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这种东西,求的是一心一意,若是有了那么一点一点的强迫,那就没意思了。
于是,随着时间的增加,他对她的宠爱也就越来越浓烈,浓烈到让她以为自己离了他就好像不行了。
她想,他真是坏,挖了这么一坑,让她跳。
这会儿,好了,她算是跳进陷阱里出不来了。
于是,在她抱怨着这些的时候,他便飘悠悠地到她面前,开着玩笑,“那你嫁给我不就得了,就嫁给我,这辈子我的宠爱都是你的,别人抢都抢不走。”
她睨了他一眼,却又嘟着嘴道,“你的考察期,还没结束呢。”
“那你总要给我一个期限吧。”他眼巴巴地瞧着她,只感觉自己这个提议不错,有了个期限,他的激情就会更加多了,虽然现在也是如充满血的战士,斗志满满的,不拿下这个女人,誓不罢休。
只是某女人却对他的提议没有任何的想法,伸着葱白指尖将他的俊脸移开,“期限是你自己争取的,等到哪天我真的被你感动的不行了,兴许我就答应了。”
“我现在还不够让你感动吗?”
她听着他的话,若有所思,点着头说道,“感动是感动了,只是还没有非常非常……”
她延长着声音,对着他转过身去,他没有看到她那偷笑的表情。她只发现现在这样也挺好的,瞧瞧,他几乎是唯她的话是从啊,这种当女王的感觉,当然要持续的久一些咯!说不定,等她答应了,就没有这么好的福利了。
殊不知,他就在心里发过誓,这次再娶她,一定不会和以前一样了,他一定拿她当宝一样供着,她就是他的世界,他的天,若是没了她,他的世界也就倒了……
“懂了,我一定会让你非常非常感动,然后非常非常幸福地嫁给我,我会往这个目标前进的……女友大人……”
他走上前,从她后边抱住她,脸颊在她的颈窝处不停地摩挲着,似乎要磨蹭出一层蜜糖出来……
“去去去……”她推着他,这颈窝是她比较敏感的地方,被他这么一蹭两蹭地,她就轻笑起来,偏偏,他就喜欢捉弄她,直到把她笑的喘不过气来,他才总算是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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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又轻松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一转眼就翻了年,可北城是没有春天可言的,即使在晚春,也和在冬日里那样,早晨时候还会飘些雪子。
不过,即使天气冷,也没阻挡住,他们对生活的热情。
这天,她陪着苒苒和服装方面的合作商洽谈好了一个项目,从对方公司里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下来了,也没有必要再回公司,正好擎川已经开着车来接人,苒苒拉着她,想要先送她回家,她却找了个理由塘塞住了。
苒苒是个聪明人,见她这样想着定是有什么事,便没有在说什么,只让她一个人注意安全。直到看着人上车,走远了,她才抱紧了胸前的衣服,这该死的天气,到了春天了还是这样冷。
不过,她也没敢再耽误些什么,就着前方的商场走进去,饶了几圈才算是到了男士区域。流连了一圈,都没看到满意的衣服,她记得卫时墨最喜欢穿的就是衬衫了,可是这几家店里所挂着的款式都不符她的目光。
她记得他的生日快要到了,她想给他挑件衬衫,以前,每到他一个生日的时候,她都会给他送生日礼物,而礼物都是一成不变的衬衫。
她只知道他最喜欢穿衬衫了,而且他的身材又好,一穿上,标准的衣服架子,她就喜欢看他穿衬衫帅到不行的样子,简直就能迷晕人啊。
虽然,送衬衫有些没新意,可每年,她都是精心挑选的,百来家店中,选出一件她最满意的。然后,亲自做好礼物盒子,亲自包装好,送给他。
她每次都会送给他,至于,他有没有亲自拆开来看,她就不知道了,因为,她没有一次看到过他穿她送给他的衬衫,他们结婚后,她也没看到她送给他的衬衫放在哪了,可能因为不起眼,所以扔了吧。
毕竟,他那么高高在上,那么万人瞩目的王子,每次生日,给他送礼物的人总是会很多,特别是女生,一大波一大波的,根本无法阻挡。
而她呢,只能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那颗在众人之中闪亮的星星。
男士区一条街,她逛了两圈都没看到满意的,正准备去别的地方看看,离开的时候,猛然发现了一旁柜子里放置着的领带夹。
那是一枚很有特色的领带夹,夹子是银白色的,在商柜的灯光里闪着光,中间还镶着一颗蓝色石头,大概是宝石之类的东西,总之越看越好看。
她一眼就看中了,感觉这样的东西和他很配。
于是,又退着身子回来,服务员看着有人光顾,便过来热情的招待。
“您喜欢那一款,可以给您拿出来看看。”
“这个。”她指着那镶着蓝色宝石的领带夹说着。
“小姐,您真有眼光,这款领带夹是我们这边的新品,仅此一款。”服务员边拿着饰品,边热情地和她介绍。
她的目光只停留在那款领带夹上,似乎别的都可以忽视掉了……
直到,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叫她,她回过神来,转身的时候,才看到了站在她身后的人。
但看清眼前人的时候,她脸上的笑容不由得僵硬了一下。
“伯母好!”她礼貌地打着招呼,即使对眼前的人的印象已经大不如从前了,可她依旧还是保持着该有的礼貌。
汪苏梅对她从头到脚看了一圈,眼里流露出来的目光带着审视,让她感觉有些许的不适。
“南音,你怎么来这里?”
“谈恋爱了?给男友买衣服?”
“……”
她还没有回答上话来,汪苏梅倒是自顾自地讲下去。
见着她不说话,汪苏梅的心里更加确定了,心里头不由得一阵高兴,南音谈恋爱了,意味着她不会再纠缠自家儿子了。
那么自家儿子和行长家千金的婚事就有望了。
当婆婆的自然希望自家的儿子弄够娶个够门面,家世够雄厚背景的姑娘,顾家固然不错,可南音始终不是顾老亲身的,即使得顾老的宠爱也无济于事。
人不能活一辈子,总是要走的,等顾老走了之后,南音还有什么靠山?和顾擎川又不是亲兄妹,有些事,难免不怎么好说,就别说不是亲的,就连亲的,在这豪门里为了家产而斗的你死我活也大有存在。
而顾擎川的手段,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她就怕到时候南音得不得顾家的一份家产,所以,还不如让儿子娶行长家的女儿,行长家只有一个孩子,等他们结婚后,行长家的这些家产死活都会变成他们卫家的。
汪苏梅没别的想法,在这方面倒是挺计较的,她想这些事,也都是为了这个卫家。
她可是经历过卫家的衰败的,丈夫走了,她唯一能依靠的也就是这个儿子了,她这做母亲的只想着能给他铺好路,按着她的想法,儿子若是能娶了行长家的女儿,是最好的,这样以后便可以高枕无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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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借着儿子快要生日的借口,她让这行长家的千金韩世燃陪着自己一起来挑选礼物,若是答应了,那么意味着这门婚事有望,想必这姑娘一定也是喜欢自家的儿子的,若是不答应,那么她也不想在无用的人身上多花费时间,不过,让她感到庆幸的是,她才这么一提,韩世燃就答应陪着她一起来了。
这也就意味着人家姑娘对自家儿子存在了一定想法,她也正好乘此机会探探虚实,可却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了顾南音。
前段日子,她听人说,顾家的养女和自家儿子有几分怜惜呢,当时,她还担心着,于是,也就有了南音在巴黎时候接到的那么一通电话。
而现在时间隔了这么久,她也是快要半年没见这个前儿媳妇了,不知道这前儿媳妇是否和自家的儿子还有联系,不过呢,她也不管他们之间有没有联系,今个儿都要把它给断了。
这般想着,便拉着一旁的韩世燃向前,“南音啊,以后,你要是有喜事了,记得来和伯母通知一声,伯母到时候一定会来喝个喜酒。虽然,咱们两家没有做成亲戚,可是,伯母还是把你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的,所以,有了好事千万别藏着啊。”
汪苏梅笑意盈盈,只是那些话,是有多么的讽刺,只有南音自己知道。
不过,南音也不想计较些什么,只是点着头,就想要离开,只是汪苏梅哪里会那么容易让她走。
“话说,我们家时墨的喜事也快要到了,你瞧瞧,行长家的千金,我看着她和时墨就是挺般配的。”
南音听着她的话,才抬头看向站在一旁站着的女孩,明媚皓齿,挺清秀的,一看就是大家闺秀,配卫时墨确实是好啊。她也没有反驳,只在一旁听着头,对汪苏梅,她向来是能躲就躲,从不会顶撞。
因为在以前,只有她一个人,卫时墨也不理她,那时候的她没有依靠,只想做个乖巧听话的好媳妇,根本就不敢和婆婆有什么正面冲突。她知道,若是她在汪苏梅这没了好印象,那么她在卫家更是难呆了。
而现在呢,她都已经和卫时墨离婚了,更加不想逞能找事了,不管汪苏梅想怎么样,她都不像多参与些什么,她只知道她是斗不过汪苏梅的,起码在嘴皮子上,她就先输了。况且,她和卫时墨的事还没有在长辈前,定下来,所以更加不敢乱得罪。
而她的好说话,却让汪苏梅得寸三尺,又是拉着一旁的韩世燃在她面前大肆夸赞,“人家家里啊,也就这么一个孩子,这亲宝贝,父母宝贝着呢。想要娶她,我们时墨还得花费一段时间呢。哎,不过这么好的姑娘,我们时墨可要抓紧了,不然别人抢走了,那可就完蛋了。”
汪苏梅话里有话,卫家就喜欢只有一个孩子的人家,并且还是要亲生的,想南音这种领养的,自然是入不了她的眼。
“伯母,你说笑了。”一旁的韩世燃有些不好意思地插上一句。
只是,越是这样,汪苏梅,越是得意起来,“哪里说笑了,如果我们时墨抓紧点,过两日,你就该喊我妈了。”
--------------今日万更结束!!!!--------------------
365.婚瘾南耐,前夫接招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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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瘾南(难)耐,前夫接招】
看着眼前人一唱一和的,南音心里非但没有难受,反而感觉有些好笑。
如若不是没有把握,又何苦在她面前演戏呢,说白了,汪苏梅也是个可怜之人,只不过经过了那么一场家变,性格也变了,特别是在金钱方面,看得十分的重。
从贵族变成平民的感觉可不好。
即使现在的卫家在卫时墨里的手里变得越来越昌盛,可一朝被蛇咬,少年怕井绳,汪苏梅现在就是这样的心理,瞧她现在穿金戴银的,可心里头一直惧怕着几年前,卫家的那场家变,在嫁到卫家前,她本来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根本就吃不了苦。
如果丈夫走了,她唯一能依靠的也就只有卫时墨了,自然是想着给这个儿子铺好路。
正好联姻是个不错的选择,而韩家又是家世雄厚,若是两家能够皆为亲家,以后啥都可以不用怕了。
“伯母,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南音不愿再听着她们唱的双簧戏,找了个理由就要离开。
一旁的导购员,连忙叫住了她,“小姐,这个领带结……”
南音回过头来看了一眼,却是点头,导购员见着她点头,手脚也利落,马上就帮她打包起来,又带着她去了付钱地方。
弄好这一切,走出卖场的时候,天色快要进入暮霭。
即使在春天里,北城的天色还是黑的这么早,瞧着街道两旁都快华灯初上了。
卫时墨这两天去外地出差,于是,上下班都是她自己一个人了,以前一个人的自己,感觉没什么,可现在,忽然有些感觉不习惯了。
不都是说秋天才是个伤感的季节么,为什么在春天里,她还是感觉到那么一丝的哀伤呢,抬头看了眼已经半轮挂上树梢的月亮,想着她也该回家了,再不走,就该没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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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随着时间的增加,他对她的宠爱也就越来越浓烈,浓烈到让她以为自己离了他就好像不行了。
她想,他真是坏,挖了这么一坑,让她跳。
这会儿,好了,她算是跳进陷阱里出不来了。
于是,在她抱怨着这些的时候,他便飘悠悠地到她面前,开着玩笑,“那你嫁给我不就得了,就嫁给我,这辈子我的宠爱都是你的,别人抢都抢不走。”
她睨了他一眼,却又嘟着嘴道,“你的考察期,还没结束呢。”
“那你总要给我一个期限吧。”他眼巴巴地瞧着她,只感觉自己这个提议不错,有了个期限,他的激情就会更加多了,虽然现在也是如充满血的战士,斗志满满的,不拿下这个女人,誓不罢休。
只是某女人却对他的提议没有任何的想法,伸着葱白指尖将他的俊脸移开,“期限是你自己争取的,等到哪天我真的被你感动的不行了,兴许我就答应了。”
“我现在还不够让你感动吗?”
她听着他的话,若有所思,点着头说道,“感动是感动了,只是还没有非常非常……”
她延长着声音,对着他转过身去,他没有看到她那偷笑的表情。她只发现现在这样也挺好的,瞧瞧,他几乎是唯她的话是从啊,这种当女王的感觉,当然要持续的久一些咯!说不定,等她答应了,就没有这么好的福利了。
殊不知,他就在心里发过誓,这次再娶她,一定不会和以前一样了,他一定拿她当宝一样供着,她就是他的世界,他的天,若是没了她,他的世界也就倒了……
“懂了,我一定会让你非常非常感动,然后非常非常幸福地嫁给我,我会往这个目标前进的……女友大人……”
他走上前,从她后边抱住她,脸颊在她的颈窝处不停地摩挲着,似乎要磨蹭出一层蜜糖出来……
“去去去……”她推着他,这颈窝是她比较敏感的地方,被他这么一蹭两蹭地,她就轻笑起来,偏偏,他就喜欢捉弄她,直到把她笑的喘不过气来,他才总算是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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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即使天气冷,也没阻挡住,他们对生活的热情。
这天,她陪着苒苒和服装方面的合作商洽谈好了一个项目,从对方公司里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下来了,也没有必要再回公司,正好擎川已经开着车来接人,苒苒拉着她,想要先送她回家,她却找了个理由塘塞住了。
苒苒是个聪明人,见她这样想着定是有什么事,便没有在说什么,只让她一个人注意安全。直到看着人上车,走远了,她才抱紧了胸前的衣服,这该死的天气,到了春天了还是这样冷。
不过,她也没敢再耽误些什么,就着前方的商场走进去,饶了几圈才算是到了男士区域。流连了一圈,都没看到满意的衣服,她记得卫时墨最喜欢穿的就是衬衫了,可是这几家店里所挂着的款式都不符她的目光。
她记得他的生日快要到了,她想给他挑件衬衫,以前,每到他一个生日的时候,她都会给他送生日礼物,而礼物都是一成不变的衬衫。
她只知道他最喜欢穿衬衫了,而且他的身材又好,一穿上,标准的衣服架子,她就喜欢看他穿衬衫帅到不行的样子,简直就能迷晕人啊。
虽然,送衬衫有些没新意,可每年,她都是精心挑选的,百来家店中,选出一件她最满意的。然后,亲自做好礼物盒子,亲自包装好,送给他。
她每次都会送给他,至于,他有没有亲自拆开来看,她就不知道了,因为,她没有一次看到过他穿她送给他的衬衫,他们结婚后,她也没看到她送给他的衬衫放在哪了,可能因为不起眼,所以扔了吧。
毕竟,他那么高高在上,那么万人瞩目的王子,每次生日,给他送礼物的人总是会很多,特别是女生,一大波一大波的,根本无法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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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叫她,她回过神来,转身的时候,才看到了站在她身后的人。
但看清眼前人的时候,她脸上的笑容不由得僵硬了一下。
“伯母好!”她礼貌地打着招呼,即使对眼前的人的印象已经大不如从前了,可她依旧还是保持着该有的礼貌。
汪苏梅对她从头到脚看了一圈,眼里流露出来的目光带着审视,让她感觉有些许的不适。
“南音,你怎么来这里?”
“谈恋爱了?给男友买衣服?”
“……”
她还没有回答上话来,汪苏梅倒是自顾自地讲下去。
见着她不说话,汪苏梅的心里更加确定了,心里头不由得一阵高兴,南音谈恋爱了,意味着她不会再纠缠自家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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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顾擎川的手段,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她就怕到时候南音得不得顾家的一份家产,所以,还不如让儿子娶行长家的女儿,行长家只有一个孩子,等他们结婚后,行长家的这些家产死活都会变成他们卫家的。
汪苏梅没别的想法,在这方面倒是挺计较的,她想这些事,也都是为了这个卫家。
她可是经历过卫家的衰败的,丈夫走了,她唯一能依靠的也就是这个儿子了,她这做母亲的只想着能给他铺好路,按着她的想法,儿子若是能娶了行长家的女儿,是最好的,这样以后便可以高枕无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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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就意味着人家姑娘对自家儿子存在了一定想法,她也正好乘此机会探探虚实,可却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了顾南音。
前段日子,她听人说,顾家的养女和自家儿子有几分怜惜呢,当时,她还担心着,于是,也就有了南音在巴黎时候接到的那么一通电话。
而现在时间隔了这么久,她也是快要半年没见这个前儿媳妇了,不知道这前儿媳妇是否和自家的儿子还有联系,不过呢,她也不管他们之间有没有联系,今个儿都要把它给断了。
这般想着,便拉着一旁的韩世燃向前,“南音啊,以后,你要是有喜事了,记得来和伯母通知一声,伯母到时候一定会来喝个喜酒。虽然,咱们两家没有做成亲戚,可是,伯母还是把你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的,所以,有了好事千万别藏着啊。”
汪苏梅笑意盈盈,只是那些话,是有多么的讽刺,只有南音自己知道。
不过,南音也不想计较些什么,只是点着头,就想要离开,只是汪苏梅哪里会那么容易让她走。
“话说,我们家时墨的喜事也快要到了,你瞧瞧,行长家的千金,我看着她和时墨就是挺般配的。”
南音听着她的话,才抬头看向站在一旁站着的女孩,明媚皓齿,挺清秀的,一看就是大家闺秀,配卫时墨确实是好啊。她也没有反驳,只在一旁听着头,对汪苏梅,她向来是能躲就躲,从不会顶撞。
因为在以前,只有她一个人,卫时墨也不理她,那时候的她没有依靠,只想做个乖巧听话的好媳妇,根本就不敢和婆婆有什么正面冲突。她知道,若是她在汪苏梅这没了好印象,那么她在卫家更是难呆了。
而现在呢,她都已经和卫时墨离婚了,更加不想逞能找事了,不管汪苏梅想怎么样,她都不像多参与些什么,她只知道她是斗不过汪苏梅的,起码在嘴皮子上,她就先输了。况且,她和卫时墨的事还没有在长辈前,定下来,所以更加不敢乱得罪。
而她的好说话,却让汪苏梅得寸三尺,又是拉着一旁的韩世燃在她面前大肆夸赞,“人家家里啊,也就这么一个孩子,这亲宝贝,父母宝贝着呢。想要娶她,我们时墨还得花费一段时间呢。哎,不过这么好的姑娘,我们时墨可要抓紧了,不然别人抢走了,那可就完蛋了。”
汪苏梅话里有话,卫家就喜欢只有一个孩子的人家,并且还是要亲生的,想南音这种领养的,自然是入不了她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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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现在的卫家在卫时墨里的手里变得越来越昌盛,可一朝被蛇咬,少年怕井绳,汪苏梅现在就是这样的心理,瞧她现在穿金戴银的,可心里头一直惧怕着几年前,卫家的那场家变,在嫁到卫家前,她本来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根本就吃不了苦。
如果丈夫走了,她唯一能依靠的也就只有卫时墨了,自然是想着给这个儿子铺好路。
正好联姻是个不错的选择,而韩家又是家世雄厚,若是两家能够皆为亲家,以后啥都可以不用怕了。
“伯母,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南音不愿再听着她们唱的双簧戏,找了个理由就要离开。
一旁的导购员,连忙叫住了她,“小姐,这个领带结……”
南音回过头来看了一眼,却是点头,导购员见着她点头,手脚也利落,马上就帮她打包起来,又带着她去了付钱地方。
弄好这一切,走出卖场的时候,天色快要进入暮霭。
即使在春天里,北城的天色还是黑的这么早,瞧着街道两旁都快华灯初上了。
卫时墨这两天去外地出差,于是,上下班都是她自己一个人了,以前一个人的自己,感觉没什么,可现在,忽然有些感觉不习惯了。
不都是说秋天才是个伤感的季节么,为什么在春天里,她还是感觉到那么一丝的哀伤呢,抬头看了眼已经半轮挂上树梢的月亮,想着她也该回家了,再不走,就该没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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