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半小时清洁一次,并且会在卫生间墙上挂的清洁登记表上签名。标注清洁时间,清洁人员的名字。大陆的餐饮企业能做到这么细化的还没几家。这也是人家成功的地方之一。
“我老人家不讲究穿着。又懒得梳头,理发。就胡乱用朵头花扎了起来。说起这朵花,你们可能不相信,它是网络名人还经常去做选秀评委的杨二车娜姆送的。”
凌云,俞飞儿愕然。
苗轻风变戏法似的掏出个鸡蛋,敲破了倒入服务员拿来的青花瓷碗里面。用手指头快速搅拌成蛋花,把随手提着的那瓶舟山老酒到入里面继续搅拌着。最后,搅拌出一碗老酒冲蛋花来。
苗轻风把那两根沾满酒蛋花的手指头塞到嘴巴里舔了下。啧啧声响。又拿起纸巾细心的擦去手指头上的酒渍。从动作上面看,和他龌龊的外表怎么看都不相符。动作细腻文雅,处处透着修养。完全堪称拥有贵族气息。
可那一身猥琐地衣服实在不敢恭维。
“在咱舟山群岛。渔民都以酒为主食。天天喝。甚至顿顿喝。甚至一天不吃饭可以。不喝酒不行;没有菜行。没有酒可不行。每每打渔归来。渔民家属首先准备好地就是老酒。在渔船出海之际。渔民们要将一坛坛老酒搬运到船上备用。我生活在舟山群岛期中地一个岛上。渔民相互之间都把老酒当做吉祥礼物。上千年下来。咱那里亲朋好友之间赠送礼物。首选便是老酒。孩子出生、生日、结婚、造房子也得喝老酒送老酒。这送老酒呀可是渔家祖宗留下来地一大传统习惯。海岛上谁家有喜事。在老酒坛上贴上“”字红纸。送上几坛表示深情祝贺。渔民们觉得送礼送老酒特别喜气洋洋。既实在又吉利。皆大喜欢。”
苗轻风端起来饮了一口。把酒碗推到凌云面前。这个风俗在舟山群岛上。不管客人来地有多少。都使用一个碗。边喝边转圈边加酒。他们认为大家用一个碗才显示他把你当自己人看待了。
凌云在东海舰队待过。所以对那里地风情多少还是了解。端过老酒大喝了一口。赞道:“听大人说“老酒天天醉。皇帝万万岁”。这舟山老酒采用地是自然发酵方法酿造。以精白糯米、优良小麦和老矸湖佳水为原料。俗称三者为“酒中肉、酒中骨、酒中血”。舟山德顺坊有三年存。五年存。此酒想必是舟山德顺坊十年老酒“玉香雪”吧?”
苗轻风面露赞赏。微笑间端起碗来再喝一口。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俞飞儿脱口而出。“老爷爷。我也试下可以吗?”
苗轻风点头。
俞飞儿也不在意碗已经被二人传喝过,端过来就喝。“嗄。老爷爷坏死了,这酒太难喝了。一点都没你们口中说的那样好喝。”酒入喉,那生涩的味道让俞飞儿差点吐了出来,最后还是吞入腹中。只为尝试那生涩的一瞬间。
苗轻风轻轻点头。显然甚是喜欢俞飞儿那口无遮拦的天真模样。
“喝了“玉香雪”我都不知道可乐是啥东西了。什么时候动手?”
凌云待得俞飞儿离开桌位去洗手间后,突地问道。
苗轻风毫不理会凌云。自顾着饮酒。稍刻后,沉声道:“你准备怎么死?”
凌云苦笑了下,道:“我有选择吗?”
“没有!生活嘛,就是生下来、活下去。这是对我们这种人说的。你不是!”苗轻风自有股霸道的气息。
“我可以知道为什么吗?”
“大凡妖魔入世必有反常。我只希望世间少一些杀伐,少一些血腥。多三分和谐,七分安逸。”
“苗前辈认为我就是那个入世妖魔?”凌云不温不火,看不出一点惊讶。一如五年前,那场死亡事故时的清醒。那次,他逃脱了。这次呢?
苗轻风变戏法似的整出一把二胡。递给凌云,道:“你今天如果能拉出一曲我满意的曲子,我答应你,至少暂时不要你的命。”
“救命曲?”
“随便!”
凌云接过二胡,冲刚走出来的俞飞儿道:“合作一曲?我拉你舞?”
“凌云哥哥会拉二胡?”俞飞儿蹦蹦跳跳的走了过来,趴在凌云桌子上道。
“试试吧!”
凌云看了眼苗轻风,稳然如泰山。喝着老酒,八风不动。
这个时候是下午的淡季,肯德基内人员及少。不多的人不时得打眼望来。一来是对苗轻风的装扮好奇,二来是凌云手里的二胡好奇。这个年头,大家玩的都是钢琴,萨克斯之类的高雅东西。早把二胡这个中国古典的音乐器具抛弃了。
凌云深吸了口气。他知道自己这次出手关乎着自己的性命,那个牛叉的猛人可以一招要了自己的命。这么多年来在部队锻炼出来的体质会像道风般被对方摔成肉泥。
凌云端直了身体,借着刚才那碗老酒的余韵,手臂抬起,弦弓搭上了二胡座。随着一声震撼凄美的音乐响起,凌云很快的入了状态。
二胡不像手提琴那么好拉,它难度很高,因为它弓在两根弦的当中,又两根弦,所以不是那么的方便,但,对于二胡本身这个乐器来讲却是最具有挑战性的。
苗轻风从二胡的第一声响起,神情就是一震,随即陷入了“梁祝”的淡淡哀愁中。这让他想起了那个她,他曾经爱恋的对象。刻骨铭心!
陈玉冰出生于上海,四岁开始学二胡,从六岁起就登台演奏,九岁破格进入中国东海舰队文工团,之后在部队工作生活了十三年。1980年陈玉冰考入上海音乐学院,1984年毕业,不久获(文化部主办的)全国二胡比赛第一名,并获一等表演艺术家证书,是当时获得这一荣誉的最年轻的艺术家。陈玉冰1989年去了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水牛城分校学习,并获音乐硕士学位。很快她便与美国交响乐团合作,先后与水牛城爱乐交响乐团,旧金山交响乐团,新莫斯科交响乐团,匈牙利交响乐团,台北市立国乐团,新世纪市内乐团,好莱坞碗交响乐团等合作演奏,把二胡真正带入了国际交响乐舞台。
当年,苗轻风在舟山岛上无意见到过一次陈玉冰,从此就暗恋上了这位美丽的姑娘。这么多年来,越发的思念了。一直到现在,虽然再也见过她了,可他一直的很想再听听那首陈玉冰经典的二胡“梁祝”。
虽然他一直带着二胡,偏偏练习了这么多年,一直拉不出陈玉冰的那种感觉。今天一听到凌云版的“梁祝”,顿时兴奋而升,那音律并不输于陈玉冰。激动之余望向旁边翩翩起舞的俞飞儿眼神尽是缠绵的爱意。
一个可以暗恋30来年的人,突地听到那首熟悉的歌曲时。苗轻风仿佛突然年轻了许多。头上那朵大红花更加的妖艳了。笑如朝霞,满脸红晕。
这一刻,苗轻风仿佛回到了30年前,舟山桃花岛上的那次邂逅。崖石上,一女人着白衣坐于桃花树下,二胡“梁祝”凄美的声律让苗轻风从此堕入一生的绝别。
这一切都深埋心底几十年。作为桃花坞派的传人。他还不得不承受着祖训留下来的救世灭魔妖的重任。那日,在西湖边见到凌云后,晴朗的天空突然下起暴雨来。随之雷雨交加。这一切都是妖魔入世的前兆。
苗轻风望着了眼凌云,暗自道:“他该死吗?是祸害一方的妖魔,还是诛灭世界的一世枭雄?”
正文第三十二章入世
我想和你成双对,可怜天公不作美!
你情我愿终不悔,只有共死化蝶飞!
俞飞儿妙曼的身躯翩翩起舞。在狭窄的通道上,上演着绝别时化蝶舞。
那凄美的“梁祝”音律太沉重,太沉重。俞飞此刻完全沉醉进去。无法自拔。
包括肯德基内的顾客、员工。凝眸聚神。陶醉其中。甚至泪如雨下!
俞飞儿哪里知道,这曲子响起的刹那便救了凌云的命。如果曲子有哪怕那么第一点点的瑕疵,都将让拉二胡的凌云立刻头骨粉碎奔赴黄泉。
苗轻风有这个实力。凌云对此深有感觉。
“太Perfect(完美)”了。
二胡音律覆盖了整个肯德基。久久,众人都无法从音律中醒来。堪称完美演绎。
“你赢了!一个能用二胡完美演绎“梁祝”曲子的人。怎么可能是妖孽。即使你是。我也愿意背叛祖训。”苗轻风一闪身离去。一如他来的时候一样鬼魅。
当众人从音律中醒来的时候,苗轻风和他的二胡都已经消失了。只有凌云兀自坐在椅子上大口的吃汉堡。对面,俞飞儿继续吃她的冰激凌。就像那位古怪猥琐的老头从未曾出现过般。
店内一切正常。气氛却依旧诡异。纠结!
桌子上。那喝剩下地“玉香雪”老酒。还残留着蛋花地余韵香气。青花瓷碗上那一副江南山水画更显风情。
“凌云哥哥。我怎么感觉突然像做了个梦。奇怪了。”俞飞儿眨巴着眼睛问道。
“大白天地做个鬼梦呀。吃你地冰激凌!”凌云这个时候心跳才开始急促起来。他知道自己刚才经历了一场生离死别。要不是在美国曾经跟着陈玉冰练习过二胡。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地完美演绎过“梁祝”。现在地自己已经是到了奈何桥喝孟婆汤地地方去了。
其实苗轻风身上散发出来地死亡气息。只有凌云感觉到了。因为他地目标就是凌云。从刚才苗轻风地话来分析。凌云感觉自己还没完全彻底地脱离他地危险威胁。
他。桃花坞传人随时会回来。下一次。自己还可以凭什么逃脱?战?那只有死地份。逃?只要是被桃花坞盯上地人。无人可逃脱。
这些还都不是最重要的。凌云一直搞不懂。作为富人家的公子哥,自己不浮夸,不炫耀。有钱却低调不惹人眼,也不惹人厌很符合低调的作风。
阴柔?凌云脑海里突然出现这个词。自己确实是这种性格。凡事不温不火,并不代表自己不在意。别人敬我一尺,我敬他一丈。反之,别人阴我一刀,我捅他十刀。
成大事者,不心浮气躁。这是其一。凌云自信这么些年原本浮躁的脾气都被老爷子折腾来折腾去的打磨掉了。十岁跟着海军陆战队那些壮年汉子荒岛生存一个月。十五岁随着核动力潜艇二个月潜行于茫茫太平洋,大西洋,甚至印度洋海底。十八岁的时候随着南京军区的王牌军38军战丛林训练,轻装穿过大沙漠。二十岁的时候,已经是猛龙娇子、军中悍卒,无人能敌。
爷爷说,这个世界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去做。无商不富。这是爷爷在自己16岁生日的时候说过的。将来还是要以商富国。国家需要培养一大批的商业精英,奔驰在世界的商业之巅。这就是爷爷一直坚持着一边部队里训练,一边去国外读书两手都要硬的独特训练方式。
一个月前,爷爷打了个电话给身在美国的凌云。只说了两个字:“入世!”凌云在半个小时后就出现在纽约机场,26个小时后出现在上海,然后又两个小时后,到了杭州。
“凌云哥哥,你才比我大几岁,为什么看起来那么的成熟呀?”
“为伊消得人憔悴!”凌云从沉思中醒来。随口答道。
“切!不诚实。找打!总感觉凌云哥哥身上带着很多古怪。身手又那么好,人也很大哥哥,难道哥哥也像我们家那样穷吗?”
此时的俞飞儿比那天晚上蹦蹦跳跳唱虫儿飞时更显得可爱,朝气。却不惹人厌。话里处处透着天真。就是那种一看她面容,一听她话就有种保护的冲动。淡淡的眼神清澈滴水,红扑扑的脸蛋不染胭脂也艳丽。还有胸前垂下的两条辫子。活脱脱一个邻家妹妹的样子。
“呵呵!对了,今天晚上还去酒吧唱歌?”凌云岔开话题,他不想和俞飞儿讨论太多关于钱的问题。那样只会加重她的社会观。加重对金钱重要甚至贪婪欲。在他眼里,俞飞儿和林秋心都属于那种思想纯洁不染红尘烟火的纯情小姑娘。
“不了。找了家台球馆打工。待会就去。凌云哥哥陪我去好不好?”
看了眼俞飞儿拜托的眼神,凌云不想拂了她的意,不自禁的点点头。问了地方后,刚好那里有家魔域桃源分店。顺路去看看。
“怎么突然想起来去台球馆上班?”
“我妹妹不让我去酒吧唱歌了,说我要是再去的话,就拿杀猪刀割了我的辫子。连去台球馆都和她商量了半天,才答应我去的。”提起妹妹,俞飞儿眼神闪着亮光。笑容满面。
“彪悍。小姑娘拿杀猪刀?太离谱了吧!”凌云惊讶道。
“我妹妹可凶着了,杀猪刀算什么?十多斤重的剁肉刀,我妹妹照样舞得虎虎生风。不管多粗的骨头,她那么一刀下去。顿时两半。在家里,她就是管家婆,我和我妈都归她管。买衣服要经过她的允许,出去哪里都要向她交代。甚至每天吃什么菜,煮什么汤都她说了算。”俞飞儿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说道。
“你也才这么丁点儿大,你妹妹能有多大了?没事拿刀砍什么骨头?”凌云本想向俞飞儿这位长的这么乖巧灵秀的女生,她妹妹一定也和她一样。但听俞飞儿这么说,她那个妹妹给凌云的印象顿时变成了一个母夜叉的彪悍形象。
“爸爸离开我们后,家里并没因少了人吃饭而有所好转,失去了男人的家庭反而更加的寸步难行。妈妈经常遭些流言蜚语,还得防着张三李四那些人的骚扰。前些年,我们姐妹都考上大学了,可妈妈病倒了,得了胆结石,需要开刀。也意味着以后无法早起晚归没日没夜的挣钱养活我们了。妹妹硬是把书
“我老人家不讲究穿着。又懒得梳头,理发。就胡乱用朵头花扎了起来。说起这朵花,你们可能不相信,它是网络名人还经常去做选秀评委的杨二车娜姆送的。”
凌云,俞飞儿愕然。
苗轻风变戏法似的掏出个鸡蛋,敲破了倒入服务员拿来的青花瓷碗里面。用手指头快速搅拌成蛋花,把随手提着的那瓶舟山老酒到入里面继续搅拌着。最后,搅拌出一碗老酒冲蛋花来。
苗轻风把那两根沾满酒蛋花的手指头塞到嘴巴里舔了下。啧啧声响。又拿起纸巾细心的擦去手指头上的酒渍。从动作上面看,和他龌龊的外表怎么看都不相符。动作细腻文雅,处处透着修养。完全堪称拥有贵族气息。
可那一身猥琐地衣服实在不敢恭维。
“在咱舟山群岛。渔民都以酒为主食。天天喝。甚至顿顿喝。甚至一天不吃饭可以。不喝酒不行;没有菜行。没有酒可不行。每每打渔归来。渔民家属首先准备好地就是老酒。在渔船出海之际。渔民们要将一坛坛老酒搬运到船上备用。我生活在舟山群岛期中地一个岛上。渔民相互之间都把老酒当做吉祥礼物。上千年下来。咱那里亲朋好友之间赠送礼物。首选便是老酒。孩子出生、生日、结婚、造房子也得喝老酒送老酒。这送老酒呀可是渔家祖宗留下来地一大传统习惯。海岛上谁家有喜事。在老酒坛上贴上“”字红纸。送上几坛表示深情祝贺。渔民们觉得送礼送老酒特别喜气洋洋。既实在又吉利。皆大喜欢。”
苗轻风端起来饮了一口。把酒碗推到凌云面前。这个风俗在舟山群岛上。不管客人来地有多少。都使用一个碗。边喝边转圈边加酒。他们认为大家用一个碗才显示他把你当自己人看待了。
凌云在东海舰队待过。所以对那里地风情多少还是了解。端过老酒大喝了一口。赞道:“听大人说“老酒天天醉。皇帝万万岁”。这舟山老酒采用地是自然发酵方法酿造。以精白糯米、优良小麦和老矸湖佳水为原料。俗称三者为“酒中肉、酒中骨、酒中血”。舟山德顺坊有三年存。五年存。此酒想必是舟山德顺坊十年老酒“玉香雪”吧?”
苗轻风面露赞赏。微笑间端起碗来再喝一口。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俞飞儿脱口而出。“老爷爷。我也试下可以吗?”
苗轻风点头。
俞飞儿也不在意碗已经被二人传喝过,端过来就喝。“嗄。老爷爷坏死了,这酒太难喝了。一点都没你们口中说的那样好喝。”酒入喉,那生涩的味道让俞飞儿差点吐了出来,最后还是吞入腹中。只为尝试那生涩的一瞬间。
苗轻风轻轻点头。显然甚是喜欢俞飞儿那口无遮拦的天真模样。
“喝了“玉香雪”我都不知道可乐是啥东西了。什么时候动手?”
凌云待得俞飞儿离开桌位去洗手间后,突地问道。
苗轻风毫不理会凌云。自顾着饮酒。稍刻后,沉声道:“你准备怎么死?”
凌云苦笑了下,道:“我有选择吗?”
“没有!生活嘛,就是生下来、活下去。这是对我们这种人说的。你不是!”苗轻风自有股霸道的气息。
“我可以知道为什么吗?”
“大凡妖魔入世必有反常。我只希望世间少一些杀伐,少一些血腥。多三分和谐,七分安逸。”
“苗前辈认为我就是那个入世妖魔?”凌云不温不火,看不出一点惊讶。一如五年前,那场死亡事故时的清醒。那次,他逃脱了。这次呢?
苗轻风变戏法似的整出一把二胡。递给凌云,道:“你今天如果能拉出一曲我满意的曲子,我答应你,至少暂时不要你的命。”
“救命曲?”
“随便!”
凌云接过二胡,冲刚走出来的俞飞儿道:“合作一曲?我拉你舞?”
“凌云哥哥会拉二胡?”俞飞儿蹦蹦跳跳的走了过来,趴在凌云桌子上道。
“试试吧!”
凌云看了眼苗轻风,稳然如泰山。喝着老酒,八风不动。
这个时候是下午的淡季,肯德基内人员及少。不多的人不时得打眼望来。一来是对苗轻风的装扮好奇,二来是凌云手里的二胡好奇。这个年头,大家玩的都是钢琴,萨克斯之类的高雅东西。早把二胡这个中国古典的音乐器具抛弃了。
凌云深吸了口气。他知道自己这次出手关乎着自己的性命,那个牛叉的猛人可以一招要了自己的命。这么多年来在部队锻炼出来的体质会像道风般被对方摔成肉泥。
凌云端直了身体,借着刚才那碗老酒的余韵,手臂抬起,弦弓搭上了二胡座。随着一声震撼凄美的音乐响起,凌云很快的入了状态。
二胡不像手提琴那么好拉,它难度很高,因为它弓在两根弦的当中,又两根弦,所以不是那么的方便,但,对于二胡本身这个乐器来讲却是最具有挑战性的。
苗轻风从二胡的第一声响起,神情就是一震,随即陷入了“梁祝”的淡淡哀愁中。这让他想起了那个她,他曾经爱恋的对象。刻骨铭心!
陈玉冰出生于上海,四岁开始学二胡,从六岁起就登台演奏,九岁破格进入中国东海舰队文工团,之后在部队工作生活了十三年。1980年陈玉冰考入上海音乐学院,1984年毕业,不久获(文化部主办的)全国二胡比赛第一名,并获一等表演艺术家证书,是当时获得这一荣誉的最年轻的艺术家。陈玉冰1989年去了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水牛城分校学习,并获音乐硕士学位。很快她便与美国交响乐团合作,先后与水牛城爱乐交响乐团,旧金山交响乐团,新莫斯科交响乐团,匈牙利交响乐团,台北市立国乐团,新世纪市内乐团,好莱坞碗交响乐团等合作演奏,把二胡真正带入了国际交响乐舞台。
当年,苗轻风在舟山岛上无意见到过一次陈玉冰,从此就暗恋上了这位美丽的姑娘。这么多年来,越发的思念了。一直到现在,虽然再也见过她了,可他一直的很想再听听那首陈玉冰经典的二胡“梁祝”。
虽然他一直带着二胡,偏偏练习了这么多年,一直拉不出陈玉冰的那种感觉。今天一听到凌云版的“梁祝”,顿时兴奋而升,那音律并不输于陈玉冰。激动之余望向旁边翩翩起舞的俞飞儿眼神尽是缠绵的爱意。
一个可以暗恋30来年的人,突地听到那首熟悉的歌曲时。苗轻风仿佛突然年轻了许多。头上那朵大红花更加的妖艳了。笑如朝霞,满脸红晕。
这一刻,苗轻风仿佛回到了30年前,舟山桃花岛上的那次邂逅。崖石上,一女人着白衣坐于桃花树下,二胡“梁祝”凄美的声律让苗轻风从此堕入一生的绝别。
这一切都深埋心底几十年。作为桃花坞派的传人。他还不得不承受着祖训留下来的救世灭魔妖的重任。那日,在西湖边见到凌云后,晴朗的天空突然下起暴雨来。随之雷雨交加。这一切都是妖魔入世的前兆。
苗轻风望着了眼凌云,暗自道:“他该死吗?是祸害一方的妖魔,还是诛灭世界的一世枭雄?”
正文第三十二章入世
我想和你成双对,可怜天公不作美!
你情我愿终不悔,只有共死化蝶飞!
俞飞儿妙曼的身躯翩翩起舞。在狭窄的通道上,上演着绝别时化蝶舞。
那凄美的“梁祝”音律太沉重,太沉重。俞飞此刻完全沉醉进去。无法自拔。
包括肯德基内的顾客、员工。凝眸聚神。陶醉其中。甚至泪如雨下!
俞飞儿哪里知道,这曲子响起的刹那便救了凌云的命。如果曲子有哪怕那么第一点点的瑕疵,都将让拉二胡的凌云立刻头骨粉碎奔赴黄泉。
苗轻风有这个实力。凌云对此深有感觉。
“太Perfect(完美)”了。
二胡音律覆盖了整个肯德基。久久,众人都无法从音律中醒来。堪称完美演绎。
“你赢了!一个能用二胡完美演绎“梁祝”曲子的人。怎么可能是妖孽。即使你是。我也愿意背叛祖训。”苗轻风一闪身离去。一如他来的时候一样鬼魅。
当众人从音律中醒来的时候,苗轻风和他的二胡都已经消失了。只有凌云兀自坐在椅子上大口的吃汉堡。对面,俞飞儿继续吃她的冰激凌。就像那位古怪猥琐的老头从未曾出现过般。
店内一切正常。气氛却依旧诡异。纠结!
桌子上。那喝剩下地“玉香雪”老酒。还残留着蛋花地余韵香气。青花瓷碗上那一副江南山水画更显风情。
“凌云哥哥。我怎么感觉突然像做了个梦。奇怪了。”俞飞儿眨巴着眼睛问道。
“大白天地做个鬼梦呀。吃你地冰激凌!”凌云这个时候心跳才开始急促起来。他知道自己刚才经历了一场生离死别。要不是在美国曾经跟着陈玉冰练习过二胡。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地完美演绎过“梁祝”。现在地自己已经是到了奈何桥喝孟婆汤地地方去了。
其实苗轻风身上散发出来地死亡气息。只有凌云感觉到了。因为他地目标就是凌云。从刚才苗轻风地话来分析。凌云感觉自己还没完全彻底地脱离他地危险威胁。
他。桃花坞传人随时会回来。下一次。自己还可以凭什么逃脱?战?那只有死地份。逃?只要是被桃花坞盯上地人。无人可逃脱。
这些还都不是最重要的。凌云一直搞不懂。作为富人家的公子哥,自己不浮夸,不炫耀。有钱却低调不惹人眼,也不惹人厌很符合低调的作风。
阴柔?凌云脑海里突然出现这个词。自己确实是这种性格。凡事不温不火,并不代表自己不在意。别人敬我一尺,我敬他一丈。反之,别人阴我一刀,我捅他十刀。
成大事者,不心浮气躁。这是其一。凌云自信这么些年原本浮躁的脾气都被老爷子折腾来折腾去的打磨掉了。十岁跟着海军陆战队那些壮年汉子荒岛生存一个月。十五岁随着核动力潜艇二个月潜行于茫茫太平洋,大西洋,甚至印度洋海底。十八岁的时候随着南京军区的王牌军38军战丛林训练,轻装穿过大沙漠。二十岁的时候,已经是猛龙娇子、军中悍卒,无人能敌。
爷爷说,这个世界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去做。无商不富。这是爷爷在自己16岁生日的时候说过的。将来还是要以商富国。国家需要培养一大批的商业精英,奔驰在世界的商业之巅。这就是爷爷一直坚持着一边部队里训练,一边去国外读书两手都要硬的独特训练方式。
一个月前,爷爷打了个电话给身在美国的凌云。只说了两个字:“入世!”凌云在半个小时后就出现在纽约机场,26个小时后出现在上海,然后又两个小时后,到了杭州。
“凌云哥哥,你才比我大几岁,为什么看起来那么的成熟呀?”
“为伊消得人憔悴!”凌云从沉思中醒来。随口答道。
“切!不诚实。找打!总感觉凌云哥哥身上带着很多古怪。身手又那么好,人也很大哥哥,难道哥哥也像我们家那样穷吗?”
此时的俞飞儿比那天晚上蹦蹦跳跳唱虫儿飞时更显得可爱,朝气。却不惹人厌。话里处处透着天真。就是那种一看她面容,一听她话就有种保护的冲动。淡淡的眼神清澈滴水,红扑扑的脸蛋不染胭脂也艳丽。还有胸前垂下的两条辫子。活脱脱一个邻家妹妹的样子。
“呵呵!对了,今天晚上还去酒吧唱歌?”凌云岔开话题,他不想和俞飞儿讨论太多关于钱的问题。那样只会加重她的社会观。加重对金钱重要甚至贪婪欲。在他眼里,俞飞儿和林秋心都属于那种思想纯洁不染红尘烟火的纯情小姑娘。
“不了。找了家台球馆打工。待会就去。凌云哥哥陪我去好不好?”
看了眼俞飞儿拜托的眼神,凌云不想拂了她的意,不自禁的点点头。问了地方后,刚好那里有家魔域桃源分店。顺路去看看。
“怎么突然想起来去台球馆上班?”
“我妹妹不让我去酒吧唱歌了,说我要是再去的话,就拿杀猪刀割了我的辫子。连去台球馆都和她商量了半天,才答应我去的。”提起妹妹,俞飞儿眼神闪着亮光。笑容满面。
“彪悍。小姑娘拿杀猪刀?太离谱了吧!”凌云惊讶道。
“我妹妹可凶着了,杀猪刀算什么?十多斤重的剁肉刀,我妹妹照样舞得虎虎生风。不管多粗的骨头,她那么一刀下去。顿时两半。在家里,她就是管家婆,我和我妈都归她管。买衣服要经过她的允许,出去哪里都要向她交代。甚至每天吃什么菜,煮什么汤都她说了算。”俞飞儿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说道。
“你也才这么丁点儿大,你妹妹能有多大了?没事拿刀砍什么骨头?”凌云本想向俞飞儿这位长的这么乖巧灵秀的女生,她妹妹一定也和她一样。但听俞飞儿这么说,她那个妹妹给凌云的印象顿时变成了一个母夜叉的彪悍形象。
“爸爸离开我们后,家里并没因少了人吃饭而有所好转,失去了男人的家庭反而更加的寸步难行。妈妈经常遭些流言蜚语,还得防着张三李四那些人的骚扰。前些年,我们姐妹都考上大学了,可妈妈病倒了,得了胆结石,需要开刀。也意味着以后无法早起晚归没日没夜的挣钱养活我们了。妹妹硬是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