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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0

作者:荆洚晓
更新时间:2018-05-07 06:00:00
走了,问你个事,你在这废墟里,有没有见过一个肥仔?身高大约一米八,比你高点,肥头大耳,浓眉大眼的……是啊,我要找他,我出来就是来找他的。”我摇了摇头,但也许我不想她就这么走了,不知道为什么,听她说着故土的语言,我那颓废的郁闷能稍稍缓解。于是我用树枝在地上写:能否说清楚来龙去脉?我也好为你留意。

    也许她傻乐的外表,只不过是装出来让自己开心点罢了,被我这么一问,她犹豫了一下,坐了下来,一脸的秋霜:“你知道不,我都离开军队好些年了。”她说话,总这么断断续续,过了好一会,才接上一句,“第一次核爆以后,北京、旅顺、上海大量的军人殉职死亡,我们这些离开军队多年的特种兵,被重新召回,然后第二次核爆,整条沿海线全成为无人之地了。没了,全没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我只知道如果沿海线的城市都没了,那我的故里也不会幸免,泪水忍不住,淌了下来。这时又听她说:“各大国这时才发现,并没有哪个有核国家发射了核弹,而这次世界性的核爆,是被核捆绑的自动程式执行的。那么,第一枚核弹是谁发射的?可以查出那枚核弹是从某岛国沿海发射向朝鲜的,但这个岛国四岛已经有三岛陆沉,幸存的人都迁向非洲,朝鲜的政府会怎么做?全世界都知道的,他们再疯,总不可能自己去捅火药库,然后陪葬玩儿吧?”

    她的思绪很乱,东一句西一句的,过了一会,才说到重点:“我们这二百人的退役老兵,被派到美国执行一个维和任务,不要问我什么任务,我不是该知道的人。我只知道在我们被近百只变异螳螂突袭时,两位担任指挥者的老兵,引爆了身上的战术核手雷,为我们断后。这两位老兵来到美国,就一直在找一个人。他们的家乡在沿海,也没有什么亲人了,于是我们活着的一百多个兄弟,轮休放假时就划出区域,希望能在这片废土上,找到那两个老战友在找的人。今天你不碰到我,应该也会碰到其他人的。”

    说着她扔了一个密码锁给我,这个拇指大小的东西,是一种很便宜的密码锁,她说:“那两个老战友,执行任务前做了一百多个这玩意,让我们帮着找人。唉,其实我们都知道,找不到人了,哪能找得到?不过轮休在基地里也是无聊,想起家人,心更慌,还不如出来走走,也算尽人事。”

    我隐隐约约感觉到不对,咬了咬牙掀下了那密码锁,那玩意开始闪烁,然后在黑夜里出现了一个全息投影。天啊,我把整只手骨肘部以下都插入土里,才能让自己不号啕发狂,那个全息投影,竟是我的两位老哥哥!

    “秋风睡了该怎么说?”投影里戴着眼镜的胡老哥,笑眯眯地问。我对着密码锁艰难地挤出一句话:“肥猪秋了。”这是以前大家在一起玩,没事常开的玩笑。密码锁闪了一下,第一个灯变绿。

    吴姐在边上惊讶地说:“这么儿戏的密码?”我没有心思理会她,看上去儿戏,但除了我和几位老哥哥,其他人在三秒内是绝对给不出答案的。这种密码锁三秒内答案不对,就会自爆。别人来回答,也许会猜“肥秋猪了”,但就猜不出“肥猪秋了”!

    投影里那位把马尾剪成平头的荆老哥闪了出来,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他说:“老萧去哪?”

    “走马。”老萧是另外一个老哥哥,他平时最喜欢泡妞。果然,第二个灯也变绿了,密码锁解开,全息投影里两个老哥哥很严肃地对我说:“肥秋,老萧在美国,去找他,一定要找到他。”然后,就什么也没有了。

    “跟我回去吧。想不到你就是肥秋,你可一点也不肥啊。”吴姐拍了拍我的肩骨,但这并不能把我从伤感中拯救出来,我摇了摇头,直到她再重复一次,我愤怒地说:“我跟你回去干屁啊?我这样子,回去给人切片啊?滚!”

    我们都沉默不语,过了许久,吴姐叹了一口气说:“要是你那两个老哥哥,处于你这种状态,哪怕是回去被切片,我相信,他们……”

    “我是我!”我拭去了眼角的泪,对她说,“我是我,我不是英雄,你明白不?人人都有去当英雄的权利,但没有人,有逼别人去当英雄的权利!你爱被人切片的话你就去,关我屁事!”她没有再说什么,只把一个很原始的摩尔斯电码发送器扔到我身上:“现在通信不好,如果有什么难处需要帮手,发给我。”说着给了我一个接收的频率,就走了。

    我坐在那里,直到天际发白,不单单是因为失去好友的悲痛,也不是因为家人凶多吉少的消息,而是我有一种无力感。要知道我内心深处,其实很多时候都有一种依赖,就是如果几个老哥哥在身边,也许许多问题就会解决了,他们比我厉害太多,比我聪明太多,有我没有的阅历,他们向来能应对许多危险,我以前有什么摆不平搞不定的事,他们都能给我出主意……

    我一直没有意识到,这是我最后的依靠,而今我意识到的时候,他们去了。接下来,我该依靠谁?

    直到左照走过来,用英语问我:“先生,我们不前进了吗?”我才不由自主地长叹一声。路还是要走下去啊,哪怕只有我自己,再说两个老哥哥要我去找老萧,必定有他们的道理,但老萧在哪里呢?

    我决定按原计划,前往医院,于是向车子走了过去,打开后厢让变异狗跳上去,对它说:“给你取个名好不好?”但我又说不出话来了,可是,它听懂了!它居然点了点头。

    我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名字:“叫旺财吧。”我仍发不出声音,但它居然又点了头,我将信将疑地默念了一句,“旺财!”它就冲我叫了两声,我无奈地拍了拍它的头,还真有缘。

    我示意布鲁斯坐到我身边,让左照坐到靠车门的那侧。布鲁斯有点惊慌,但他什么也不敢说,照做了。

    在天黑以前,我终于把车开到了离医院百来米的地方,掉了一下头,用后厢撞碎了一家7-11的玻璃门,很好,我有了一个车库。

    我可不想进医院之后让布鲁斯和左照开走我的车,就示意他们下车进了边上一个塌了小半的房子,我让他们呆在还算完好的房间里,对旺财默念道:“看住他们。”想不到这条变异狗立刻就守住了门口。我从车上取了一些食物和水扔进房间,独自背着枪进了医院。

    医院的大门紧闭着,门外有一些腐尸和变异狗的残骸,这让我比较高兴。通常医院不会把大门关起来,何况还下了铁闸,除非医院里的人想防备外来者的入侵。如果这里门户洞开,散发着尸臭,那么里面的DNA再造机能使用的几率大约就等于零了。

    我小心地检查了白银手枪、猎枪,确定它们都上好了子弹,打开保险随时可以开火,再取下手上的GM16A1突击步枪,把子弹上了膛。我小心翼翼地摸向医院的侧门,在这个废墟里生存,就算没有了神经,我也得绷紧每一块骨头,天知道下一刻会面对什么?想起以前去医院,我对排队挂号极度厌恶,总是憧憬有一天去医院看病不用挂号就太棒了,现在这一天终于到来了,可惜一点也不好玩。

    绕了一圈,所有的侧门都被封死了,连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也落下了厚重的铁闸门。这些铁闸门上有很多干涸的绿色汁液,一些变黑的血迹,还有横七竖八的腐尸的残骸,应该是之前有腐尸来造访,不得其门而入留下的痕迹。没有法子,我只好卸下身上那把沉重的GM16A1突击步枪和弹药,后退了几步,助跑冲向墙壁,这时听见医院天台似乎有人狠狠地骂了一句粗口,我已跃起攀到墙上的排污管了。

    当借力撞破二楼的玻璃窗进去时,我在滞空的一刹那看到那条排污管边上冒出一串火花,然后连续的枪声响起,排污管被射裂,发臭的液体四溅。如果我还攀在那里,也许已被子弹撕成碎片,并且浸在污液里了。

    在房间里我活动了一下头骨,对我来说,被浸在污液里,比被干掉更让我愤怒。

    许多脚步声冲这边过来,是人。我抬头望了一眼天花板上的排气通道,但没等我决定是否爬上去,已有一个壮汉冲了进来。我从下往上一拍他的枪握木,他的枪口上抬,急剧的射击把天花板打成了蜂窝。我没有什么顾虑了,他想杀我,那么我杀他,天经地义,我的左手一下子插入他的脑盖骨里,妈的,不对劲!

    我在还能保持清醒以前,跃身跳进那排气通道,艰难地向前爬了十几米拐了两个弯,然后我就一动也不能动了,因为――我从那壮汉身上吸取的力量很不对劲,很狂暴,很火辣,他是一个吸血鬼。

    听着脚步声从下面急速穿行,又有人不时持枪乱射,有两发子弹居然射中了我藏身的管道,穿破我的作战服,从骨头缝里飞出去再穿破另一边的管道。我的肋骨被烫得火辣,如果现在被他们发现,我真是一点反抗的力量也没有。

    别的能力,我也许并不具备,但耐心却是在教堂和那尖顶上的十字架下,磨出来的。相对于坐在教堂里十五个星期,同时经受刺骨的疼痛和玛丽亚的唠叨,我觉得潜伏在这通风管,一动不动的,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

    下面传来慌乱的惊叫声,他们说的不是中文,但我可以听明白意思,就跟昨天晚上听那几个吸血鬼说话一样。不过我听了他们的话,却更加地迷茫和不知所措――他们在叫嚷:“为什么?为什么会有两个高贵的血族的生命,消逝在那卑贱生物手中?”

    不对劲,我杀了许多个吸血鬼,就昨晚来说,我都干掉了不止两个吸血鬼,光是蒙着眼睛时,我都干掉两个了。但下面那些吸血鬼,他们的悲痛绝不似作伪,过了一小会,我稍能动弹了,只听有人在叫嚷着:“他跑不了多远!这边楼梯口去几个人,克丽丝汀你带上五个人守着电梯口,留下几个守着这里,其他人跟我来!一定要把他的骨架子拆散!”

    我想,他没有提到这条通风管道,是因为管道已被他们扫射得像筛子一样。但事实上我的敌人并不比我更蠢,这是件让人痛苦的事,我已感觉到通风管道的摇晃,明显已有人爬了上来,我连忙向前爬,可是我又听到有翅膀扇动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天啊,我忘记了,他们可以变成蝙蝠,我爬得再快也没有他们飞得快!这时前面有一个出口,我不管下面是什么房间了,拨开那挡风板就跳了下去,随后马上冲跳下来时的通风口开了一枪。三四声惨叫响起,几只蝙蝠如同着了火一般,从那通风口跌了下来,落地之前变成几个通红的人形,然后留下一地的灰烬和轻烟。

    就在这时,有人用稚嫩的腔调高呼着:“是不是真的啊?让我去瞧瞧!让我看一下!”房间一下子打开,一个穿着白色连衣百褶裙的可爱小女孩,粉嫩的小手里捧着一个大可乐杯,就这么跳了进来。她大约十三四岁的年纪,如同其他我见过的吸血鬼一样,长得很俊俏。

    但她是一个吸血鬼,毫无疑问,她甚至还没收起那几颗獠牙。

    她一下子就扑到我跟前,一脸好奇地望着我说:“你是骷髅还是腐尸?很怪哦!这是什么?”说着她踮起脚尖,要来摸我头骨上那些纹身一样的符文。不知为什么,我躲了一下,还下意识地避免让白银枪管碰到她。

    “我是人。”我蹲下来这么对她说,房间门口已有六七只枪口对着我,但她就在我跟前,没有人敢开枪,一片寂静,我听到吸气声,八个吸血鬼,门外有八个吸血鬼。没有等我考虑该怎么胁持面前这小吸血鬼做人质,那个大可乐杯就递了过来,她笑得很灿烂,对我说:“请你喝,很好喝的哟。”

    她本就是白种人,又是吸血鬼,故而白色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却是人比衣胜雪,但又一点也不显得她肤色苍白。她笑容可掬地望着我,继续用还带童声的嗓音说:“喝啊,很好喝,我不骗你的。”她边说边还用力地点头,以加重“我不骗你”的意思。

    鬼使神差地,我居然凑着吸管喝了一口,是血!我没有味觉,但我有嗅觉,用力一吸之下,这杯半冰的喱状的血,就从我颔骨下滴到颈椎,一路地滑了下去,所过之处的每寸骨头,都感受到一种渗进骨髓的冰冷。

    我一下子就吸光了这一大杯血喱,直到再也吸不上东西时,我才醒觉,让我舒畅的,不是它的冰凉,而是血。

    那些血喱并没有一路跌到我的腿骨上,我可以感觉到它们在下滑的过程中慢慢地渗入骨头里,到了骨盆的位置,已经被我的骨头吸收得一干二净。我一下子吸光了它,是对血,血的欲望,在这一刻,没有人比我更了解,那种从骨头深处涌出来的,对血的狂热。

    她在我面前坐了下来,我尽力地压抑着自己那种想扑上去吸干她的血的欲望。她似乎一点也没感觉到危险,只是很深沉地叹了一口气说:“现在,白天可以出来玩了,但是,没人陪我玩,我宁可和以前一样,晚上还可以到同学家里。”她说的是英文,我听不懂英文,但我能听懂她的话,这种感觉越来越清楚,似乎她不用说出来,我就可以感觉到一样。

    我必须很专注,才能控制住那种嗜血的疯狂,所以我没法子回答她,只是抬手指了指她的獠牙。这让她笑了起来,对我说:“我会收起来的嘛!但是,现在没有这个必要了。”

    是的,我靠在墙上这么想着:在这个废墟里,她实在没有必要收起獠牙,大约她的同学,也都死掉了吧。这时门口用枪指着我的那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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