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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

作者:方孔
更新时间:2018-05-23 15:00:00
主角一名吴聊,少无大志,整天混日子,闲来翻翻玄幻小说,玩玩网游,闷时与死党出去泡妞。

    某日,泡妞不成,恰逢野蛮仙女姑息息追杀妖怪。

    爱看恐怖片的吴聊误以为是在拍电影,不小心走得近了,结果惨遭误杀。从此改变了他平平无奇的一生,更因此与天地最大的劫――诛天大魔王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吴聊的死党高笑,本是中学第一浪子,立志要在年青时代成为千人斩。这个斩的人当然是指美少女。

    不幸运的是发生在他与姑息息(当时吴聊的主人)的第一次见面。他居然要上仙女,结果当然惨不忍睹,更要命的是高笑发誓要追她到手,更由此从人间一直追到仙界。

    头号反派诛天,这世转生为天狐,性别女。狡猾多智,诡计多端,决计不肯放过吴聊,要与他“合二为一”。

    同时神仙菩萨开始布下天罗地网要诛杀诛天,而吴聊不幸运的被认定是诛天的转世。

    由此产生一系列有趣的故事。

    小说保证有趣好玩,将当代都市生活与中国古老传说神话融为一炉。

    啥也不说了,请朋友们也支持一下俺的新书!

    下面附上《诛天》背景的介绍:

    鸿蒙初辟,天地初开。

    清者为天,浊者为地。

    天地正气赋于众生,化为神圣。天地邪气亦赋于众生,乃有妖怪。

    自古邪不压正,天神慈悲,引导愚昧百姓,后聚众仙建天庭以掌天地生杀,理乾坤正道。至尊者称玉皇大帝,号令天地,无不响应。

    而后有释迦摩尼生焉,悯众生沉沦苦海,立佛教普度众生。

    而后不知何年,忽有一妖,神通广大,拘束十万妖将,更有妖兵无数。啸傲于凶山荒野之间,仙人不敢轻犯其锋。

    忽一日,其妖自称悟通世界本源,善知过去未来。乃召集众妖,称其自后改名为诛天。

    其曰:诛人诛鬼诛妖诛仙诛神诛佛诛天诛地诛已。是谓诛天!

    乃制大旗曰:天道不公,诛天以公之。

    发诛天令于天下,群妖云集,诸神惊骇。玉帝派天兵十万下界征讨诛天,以安天地。

    孰料天兵大败,群妖反杀上天庭。

    是役天界诸神与下界群仙伤亡大半,无数上古大仙因之除名,或自此魂飞魄散,或忍辱转生。

    诛天夺天庭以居之,群妖笑视天地。

    玉帝奔走昆仑山乃得免,诸神议之:群妖并不可畏,可畏者实诛天一妖,天界无人可敌。

    西王母乃赴西天恭请如来。

    如来率诸天菩萨,五百罗汉,十万揭谛前来相助。

    诛天冲散揭谛,打翻罗汉,直杀到如来莲座。

    如来施佛法禁住诛天,使其不得使用世界本源之力,然后众神乃得诛之。

    诛天一亡,群妖溃散,五成死于众神之手,三成被俘就戳于斩妖台,一成降服为众神役使,残余逃窜于八荒之绝地。

    乾坤重清,正道得复。

    玉帝大悦,开瑶池大会宴请众神。

    宴席之上,忽闻天地间如雷之吼声:“我要诛天!”

    玉帝及众神惊骇莫名,如来叹曰:“诛天已悟彻世界本源,亦即如来真面目。不生不灭,与天地同在,无法可诛。今天虽可除之,难免他日转生复为害天地。”

    玉帝骇然问:“如此,如之奈何?”

    如来笑曰:“其虽可转生,然我佛禁制仍在,其要再回复今日神通却是千难万难。在其转世之初,众神自可随意处之。”

    众神之心乃安,于是各举杯庆贺。

    此后,诛天之名乃成天地之禁忌。诛天之转世亦成天地之一大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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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第一卷

    序

    龙,最强大的生物。

    龙披着坚硬的鳞甲,强壮的四肢和尾巴能轻易打断参天乔木。口中喷出的龙息能在瞬间摧毁一座城堡,庞大的身躯如小山,巨大有力的翅膀让龙能自由在天上飞翔!

    上千年的生命,与生俱来的魔法,龙族拥有令人羡慕的一切。

    龙是世上所知生物中最骄傲的种族,它们骄傲到连自己的同类都不屑一顾,它们离群索居,各霸一方。它们没有朋友,它们自认为不需要朋友。

    只有弱小如者才紧紧抱成一团,羚羊躲在羊群里,靠同伴的牺牲苟延残喘。人类依靠群体的力量建起了城堡,建起了国家和文明。而在龙看来,人类和蚂蚁并没有多大的区别。

    人类遍布全世界的时候,龙发现它们错了。错得很离谱,渺小的人类不断侵占龙的地盘,甚至于不为什么只为炫耀就杀死龙。杀死龙的人会被称为屠龙者,受到所有人的尊敬,不管他是采用何等卑鄙的方式杀死了一只老弱病残的龙。

    龙终于愤怒了,它们对人类展开了激烈的报复。它们完全无视人的不同。无论邪恶或是善良,无论高贵或是卑微,无论贵族还是平民,无论学者还是骑士,也不分男女老少它们一律杀死。就象人踩死一只蚂蚁,决不会去关心这只蚂蚁的美丑善恶。

    龙施展与生俱来的龙魔法,喷出可怕的龙息,杀光所有遇上的人,摧毁所见的房屋城堡宫殿。

    人类终于认识到大难临头了,他们不该冒犯尊贵强大的龙族。在哀求与进贡无效后,人类开始了决死的反击。世界的每个角落都在发生人龙大战,龙的咆哮与人的呐喊使浮云也为之驻足,剑与魔法的较量照亮了黑夜,热血洒遍了每一寸土地。

    人类苦痛的哭声,惨叫与悲怆的龙啸使星月无光。

    战斗持续了十年,全世界都被迫卷入了这场战斗,然而却没有胜利者。

    人类死亡了大半,所有的城堡都市宫殿都只剩下残垣断壁,曾经灿烂的文明烟消云散,活着的人被迫躲藏在深山老林。

    龙,本就是数量最少的龙族,在无数的战斗后,最强悍的龙也累得吐不出一点龙息,拖着疲惫的翅膀从半空跌落,然后被妇孺用菜刀砍死或被成群的野狗咬死。龙族因为愤怒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很多年以后,人类重新繁盛强大。旺盛的生育使他们重新成为世界之主,龙却成为了传说。冒险者们吹嘘他们亲眼看到过龙,然而没有人相信。因为有勇敢的骑士和法师曾组队去传说有龙的偏远蛮荒之地搜索,却一无所获。有的一去不复返,大多数无功而回,最好的也不过捡回一些龙骨和龙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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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第一章死神遇上小偷

    约克镇,一个平凡小镇。毫无特色可言的丑陋的合子平房,坑坑洼洼的路面,任何一个路过的人没有特殊理由绝不会再想起的小镇。

    镇上的人懒洋洋的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消耗无价值的生命。小镇如同一个死寂的泥潭,遗忘在历史的角落。这里太偏僻了,国王的命令到达这需要六个月。而当约克镇人准备好为国王效忠时,命令早已取消了。

    对于小镇的人来说,国王、骑士、战争乃至一切神圣的东西都只是一种奇谈,就象邻村的某家一只鸡长了三支脚一样。那是捉摸不定的东西,务实的约克镇人只是发出一声惊叹,然后若无其事的继续谈论天气,今天的肉价上涨了一个铜币等等。

    镇上唯一有冒险精神的就是迈克,他是个十五岁的少年,宽广的额头,明亮的眼睛,棕褐色的头发,也就帅到能吸引镇上小姑娘多看一眼的程度。

    身材比同年龄的孩子要高一个头,美中不足的是偏瘦。过着有一顿没一顿的孤儿日子,他能长大就算是托神的保佑了。

    迈克过着远比镇里人逍遥的生活,整天无所事事,饿了就到大家的田里去借点吃的,有时也借只鸡鸭改善油水。间或也会到人家屋里借点他认为主人不再需要的衣服家什,拿到别的镇上去换点钱。迈克的存在使镇上主妇们增添了不少活力。她们会用更多的时间看守门户,减少搬弄是非的恶习,有时还有机会在街上表演悠长唱腔的机会。迈克对那类表演毫不在意,不过就是问候他的亲人而已,迈克对自己的亲人早已没有任何印象。如果那种唱腔能召唤来他的亲人,迈克或许还会有些感恩戴德。

    迈克处处无家处处家,困了的话随便找个柴房或牛棚就行了,他的要求不高。

    迈克正在街上闲逛,这是小偷的必修课。闲逛的好处太多了,可以发现下手的对象,运气好时还能摸到一两个钱包。闲逛还可以即时发现哪家新买了值钱的东西,哪家的门窗没锁好,哪家养了狗哪家没养。

    街上出现了一个陌生人,戴着尖顶帽,全身躲在直统统的黑袍里,脸也隐藏在黑纱后。没有人知道他怎么走进约克镇的。

    陌生人蹒跚地走在坑坑洼洼的街上,质地华贵的黑袍垂到地面,随着陌生人的步伐留下一道明显的扫痕。黑袍还不时与地上尖利的石头与树枝谈一次短促的恋爱,只到他的主人气恼的把它们分开。

    约克镇人耸着肩摊摊手,互相交换一下眼神。意思是穿着那种衣服陌生人是走不出约克镇的。没人会向陌生人提出忠告,约克镇人不欢迎陌生人。他们带着谨慎的敌意希望陌生人早点离开。

    陌生人匆匆的脚步显示他比任何人都迫切想离开这。没人注意镇上的狗,它们平常见到陌生人都会狂吠,然而此时它们夹紧尾巴恐惧的趴在地上,动都不敢动。

    陌生人的怒火越来越高涨,他的黑袍又挂住了一块破砖。他心里咒骂着,用力一挣,黑袍撕裂了。那件高贵的长袍本就不适合于长途步行,只适合于在装饰华丽的宫殿衬托主人的身份地位。

    迈克是个好心人,最乐意帮助外乡人减轻身上不必要的负担。他随手拿起某个粗心主妇放在门口的尿壶,冲了上去。他钻到陌生人眼前,低声神秘地问道:“老爷!买古董吗?上好的古董啊!可值钱了!”

    一只黑黑的手将散发着刺鼻臭味的尿壶伸到陌生人面前。从尖顶帽的黑纱下面,迈克发现那是个异常干瘦的老头。惨白的皮包在骷髅头上,两眼深陷,稀疏的眉毛凶暴的倒竖着。

    老头忙捂住鼻子,厉声叫道:“不买,不买,快滚!”

    那是惯于发号施令的语气,迈克下意识就想立即滚开,他还不想惹上大人物。可是老头并没有随从,哪有贵族孤身一人步行到这种小地方来的,再说了贼有出手不空回的规矩。

    迈克执拗地将尿壶伸到老头脸上,几乎碰到他嘴巴,哀切的说:“老爷!这是国王用过的尿壶啊!值一百个金币!我只要您一个金币!老爷!你行行好买了吧,我爸爸病得快死了,求你了!”

    老头左躲右闪,要躲开高举的尿壶。那尿壶是陶制的,作工极其粗劣,歪歪扭扭的陶面上沾着一层黑黑的污秽。迈克机灵的紧贴着他,用尿壶挡住老头视线,另一只手在他身上拉拉扯扯,东掏西摸。

    老头的衣服不知是什么织的,摸上去光滑绵软。迈克的手有点舍不得从那离开。咦,袍子底下到处都是硬硬的,迈克的手飞快顺着硬东西的轮廓摸索,发现那是全是骨头。直硌人的手,象冰一样寒冷。迈克倒吸了口凉气。

    天哪!这老头瘦得只剩下骨头了,居然还活着。迈克忍住晚上做恶梦的恐惧,不懈地摸遍那粗大的骨头架子。终于在老头的左胁下发现了一个钱袋,迈克暗骂:妈的,死老头,居然藏在这,害我摸了半天老骨头。老头下意识用手夹住钱袋。

    迈克心中冷笑,他有数十种办法引开那手。他认定了那里有值钱的东西。

    迈克猛地大声嚷道:“老爷!您说要买了吗?太好了!您真是好心人哪!神会保佑您的!”说着他将尿壶猛烈摇晃着直伸向老头的嘴,残存的尿液飞溅在黑色面纱上。

    老头拼命往后仰头怒道:“没有,我才不买这破尿壶!”他再顾不得其他,双手来拨尿壶。

    迈克飞快地抽出袖中的小刀片,轻易割开黑袍,割断绑着的丝带,稳稳接住钱袋。掂了一掂,挺沉的。他心花怒放,闪电般将收获物纳入怀里。

    老头没有发觉迈克轻巧的动作。手上沾着不少污垢,鼻子里尽是臭不可闻的尿骚,他急怒攻心,很想杀了这小子,死在他手上的生灵不计其数,根本不在意再多上一个。可是考虑到自己在逃难,处身在一无所知的地方。为了不暴露形踪。他熟练地从腕上的储物手镯里取出一枚金币,铛地一声扔进那尿壶里,喝道:“给你金币,快滚!”

    迈克心里一阵后悔,原来金币藏在袖子里啊!刚才怎么没摸到呢?不过迈克不是贪得无厌的人,他已准备放过这可怜的老头了。瞧他瘦得只有骨头了,发发善心留点棺材钱给他吧。

    迈克探着满是泥污的脸往尿壶里一看,黄浊的尿液里真有一枚金币。要真是金币,足够迈克逍遥过上一段好日子。迈克心满意足了,再偷就太对不起老头了。做人最要紧是知足常乐,现在要做的是脚底抹油,赶在老头发现被偷之前消失。

    “你真的不要这国王尿壶?”迈克严肃的问。

    “不要,不要,快滚开!”老头暴怒了。

    “太可惜了,这可真的是国王用过的尿壶啊!”迈克嚷着,刷地一下抱着尿壶钻入旁边小巷不见了。

    老头喘着大气,平静一下被闹得头晕目眩的情绪。整理好衣服,发现上面赫然沾着几大滴尿液,身上臭气熏天。老头大怒,不知嘴里念叨了句什么,黑袍无风自动,一道波纹自上而下直到袍底。尿液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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