演的观众鼓励的掌声。所以乐队成员心里有时会有点小小的自鸣得意。
任东很明白这一点,所以平静地喝着啤酒,说:“早就告诉过你们会是这样的情况啊,不管怎么说,唐姐给我们这个机会在这里折腾就已经很不错了。大家高兴点吧。没有人就当自己玩好了。”
然后他站起来,走到台前。
林晓路第一次看清了小酒馆的舞台,是一个三平方米左右的被暗红色包围着的小空间,放上一架鼓之后,就没有多少位置了。
“不管怎么样,至少演好这一场吧。”大白说,他也站了起来,大家这才全都聚到台前,磨磨蹭蹭地开始调试起器材。
曾经因为前面挤满人而拥挤不堪的小舞台此刻显得空旷,但聚光灯照耀着他们的一瞬间,第一段曲子奏响的片刻,这些普通的男生忽然看起来是那么的不同。
他们的身影在灯光中融合着强烈的节奏忽明忽暗。摆弄着乐器的男孩一瞬间就笼罩在迷人的光环里了。
难怪摇滚是会让女孩们心动的东西,有时候真是跟歌曲的好坏无关了,在现场的节奏中,只要爆发力够,就足以让那些小女生挥洒青春热汗了。
林晓路不怎么听摇滚的,前面的几首快节奏的歌,现场效果很不错,她也跟旁边的人一起努力地为任东叫好鼓掌,但她基本不太明白唱了些什么。
林晓路只记得最后的那一首歌,好像是唱给一只小兔子的,是一首很缓慢的歌,因为是一首新歌,没有时间彩排,所以只有任东单薄的吉他和他有些沙哑的声音流淌在小酒馆暗红色的空气里。
很是伤感。
任东抚完最后一个音节的时候,小酒馆内一片寂静。好一会,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