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的曲调,暗处街角有几个搂抱成一团取暖的流浪儿,他们的生命是枝条上挂的树叶,就算落下也只是被当作垃圾清埋。一个黑衣女子站在流浪儿身前,交谈了几句,然后递了几元钱,吩咐他们去买些食物。她出手大方,一定是哪家老板的千金姨太,因为一时兴起而聊发丁点善心,与对待猫狗无异。我打算静静地路过,不瞧她一眼,以无声的沉默来表示我可笑的愤懑。
她转身的时候发现了我,礼貌地点头,问道:“请问先生,你可知周公馆在哪里?”我停住脚步,见她黑漆高跟鞋边有个装行李的藤箱,“小姐是外地来的吧。”她点头微笑,有些羞涩地撩了耳畔被风吹乱的发丝。我惊讶她的容貌,像昏黑的池塘里染着月光的芙蓉,没有世俗的浓艳,也不比世家的闺秀,有股娴静温柔的清新气质。但她的嘴唇有些薄,便显得狠心。若果她的男友有什么哀求,让人想来,她也不会答应,随时准备拒绝的样子。我道:“到底是哪位周姓先生?上海的周公馆很多。”她展开拽在手心里的纸条,看了看,“叫周一彪。”我皱起了眉头,周一彪是个恶名远播的青帮头子,在附近一带欺行霸市,鱼肉民众,据说背后还有日本势力的支持。我暗自冷笑了声,淡淡地道:“怎么不雇车呢,车夫应该知道的。”她纳闷地说道:“车夫只把我丢到这里,也不告诉我地方就逃也似地走了。”我道:“唔,他是害怕。”“害怕什么呢?”我当然知道车夫是畏惧周公馆的恶名,但不便说明,道:“你往前面再走一段路,往左拐进一条巷子,那里只有周先生一户住家,极其好找,现在说不定还在歌舞升平呢。”她没听出我嘲讽的口气,略微鞠了半躬,道:“谢谢先生了。”我冷冷地道:“不客气。”拔开足步而去,她似乎对我的反应感到茫然,不知何处得罪我了。
回到简陋的家里,我解开外衣,从水桶里舀了冷水洗脸,然后依在床枕上,就着昏黄的台灯看了两页书,突然听见街路上拉响起凄厉的警笛声,然后是嘈杂的脚步喊叫声,纷乱成一团。兴许什么地方失火了吧,我揭开窗帘一线,侧身向外窥望。昏暗的街道上乱糟糟地铺满了人,有警察和敞着黑衣的帮会分子,不知出了什么大事。隔了一会,阁楼的木梯上响起暴躁的脚步声,接着门上激烈地敲响了。我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打开门,直闯进几个黑衣人,手里持着锋利的斧头,我默不作声地在一旁看他们四下翻找,因为我知道自己并不能阻止他们,何必徒劳抗言。黑衣人自然寻不到什么,离开时顺手将桌上一盒香烟拿走了,并告诫我,“算你识相,看你的样子也许还不知道出天大的事了,周公馆的周大老板被人刺杀了!有人看见是个女刺客,你要是有相关的消息记得赶快通报,一定会有丰厚的报酬。若是他妈 的敢知情不报,甚至是窝藏犯人,小心你的狗命!”我心里不知怎么,突然想到那位黑衣女子,她会不会有危险。
掩上门,我虚弱地靠在门背呼出口浊气,现今恶人当道,善良的人们越没有活路的了,连在家里都没有人身安全的保障。我的目光突然被地板上一样东西吸引,一滴、两滴,殷红的,玫瑰色的血,滴嗒滴答地绽放在木地板上。我抬起头来看,屋顶的横梁上悬着个人,用手足撑成个大字,正瞪着炯炯的眼睛看我。我蹲下身子,摸向床下。颈项上突然多了一片雪刃,不知何时她已落在我身后。她警惕地低喝道:“你想干什么?”刀锋的森冷让皮肤起出一片鸡皮疙瘩,我轻轻推开她的手,从床下找出一个红漆的小木匣子,一边道:“受伤的人总需要包扎的。”她迟疑了片刻,终于让我打开了匣子。里面都是些常用的医药,碘酒、纱布,还有些云南白药。她美丽的瞳孔里闪过一丝厉芒,“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有这些伤药?”
杂谈 月捕鼠五只
(更新时间:2004-10-14 23:48:00 本章字数:2265)
我深觉无人比我更合适用猫来命名了。(本人QQ名:花脸猫爪爪。另注,不是可爱的意思,而是脸上豆痕斑驳。自谓花脸也。)
在这网名争奇斗妍的大时代,曾几何时以“猫”命名蔚然成风,“猫猫”们看中的自然是猫咪可爱调皮的个性。我独不然,只因我禀承了猫的内在精神和本能。除了懒惰、贪睡、好吃等优点以外,更重要的是――我还会抓老鼠!
晚上,妈妈在厨房炖甲鱼,我盘踞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突听妈妈叫喊:“老爪,快来帮我。”
我漫声应道:“什么事呀?”
“帮抓老鼠。”
我有些吃惊,有些不情愿:“。。。又抓?”
妈妈显然没理会我的郁闷情绪,只顾愤愤不平地道:“被我看见一只,妈个老逼,好大一只。”她已经捞好袖子,一副拼命的架势。认识她人,没有不说她是老好人的,但她却强烈地憎恨老鼠,几乎近于偏执。照我的想法,老鼠又吃不了多少东西,就任它自生自灭嘛。可对于一个家庭主妇来说,一只老鼠意味着咬坏物品,偷吃食物,还有病菌和不卫生。这简直是比俄罗斯发生人质事件更可怕的事。毕竟流淌着伏尔加河的国度离她太遥远,死再多人也只是啧啧惊叹罢。
事实上,抓老鼠已经不是头一次了,早在上个月就抓了四只,全是小老鼠,两根手指并指大小。据妈妈分析一定有老鼠在家里做窝了,我曾经在别处见过整窝的老鼠,是用杂物铺垫的巢穴,甚至就直接居住在人们不常翻动的衣物袄被里。记得那时年纪还小,外婆家在一条街巷,巷子的年代无从可查,兴许有些年头了,一律的阁楼瓦房,鳞次节比,瓦面上泛着青色,原因是长了薄薄一层的青苔。街巷里错落地插着几根斑驳的木质电线杆子,完全是用整棵直圆的树木将枝桠砍削刨光制成。历遍风吹雨淋,木料已腐朽,伸指挖扣,便簌簌地掉木屑。在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和伙伴们在嬉戏玩耍,突然听见一户人家的主人叫起来,清理旧物的时候发现了一窝老鼠!我凑上去看,是一整窝的小老鼠,就躺在破棉袄里,发出微弱的吱吱声。幼鼠只有拇指大小,还不会动,全身光溜溜的,白得有些透明,眼睛尚未睁得开,一层透明的膜覆盖着黑眼球。那家主人叫我们一干孩童去通知焦老太太。
焦老太太住在巷子的前半段,模样很有些奇怪,其实我已记不清她的相貌,印象深刻地是,她常年四季穿着民国时代的服饰,是右襟布扣的女装,颜色不是灰的就是黑的,脚上套着双黑色绣花鞋,绣工很精致,用红丝线绞成花蕾盘在黑底的鞋面上,仿佛就成了件艺术品了。我无法忆起她是不是裹小脚的,但我记得她走路矫健,三寸金莲难有这样的风采吧。另外,她发黄的手指上老夹着根纸烟,这种纸烟是用白色长方的烟纸包裹切好的烟丝卷成,封口的时候用舌头在纸沿一舔,然后贴紧,整个过程熟练得像弹钢琴,不知是她觉得这种烟的口味好,还是因为其廉价。根据街头巷尾的传说,她年轻时候是个颠倒众生的美人,有众多公子商贾追求,她的阁楼里经常出入不同的男人,甚至有两个好朋友为争她的欢心闹至动刀拼命。可是,无论丑的俊的富的贵的,她都没有嫁。
焦老太太叼着纸烟就来了,她说老鼠崽泡酒对人有好处。孩子总是对新奇的事物感到好奇,虽然心底都有些畏惧她,觉得她非常神秘诡异,有的伙伴曾偷偷说她是国民党特务,因为只有女特务才抽烟的。但到底还是敌不过好奇心跟她回家了。她的家很旧,家具还是民国时代的黑漆桌柜,椅背上还雕镂花纹,我还抚摸端详过,是喜鹊闹枝图。靠墙的条桌上有不少的瓶罐,她选了个曲颈大腹的透明玻璃瓶,事先注满高度白酒,然后用镊子钳住吱吱叫的鼠仔,一只只塞进瓶里,鼠仔一落下,就沉到酒底,口里还冒出一连串稀疏的蟹眼泡沫,让人倍感新奇,觉得这样处理老鼠很有趣。听说广东有种美食“三叫”,食材就是还未开目的幼鼠,用筷子一夹,鼠仔“吱”的一叫,然后放进蘸料一泡又是“吱”的一叫,最后放进嘴里一嚼,再“吱”的一叫,前后共三叫。这种吃法异常血腥,试想满口血浆肠脑,怎能下咽。相比之下,焦老太太同样以鼠仔为材料,却处理得雅致文明多了,其中还有中医药理的因素。又记得有个木匠,大家都叫他罗师傅,他家在乡下,自己出来打工挣钱,他嗜好喝酒,又嗜吃鼠肉,扬言美味绝伦,我曾在他简陋的屋子里见过用竹枝撑好晾腊的老鼠,光秃秃的尾巴硬直得像根棍子。
这三种处理老鼠的形式,我无福消受,抓到老鼠后自然不吃的。再说说抓老鼠的诀窍,抓老鼠时必先将门关严,不教老鼠从房里逃逸,以免增加搜捕的难度。第二步是将老鼠的踪迹逼出来,往往需要清理物品,搬动家具。第三步就是追捕了,妈妈手里拿着晾衣叉子,离得远远地戳,口里不断发出紧张的呼喝,想吓老鼠出来,其实她自己反吓得不轻。我是妈妈手下的得力干将,自须奋勇当先,所凭借者无非一只扫帚,一只穿着拖鞋的脚,以前有两只就是被我踩死的,当时我还惟恐它不死,用力一蹬,扑哧一声,地板上溅现出一道血痕,是从老鼠口里疾喷出的血水,整只老鼠都扁了。基于这样的丰功伟绩,我的脚倒也称得上是“黄金右脚”了。
经过清理,老鼠已耐不住惊恐,灰线般蹿到门边才发现出不去,母子二人一阵扑腾追打,这老鼠被逼得慌了,龟缩到水池的大水管里,我见鼠已入“瓮”,松了口气,提起壶滚水浇下,将其烫得半死,用垃圾斗盛着,抛到离家较远的地方。
这个夜晚,我做了个梦,奇妙而瑰丽。我不知怎么化身成猫了,游荡在午夜盛开着藤蔓声音的墙头,缓舒足步优雅地行走在闪着寒光的玻璃茬间,街头飘过夜雾,四周幽蓝的环境因此蒙上一层幕纱。这朦胧黯淡的环境,是夜行者的天堂。远远地传来一声声期盼的呐喊,我跃身而下,放纵有力的脚爪,奔跑在无垠的道路上。
杂谈 自杀狂想曲
(更新时间:2004-11-16 9:42:00 本章字数:2335)
我仔细地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端正庄严的脸色像遗容。每天,世界的角落都有人在不断地死去,前赴后继,像扑火的灯蛾。细想起来,人总知道自己要死的,从生到死的过程就是飞蛾扑火的过程。我只不过是早看透了这点,飞快一点而已。难怪古人说“难得糊涂”,痛苦的时候太清醒是莫大不幸。
如果非要我死前留下些什么有价值的给后人以启迪的话,我很想说,“嘿,牙好,胃口就好,吃嘛嘛香!”或者是“更干更爽更安心”,然后从广告商那里获得安葬费,我想把自己葬在离蓝天最近的地方,这样即使因为我灵魂的肮脏而进不了圣洁的天堂,那我至少可以嗅到馥郁的芬芳。人死前总会回想自己的一辈子,一般都说是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活画在脑海里。我肯定这种描写是正确的,我对首先提出这个思维的人表示佩服,他一定也曾彷徨焦虑过,甚至用冰冷的刀搁到喉上。但我觉得割喉不美,割得深了,只剩下一层头皮连接着头和身子:割得浅了又不至死,以后喝汤的时候还需事先在伤口下接个碟子。
没人愿意死,除非到了万念俱灰的地步。什么念头什么希望都没有了,你将觉得自己没有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一只蚂蚁活着的意义是打洞、搬粮、繁殖,而我找不到活下去的意义。我没钱,只在路边摊吃面。我丑,我经过的地方都显得阴郁。我呆板,以至于听到“女人坐在电线上”的谜底是蓖麻的时候也不知道笑出来。是的,我是这样一无是处,穿着洗得发白的裤子,剪着毛头,还要一副傻不拉机的德性。其实,这并不是我失去生命勇气的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她明确地拒绝了我的表白。你知道像我这样一个内向自闭的人,要说出心里的话是多么不容易,大概从喜玛拉雅山南麓登上风雪不化的峰顶更轻易些。我就站在冰寒的气候里结结巴巴地向她宣读我背诵过无数次的宣言,我曾以为我能条件反射地滔滔不绝地流出那些热心的话,而实际上,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手足发抖,我无法在她女王般光辉威严的面前,吐露久藏心中的爱慕。
有人说爱情是伟大的,我完全同意这个说法,在一段沉默后,我终于在强烈的爱意中火山似的爆发了,这是爱情的岩浆,滚烫滚烫。我鼓起勇气说,亲爱的,该还钱了。
和我简单又充满力量的表白一样,她的回答也简洁有力:滚你妈的,不就五十嘛,老娘随便扔捆钱就砸死你。其实我很盼望这种死法,在经受了一辈子金钱的折磨后还能幸福地死在钱堆里。遗憾地是,她赶忙补充:用钱先换成钢绷砸死你。我叹服她聪明,我没白爱她。很显然这样的性价比更高一点,假设一枚硬币的重量是5克,那么100枚就有一斤了。用一斤的金属砸一个人,专门选择要害死穴,不死也要重伤,如果再附加了什么阴毒的内力,化骨绵掌之类,我难有全尸。
她不怀好意地盯我,我感觉情况不妙,我当然并不担心被钱砸死,但我担心另一种死法!我虽然想脚底抹油开溜,可她警觉地一把揪住我的衣领,恶狠狠地说,我请你喝酒!可结果往往是我付钱。她会很老练地坐在吧台上,迷梦般光怪陆离的灯光将她染成彩色,使她内心的色彩丰富无意中表达出来。我喜欢坐在一边静静地看她。看她用独特的方式喝酒,她喝酒的方法象是由一个盛酒的容器倒入另一
她转身的时候发现了我,礼貌地点头,问道:“请问先生,你可知周公馆在哪里?”我停住脚步,见她黑漆高跟鞋边有个装行李的藤箱,“小姐是外地来的吧。”她点头微笑,有些羞涩地撩了耳畔被风吹乱的发丝。我惊讶她的容貌,像昏黑的池塘里染着月光的芙蓉,没有世俗的浓艳,也不比世家的闺秀,有股娴静温柔的清新气质。但她的嘴唇有些薄,便显得狠心。若果她的男友有什么哀求,让人想来,她也不会答应,随时准备拒绝的样子。我道:“到底是哪位周姓先生?上海的周公馆很多。”她展开拽在手心里的纸条,看了看,“叫周一彪。”我皱起了眉头,周一彪是个恶名远播的青帮头子,在附近一带欺行霸市,鱼肉民众,据说背后还有日本势力的支持。我暗自冷笑了声,淡淡地道:“怎么不雇车呢,车夫应该知道的。”她纳闷地说道:“车夫只把我丢到这里,也不告诉我地方就逃也似地走了。”我道:“唔,他是害怕。”“害怕什么呢?”我当然知道车夫是畏惧周公馆的恶名,但不便说明,道:“你往前面再走一段路,往左拐进一条巷子,那里只有周先生一户住家,极其好找,现在说不定还在歌舞升平呢。”她没听出我嘲讽的口气,略微鞠了半躬,道:“谢谢先生了。”我冷冷地道:“不客气。”拔开足步而去,她似乎对我的反应感到茫然,不知何处得罪我了。
回到简陋的家里,我解开外衣,从水桶里舀了冷水洗脸,然后依在床枕上,就着昏黄的台灯看了两页书,突然听见街路上拉响起凄厉的警笛声,然后是嘈杂的脚步喊叫声,纷乱成一团。兴许什么地方失火了吧,我揭开窗帘一线,侧身向外窥望。昏暗的街道上乱糟糟地铺满了人,有警察和敞着黑衣的帮会分子,不知出了什么大事。隔了一会,阁楼的木梯上响起暴躁的脚步声,接着门上激烈地敲响了。我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打开门,直闯进几个黑衣人,手里持着锋利的斧头,我默不作声地在一旁看他们四下翻找,因为我知道自己并不能阻止他们,何必徒劳抗言。黑衣人自然寻不到什么,离开时顺手将桌上一盒香烟拿走了,并告诫我,“算你识相,看你的样子也许还不知道出天大的事了,周公馆的周大老板被人刺杀了!有人看见是个女刺客,你要是有相关的消息记得赶快通报,一定会有丰厚的报酬。若是他妈 的敢知情不报,甚至是窝藏犯人,小心你的狗命!”我心里不知怎么,突然想到那位黑衣女子,她会不会有危险。
掩上门,我虚弱地靠在门背呼出口浊气,现今恶人当道,善良的人们越没有活路的了,连在家里都没有人身安全的保障。我的目光突然被地板上一样东西吸引,一滴、两滴,殷红的,玫瑰色的血,滴嗒滴答地绽放在木地板上。我抬起头来看,屋顶的横梁上悬着个人,用手足撑成个大字,正瞪着炯炯的眼睛看我。我蹲下身子,摸向床下。颈项上突然多了一片雪刃,不知何时她已落在我身后。她警惕地低喝道:“你想干什么?”刀锋的森冷让皮肤起出一片鸡皮疙瘩,我轻轻推开她的手,从床下找出一个红漆的小木匣子,一边道:“受伤的人总需要包扎的。”她迟疑了片刻,终于让我打开了匣子。里面都是些常用的医药,碘酒、纱布,还有些云南白药。她美丽的瞳孔里闪过一丝厉芒,“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有这些伤药?”
杂谈 月捕鼠五只
(更新时间:2004-10-14 23:48:00 本章字数:2265)
我深觉无人比我更合适用猫来命名了。(本人QQ名:花脸猫爪爪。另注,不是可爱的意思,而是脸上豆痕斑驳。自谓花脸也。)
在这网名争奇斗妍的大时代,曾几何时以“猫”命名蔚然成风,“猫猫”们看中的自然是猫咪可爱调皮的个性。我独不然,只因我禀承了猫的内在精神和本能。除了懒惰、贪睡、好吃等优点以外,更重要的是――我还会抓老鼠!
晚上,妈妈在厨房炖甲鱼,我盘踞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突听妈妈叫喊:“老爪,快来帮我。”
我漫声应道:“什么事呀?”
“帮抓老鼠。”
我有些吃惊,有些不情愿:“。。。又抓?”
妈妈显然没理会我的郁闷情绪,只顾愤愤不平地道:“被我看见一只,妈个老逼,好大一只。”她已经捞好袖子,一副拼命的架势。认识她人,没有不说她是老好人的,但她却强烈地憎恨老鼠,几乎近于偏执。照我的想法,老鼠又吃不了多少东西,就任它自生自灭嘛。可对于一个家庭主妇来说,一只老鼠意味着咬坏物品,偷吃食物,还有病菌和不卫生。这简直是比俄罗斯发生人质事件更可怕的事。毕竟流淌着伏尔加河的国度离她太遥远,死再多人也只是啧啧惊叹罢。
事实上,抓老鼠已经不是头一次了,早在上个月就抓了四只,全是小老鼠,两根手指并指大小。据妈妈分析一定有老鼠在家里做窝了,我曾经在别处见过整窝的老鼠,是用杂物铺垫的巢穴,甚至就直接居住在人们不常翻动的衣物袄被里。记得那时年纪还小,外婆家在一条街巷,巷子的年代无从可查,兴许有些年头了,一律的阁楼瓦房,鳞次节比,瓦面上泛着青色,原因是长了薄薄一层的青苔。街巷里错落地插着几根斑驳的木质电线杆子,完全是用整棵直圆的树木将枝桠砍削刨光制成。历遍风吹雨淋,木料已腐朽,伸指挖扣,便簌簌地掉木屑。在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和伙伴们在嬉戏玩耍,突然听见一户人家的主人叫起来,清理旧物的时候发现了一窝老鼠!我凑上去看,是一整窝的小老鼠,就躺在破棉袄里,发出微弱的吱吱声。幼鼠只有拇指大小,还不会动,全身光溜溜的,白得有些透明,眼睛尚未睁得开,一层透明的膜覆盖着黑眼球。那家主人叫我们一干孩童去通知焦老太太。
焦老太太住在巷子的前半段,模样很有些奇怪,其实我已记不清她的相貌,印象深刻地是,她常年四季穿着民国时代的服饰,是右襟布扣的女装,颜色不是灰的就是黑的,脚上套着双黑色绣花鞋,绣工很精致,用红丝线绞成花蕾盘在黑底的鞋面上,仿佛就成了件艺术品了。我无法忆起她是不是裹小脚的,但我记得她走路矫健,三寸金莲难有这样的风采吧。另外,她发黄的手指上老夹着根纸烟,这种纸烟是用白色长方的烟纸包裹切好的烟丝卷成,封口的时候用舌头在纸沿一舔,然后贴紧,整个过程熟练得像弹钢琴,不知是她觉得这种烟的口味好,还是因为其廉价。根据街头巷尾的传说,她年轻时候是个颠倒众生的美人,有众多公子商贾追求,她的阁楼里经常出入不同的男人,甚至有两个好朋友为争她的欢心闹至动刀拼命。可是,无论丑的俊的富的贵的,她都没有嫁。
焦老太太叼着纸烟就来了,她说老鼠崽泡酒对人有好处。孩子总是对新奇的事物感到好奇,虽然心底都有些畏惧她,觉得她非常神秘诡异,有的伙伴曾偷偷说她是国民党特务,因为只有女特务才抽烟的。但到底还是敌不过好奇心跟她回家了。她的家很旧,家具还是民国时代的黑漆桌柜,椅背上还雕镂花纹,我还抚摸端详过,是喜鹊闹枝图。靠墙的条桌上有不少的瓶罐,她选了个曲颈大腹的透明玻璃瓶,事先注满高度白酒,然后用镊子钳住吱吱叫的鼠仔,一只只塞进瓶里,鼠仔一落下,就沉到酒底,口里还冒出一连串稀疏的蟹眼泡沫,让人倍感新奇,觉得这样处理老鼠很有趣。听说广东有种美食“三叫”,食材就是还未开目的幼鼠,用筷子一夹,鼠仔“吱”的一叫,然后放进蘸料一泡又是“吱”的一叫,最后放进嘴里一嚼,再“吱”的一叫,前后共三叫。这种吃法异常血腥,试想满口血浆肠脑,怎能下咽。相比之下,焦老太太同样以鼠仔为材料,却处理得雅致文明多了,其中还有中医药理的因素。又记得有个木匠,大家都叫他罗师傅,他家在乡下,自己出来打工挣钱,他嗜好喝酒,又嗜吃鼠肉,扬言美味绝伦,我曾在他简陋的屋子里见过用竹枝撑好晾腊的老鼠,光秃秃的尾巴硬直得像根棍子。
这三种处理老鼠的形式,我无福消受,抓到老鼠后自然不吃的。再说说抓老鼠的诀窍,抓老鼠时必先将门关严,不教老鼠从房里逃逸,以免增加搜捕的难度。第二步是将老鼠的踪迹逼出来,往往需要清理物品,搬动家具。第三步就是追捕了,妈妈手里拿着晾衣叉子,离得远远地戳,口里不断发出紧张的呼喝,想吓老鼠出来,其实她自己反吓得不轻。我是妈妈手下的得力干将,自须奋勇当先,所凭借者无非一只扫帚,一只穿着拖鞋的脚,以前有两只就是被我踩死的,当时我还惟恐它不死,用力一蹬,扑哧一声,地板上溅现出一道血痕,是从老鼠口里疾喷出的血水,整只老鼠都扁了。基于这样的丰功伟绩,我的脚倒也称得上是“黄金右脚”了。
经过清理,老鼠已耐不住惊恐,灰线般蹿到门边才发现出不去,母子二人一阵扑腾追打,这老鼠被逼得慌了,龟缩到水池的大水管里,我见鼠已入“瓮”,松了口气,提起壶滚水浇下,将其烫得半死,用垃圾斗盛着,抛到离家较远的地方。
这个夜晚,我做了个梦,奇妙而瑰丽。我不知怎么化身成猫了,游荡在午夜盛开着藤蔓声音的墙头,缓舒足步优雅地行走在闪着寒光的玻璃茬间,街头飘过夜雾,四周幽蓝的环境因此蒙上一层幕纱。这朦胧黯淡的环境,是夜行者的天堂。远远地传来一声声期盼的呐喊,我跃身而下,放纵有力的脚爪,奔跑在无垠的道路上。
杂谈 自杀狂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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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细地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端正庄严的脸色像遗容。每天,世界的角落都有人在不断地死去,前赴后继,像扑火的灯蛾。细想起来,人总知道自己要死的,从生到死的过程就是飞蛾扑火的过程。我只不过是早看透了这点,飞快一点而已。难怪古人说“难得糊涂”,痛苦的时候太清醒是莫大不幸。
如果非要我死前留下些什么有价值的给后人以启迪的话,我很想说,“嘿,牙好,胃口就好,吃嘛嘛香!”或者是“更干更爽更安心”,然后从广告商那里获得安葬费,我想把自己葬在离蓝天最近的地方,这样即使因为我灵魂的肮脏而进不了圣洁的天堂,那我至少可以嗅到馥郁的芬芳。人死前总会回想自己的一辈子,一般都说是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活画在脑海里。我肯定这种描写是正确的,我对首先提出这个思维的人表示佩服,他一定也曾彷徨焦虑过,甚至用冰冷的刀搁到喉上。但我觉得割喉不美,割得深了,只剩下一层头皮连接着头和身子:割得浅了又不至死,以后喝汤的时候还需事先在伤口下接个碟子。
没人愿意死,除非到了万念俱灰的地步。什么念头什么希望都没有了,你将觉得自己没有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一只蚂蚁活着的意义是打洞、搬粮、繁殖,而我找不到活下去的意义。我没钱,只在路边摊吃面。我丑,我经过的地方都显得阴郁。我呆板,以至于听到“女人坐在电线上”的谜底是蓖麻的时候也不知道笑出来。是的,我是这样一无是处,穿着洗得发白的裤子,剪着毛头,还要一副傻不拉机的德性。其实,这并不是我失去生命勇气的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她明确地拒绝了我的表白。你知道像我这样一个内向自闭的人,要说出心里的话是多么不容易,大概从喜玛拉雅山南麓登上风雪不化的峰顶更轻易些。我就站在冰寒的气候里结结巴巴地向她宣读我背诵过无数次的宣言,我曾以为我能条件反射地滔滔不绝地流出那些热心的话,而实际上,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手足发抖,我无法在她女王般光辉威严的面前,吐露久藏心中的爱慕。
有人说爱情是伟大的,我完全同意这个说法,在一段沉默后,我终于在强烈的爱意中火山似的爆发了,这是爱情的岩浆,滚烫滚烫。我鼓起勇气说,亲爱的,该还钱了。
和我简单又充满力量的表白一样,她的回答也简洁有力:滚你妈的,不就五十嘛,老娘随便扔捆钱就砸死你。其实我很盼望这种死法,在经受了一辈子金钱的折磨后还能幸福地死在钱堆里。遗憾地是,她赶忙补充:用钱先换成钢绷砸死你。我叹服她聪明,我没白爱她。很显然这样的性价比更高一点,假设一枚硬币的重量是5克,那么100枚就有一斤了。用一斤的金属砸一个人,专门选择要害死穴,不死也要重伤,如果再附加了什么阴毒的内力,化骨绵掌之类,我难有全尸。
她不怀好意地盯我,我感觉情况不妙,我当然并不担心被钱砸死,但我担心另一种死法!我虽然想脚底抹油开溜,可她警觉地一把揪住我的衣领,恶狠狠地说,我请你喝酒!可结果往往是我付钱。她会很老练地坐在吧台上,迷梦般光怪陆离的灯光将她染成彩色,使她内心的色彩丰富无意中表达出来。我喜欢坐在一边静静地看她。看她用独特的方式喝酒,她喝酒的方法象是由一个盛酒的容器倒入另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