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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0

作者:薄荷方糖
更新时间:2018-04-07 00:00:00
初,一是下班高峰期,他一定不肯随大溜一起走,我是了解他的,他肯定会等人清静了再走;二是加班到很晚很晚,那时候想必他早就已经走了。

    我随便收拾了一下办公桌,拎起包就毫不犹豫的走了出去,管他呢,今天我要好好休息。我和同事们有说有笑的下楼,心情开始变得好起来,而且最幸运的是,一路上我竟然真的都没有遇见梁景初,这让我的一颗心彻底的放松下来。想到每天都要这么战战兢兢的过日子,我就后悔一时冲动的答应不去辞职,现在我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真是不明白,为什么一到梁景初得面前,我就会变成这样一副呆样子。

    出了楼门口,我感觉风很大,身体不由自主的瑟缩了一下,打了个寒战。怎么天突然变冷了呢?难道是快要下雨了?要不是要下雨的话,津城的夏天是不会有这样的凉意的,津城的夏天总是热的人几乎要昏厥,和冬天简直就是两个极端。冬天冬天干冷干冷的,。总是会将我的脸冻得发紫,甚至连手都会生出严重的冻疮,我有时都觉得自己的皮肤已经快要生出裂痕了。

    尽管在冬天,我会冻成这副模样,可是,曾经我一度认为,在冬天我仍然是会很幸福的。那个时候的梁景初,总是会在狂风肆虐的冬天,将我紧紧的圈在怀里,将我的双手藏在他的裤口袋里,用大衣将我裹住。他的身体是那样的温暖,那样的火热,就像是寒冷冬日里的一米阳光,让我连心底的角落都是温暖的。我把头埋进他的胸膛里,贪婪的呼吸着他的味道,好像怎么闻都闻不够一样。

    让他抱在怀里,我感觉自己的脸早已经不再僵硬了,甚至连血液都在顺畅的流通,要不然我的脸颊怎么会这样的红呢?他低下头来,紧紧盯着我的脸,然后我看到他笑了,笑容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灿烂,好像要将我的灵魂都摄去。接着,他用力的吻住我,狂热的像是火焰一般要将我燃成灰烬。

    我不顾一切的回应着他,感觉自己像是快要窒息了一般。他的唇舌就带着燎原的火焰,让我像是飞蛾一样不顾一切的扑过去。他用力的亲吻我,不停地吮吸着我的唇、我的舌,我被禁锢在他的双臂与胸膛之间,青涩的回吻着他,用舌勾画着他的唇线。他似乎是被我的回应拨弄的更加狂野,我们就这么吻着,我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了,我双手紧紧抱着他的腰,就这么像是菟丝一样挂在他身上。

    他说:“呆呆,我们就这么一直一直牵着手走下去,直到再也走不动,那个时候,我们就一起躺在床上,回忆我们这些美好的青春岁月,你说好不好?”

    我说:“景初,我们要永远的在一起,一辈子都不分开,你会永远的爱我吧?”

    他把下颚抵在我的头上,温柔的说:“当然,我会爱你一辈子,不,一辈子太短了,我要爱你到下辈子,下下辈子……永永远远的和你在一起。”

    我一直以为我们会真的可以一起走到最后,可是时间却告诉了我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以前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变成了我现在甚至是以后痛彻心扉的伤口。我们之间的距离,太近却又太远,虽是咫尺,可却又是我永远无法逾越的天涯。我觉得我的脸被风吹的生疼,随手在脸上抹了一把,却发现指间已经湿润,这才惊觉过来,原来是泪啊。

    当爱情开始发生变化的时候,总都是会有一些征兆的,而我却在还没来得及发现它们的时候,就直接被判出局。其实,和他分开的理由,我一直一直都弄不清楚,也许是因为我们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吧,又或许是因为别的一些什么。我们就像是两条相交线,从两个不同的世界一路走来,互相吸引着走到一个交点,最终走到一个分岔路口,看到两个不同的门,门外是截然不同的世界,我们各自打开属于自己的那个门,眼中看到的也是不同的天空,然后我们就这么越走越远,不再回头。都说分开的两个人就像是两条平行线,可我们还不如平行线,至少平行线的距离永远是不变的,你不会去奢求他们可以相互交汇,也不用去担心它们的距离会越来越远。

    一路上不停的胡思乱想,浑浑噩噩的回到了家里,第一件事情是喂饱小QQ,看着它狼吞虎咽的样子,我忽然觉得自己有点饿,才回想起来,自己这一天尽然只是吃了早上的那个烧饼。我忽然想要好好的对待自己,不想再这么的虐待自己了,就像夏天说的,心里难过也不能不吃饭,我早已经不能为了自己而任性的活着了,我还有我所要珍惜的人。

    昨天烙的饼还有些剩下,用微波炉加热一下就好,我不用担心主食还要现做。随手打开冰箱,拿了两个鸡蛋和一个西红柿,刚要开始炒两个菜,这时候门铃响了,我擦了擦手,转身去应门。不知道是谁,还真是会赶时间,应该是夏天吧?真希望她能给我带些吃的,省得我再去动手做了。我祈祷着打开门,却发现门外的人不是夏天,而是顾安臣,可是在怎么会有时间来看我?

    “嗨,苏沫,你应该还没有吃饭吧?我带了林妈做的些菜,我一个人吃着没意思,索性就带过来和你一起吃了。”他扬了扬手中的大袋子,我可以想象他带来的菜几乎够我吃好几顿的。

    “快进来吧,我刚想做饭呢,刚好你来了,省得我再做了。”我笑着说,顺手摘掉围裙,拿着他带来的菜,顺便将它们拿到厨房。

    小QQ看到来的人是顾安臣,立马就欢蹦乱跳跑到他脚边,用自己的大头亲昵的蹭着他的腿。他笑着看了看我,蹲下身子,拍拍它的大头,说:“小QQ啊,叔叔来了哦。”

    我看了他们一眼,坏笑着说:“小QQ,你这条大色狗,看到美人就往身边蹭。”

    他诧异的回头看我,有些怀疑自己试听错了,“美人?”

    “是啊,美人。”

    “苏沫,你竟然说我是美人?”

    “是啊,哦,不是美人啊?那么,是大美人?”我故意说。

    “你!我真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一天会被你给气死。”他有些无奈的看着我。

    不知道是因为心情好还是因为我真的是饿了,这一餐我吃了很多,丝毫不在乎顾安臣用那一副诧异到家的眼神看我,我感觉自己的胃舒服了起来,心里也是暖暖的。我觉得自己应该好好照顾自己了,要是忙一点、累一点,我就不会胡思乱想了,也许活的会更开心一点吧?也许是心已经老了,所以才会总奢求能够过的简单一点、平凡一点吧。

    chapter 23

    在公司里,我尽量不和梁景初接触,开会时也会尽量坐到离他最远的位置。梁景初他说对了,我确实是懦弱,我害怕了,我害怕跟她同处一城,更何况现在还是同处在一个公司呢?我管不住自己的心,止不住的总是去偷偷的看他,也止不住自己去爱他。

    我真的是太执念了,这些年以来,不停地爱着他,几乎爱到自己的心脏都为之撕裂,我把自己弄得满身伤痕,却还是不肯放下内心这份早就该止息的执念。在这岁月的长河中,梁景初他变了,其实我也变了,只不过我依然还爱他这一点没有改变,其他的早已面目全非,变得陌生了。

    我不是没有努力的去释怀过,只是这些年下来,命运的藤蔓依然纠结,纠结的让我无法厘清。我清楚的明白,自己仍然在深深的爱着他,并且无法自拔。放不下就是放不下,若是放下一份感情,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那我也就不需要这么痛苦了。在已经到了该放手的时候,可是我却怎么都学不会放手。

    时间为我制造了太多的回忆,却也为我沉积了更多的伤痕。我躲在自己的世界里,看着自己悲伤的这样惨重,却还是不肯丢下这些回忆,这些让我痛彻心扉的幸福。这么久了,我的心竟然还没有麻木,依然会疼,那些伤口也怎么都好不了,总是血淋淋的摆在那里。

    爱一个人注定是比被人爱痛苦的。甚至会苦上千倍万倍。虽然当时我并不这么觉得,可是现在,我忽然明白了,这简直是一条不会被磨灭的真理。当年我并不是被梁景初狠心的推出了他的世界,而是我就从来没有走进去过。我最多也就是在他的世界边缘经过而已,这已是他给我的最奢侈的施舍了。

    其实,患上忧郁症的时候,我就已经明白了,如果我不离开这个世界的话,我是一辈子都逃脱不了命运的残酷枷锁的。可是我又不能自私的一死了之,因为死了死了,一死百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而活着的人才会受折磨,为死去的人悲伤,为死去的人痛苦。我舍不得既舍不得我深爱的人们痛苦,那这些痛也就本该由我来承受才对。

    他说过要和我永远在一起的,也说过陪我一起去看细水长流的,可是现在呢?曾经的我,像是一株藤萝一样的依附着他,不曾想过会有这么一天,他这一株乔木会如此残忍、如此狠心的抛下我,让我的世界瞬间倾塌,再也不能恢复到原来。

    胃部传来了极大的痛感,应该是又受情绪影响了吧?每次都是这样,我都快要习惯了,时间真是可怕啊。随手打开抽屉,拿出几片胃药,懒得再去倒水,就这么放到嘴里硬生生的给咽下去了。我头靠在办公桌上,双手捂住胃,无力的苦笑着。我抬眼看了一下桌子上作为摆设的镜子,发现自己脸色苍白的有些可怕。

    我这胃其实在上学的时候就被糟践坏了,那个时候学校的伙食并没有现在这么好,十个学生里面得有八个胃是不好的。我清楚的记得,每一次胃疼的时候,他都会紧紧地将我抱在怀里,用他的手掌帮我揉着,他掌心的温度隔着衣服传到我的皮肤上,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它的炙烫,让我的胃瞬间暖了起来。

    人的心也真的是的太小了,只消一个人便可以将一颗心填满,再也容不下其他,我爱他爱到心脏都为之撕裂,却换回了一个这样的结局。也许这一辈子我都不会再爱上别人了,我的脑海里全部都是他的影子、他的话、他做的每一件事,即便他将我伤得这么深。我感觉自己的心好疼,是那种无法言喻的疼。

    我抬头起看看时间,发现已经到了午休的时候了,过得是真快啊。我把桌上的文件随便收拾了一下,打算去员工餐厅吃饭,公司对于员工的福利方面还是蛮不错的,餐厅也蛮高档,至少我是极喜欢这个员工餐厅的,食物顶合我的口味。不过也对啊,公司这么大,分公司都开到国外去了,用来把员工餐厅弄好的钱当然也会有了。

    “苏姐!”东浩在我后面叫住我,笑着对我说。

    “什么事啊,东浩?”

    “吃饭去么,苏姐?坐一起去吧?”

    “好啊,走吧!”

    我们端着食物做到一个偏角落的位置,说实话,这个位置是我选的,因为我比较习惯坐在角落。其实这个习惯是因为什么,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也许有些事情本就没有原因,就算怎么追根究底也找不出一个所以然来,就像是爱情……

    “苏姐,下班后你陪我去挑婚戒好不好?我……”他的脸嗖的一下子红了,“我想跟我女朋友求婚,给她个惊喜。”

    “好啊,这可是件好事啊,结婚时苏姐一定给你个大红包。”

    “嘿嘿,那我就先谢谢苏姐啦……”

    他正说着,梁景初端着餐盘走了过来,我们赶紧站了起来,说:“总裁!”

    他说:“我能坐在这里吗?”

    我下意识的看向四周,发现竟然都没有空位了,其实就算有空位,我也不能赶他走啊。我不得不客套的说说:“当然可以,从才请坐!”

    “苏沫,我们之间没有必要这么客气的,我们也算是老朋友了,而且也许我还应该叫你一声苏沫姐,不是吗?”他说。

    我胡乱的回答着:“恩?啊。”

    他没有再跟我说,而是和苏东浩有说有笑的,不过他们说什么,我一点都不知道。我只是感觉自己像是瞬间被雷击中,让我动也不能动。我们算起来已经认识了九年了,九年真是长啊。是啊,他原来是叫过我苏沫姐的,每当他想要使坏,或者是让我为他做什么事的时候,总哪个是会讨好的叫我苏沫姐,现在想想,仍然觉得这些早已过去的事情都还恍若在眼前,而眼前之景却又陌生至极,也许是因为他这个人变得让我不认识了吧?因为他早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梁景初――我的景初了。

    一直以来我都搞不清楚一个问题,戒指真的能够套住一个人吗?即便是牢牢地套住了这个人,那么他的心呢?他的灵魂呢?也能这样牢牢地套住吗?无名指,连着心脏的无名指啊,被套住了,然而心……我不知道,也许能,也许不能,因为人的心变的是最快的。

    大二的时候,梁景初也也曾带我去买指环,那个时候,我真觉得自己要和他过一辈子了,尤其是当我看见戒指的内侧刻着“Sumor”的时候,我几乎感动的泪流满面,一头扎在他的怀里,把鼻涕和眼泪全都招呼到他的昂贵上衣上,还差点把女店员吓到。

    他说:“苏沫,你喜欢吗?这对戒指是我定做的,这上面的每一个花纹,甚至是每一个细小的角落都是我自己设计的,这个世界上仅此一对,再无其他。”他就这么抱着我,用他修长的手指温柔的梳着我的发,另一只手轻轻的拍着我的背,接着说,“苏沫,我想用它套住你一辈子,更想做你内心深处渴望的那个人,那个可以带你远离苦难、远离漂泊、回归安宁的人。”

    他真的是套住了我的心,不管是用什么,他都是把我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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