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口试。
这真要好好感谢我的爱米粒!他想。多亏她那么早就开始帮我复习,这么多东西要临时抱佛脚可不行,抱耶稣脚也没用!想想也怪,这……这不象是巧合!莫非她心里早有那个打算?唉,我王二怎么就那么……突然,冰凉的水溅到他的额头上,打断了他的思绪。牧师正在用圣水为他洗礼呢。
两人开始张罗婚礼的事。总督送的那袋银币可真是及时雨,爱蜜丽在新阿姆斯特丹镇买到了一套漂亮的婚纱。可轮到王二买礼服时,他隔着裁缝店的玻璃窗看了一眼便摇头离去,那些黑不溜丘的衣服让人怎么穿啊?
“艾尔你去哪儿?”爱蜜丽大声叫住了他。“你没有礼服怎么去婚礼?”
王二回头望去,她那张粉红色的小脸蛋因生气而变得愈加红润,愈加动人。他叹了口气,回到了裁缝店。
“先生,您想要什么款式的礼服?”裁缝殷勤地问。
“你的这些衣服全是垃圾,我一件也看不上!”王二忍不住大喊道。
“你!不想买东西,别来这儿胡闹!”裁缝瞪着王二,一指大门,下了逐客令。
王二在心里大喊不妙,要为这点小事闹翻,爱米粒或许再也不会理睬自己!他狠了狠心,将自己的那份银币啪地按在桌子上。“谁说我不买东西?我买!”
裁缝见自己桌子上一下子多了十块闪光的吉尔德银币,立刻傻了眼。想想自己苦干一个月都挣不到一块银元,而这个其貌不扬的东方人竟然一出手就给十块!难怪别人都说,中国遍地是金。那位小姐真幸运,自己为什么没有与那些中国人沾亲带故的福分呢?
“先生请别生气,不管您想要什么,我都可以为您度身定做。”裁缝笑眯着眼,又恢复了先前的殷勤。
王二昂起头说:“一件真正的礼服应该是这样的……”
裁缝拿出纸和笔,认认真真地将客人所说的要领记录下来。“先生,这没问题。”他最后肯定地回答。
婚礼当天,两人穿戴完毕,样子还真不错:爱蜜丽身穿带拖摆的纯白色长裙,头披美丽的白纱;王二则一身大红宽袖袍,腰束金丝腰带。
走出自己的小屋,王二看了又看爱蜜丽的婚纱,最后忍不住摇了摇头。
“亲爱的,你不喜欢吗?”
“好是好,只是……”王二四处张望。他看见邻居家的花园,顿时有了主意。
不一会儿,一支大红花插上了爱蜜丽的金发。“嗯,这下看起来就顺眼多了!”他站在一旁,越看越为自己的新创意得意。
爱蜜丽朝着他甜甜地一笑。“只要你喜欢。”
不出一年,爱蜜丽生下一大胖儿子,王二喜不胜收。他对妻子说:“这样吧,你出几个名,我来选。”
“Pieter.”
“彼得?”他大喊道,“不行,不行,太普通了。”
“Jan.”爱蜜丽又说。
“杨?这到底是名还是姓啊?”
爱蜜丽背过身去。“你怎么这么挑剔?我身子还疼着呢,需要休息!”
“我亲爱的小仙女,再出一个名,就一个啊?”他双手搂着她的腰苦劝道。
“Vincent.”她终于说。
“万胜?这个名字有气势!他长大后一定有出息!”
又过了几年,爱蜜丽生下一女,取名时还是老规矩。她苦笑一声说:“我就出一个名,不行你自己想办法!Megan.”
“什么什么?麦根?”王二惊呼。爱蜜丽在心里连喊糟糕,这次他又没完了!
“哎呀我的爱米粒,你起的这名与你自己的一样美!知道吗,我们庄稼人视粮食为命根子,有了麦根这样吉利的名字,往后的麦子一定年年丰收!”
〖注12〗人命天定是加尔文教的信仰基石。作者本人不是基督徒,也不想在小说中对各种宗教信仰进行褒贬评估,但是对于人生命运的探讨却是贯穿整本小说的核心,因此本书不得不多次引用教徒们的话。
上篇 第七章 成长
“麦根,快捂上耳朵。”万胜挺了挺还没有枪高的身子,费力地端起了一支粗大的火枪。
“乒!”一团白烟冲出了枪膛,松鸡从树叶间应声落下。“打中了,打中了!”麦根一个箭步先跑了上去。
“嘿,你们两个小土人,拿我的猎物干吗?”林子的另一头走出一个衣着考究的中年人,他头戴插着孔雀羽毛的礼帽,一手举着朗姆酒壶,另一手提枪,很显然是从城里出来打猎游玩的富商。
“先生,我只听见一声枪响,这只松鸡肯定是我打的。”万胜很有礼貌地上前解释。
“哈,土人还会说荷兰话!”那富商惊讶地张大了嘴。万胜和麦根隔着很远便已闻到了他嘴里喷出的酒气。
“我们不是土人!”两人异口同声地说。
“别装了,就凭你们那头黑发和黑眼睛,错不了!听着,那破鸟我可不稀罕,你们想拿就拿吧。”
“先生,你一定是搞错了……”万胜还想继续解释,可那富商已哈哈大笑着离去。
他走出几步,回头又说:“别傻站在那儿,你们的土人爸妈正在林子里嗷嗷叫着找你们回家呢!”
“这实在太可气了!”万胜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说我们是土人?嗷嗷乱叫?”
“那人一定是喝醉了酒说胡话,别理他!”麦根朝着他消失的方向瞪了一眼说。
“可黑头发,黑眼睛又怎么了?”万胜还在不解地思索。住在这附近的村民全都认识他们一家,对他们也一向彬彬有礼,没想到今天突然冒出个城里人这么说!
“别再瞎想了,继续陪我玩吧!”麦根推着他的肩膀,撒起娇来。可他还在生那人的气,无动于衷。她悄悄地将嘴凑到他耳旁,大叫一声:“嗷,嗷!”然后笑着一溜烟地跑开了。
“好你个野人妹,看你往哪儿跑?”万胜终于被她逗乐,紧追而去。麦根跑得更欢了,快乐的笑声回荡在密林之中。
“妈妈,妈妈,今天遇到了件怪事。”万胜一进家门便说,“有个城里人竟然说我们是嗷嗷乱叫的土人!”
“瞎说,你们是真实的荷兰人。”爱蜜丽不假思索地回答。
“我说吧!”麦根朝着万胜胜利地一笑。
爱蜜丽想了想补充道:“再说,土人称印地安人,他们有自己的语言,也不嗷嗷乱叫。那城里人简直一派胡言!”万胜还想问什么,但到嘴边的话又被咽了下去。
“今天你们玩得也够多了,赶快来读书写字。”爱蜜丽说完拿出了她的圣经,这是家里唯一的一本书。
“爸爸,爸爸,我有件事问你……”从田里归来的王二还未卸下农具,就被儿子拦在门外。
“你说的话爹听不懂!”王二厉声打断了他的荷兰话,心想:在这儿教他说汉语真不容易,等他长大后一定让他去金山镇磨练磨练。
万胜顺从地换成了中文。“今天遇上了……可妈说我们是荷兰人。”
“你们是中国人!”
万胜想了想,父亲的话似乎回答了他心中的疑团。“中国人是不是都和我一样,长着黑头发,黑眼睛?”
“说得对!”王二满意地看了儿子一眼。他不禁想起了当年看这两个孩子出生时的情景,那时他真替他们捏了一把汗,要是孩子们张着红毛绿眼,以后怎么回去见他们奶奶?
“爸,跟我说说中国吧!”
王二笑着给他讲述了美丽的金山镇,那儿的城墙比家门口的云杉还高,那儿好吃的比比皆是,还有五彩缤纷的丝绸衣裳……
万胜听得出了神。“我想去中国!”
王二又一次微笑。“等你长大吧。”
“怎么叫长大呢?”他张大了眼问。
王二取出小刀,踮起脚,在小木屋的墙上刻了一条线。“等你长到这儿。”
“这么高?”
“你一定行!”他满意地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儿子的身高是他最大的骄傲,他小小年纪已差不多与自己一般高矮,以后让他奶奶见了,一定会让她乐得笑上一整天的!
“爸,我还有个问题。”万胜朝父亲诡谲地一笑。“为什么我说荷兰话时你总说听不懂,但妈说同样的话,你却句句都点头称是?”
他的后脑勺立刻遇上了父亲的手掌心。“好你个臭小子,小小年纪已开始管老子的事了!”万胜嬉笑着离去。
“有谁能说一说杠杆的原理?”
官办中学的教室内,一排排小手都举了起来。“用力点与载重点离支点的距离之比等于重物重量与用力度之比!”
端坐在教室后的新上任知府张国利满意地点点头,悄然离去,走向他的下一站视察。
原知府刘大人告老还乡时,曾向朝廷一再推荐张国利为下一任知府,这个建议立刻得到了批准。对于住在京师豪华大宅内的明朝官员来说,赴新中华府任职与充军发配差不多,有人愿意“替罪”自然理想。张大人走马上任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走访各行各业,了解这十几年变革的成功与不足。他知道,朝中一定有人对变革不满,但他和刘大人靠的是那份当年朝廷下达的“自治许可令”。说来也怪,打那时起,京师几乎再也没有发来任何批文指示,新中华府似乎给朝廷遗忘得一干二净。
在走访之中,张国利欣喜地发现,当年的破落农民如今全都成了薪水丰厚的能工巧匠,新中华府百姓吃穿不愁,生活蒸蒸日上。现在唯一的担忧便是西夷入侵。
“张大人,新军列队完毕!”
校军场上,那些装备精良、盔甲披肩的新军士兵看上去面目一新,令人振奋。张知府兴奋地说:“传本官之令:放上草人,实弹演习。”
士兵们扛着沉重的火绳枪和铁斧开始向稻草靶人冲锋。没跑出多远,一些士兵已不堪重负,落在了后头。队形散乱的士兵终于跑到了靶人跟前,纷纷开始装弹射击。零落的枪声过后,一些心急气盛的士兵抄出铁斧冲了上去,对着靶人乱砍一气,其他士兵被迫停止射击,以免误伤自己人。
张大人皱起了眉头。“本官虽不是武将,但我见过洋人打仗那样子,同样的兵器拿在英国人手里有一种压倒敌人的气势,可拿在你们这些人手里就少了许多!”
“大人,这些新玩意儿我们从未在实战中使用过,也琢磨不出什么战法,士兵们能把枪打响已很不错了!”有一军官神色为难地解释道。
张大人立刻虎起了脸。“你是说,我们必须再败在西夷手下一回,才能学会火器作战的新战法?”
“末将可不是这意思!末将言语不当,请大人恕罪!”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们的难处,这不全是你们的错!”张大人忧心忡忡地离开了校军场。问题明摆着,新式武器容易造,但适合新式武器的新战法却来之不易,这需要实战经验,换句话说需要血的代价!怎么办?
“万胜,你少喝一点!”麦根不满地看着他说,“你把家里的牛奶都喝完了,让我喝什么?”
他终于放下了盛奶的大桶。“妈说了,多喝牛奶能长身高。等我长到那条线,就可以去中国了!”他又瞥了一眼墙上的线,心里说:快了,快了!
“你一走,谁陪我玩啊?”麦根焦急地看着哥。
“到那时,你也长大了,就不想玩了。”
“我永远玩不够!”
万胜笑了笑。“好,那就给你找个男朋友。”
冰雹般的小拳头凌空落下。
万胜挺着铁塔般的身躯胜利地站在父亲刻的线下,他终于长大了。
“见着张大人,一定得替爹向他老人家问候请安。”王二说着又递上一块布。这是他特意让爱蜜丽缝制的大明护照的仿制品,她在下面用荷兰语加上“爱蜜丽”和“新荷兰”两行小字。
“收藏好这个,并把它传给你的后代。那块丝巾我们将传给麦根。将来当你们的后代相遇时,无论他们长得有多不同,以此信物即可证明他们原本是一家,都是中国人!”
“万胜,妈还有一样东西给你。”爱蜜丽拿出了她的圣经。“别忘了主的教诲,要做一个正直的人,要有一颗爱人的心!”
“爸,妈,你们的话我一定牢记在心。”
一家人依依不舍地将他送到河边。望着滔滔南下的河水,万胜忽然感到一种莫名的紧张与激动。在密林小村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就这样结束了,[365小说网|365book.net]一种全新的挑战正等待着自己!
爱蜜丽将几块贝壳币放在他手中。“这些钱仅够你几天的食宿。你已经长大成人,以后的路得靠你自己去走,爸妈再也帮不了你。”
“放心吧!”万胜将一半硬币还给了母亲,“这些你们留着给麦根买件圣诞礼物。”
上篇 第八章 远涉重洋
新阿姆斯特丹镇在这十几年里已大变了样,没人会想到那些车水马龙的鹅卵石大道原本全是破落不堪的泥泞小路。万胜漫步在镇中心最为气派的百老汇大街上,兴奋地左顾右盼。大街两旁均为富家豪宅,前院的花圃一个修得比一个绚丽,数不尽的红黄郁金香、白色香百合在微风中争奇斗艳。
靠着一长列巨型船桅的指示,他很快就找到了镇东河码头。眼前停着一艘三桅大帆船,漆得油亮的黑色船体在绿色的波涛中起伏不定。
“你们去金山镇吗?”
“哪儿?”船上的水手诧异地问。“我从未听说过这个地方!”
他又走向下一艘船询问,不料还是同一回答。问了一天,只剩最后一艘
这真要好好感谢我的爱米粒!他想。多亏她那么早就开始帮我复习,这么多东西要临时抱佛脚可不行,抱耶稣脚也没用!想想也怪,这……这不象是巧合!莫非她心里早有那个打算?唉,我王二怎么就那么……突然,冰凉的水溅到他的额头上,打断了他的思绪。牧师正在用圣水为他洗礼呢。
两人开始张罗婚礼的事。总督送的那袋银币可真是及时雨,爱蜜丽在新阿姆斯特丹镇买到了一套漂亮的婚纱。可轮到王二买礼服时,他隔着裁缝店的玻璃窗看了一眼便摇头离去,那些黑不溜丘的衣服让人怎么穿啊?
“艾尔你去哪儿?”爱蜜丽大声叫住了他。“你没有礼服怎么去婚礼?”
王二回头望去,她那张粉红色的小脸蛋因生气而变得愈加红润,愈加动人。他叹了口气,回到了裁缝店。
“先生,您想要什么款式的礼服?”裁缝殷勤地问。
“你的这些衣服全是垃圾,我一件也看不上!”王二忍不住大喊道。
“你!不想买东西,别来这儿胡闹!”裁缝瞪着王二,一指大门,下了逐客令。
王二在心里大喊不妙,要为这点小事闹翻,爱米粒或许再也不会理睬自己!他狠了狠心,将自己的那份银币啪地按在桌子上。“谁说我不买东西?我买!”
裁缝见自己桌子上一下子多了十块闪光的吉尔德银币,立刻傻了眼。想想自己苦干一个月都挣不到一块银元,而这个其貌不扬的东方人竟然一出手就给十块!难怪别人都说,中国遍地是金。那位小姐真幸运,自己为什么没有与那些中国人沾亲带故的福分呢?
“先生请别生气,不管您想要什么,我都可以为您度身定做。”裁缝笑眯着眼,又恢复了先前的殷勤。
王二昂起头说:“一件真正的礼服应该是这样的……”
裁缝拿出纸和笔,认认真真地将客人所说的要领记录下来。“先生,这没问题。”他最后肯定地回答。
婚礼当天,两人穿戴完毕,样子还真不错:爱蜜丽身穿带拖摆的纯白色长裙,头披美丽的白纱;王二则一身大红宽袖袍,腰束金丝腰带。
走出自己的小屋,王二看了又看爱蜜丽的婚纱,最后忍不住摇了摇头。
“亲爱的,你不喜欢吗?”
“好是好,只是……”王二四处张望。他看见邻居家的花园,顿时有了主意。
不一会儿,一支大红花插上了爱蜜丽的金发。“嗯,这下看起来就顺眼多了!”他站在一旁,越看越为自己的新创意得意。
爱蜜丽朝着他甜甜地一笑。“只要你喜欢。”
不出一年,爱蜜丽生下一大胖儿子,王二喜不胜收。他对妻子说:“这样吧,你出几个名,我来选。”
“Pieter.”
“彼得?”他大喊道,“不行,不行,太普通了。”
“Jan.”爱蜜丽又说。
“杨?这到底是名还是姓啊?”
爱蜜丽背过身去。“你怎么这么挑剔?我身子还疼着呢,需要休息!”
“我亲爱的小仙女,再出一个名,就一个啊?”他双手搂着她的腰苦劝道。
“Vincent.”她终于说。
“万胜?这个名字有气势!他长大后一定有出息!”
又过了几年,爱蜜丽生下一女,取名时还是老规矩。她苦笑一声说:“我就出一个名,不行你自己想办法!Megan.”
“什么什么?麦根?”王二惊呼。爱蜜丽在心里连喊糟糕,这次他又没完了!
“哎呀我的爱米粒,你起的这名与你自己的一样美!知道吗,我们庄稼人视粮食为命根子,有了麦根这样吉利的名字,往后的麦子一定年年丰收!”
〖注12〗人命天定是加尔文教的信仰基石。作者本人不是基督徒,也不想在小说中对各种宗教信仰进行褒贬评估,但是对于人生命运的探讨却是贯穿整本小说的核心,因此本书不得不多次引用教徒们的话。
上篇 第七章 成长
“麦根,快捂上耳朵。”万胜挺了挺还没有枪高的身子,费力地端起了一支粗大的火枪。
“乒!”一团白烟冲出了枪膛,松鸡从树叶间应声落下。“打中了,打中了!”麦根一个箭步先跑了上去。
“嘿,你们两个小土人,拿我的猎物干吗?”林子的另一头走出一个衣着考究的中年人,他头戴插着孔雀羽毛的礼帽,一手举着朗姆酒壶,另一手提枪,很显然是从城里出来打猎游玩的富商。
“先生,我只听见一声枪响,这只松鸡肯定是我打的。”万胜很有礼貌地上前解释。
“哈,土人还会说荷兰话!”那富商惊讶地张大了嘴。万胜和麦根隔着很远便已闻到了他嘴里喷出的酒气。
“我们不是土人!”两人异口同声地说。
“别装了,就凭你们那头黑发和黑眼睛,错不了!听着,那破鸟我可不稀罕,你们想拿就拿吧。”
“先生,你一定是搞错了……”万胜还想继续解释,可那富商已哈哈大笑着离去。
他走出几步,回头又说:“别傻站在那儿,你们的土人爸妈正在林子里嗷嗷叫着找你们回家呢!”
“这实在太可气了!”万胜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说我们是土人?嗷嗷乱叫?”
“那人一定是喝醉了酒说胡话,别理他!”麦根朝着他消失的方向瞪了一眼说。
“可黑头发,黑眼睛又怎么了?”万胜还在不解地思索。住在这附近的村民全都认识他们一家,对他们也一向彬彬有礼,没想到今天突然冒出个城里人这么说!
“别再瞎想了,继续陪我玩吧!”麦根推着他的肩膀,撒起娇来。可他还在生那人的气,无动于衷。她悄悄地将嘴凑到他耳旁,大叫一声:“嗷,嗷!”然后笑着一溜烟地跑开了。
“好你个野人妹,看你往哪儿跑?”万胜终于被她逗乐,紧追而去。麦根跑得更欢了,快乐的笑声回荡在密林之中。
“妈妈,妈妈,今天遇到了件怪事。”万胜一进家门便说,“有个城里人竟然说我们是嗷嗷乱叫的土人!”
“瞎说,你们是真实的荷兰人。”爱蜜丽不假思索地回答。
“我说吧!”麦根朝着万胜胜利地一笑。
爱蜜丽想了想补充道:“再说,土人称印地安人,他们有自己的语言,也不嗷嗷乱叫。那城里人简直一派胡言!”万胜还想问什么,但到嘴边的话又被咽了下去。
“今天你们玩得也够多了,赶快来读书写字。”爱蜜丽说完拿出了她的圣经,这是家里唯一的一本书。
“爸爸,爸爸,我有件事问你……”从田里归来的王二还未卸下农具,就被儿子拦在门外。
“你说的话爹听不懂!”王二厉声打断了他的荷兰话,心想:在这儿教他说汉语真不容易,等他长大后一定让他去金山镇磨练磨练。
万胜顺从地换成了中文。“今天遇上了……可妈说我们是荷兰人。”
“你们是中国人!”
万胜想了想,父亲的话似乎回答了他心中的疑团。“中国人是不是都和我一样,长着黑头发,黑眼睛?”
“说得对!”王二满意地看了儿子一眼。他不禁想起了当年看这两个孩子出生时的情景,那时他真替他们捏了一把汗,要是孩子们张着红毛绿眼,以后怎么回去见他们奶奶?
“爸,跟我说说中国吧!”
王二笑着给他讲述了美丽的金山镇,那儿的城墙比家门口的云杉还高,那儿好吃的比比皆是,还有五彩缤纷的丝绸衣裳……
万胜听得出了神。“我想去中国!”
王二又一次微笑。“等你长大吧。”
“怎么叫长大呢?”他张大了眼问。
王二取出小刀,踮起脚,在小木屋的墙上刻了一条线。“等你长到这儿。”
“这么高?”
“你一定行!”他满意地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儿子的身高是他最大的骄傲,他小小年纪已差不多与自己一般高矮,以后让他奶奶见了,一定会让她乐得笑上一整天的!
“爸,我还有个问题。”万胜朝父亲诡谲地一笑。“为什么我说荷兰话时你总说听不懂,但妈说同样的话,你却句句都点头称是?”
他的后脑勺立刻遇上了父亲的手掌心。“好你个臭小子,小小年纪已开始管老子的事了!”万胜嬉笑着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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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知府刘大人告老还乡时,曾向朝廷一再推荐张国利为下一任知府,这个建议立刻得到了批准。对于住在京师豪华大宅内的明朝官员来说,赴新中华府任职与充军发配差不多,有人愿意“替罪”自然理想。张大人走马上任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走访各行各业,了解这十几年变革的成功与不足。他知道,朝中一定有人对变革不满,但他和刘大人靠的是那份当年朝廷下达的“自治许可令”。说来也怪,打那时起,京师几乎再也没有发来任何批文指示,新中华府似乎给朝廷遗忘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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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军场上,那些装备精良、盔甲披肩的新军士兵看上去面目一新,令人振奋。张知府兴奋地说:“传本官之令:放上草人,实弹演习。”
士兵们扛着沉重的火绳枪和铁斧开始向稻草靶人冲锋。没跑出多远,一些士兵已不堪重负,落在了后头。队形散乱的士兵终于跑到了靶人跟前,纷纷开始装弹射击。零落的枪声过后,一些心急气盛的士兵抄出铁斧冲了上去,对着靶人乱砍一气,其他士兵被迫停止射击,以免误伤自己人。
张大人皱起了眉头。“本官虽不是武将,但我见过洋人打仗那样子,同样的兵器拿在英国人手里有一种压倒敌人的气势,可拿在你们这些人手里就少了许多!”
“大人,这些新玩意儿我们从未在实战中使用过,也琢磨不出什么战法,士兵们能把枪打响已很不错了!”有一军官神色为难地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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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将可不是这意思!末将言语不当,请大人恕罪!”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们的难处,这不全是你们的错!”张大人忧心忡忡地离开了校军场。问题明摆着,新式武器容易造,但适合新式武器的新战法却来之不易,这需要实战经验,换句话说需要血的代价!怎么办?
“万胜,你少喝一点!”麦根不满地看着他说,“你把家里的牛奶都喝完了,让我喝什么?”
他终于放下了盛奶的大桶。“妈说了,多喝牛奶能长身高。等我长到那条线,就可以去中国了!”他又瞥了一眼墙上的线,心里说:快了,快了!
“你一走,谁陪我玩啊?”麦根焦急地看着哥。
“到那时,你也长大了,就不想玩了。”
“我永远玩不够!”
万胜笑了笑。“好,那就给你找个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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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胜挺着铁塔般的身躯胜利地站在父亲刻的线下,他终于长大了。
“见着张大人,一定得替爹向他老人家问候请安。”王二说着又递上一块布。这是他特意让爱蜜丽缝制的大明护照的仿制品,她在下面用荷兰语加上“爱蜜丽”和“新荷兰”两行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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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胜,妈还有一样东西给你。”爱蜜丽拿出了她的圣经。“别忘了主的教诲,要做一个正直的人,要有一颗爱人的心!”
“爸,妈,你们的话我一定牢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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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阿姆斯特丹镇在这十几年里已大变了样,没人会想到那些车水马龙的鹅卵石大道原本全是破落不堪的泥泞小路。万胜漫步在镇中心最为气派的百老汇大街上,兴奋地左顾右盼。大街两旁均为富家豪宅,前院的花圃一个修得比一个绚丽,数不尽的红黄郁金香、白色香百合在微风中争奇斗艳。
靠着一长列巨型船桅的指示,他很快就找到了镇东河码头。眼前停着一艘三桅大帆船,漆得油亮的黑色船体在绿色的波涛中起伏不定。
“你们去金山镇吗?”
“哪儿?”船上的水手诧异地问。“我从未听说过这个地方!”
他又走向下一艘船询问,不料还是同一回答。问了一天,只剩最后一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