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又对刚刚端菜进门的仆人语含厌恶道:“老何,老爷路上受了风寒,又在讲胡话了。等一会儿给老爷把药煮上,临睡时好吃。”
“是。”老何佝偻着肩背,胡须花白。他放下手中的肉羹,背转身去偷偷地用袖头擦去了唇上的清鼻涕。
这老何才真正是受了风寒症了。叶十朋走向另一席时暗想。
与卢怀嗣一家隔得好远,有一个身材纤巧的少年独自正襟跪坐在那里,面前一碗菜汤,手中一只面饼,却吃得斯斯文文,有条不紊。
“这位兄台,敢问高姓大名?”叶十朋很客气地叉手一礼。方才侯氏的一番恶诅,搅坏了叶十朋的心绪,他乐得赶紧离开那个妇人。
“叶兄客气,在下姓范,只有个小名叫多心。”少年叉手回礼时倒也庄重大方,只是声音清稚,似是还没有脱了童音。他的官话讲得不大好,带有浓重的岭南口音。
近前来看,叶十朋发现,这是个容貌清隽可喜的少年,十七八岁的样子,只是一双凤眼幽幽地,深不见底。
“多心?这名字不错。”叶十朋就近跪坐在多心身旁的坐席上,拉过一只用饭的矮几放在面前。“我坐这里不介意吧?”
“请便。”一滴水珠从顶棚上落了下,在多心的肩头溅开来。多心看了一眼肩头,便向一边挪了一挪,兀自一小块一小块地将面饼送入口中,像是什么事也未发生一般。
“房子太老了,漏雨是常事。”卢嗣宗含笑对多心道。“请过来坐吧。”
“多谢,不必了。”
这个多心的身份叫人费猜解,叶十朋从职业的习惯上出发,总是喜欢弄清他周围所有的人的底细。多心光着头挽了个发髻,不像是读书人;身上一件圆领胡服,却是青色细布制成的,这也说明他多半不是讲求衣着的游手好闲之徒。从多心肩头飞溅的水花上,叶十朋发现,多心的长衫里面一定穿一件像短比甲一样的护心皮铠,否则,水花不会溅得这么远。但他穿着一双灰布袜的小巧的双脚却也告诉叶十朋,多心不会是个兵士或者暗探之类的人物。
又一滴水珠落下来。多心取过身边的背囊放到了一张矮几上。他的手太过纤巧了,虽然是烛光下看不清楚,但皮肤一定相当的细腻,只是,那只背囊显然份量不轻,多心却只用一只手轻而易举地提来提去。
叶十朋用力摇了摇头。
五福将叶十朋的酒饭送了过来,一大壶烫得滚热的老酒,一大盘用大蒜、茴香、干辣椒与大枣烧制的牛肉香气扑鼻,另外,还有一只蒸得稀烂的肥鸡装在瓦盆中,另一只小些的盆中是切得小指般粗细的盐渍小胡瓜,碧绿酥脆,着实诱人。
“这房子够破的,可厨子的手艺还不错。雨要是连着下上几天,住在这里倒也不会饿着。”叶十朋未曾想到在这样的地方能有如此的好菜。
“这是小人自己烧的,您老赏脸。如意姑娘这就下来。”五福提着木托盘退了下去。
酒筛到白瓷碗中,红滟滟地,香气氤氲,中人欲醉,是真正的除年美酒。这种酒在长安城中的大酒楼里,最少也要五百钱一壶。
叶十朋送到多心面前的酒碗被谦逊地推了回来,俩人都没有讲话。叶十朋又取过一只碗,用竹箸穿起几块牛肉,又连胸带翅地撕了半只肥鸡,送到多心的面前,口中叹道:“实在是抱歉,这鸡臀得留给我的同伴,那丫头一向有个怪想法,认为吃哪补哪。”
多心抬起衣袖掩住口鼻,扑嗤一声笑了出来。终于,他接过了肉碗。“多谢。”便背转过身去,从衣襟下摸出一柄与他的衣饰极不相称的华贵的银柄、银鞘的小刀,将牛肉切开,仔细而又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好酒。”一碗滚烫的热酒下肚,身上的寒气驱出了大半。叶十朋是个知足常乐的人,他觉得今日遭遇这场大雨,却有可能带来两天难得的休息。
“我平日给你买的酒不好么?”一声娇嗔,如意穿了一件绣满红花绿叶的宽大丝裙闯了进来,丝裙长长的下摆盖住了她的脚面,而她耳上的一对价值不菲的珠环却到了跟在她身后的五福嫂耳上。
介绍与众人相见之后,如意拉住坐在近旁的多心道:“小兄弟,把你的几子拼过来,多一点人吃饭热闹些。”如意的城府与机心一向都是用在正事上,平日里她的样子简直就是个大大咧咧的傻姑娘。但劝人吃酒的本领却是她的拿手好戏,比竟她是波斯酒店主的女儿。
卢嗣宗夫妇也在饮酒,只是侯氏不住地支使仆人老何干这干那,而且没有一件事情让她满意。她那聒噪刺耳的嗓音,与喋喋不休,刻薄如刺的舌头搅扰了房中安乐的气氛。
“好兄弟,你猜什么样的人舌头上会长疔?”如意已经灌下多心一碗酒,她自己也吃了不少。“就是那种事事都觉得不如意,以为天下没有一个人对得起她的人[奇+书+网]。”她将一只手亲热地搭在多心的肩上,在多心耳边吃吃地笑道。
如意的这种举止,在大唐的土地上并没有什么可指摘的。开元之后,年轻的皇上登基,给天下百姓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希望与乐观情绪,人世间的风气也为之一变,宽容与和乐成为人们生活的准则,所以,像如意这样一个没有出嫁的姑娘对比她年少的男孩表现得亲热,甚至有些放肆,通常是被当作一件赏心悦目的乐事来看。
卢嗣宗已经吃了许多酒,有些面酣耳热了,两只湿润的眼睛满含艳羡地盯在如意身上。
侯氏似是听到了如意的言语,她那薄如一线的嘴唇紧紧地抿在一起,满是恶意的眼风不住地瞟过来,她似是在握有数珠的手掌中画了些什么,然后用那只手在颈后作势一拧。
“哎呦。”如意用手按住后颈高叫一声。“一只虫子。”她的手掌心中果然多了一只黑黑的甲虫。
多心向卢宗嗣妇夫望了一眼,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叶十朋在想,这侯氏如果到长安住在自己的管区,弄不好会是卢嗣宗败家的祸根。
门外飘来一阵药香,想必是老何在替他的主人熬药。
4
外面的风声一阵紧似一阵,雨水刷刷地打在破败的屋顶上,不由得让人心惊。这旧时的驿站毕竟老迈了,到处都在漏雨。
“娘啊!这是什么?”突然,侯氏瞪大双眼,盯住眼前的酒碗,发出一阵让人毛骨耸然的高叫。
众人一阵慌乱过后,方才发现,有一股淡红色的雨水滴滴嗒嗒地落在侯氏的碗中,雪白的米饭也变了颜色。
叶十朋揣起碗来看了看,又抬头望了一眼棚顶。棚顶上已经湿了一大片,但黑乎乎地看不清颜色。当他将碗举起,用他训练有素的鼻子嗅了一嗅时,他吃了一惊。“这是血水。”
听到这话,侯氏虽一声未吭,浑身上下却抖作一团。
多心始终未离开过他的坐席,连目光也未向这边瞟上一眼,碗中的肉只余下了几支细细的鸡骨。
“五福,五福嫂。”卢嗣宗面色煞白,向大堂中高叫道。
五福与五福嫂嘴上油光光地赶来,显然也在吃饭。“卢财东,有什么吩咐。”
口上虽如此讲,五福嫂的脸色却不大好看。当她看到浸满血水的米饭时,她的脸色就更难看了。“这是怎么话儿说的?这是怎么话儿说的?”五福夫妇像一对学舌的鹦鹉不住地重复着同一句话。
“楼上是什么地方?”叶十朋冷冷地盯着五福夫妇道。
楼上是个不大的杂物间,在昏暗的烛光之下看不大清楚,但显然这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是有些打猎的工具丢在门边。从破败的屋顶上漏下的雨水已经将整个房间浸湿了。一股中人欲呕的血腥气弥漫在房中。
靠近门扇后面横卧着一卷竹席,一双穿着芒鞋的男人的脚露在外面。席卷的另一头,血水弯延,流向地板较低的房中间。楼下的血水就是从这里漏下去的。
“这是谁呀?怎么会在这儿?”五福嫂的大嗓门震得众人耳边发胀。
“这人是谁,你们夫妇应该最清楚吧?”如意从五福嫂身后探出头来嘻嘻哈哈地乱讲话,立刻被叶十朋将她的脑袋按了回去。
在没有弄清情况的时候,叶十朋决定暂不表露自己金吾卫的身份。
他让多心搭住死尸的脚,他自己搭头,把还没有完全僵硬的尸体抬到了亮处。竹席被打开了,卢嗣宗与如意立刻用手掩住口中的酒食,奔下楼去。
“脑袋碎了。”多心道。
叶十朋发现,多心虽然强作镇静,似是在强制自己留下来,但他头上的虚汗与干涩的声音明确地告诉叶十朋,见到这种横死的尸体,他感到的不仅仅是害怕。
“肯定是什么东西砸的。”多心仍在坚持不懈。
“这是被人打的。”叶十朋在抬尸体时已经发现,这人的左肩胛骨也碎了。他又回到杂物间中找了找,没有发现可以造成如此重创的凶器。
“认得这人么?”叶十朋问五福嫂。
“认得衣裳,人却认不清了。”五福嫂原本就面似银盆,也看不出她在这么大的变故之前有什么变颜变色之处。五福却躲在高大的老婆背后,看也不敢向那尸体看上一眼。
“这是个行商,谁都认得出。他是这儿的客人么?”
“怎天来了一伙人,都是这个样子打扮。今天一早便向长安去了。”五福嫂的话有条有理。
“身上没有钱,也没有值钱的东西。可能肩上也挨了一下。”只这一会儿的功夫,多心便镇静了下来,将尸体从头到脚搜了一遍。
据五福嫂讲,昨天一共来了十五六个行商。也可能是十二三个,五福补充道,没听到有什么口角、斗殴的事情。他们夫妇的口风极紧,而且对叶十朋露出了怀疑的神色。
“反正天也晚了,等明天雨停了再报官吧。”叶十朋知道再难从这夫妇口中问出什么来了,除非他表明自己官人儿的身份。
这没有必要,如果杀人者还留在房中,表露身份说不定还会引起什么变故。
尸体又被竹席卷了起来,抬到楼下贮酒的地窖中。回来的路上,叶十朋总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但又一时说不上来。
5
这家客栈的房子实在是太破败了,二楼的回廊上原本是有二十几间客房,但能住人的没有几间,都集中在南面。紧靠东头的一间大房住的是五福夫妇,斜对着楼梯的上房被有钱的卢嗣宗夫妇占了,多心睡在西头转角上的小房间中,旁边不远处就是刚刚发现死尸的杂物间。
叶十朋与如意则被安排在楼梯下的一处低矮的小房间中。
“请别介意,再没有能住人的地方了。其它的房子都在漏雨,有的连门扇也没有。这房子虽然小一点,至少还安静。”五福引他们弯腰进门时,口中不住地解释。
这里过去肯定是个杂物间,又小又矮,不过,看上去倒像是有人刚刚打扫过,地上还算干净,竹席也是新的。
唐人一向重视旅行,出行时不但要带上行李,有时还要自备饮具,但叶十朋他们却是一无所有。卢嗣宗让老何给叶十朋送下来一件厚实的蜀布长衫,换下了他被雨水浸湿的衣裳。
叶十朋从腰中摸出几个铜钱,递到老何手中,“自己打碗酒喝罢。”
“多谢相公。”老何吸了一下唇上的清鼻涕。“我炉上还煮着药,您老早安歇了。”
“老何你住哪?”如意已经解开了头上的发髻,乌黑的长发直垂到腰际。
“老仆在灶间打个柴铺就是了,您老安歇。”转身他便去了。
紧接着挤进门来的是五福嫂,腋下夹着一卷铺盖。“这种鸡毛小店里,一向没什么客人,今日却住满了。”
“那么恭喜你发财啦?”如意总是贫嘴贫舌。
“借姑娘的吉言。不过得委屈二位了,只有一套铺盖。”五福嫂的眼中带着一丝揶揄的神色,显然方才那具死尸对她没有什么影响。
“我们在家也只用一套铺盖。”如意嘴上不饶人。
五福嫂又风也似地咚咚地上楼去了,一只肥硕的黑猫幽灵般地向叶十朋房中瞟了一眼,也跟着五福嫂的脚后轻巧地去了。
这显然是五福嫂自己的铺盖,被褥长大,一股霉味中加杂了浓重的劣质脂粉的气味。
“连个枕头也没有。”如意皱起鼻子,像是老大不乐意似地钻进被中,但她的嘴角上的笑纹却说明她心怀窃喜。
如意的小心眼儿里想些个什么,叶十朋一清二楚,但他奇怪的是,这房中刚刚有一人惨遭横死,而所有的人却都似没有事情发生一样。不知现在的人是变得麻木了,还是太过自私了,不肯费神关心别人。
多心的背囊中有一块波斯人带到中原来的那种薄毛毡,这就是他出行多日的铺盖。
他小心地拴好满是裂缝的板门,用从灶下取来的一瓦盆热水净了净身子。这时,门外响起了一阵咚咚的脚步声,却没有在他门前停留。他扒住门缝向外张望,只望见楼下大堂中燃着的一柄松明火把,光亮照不清他门外的走廊。脚步声又从他门前走过,这一次那人落脚时很轻,黑乎乎地,那人似是累累赘赘地抱了些东西。
脚步声消失在楼梯那一边。
多心有些害怕。他重又检视了一遍背囊中的物品:一张小巧的可拆卸的牛角弓,十几支锋利的羽箭,一只小小的鹿皮药囊,还有最后的两串铜钱。
从合浦追踪卢嗣宗夫妇出来,已经将近大半年的时光,到了东都洛阳时,终于让他追上了。这也是这对狗男女该当命丧自己的手上,他们太贪心了,竟然
“是。”老何佝偻着肩背,胡须花白。他放下手中的肉羹,背转身去偷偷地用袖头擦去了唇上的清鼻涕。
这老何才真正是受了风寒症了。叶十朋走向另一席时暗想。
与卢怀嗣一家隔得好远,有一个身材纤巧的少年独自正襟跪坐在那里,面前一碗菜汤,手中一只面饼,却吃得斯斯文文,有条不紊。
“这位兄台,敢问高姓大名?”叶十朋很客气地叉手一礼。方才侯氏的一番恶诅,搅坏了叶十朋的心绪,他乐得赶紧离开那个妇人。
“叶兄客气,在下姓范,只有个小名叫多心。”少年叉手回礼时倒也庄重大方,只是声音清稚,似是还没有脱了童音。他的官话讲得不大好,带有浓重的岭南口音。
近前来看,叶十朋发现,这是个容貌清隽可喜的少年,十七八岁的样子,只是一双凤眼幽幽地,深不见底。
“多心?这名字不错。”叶十朋就近跪坐在多心身旁的坐席上,拉过一只用饭的矮几放在面前。“我坐这里不介意吧?”
“请便。”一滴水珠从顶棚上落了下,在多心的肩头溅开来。多心看了一眼肩头,便向一边挪了一挪,兀自一小块一小块地将面饼送入口中,像是什么事也未发生一般。
“房子太老了,漏雨是常事。”卢嗣宗含笑对多心道。“请过来坐吧。”
“多谢,不必了。”
这个多心的身份叫人费猜解,叶十朋从职业的习惯上出发,总是喜欢弄清他周围所有的人的底细。多心光着头挽了个发髻,不像是读书人;身上一件圆领胡服,却是青色细布制成的,这也说明他多半不是讲求衣着的游手好闲之徒。从多心肩头飞溅的水花上,叶十朋发现,多心的长衫里面一定穿一件像短比甲一样的护心皮铠,否则,水花不会溅得这么远。但他穿着一双灰布袜的小巧的双脚却也告诉叶十朋,多心不会是个兵士或者暗探之类的人物。
又一滴水珠落下来。多心取过身边的背囊放到了一张矮几上。他的手太过纤巧了,虽然是烛光下看不清楚,但皮肤一定相当的细腻,只是,那只背囊显然份量不轻,多心却只用一只手轻而易举地提来提去。
叶十朋用力摇了摇头。
五福将叶十朋的酒饭送了过来,一大壶烫得滚热的老酒,一大盘用大蒜、茴香、干辣椒与大枣烧制的牛肉香气扑鼻,另外,还有一只蒸得稀烂的肥鸡装在瓦盆中,另一只小些的盆中是切得小指般粗细的盐渍小胡瓜,碧绿酥脆,着实诱人。
“这房子够破的,可厨子的手艺还不错。雨要是连着下上几天,住在这里倒也不会饿着。”叶十朋未曾想到在这样的地方能有如此的好菜。
“这是小人自己烧的,您老赏脸。如意姑娘这就下来。”五福提着木托盘退了下去。
酒筛到白瓷碗中,红滟滟地,香气氤氲,中人欲醉,是真正的除年美酒。这种酒在长安城中的大酒楼里,最少也要五百钱一壶。
叶十朋送到多心面前的酒碗被谦逊地推了回来,俩人都没有讲话。叶十朋又取过一只碗,用竹箸穿起几块牛肉,又连胸带翅地撕了半只肥鸡,送到多心的面前,口中叹道:“实在是抱歉,这鸡臀得留给我的同伴,那丫头一向有个怪想法,认为吃哪补哪。”
多心抬起衣袖掩住口鼻,扑嗤一声笑了出来。终于,他接过了肉碗。“多谢。”便背转过身去,从衣襟下摸出一柄与他的衣饰极不相称的华贵的银柄、银鞘的小刀,将牛肉切开,仔细而又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好酒。”一碗滚烫的热酒下肚,身上的寒气驱出了大半。叶十朋是个知足常乐的人,他觉得今日遭遇这场大雨,却有可能带来两天难得的休息。
“我平日给你买的酒不好么?”一声娇嗔,如意穿了一件绣满红花绿叶的宽大丝裙闯了进来,丝裙长长的下摆盖住了她的脚面,而她耳上的一对价值不菲的珠环却到了跟在她身后的五福嫂耳上。
介绍与众人相见之后,如意拉住坐在近旁的多心道:“小兄弟,把你的几子拼过来,多一点人吃饭热闹些。”如意的城府与机心一向都是用在正事上,平日里她的样子简直就是个大大咧咧的傻姑娘。但劝人吃酒的本领却是她的拿手好戏,比竟她是波斯酒店主的女儿。
卢嗣宗夫妇也在饮酒,只是侯氏不住地支使仆人老何干这干那,而且没有一件事情让她满意。她那聒噪刺耳的嗓音,与喋喋不休,刻薄如刺的舌头搅扰了房中安乐的气氛。
“好兄弟,你猜什么样的人舌头上会长疔?”如意已经灌下多心一碗酒,她自己也吃了不少。“就是那种事事都觉得不如意,以为天下没有一个人对得起她的人[奇+书+网]。”她将一只手亲热地搭在多心的肩上,在多心耳边吃吃地笑道。
如意的这种举止,在大唐的土地上并没有什么可指摘的。开元之后,年轻的皇上登基,给天下百姓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希望与乐观情绪,人世间的风气也为之一变,宽容与和乐成为人们生活的准则,所以,像如意这样一个没有出嫁的姑娘对比她年少的男孩表现得亲热,甚至有些放肆,通常是被当作一件赏心悦目的乐事来看。
卢嗣宗已经吃了许多酒,有些面酣耳热了,两只湿润的眼睛满含艳羡地盯在如意身上。
侯氏似是听到了如意的言语,她那薄如一线的嘴唇紧紧地抿在一起,满是恶意的眼风不住地瞟过来,她似是在握有数珠的手掌中画了些什么,然后用那只手在颈后作势一拧。
“哎呦。”如意用手按住后颈高叫一声。“一只虫子。”她的手掌心中果然多了一只黑黑的甲虫。
多心向卢宗嗣妇夫望了一眼,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叶十朋在想,这侯氏如果到长安住在自己的管区,弄不好会是卢嗣宗败家的祸根。
门外飘来一阵药香,想必是老何在替他的主人熬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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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风声一阵紧似一阵,雨水刷刷地打在破败的屋顶上,不由得让人心惊。这旧时的驿站毕竟老迈了,到处都在漏雨。
“娘啊!这是什么?”突然,侯氏瞪大双眼,盯住眼前的酒碗,发出一阵让人毛骨耸然的高叫。
众人一阵慌乱过后,方才发现,有一股淡红色的雨水滴滴嗒嗒地落在侯氏的碗中,雪白的米饭也变了颜色。
叶十朋揣起碗来看了看,又抬头望了一眼棚顶。棚顶上已经湿了一大片,但黑乎乎地看不清颜色。当他将碗举起,用他训练有素的鼻子嗅了一嗅时,他吃了一惊。“这是血水。”
听到这话,侯氏虽一声未吭,浑身上下却抖作一团。
多心始终未离开过他的坐席,连目光也未向这边瞟上一眼,碗中的肉只余下了几支细细的鸡骨。
“五福,五福嫂。”卢嗣宗面色煞白,向大堂中高叫道。
五福与五福嫂嘴上油光光地赶来,显然也在吃饭。“卢财东,有什么吩咐。”
口上虽如此讲,五福嫂的脸色却不大好看。当她看到浸满血水的米饭时,她的脸色就更难看了。“这是怎么话儿说的?这是怎么话儿说的?”五福夫妇像一对学舌的鹦鹉不住地重复着同一句话。
“楼上是什么地方?”叶十朋冷冷地盯着五福夫妇道。
楼上是个不大的杂物间,在昏暗的烛光之下看不大清楚,但显然这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是有些打猎的工具丢在门边。从破败的屋顶上漏下的雨水已经将整个房间浸湿了。一股中人欲呕的血腥气弥漫在房中。
靠近门扇后面横卧着一卷竹席,一双穿着芒鞋的男人的脚露在外面。席卷的另一头,血水弯延,流向地板较低的房中间。楼下的血水就是从这里漏下去的。
“这是谁呀?怎么会在这儿?”五福嫂的大嗓门震得众人耳边发胀。
“这人是谁,你们夫妇应该最清楚吧?”如意从五福嫂身后探出头来嘻嘻哈哈地乱讲话,立刻被叶十朋将她的脑袋按了回去。
在没有弄清情况的时候,叶十朋决定暂不表露自己金吾卫的身份。
他让多心搭住死尸的脚,他自己搭头,把还没有完全僵硬的尸体抬到了亮处。竹席被打开了,卢嗣宗与如意立刻用手掩住口中的酒食,奔下楼去。
“脑袋碎了。”多心道。
叶十朋发现,多心虽然强作镇静,似是在强制自己留下来,但他头上的虚汗与干涩的声音明确地告诉叶十朋,见到这种横死的尸体,他感到的不仅仅是害怕。
“肯定是什么东西砸的。”多心仍在坚持不懈。
“这是被人打的。”叶十朋在抬尸体时已经发现,这人的左肩胛骨也碎了。他又回到杂物间中找了找,没有发现可以造成如此重创的凶器。
“认得这人么?”叶十朋问五福嫂。
“认得衣裳,人却认不清了。”五福嫂原本就面似银盆,也看不出她在这么大的变故之前有什么变颜变色之处。五福却躲在高大的老婆背后,看也不敢向那尸体看上一眼。
“这是个行商,谁都认得出。他是这儿的客人么?”
“怎天来了一伙人,都是这个样子打扮。今天一早便向长安去了。”五福嫂的话有条有理。
“身上没有钱,也没有值钱的东西。可能肩上也挨了一下。”只这一会儿的功夫,多心便镇静了下来,将尸体从头到脚搜了一遍。
据五福嫂讲,昨天一共来了十五六个行商。也可能是十二三个,五福补充道,没听到有什么口角、斗殴的事情。他们夫妇的口风极紧,而且对叶十朋露出了怀疑的神色。
“反正天也晚了,等明天雨停了再报官吧。”叶十朋知道再难从这夫妇口中问出什么来了,除非他表明自己官人儿的身份。
这没有必要,如果杀人者还留在房中,表露身份说不定还会引起什么变故。
尸体又被竹席卷了起来,抬到楼下贮酒的地窖中。回来的路上,叶十朋总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但又一时说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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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客栈的房子实在是太破败了,二楼的回廊上原本是有二十几间客房,但能住人的没有几间,都集中在南面。紧靠东头的一间大房住的是五福夫妇,斜对着楼梯的上房被有钱的卢嗣宗夫妇占了,多心睡在西头转角上的小房间中,旁边不远处就是刚刚发现死尸的杂物间。
叶十朋与如意则被安排在楼梯下的一处低矮的小房间中。
“请别介意,再没有能住人的地方了。其它的房子都在漏雨,有的连门扇也没有。这房子虽然小一点,至少还安静。”五福引他们弯腰进门时,口中不住地解释。
这里过去肯定是个杂物间,又小又矮,不过,看上去倒像是有人刚刚打扫过,地上还算干净,竹席也是新的。
唐人一向重视旅行,出行时不但要带上行李,有时还要自备饮具,但叶十朋他们却是一无所有。卢嗣宗让老何给叶十朋送下来一件厚实的蜀布长衫,换下了他被雨水浸湿的衣裳。
叶十朋从腰中摸出几个铜钱,递到老何手中,“自己打碗酒喝罢。”
“多谢相公。”老何吸了一下唇上的清鼻涕。“我炉上还煮着药,您老早安歇了。”
“老何你住哪?”如意已经解开了头上的发髻,乌黑的长发直垂到腰际。
“老仆在灶间打个柴铺就是了,您老安歇。”转身他便去了。
紧接着挤进门来的是五福嫂,腋下夹着一卷铺盖。“这种鸡毛小店里,一向没什么客人,今日却住满了。”
“那么恭喜你发财啦?”如意总是贫嘴贫舌。
“借姑娘的吉言。不过得委屈二位了,只有一套铺盖。”五福嫂的眼中带着一丝揶揄的神色,显然方才那具死尸对她没有什么影响。
“我们在家也只用一套铺盖。”如意嘴上不饶人。
五福嫂又风也似地咚咚地上楼去了,一只肥硕的黑猫幽灵般地向叶十朋房中瞟了一眼,也跟着五福嫂的脚后轻巧地去了。
这显然是五福嫂自己的铺盖,被褥长大,一股霉味中加杂了浓重的劣质脂粉的气味。
“连个枕头也没有。”如意皱起鼻子,像是老大不乐意似地钻进被中,但她的嘴角上的笑纹却说明她心怀窃喜。
如意的小心眼儿里想些个什么,叶十朋一清二楚,但他奇怪的是,这房中刚刚有一人惨遭横死,而所有的人却都似没有事情发生一样。不知现在的人是变得麻木了,还是太过自私了,不肯费神关心别人。
多心的背囊中有一块波斯人带到中原来的那种薄毛毡,这就是他出行多日的铺盖。
他小心地拴好满是裂缝的板门,用从灶下取来的一瓦盆热水净了净身子。这时,门外响起了一阵咚咚的脚步声,却没有在他门前停留。他扒住门缝向外张望,只望见楼下大堂中燃着的一柄松明火把,光亮照不清他门外的走廊。脚步声又从他门前走过,这一次那人落脚时很轻,黑乎乎地,那人似是累累赘赘地抱了些东西。
脚步声消失在楼梯那一边。
多心有些害怕。他重又检视了一遍背囊中的物品:一张小巧的可拆卸的牛角弓,十几支锋利的羽箭,一只小小的鹿皮药囊,还有最后的两串铜钱。
从合浦追踪卢嗣宗夫妇出来,已经将近大半年的时光,到了东都洛阳时,终于让他追上了。这也是这对狗男女该当命丧自己的手上,他们太贪心了,竟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