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儿,别玩了。我们还是送你回去吧。”沈蔓歌拉起把身体倦缩在沙发进而的秦宝宝,捏着她的鼻子问道。
秦宝宝摇摇头,转转过头问旁边的林枫:“你觉得秦表哥是好人吗?”
“不是。”林枫摇摇头。
“就因为那个理由?”秦宝宝满脸认真的样子,不知道怎么的,心进而反而更相信这个无赖到家的男人,虽然和他相识的时间还不足一天。而且被他敲诈过那么多的东西,可总觉得他不是大奸大恶的人。
“嗯。——还因为他长的太帅了。”
“太帅?这也是理由?”秦宝宝苦笑着问。
“是啊。你们人不总是说男人长的帅没有安全感吗?他就没有安全感。”林枫理所当然地答道。
“哼。比你有安全感多了。”秦宝宝没好气地说道。
“嘿嘿,确实,我是比他帅一些——”
林枫、沈蔓歌、秦宝宝三人与马会的吴会长告别后,便一起从贵宾通道向外走,准备送秦宝宝回去。马会的所有赛程都结束了,贵宾通道的人也多了起来。在港,赌马的富人阶程并不在少数。秦宝宝还好,沈蔓歌又从包里掏出帽子和眼镜武装起来。
“沈,听说你要在港开第一场个人演唱会了?”秦宝宝突然想起一件好玩的事,抓着沈蔓歌的手臂问道。
“嗯。现在还不确定,公司确实有这方面的打算,可近斯要录制一张唱片,演唱会的事还要往后拖一拖。”沈蔓歌笑着答道。
“太好了。沈,我好期待啊。你终于要开演唱会了。听说这次地演唱会还是全球的“蔓式歌帽强烈要求的,你出道这么多年怎么就不肯开演唱会呢?要不然肯定会引起轰动。”
“一方面是公司包装策略的考虑,另一方面是因为我自己不想活的那么累,简单一些吧,这次确实是全球“蔓式歌帽俱乐部提出来的请求,公司方面也有这方面的打算,我也觉得这么多年不开场演唱会确实挺对不起支持我的歌迷,就答应了。有关方面还在谈,具体会不会确定下来还不知道呢。”沈蔓歌笑着解世。两人手拉着手像是亲一样。林枫提着大包小包走在后面,要不然穿的那身行头实在太值钱,肯定会被人误以为他是前面两个孩儿的佣人。
“你开演唱会地时候我一定要去捧场。到时候让我做表演嘉宾吧?我们合唱你的《流年》,那首歌你听我唱过吧?怎么样?”想起台下的风景,秦宝宝激动的满脸通红。
“哈哈,当然好了。只是让秦家大登台演唱,后果我可担当不起啊——”
“哼,我才不管他们怎么说呢。反下我一定要去,谁让我是你的忠实fans呢。到时候全球华人都会往港赶,肯定会很火爆——哈哈,想想就好激动,希望这件事能谈成功。”
“但愿吧。”
在两人讨论的正热闹的时候,有一个身体瘦小的男人却一直跟在她们身后。假扮成其它的贵宾客户,不紧不慢地走着。
男人叫郑磊,老婆嫌他究跟人跑了。他和儿子相依为命。没有能力没有历一无是处的他加入了小帮派,每天跟着大哥收收保护费看看场子。每月分到的钱倒也能勉强维持自己和儿子地生活。
在一次两个帮派火拼时,他被人砍伤,逃跑的途中撞在了秦华地车子上。秦华捂着鼻子让手下人把伤痕累累的他送进了医院。他并没有嫌弃当时秦华对他的态度,他也没资格嫌弃,并且心里对秦华满是感激。江湖人虽然整日争勇斗狠,倒也讲义气,伤好后,找到了秦华,说自己这条命是他救的,将来如果有需要可以随时拿去。秦华觉得此人懂得知恩图报。心里也正好有着自己的谋算,就把他留在身边做事。
郑磊知道,今天是他还俩的时候了。
暗算的人是谁?秦家大,秦氏家族唯一的合法继承人,那个家族的势力有多么庞大,从每任港督上任后地第二天都会亲自拜访就知道了。当然。这不是他亲眼所见的,但这是和他相好的一个兄弟地传出来的。他清楚的记得那个兄弟说这话时满脸地自豪的表情。就算是条狗,也会以自己方人的富贵为荣。
郑磊在裤子口袋里把手里的汗擦拭了,右手情不自的伸进上衣口袋里摸了摸那把黑******。******是秦华从车厢的箱子里掏出来的,不会有任何证件,棠时候还用手帕垫过。也不过就是说,这把枪只会留下他的手印。
在不知道刺杀的对象是谁之前,他还对那五百万元有过幻想。有了那些钱,他就能带上儿子出国了。买套房子,不用和儿子两人挤在一间不足二十平方的出租屋里。买辆车子,不要让儿子因为老子而让其它的小朋友炕起,最重要的是送儿子去最好的校念书————他们会过着很幸福的生活,现在他知道了,无论成功还是失败,他都死定了。
死是必然的。郑磊反而镇静下来了。只是心里非常相信他五岁的儿子。要是能看到他最后一眼多好啊。
中间那个男人就是秦华叮嘱的高手吧,因为他也一直在中间挡着,让郑磊一直没机会下手,前面要下一个楼梯,到时候自己居高临下开枪,成功率应该很高,一个年轻孩儿便在死在自己手里。郑磊不替自己感到可怜,倒有些怜惜起那个笑起来貌如的攻击目标。
十步、九步、八步、三步——他们开始下楼梯——
郑磊没淤跟着,亿栏杆上等待机会。枪已经掏出来了,从衣服遮住了,保险栓已经拉开,只要她走到最佳的位置他就可以扣动扳机了。
看着两个人在前面小声地交谈着,林枫百无聊籁地四处打量,扫了一圈又一圈,觉得还是眼前这两个人最好看时,又把视线收了回来。
左眼跳是财,右眼跳是灾,两只眼睛一起跳代表什么?林枫不知道。可能是因为昨天晚上劳累过度导致睡眠不足吧。想起师叔趴在跨下伸出自己丁小舌的模样,林枫就觉得腹腔有一股暖流流过。那个人,想想都危险啊。
杀手科的人已经全部就位,林晚浓的锐气是必须要挫一挫了,那有总挨打不还手的?***,一个假太子也敢这么嚣张。那个位置本来就是大爷我的,谁也别想抢去。
还有这个秦宝宝,到底是什么来头?又是泰拳高手做保镖又引出来那个大有来头的秦华。她家是干什么的?港督?要不然替她打理生意的秦华都能让白天和蔡育才当随从?白天蔡育才和林晚浓关系密切,那个秦华又和林晚浓是什么关系?
沈蔓歌还在生自己的气吗?今天晚上又没饭吃了?那明天早上呢?小师回去了没?她是站在自己这边还是师兄那边?自己在她心里下的“情盅”就没一点儿作用吗?还是适得其反?
一个个问题在林枫的脑海里盘旋,想的脑袋都大了,***,还是在明海那座小庙里呆着好啊。什么都不用想。
后面一道实质的视线射来,林枫回头一看,正在瞄到了郑磊举枪了手势。
林枫反手就把大包小包一窝蜂似的朝着郑磊砸去,一个前扑就顺着楼梯的滑杆往下爬去。心里暗骂,***,秦华这个王八蛋,果然是个岳不群,表面上一幅正人君子的样子,一离开就***下杀招。
枪声响声,有人倒下,有人大声惊呼,旁边的保安吹响了哨子,马会里响起了警报声。
林枫一个矫健的翻身动作,从滑杆上跃下,摸了摸自己的屁股,安然无恙。
我靠,这哥们的枪法太菜了吧?大哥目标这么明显都没打中?秦华这个王八蛋,想干掉我也要找个高手来啊,用这种小角来对付我,太不给面子了。林枫心里郁闷不已,有机会非用沈蔓歌那双长达九厘米的高跟鞋鞋跟往他脸上砸——
转头往沈蔓歌的方向看去,整个楼梯的人滚成一团,枪响后,不断的有人向下冲,而前面的人又被推倒,沈蔓歌和秦宝宝也在那堆成人山似的人堆里面。
楼梯上有大量的血迹,显然是有人受伤或者死亡,尸体倒地时压倒了人,也跟着一块卷到了下面。
“沈蔓歌——”林枫惊呼着冲过去,把堆在最上面的人像捡垃圾似的捡起来,又像丢垃圾似的丢在一边,在人堆里面寻找沈蔓歌的人影。
秦宝宝摇摇头,转转过头问旁边的林枫:“你觉得秦表哥是好人吗?”
“不是。”林枫摇摇头。
“就因为那个理由?”秦宝宝满脸认真的样子,不知道怎么的,心进而反而更相信这个无赖到家的男人,虽然和他相识的时间还不足一天。而且被他敲诈过那么多的东西,可总觉得他不是大奸大恶的人。
“嗯。——还因为他长的太帅了。”
“太帅?这也是理由?”秦宝宝苦笑着问。
“是啊。你们人不总是说男人长的帅没有安全感吗?他就没有安全感。”林枫理所当然地答道。
“哼。比你有安全感多了。”秦宝宝没好气地说道。
“嘿嘿,确实,我是比他帅一些——”
林枫、沈蔓歌、秦宝宝三人与马会的吴会长告别后,便一起从贵宾通道向外走,准备送秦宝宝回去。马会的所有赛程都结束了,贵宾通道的人也多了起来。在港,赌马的富人阶程并不在少数。秦宝宝还好,沈蔓歌又从包里掏出帽子和眼镜武装起来。
“沈,听说你要在港开第一场个人演唱会了?”秦宝宝突然想起一件好玩的事,抓着沈蔓歌的手臂问道。
“嗯。现在还不确定,公司确实有这方面的打算,可近斯要录制一张唱片,演唱会的事还要往后拖一拖。”沈蔓歌笑着答道。
“太好了。沈,我好期待啊。你终于要开演唱会了。听说这次地演唱会还是全球的“蔓式歌帽强烈要求的,你出道这么多年怎么就不肯开演唱会呢?要不然肯定会引起轰动。”
“一方面是公司包装策略的考虑,另一方面是因为我自己不想活的那么累,简单一些吧,这次确实是全球“蔓式歌帽俱乐部提出来的请求,公司方面也有这方面的打算,我也觉得这么多年不开场演唱会确实挺对不起支持我的歌迷,就答应了。有关方面还在谈,具体会不会确定下来还不知道呢。”沈蔓歌笑着解世。两人手拉着手像是亲一样。林枫提着大包小包走在后面,要不然穿的那身行头实在太值钱,肯定会被人误以为他是前面两个孩儿的佣人。
“你开演唱会地时候我一定要去捧场。到时候让我做表演嘉宾吧?我们合唱你的《流年》,那首歌你听我唱过吧?怎么样?”想起台下的风景,秦宝宝激动的满脸通红。
“哈哈,当然好了。只是让秦家大登台演唱,后果我可担当不起啊——”
“哼,我才不管他们怎么说呢。反下我一定要去,谁让我是你的忠实fans呢。到时候全球华人都会往港赶,肯定会很火爆——哈哈,想想就好激动,希望这件事能谈成功。”
“但愿吧。”
在两人讨论的正热闹的时候,有一个身体瘦小的男人却一直跟在她们身后。假扮成其它的贵宾客户,不紧不慢地走着。
男人叫郑磊,老婆嫌他究跟人跑了。他和儿子相依为命。没有能力没有历一无是处的他加入了小帮派,每天跟着大哥收收保护费看看场子。每月分到的钱倒也能勉强维持自己和儿子地生活。
在一次两个帮派火拼时,他被人砍伤,逃跑的途中撞在了秦华地车子上。秦华捂着鼻子让手下人把伤痕累累的他送进了医院。他并没有嫌弃当时秦华对他的态度,他也没资格嫌弃,并且心里对秦华满是感激。江湖人虽然整日争勇斗狠,倒也讲义气,伤好后,找到了秦华,说自己这条命是他救的,将来如果有需要可以随时拿去。秦华觉得此人懂得知恩图报。心里也正好有着自己的谋算,就把他留在身边做事。
郑磊知道,今天是他还俩的时候了。
暗算的人是谁?秦家大,秦氏家族唯一的合法继承人,那个家族的势力有多么庞大,从每任港督上任后地第二天都会亲自拜访就知道了。当然。这不是他亲眼所见的,但这是和他相好的一个兄弟地传出来的。他清楚的记得那个兄弟说这话时满脸地自豪的表情。就算是条狗,也会以自己方人的富贵为荣。
郑磊在裤子口袋里把手里的汗擦拭了,右手情不自的伸进上衣口袋里摸了摸那把黑******。******是秦华从车厢的箱子里掏出来的,不会有任何证件,棠时候还用手帕垫过。也不过就是说,这把枪只会留下他的手印。
在不知道刺杀的对象是谁之前,他还对那五百万元有过幻想。有了那些钱,他就能带上儿子出国了。买套房子,不用和儿子两人挤在一间不足二十平方的出租屋里。买辆车子,不要让儿子因为老子而让其它的小朋友炕起,最重要的是送儿子去最好的校念书————他们会过着很幸福的生活,现在他知道了,无论成功还是失败,他都死定了。
死是必然的。郑磊反而镇静下来了。只是心里非常相信他五岁的儿子。要是能看到他最后一眼多好啊。
中间那个男人就是秦华叮嘱的高手吧,因为他也一直在中间挡着,让郑磊一直没机会下手,前面要下一个楼梯,到时候自己居高临下开枪,成功率应该很高,一个年轻孩儿便在死在自己手里。郑磊不替自己感到可怜,倒有些怜惜起那个笑起来貌如的攻击目标。
十步、九步、八步、三步——他们开始下楼梯——
郑磊没淤跟着,亿栏杆上等待机会。枪已经掏出来了,从衣服遮住了,保险栓已经拉开,只要她走到最佳的位置他就可以扣动扳机了。
看着两个人在前面小声地交谈着,林枫百无聊籁地四处打量,扫了一圈又一圈,觉得还是眼前这两个人最好看时,又把视线收了回来。
左眼跳是财,右眼跳是灾,两只眼睛一起跳代表什么?林枫不知道。可能是因为昨天晚上劳累过度导致睡眠不足吧。想起师叔趴在跨下伸出自己丁小舌的模样,林枫就觉得腹腔有一股暖流流过。那个人,想想都危险啊。
杀手科的人已经全部就位,林晚浓的锐气是必须要挫一挫了,那有总挨打不还手的?***,一个假太子也敢这么嚣张。那个位置本来就是大爷我的,谁也别想抢去。
还有这个秦宝宝,到底是什么来头?又是泰拳高手做保镖又引出来那个大有来头的秦华。她家是干什么的?港督?要不然替她打理生意的秦华都能让白天和蔡育才当随从?白天蔡育才和林晚浓关系密切,那个秦华又和林晚浓是什么关系?
沈蔓歌还在生自己的气吗?今天晚上又没饭吃了?那明天早上呢?小师回去了没?她是站在自己这边还是师兄那边?自己在她心里下的“情盅”就没一点儿作用吗?还是适得其反?
一个个问题在林枫的脑海里盘旋,想的脑袋都大了,***,还是在明海那座小庙里呆着好啊。什么都不用想。
后面一道实质的视线射来,林枫回头一看,正在瞄到了郑磊举枪了手势。
林枫反手就把大包小包一窝蜂似的朝着郑磊砸去,一个前扑就顺着楼梯的滑杆往下爬去。心里暗骂,***,秦华这个王八蛋,果然是个岳不群,表面上一幅正人君子的样子,一离开就***下杀招。
枪声响声,有人倒下,有人大声惊呼,旁边的保安吹响了哨子,马会里响起了警报声。
林枫一个矫健的翻身动作,从滑杆上跃下,摸了摸自己的屁股,安然无恙。
我靠,这哥们的枪法太菜了吧?大哥目标这么明显都没打中?秦华这个王八蛋,想干掉我也要找个高手来啊,用这种小角来对付我,太不给面子了。林枫心里郁闷不已,有机会非用沈蔓歌那双长达九厘米的高跟鞋鞋跟往他脸上砸——
转头往沈蔓歌的方向看去,整个楼梯的人滚成一团,枪响后,不断的有人向下冲,而前面的人又被推倒,沈蔓歌和秦宝宝也在那堆成人山似的人堆里面。
楼梯上有大量的血迹,显然是有人受伤或者死亡,尸体倒地时压倒了人,也跟着一块卷到了下面。
“沈蔓歌——”林枫惊呼着冲过去,把堆在最上面的人像捡垃圾似的捡起来,又像丢垃圾似的丢在一边,在人堆里面寻找沈蔓歌的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