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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9

作者:布裳
更新时间:2018-04-26 18:00:00
‘灵犀一指’,那根本是天生的!”

    “对,对。”混混白脸点头应是,“你既然不是陆小凤,那么请问你高姓大名?”

    “我是司空摘星。”英雄没有意识,下意识的说着话。

    “啊!是司空摘星!”听到名字的人,大感震惊!

    “我就是天津肉――”这混混白脸也已在做自我介绍!

    第三章 假灵犀指

     (一)

    “无天酒楼”。

    无天酒楼的食客非常多,有一些他们家离这儿隔了好几条街的客人,都特地跑到了这里来叫东西吃。因为,这是城里面最好的一家酒楼。

    林子大了,就什么鸟都有。在人气旺的地方,也同样,什么人、什么鸟儿都会出现。

    现在就有一个老乞丐,趴在无天酒楼外的大门口,又哭又喊:“你们又是谁把我的小灰踩死了?”

    “小灰”,是一只鸟的名字。那只鸟,是一只乌鸦。

    谁也不知道这只乌鸦是怎么死的,而且谁也不知道在它凉尸以后,又是哪个缺德鬼把它扔到了这里来。

    老乞丐却越哭越起劲了,好象这乌鸦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哭了好一阵子之后,干脆就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起了他身上里里外外穿了好几层的衣服。

    那衣服也根本不能再叫“衣服”,又脏又破,黑糊糊的,发出了一股完全令人无法想像的恶臭。这,简直就是一块刚从古墓中捡出来的裹尸布!

    所以这个时候,明明谁都蹊跷地觉得这一只乌鸦的死尸,来源怪异――怀疑它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性,是冻死饿死之身。却谁也不能够,也不敢百分之一百地去判断这只死去的乌鸦,确实不是这个老乞丐一手喂养的小鸟儿,小灰。

    因为,他哭得实在太可怜了。只要是长了人心的人见了,恐怕都会既吃不好又睡不着。老乞丐这会儿好像死了第二个小灰一般,眼泪都已经没有了。

    几个杂工从里面飞快地奔出来,其中有一个手上还拿着一只烧鹅,跑到跟前大叫了一声:“喂,给你了,快吃了吧――”

    实在是厉害――这个老乞丐简直是无中生有,敲诈的手法,比当年的裘千丈前辈“无敌铁掌水上飘”还厉害,完全不需要任何成本,就连准备一只死鸟的工夫和体力都不需要了。随地指鹿为马,认养乌鸦,便使天赐的死鸟变成了“无天”的烤鸭。

    可怜的老乞丐,忽然不哭也不闹了!

    于是,客人们又有兴致吃自己刚刚才点的好东西。

    一直在二楼上端坐着吃菜的司空摘星,已经在不住口地夸赞自称是老板的天津肉:“哈!你真的是一条好汉。”

    天津肉道:“哈哈哈,不敢不敢!做人还是得及时行善嘛!我做为一个酒楼上的老板,实在不能够让这种人间惨剧,眼睁睁地发生在自己的眼皮底下。”

    他们的面前一张红木桌子上,摆着一个连京城的皇帝老儿也很爱吃的红烧肉,一道无天的招牌菜“江畔琴声”;还有一个最近很流行的新款菜式,山东海鲜:“葱烧海参”。

    司空摘星好像比谁都贪吃一般,很快就把一盘肉吃得只剩下一小块,还吃了海鲜的绝大部分。然后便搔了搔头,自己也很不好意思了!

    他尴尬地笑了一笑:“他们怎么不再上菜?”

    天津肉便道:“忙嘛!这样就好,不需要只顾及自己人,应该多为广大的群众服务。”

    司空摘星,便只得等着菜烧制好了,再送上来。他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又咂着嘴,并伸出舌头舔了舔手指上的肉味儿,静候佳音。

    而天津肉正慢慢地吃着“江畔琴声”,那是一个用薯粉熬好了以后,又经过一番精心烤制的美味。可能是真的等得不耐烦了,天津肉终于叹了一口气,站起身来:“我去看一看。”

    开了房门,他的人很快不见了。

    司空摘星,却又开始慢吞吞的泡午茶喝。

    只过了一会儿,大概是一壶“大红袍”喝下肚子的工夫,他忽然一个纵身,一下跃出了窗外!楼上面,好几个已喝得醉醺醺的人,似乎看到一阵子的清风,在渐渐吹过。

    酒账由“老板”天津肉自己来买单,但是,这天津肉,人呢?英雄司空摘星,已走。

    (二)

    在“无天酒楼”上,和冒充老板的混混胖子天津肉一齐喝酒吃菜,然后,又和天津肉同时偷偷地溜走,以赖掉一笔酒账的人――这人,正是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非同小可,因为,他竟然也会陆小凤的“灵犀一指”!在敌人的一眨眼之间,他飞快地凝聚了自身全身的功力于指上,于是――已完全刀枪不入,并火烧不烂。

    在“说时迟那时快”的同一个时间里,司空摘星在表面上的功夫也已做到十足,那副有些猫腻,似乎正在作秀的一本正经的架势,和陆小凤的独门正宗确实有了七八分的神似。

    所以,那个完全坠入醉乡的刀客轩辕风,把一柄玄黑色的古怪刀子,疯魔乱舞了好一阵之后,终于不得不令它在司空摘星的两个指头中,牢牢地生下根来,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拔不出来了。

    天津肉以为这位在“千钧一发”的虎口当中,舍身救下老汉的英雄司空摘星,便是那神奇无比的陆小凤!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陆小凤在江湖中闯荡多年,留下不少骇人听闻的故事,四条眉毛,更成为他神奇的个人象征。

    也就是说――这个英雄实际上根本就不是陆小凤,最起码,就是因为他没有多长了两条眉毛!

    在一张宽似脸盆的大脸上面,这个英雄司空摘星居然连一根胡子也没有,只有两条既粗且短的眉毛。

    “蚂蚁王”天津肉当然也知道传说中的陆小凤,比任何一位普通人都多长了两条眉毛。他并不是真的眼神差到认错了人――他纯粹是为了找一个替死鬼来骗吃骗喝,才信口雌黄!

    十分机灵地拉一个垫背,以作随时脱身之用,正是蚂蚁王行走江湖时候惯用的一招。然而,这一回他却遇上了一条比鬼还要机灵的老狐狸。

    老狐狸司空摘星将计就计,随遇而安,一直都在静观其变。

    司空摘星说:“会用两根手指头的功夫,不一定是‘灵犀一指’。”

    确实,同样都是脚,但国际长跑冠军与平凡人的双脚――它们彼此会有什么区别呢?不言自明。这和同样的一只碗有时候拿来盛水,有时候却拿来盛饭的道理,是一样的。

    问题只在于――是什么人在用这两只手指!其中的性质,就跟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婆,已不能再穿十七岁小姑娘身上的花衣裳一般。

    什么人使出了绝世的灵犀一指,就需要有一身绝世的功力去配合,除了功力相当高之外,还需要有随机应变的本事――陆小凤,正是一个绝代的奇才!

    名满天下的小凤大侠,那两只手指救了他自己无数次的性命,是专门对付敌人的尖刀、利剑用的。

    而这位在当时使出“双指夹物”功夫的司空摘星,却同样也是一位在武林中很了不起的名宿。他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地走神偷,即使用天罗地网去捕捉,也只会扑了一个空的偷王之王。

    他,是陆小凤最要好的几个朋友其中的一个!

    陆小凤大侠,对付的是刀剑。而司空摘星大盗,对付的是暗器与机关。

    大盗,也可以称之为侠盗,司空摘星是正义人士,劫富济贫正是他个人风格。侠盗不但没有做过一件坏事,还做了不少好事,虽然都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好事――

    他偷的那些东西原来已来路不正,本来就应该被人偷的。基本上,都是一些贪官从百姓那里搜刮得来的金银,或是一些不法商人的昧心财物。

    所以他就在夜里去设法盗了出来,又偷偷地放在贫穷的人家床头或者柜子里面。

    司空摘星的手灵巧无比,它不但能制造出尽量减小空气阻力的暗器,也能在主人沉睡时接下四川唐门的霹雳弹,并且还会发射和子弹一样快的暗器。

    这双手,制造着各种各样结构无比复杂的机关,同时,也开尽了天下任何一种希奇古怪的秘道机关。

    它在扒窃之时,即使是众目睽睽下,司空摘星也能利用它,偷了别人怀里面的物品,拿出来又放回去,可以一直放上无数遍。好似探囊取物,而这只袋子好象便是他本人的。

    同时,又没有人看得清这位神偷如何下的手,他的手可能完全快到和风一般透明。甚至,还有人这么说,只要那个被偷的人,身上穿的衣服够宽、够大,司空摘星还可能会把一头大象都赶进里面去,也无人知晓(所有的路人都好象正在睡觉,失去了所有的知觉)。

    这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异术,神仙的道术,所以它的真实性并不高,掺进了虚假成分,可能被太多的人神化了。

    司空摘星,这一双摘星的手偷遍天下无敌手,根本没有偷不来的东西,就和使“灵犀一指”的两根手指一样,到处很有名。

    只因为,它们同样都是独一无二的。

    物以稀为贵,它们之间虽然存在诸多不同之处,但“独一无二”是共同点。

    由于它们,各自天生在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两个人的身上,所以别的地方便绝无仅有了,武林中人都认为:它们比世上最好的黄金贵了百倍,比钻石贵好几倍。

    于是,一直在平静着的江湖之上,忽然有人这么问:“要是这两样天下无双的宝贝,突然彼此在斗智斗力,它们的主人谁会比较强一些?”这个问题,恐怕不会有人知道答案。

    因为陆小凤是一条千年不死的老狐狸,司空摘星同样也又老又猾,大事让他们都变成了小事,有事也变得没事。你叫他们怎么好好地斗上一场呢?

    江湖中人自然已毫无办法,束手无策。更何况――摘星大侠是一个神偷,而小凤大侠只是一位纯粹的侠客。

    大侠和侠盗各自涉足的生活领域不一样,彼此感兴趣和拿手的东西也不一样。所以思想便不同,智力更不知高低。

    就像现代社会中,有两个人是在同一个专业知识的领域里面,便容易看出他们的智力高低。比如――两人同是医生。

    于是显而易见,两人各自的无双宝贝如何比试呢?难道一个十指并用,一个单纯用着食指和中指?一个做着偷盗,另一个只去夹物体?

    关于智力方面,司空摘星说了:“为什么一些毫无头绪、奇怪到极至的案子,都会让陆小凤这只臭虫独自悄悄地全给破了?就只因为他这个人爱出风头。”言下之意,他这个侠盗只是游戏人间,根本不管任何闲事。

    他也不仅仅是在吹牛,他曾经骗得陆小凤干巴巴地趴在泥地之上,挖了六百八十条蚯蚓出来,还差点跪下了身子,叫他三声“好爷爷”。

    (三)

    在江湖上,只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有一个神秘的组织,忽然神龙不见首、也不见尾地出现了!

    这个组织,就是铁仙楼。

    ……

    第四章 长毛怪物

     (一)

    王孤铜很孤独,因为老父刚死,儿子又不见了。他的心被狠狠地揪在那儿,上下没着落,他很不想去尝这种孤独的滋味。

    现在他已经不再去尝孤独的滋味,在尝美酒。一杯美酒,盛在一个瓷杯里面。

    美酒香喷喷的,瓷杯白亮亮的,王孤铜的心情顿时好了一点。

    但是,才浅浅饮了几口香酒,他的额头就悄然皱了起来。他是想到了什么,他正在想什么?

    他的舌头碰到了酒水,却一下想到了茶水。给蝇仙人喝的茶水,有毒的茶水。

    ――茶水剧毒,蝇仙人死。就是为了让蝇仙人死去,他才与“铁仙楼”合作。

    ――铁仙楼中,高手如云。铁仙楼,果然一出手就绝不会空回手,完全没有令他失望!

    王孤铜满意,很满意。他满意的同时,马上又想到了蝇仙人的徒弟――偷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是否会为师父复仇呢?”他自问,又自答:“这是肯定的。”

    ――司空一复仇,夺财的阴谋,便要马上暴露。

    “如何叫他不能复仇?”他想到了陷害司空摘星。他忽然拍拍手掌,接着,一个人从门外闪进来。

    一个汉子,黄脸皮的汉子,王孤铜在问汉子:“你有什么办法能害得了司空摘星?”

    汉子答:“我的武功不如他,很难办到。”

    王孤铜沉住脸色,冷冷喝道:“你是个杀手,这种话能够从你的嘴里面说出来么?”

    杀手低下了头。

    ――杀手,通常都要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情,喜欢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就是杀手的勇气!

    眼前的杀手,在他自己的内心却有想法:完全不可为的事情,还是不要为,摆明送死,何必强为?

    他认为:杀手要考虑周全,要知道自己的力量,知道该对付什么样的敌人,千万不能冲动,这样才能活得长久。

    王孤铜对杀手道:“我听说司空摘星最近和刀客轩辕风曾斗过一招,那轩辕风根本就不堪一击。”

    杀手点头:“是的。”

    王孤铜问他:“那么我叫你杀了轩辕风,你能办到么?”

    杀手又在点头:“我有把握。”

    王孤铜一挥手,杀手飘出房内。王孤铜刚刚已想到如何去陷害司空,他要江湖上的所有人,都以为是司空杀了刀客轩辕风。

    轩辕风一死,司空便遭全江湖的正义人士通缉,那么司空还有空闲去为师报仇么?司空不能复仇,他的夺财计划,就谁也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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