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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4

作者:玄武婷
更新时间:2018-05-24 18:00:00
哈哈,再讲吧。”,花疏影坐在地上抱住肚子,强力恢复着呼吸。

    机会来了。

    “嗯,也不是不行”,我沉思的望向他,“可是……”,好,成功挑起了他的兴趣,“可是,鉴于讲笑话的人的自尊,一点反应都没有的人在场,还真是让我有点……”,我拿嘴嘟了一下冰资。

    花疏影眼珠子一转,朗声到,“冰资,你下去吧。”

    “是”,十分恭顺的一点头,身如鸿雁,余香宛在。

    “现在,你可以说了。”,唉,这个小红帽啊,迟早会被大灰狼给吃掉,搞不好被卖了还会挥手道别,叔叔,再见。

    “嗯,可以,不过……”

    青衣少年

    紫浪中的庭院透着难掩的深幽,就连石凳竟也是漫铺了一层紫绒,我挑了刚才冰资坐过的位委下了身,二郎腿一架,双手叠放在膝上,悠悠的望向花疏影,“我要怎么离开这?”

    花疏影乍睁了睁眼,后又一脸淡然,他捡了我身边的空地一咕噜席地而坐,头耷在左肩上,两指捏着一片紫叶来回磨挲,脸照样被发罩住,低低的说,“我以为你会问很多,你不想知道这是哪里吗?不问问我是谁?为什么要抢‘芳华’?这些,一点都不想知道?”,不像是在提疑,倒像是直陈其事,语气中没有明显的好奇。

    “呵呵,我不聪明,无用的东西不想记太多。”

    “无用的东西?呵,你这人,是心中惦念的太多,还是……本就无心。”

    “不知道,有区别吗?”

    “呵呵”,花疏影自顾自的一笑,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两指却顺着叶柄往下一滑,捻住触土的茎,只轻轻用力一提,带出了拇指大小的根块来,奇的却是那颜色,竟是通透的白,仿若一颗晶莹的玉石,天然无暇,素雅清然。

    “‘仙蝶翅’,三年一长,根生一叶,无花无果,离土,不腐不败,然,叶落既根死。”,花疏影小心的拨拂着根上的土沫,神情像是在照料着自己的孩子。奇怪,他明明是个男人,却总是扬着一种不染尘杂的母性,静静的熟悉着这种氛围,暖暖的,置身于羊水般的安心和闲宁,这种干净到透澈的男人,是人间的精灵。

    “虽是聚集而生,却是独身而长,一叶一飘零,便空剩这根心。等了三年,忍了三年,盼了三年,终成。如幸,便也伴着这孤叶长长久久,一根一叶,无牵无挂,冷清数十载。如悲,初生而叶缀,短短须臾,便也就是一辈子了”,花疏影以袖缘擦拭着叶面,文文的添了一句,“故而,人之一世,该放则放,该求则求,实的,却也只有一颗真心了。”

    真心?我没有吗?我不是爱着身边的一切吗?我不是还有魄吗?难道那不是真心吗?该放就放么?呵呵,我总自认乐天,自以为心中存欢,难道,竟是强己所难,自欺欺人么?真心,呵呵,上辈子,不知道把它放哪了,今世还能再寻回么?

    我好像有点明白了,对狼魄的爱的侵施,对君莫惜的执着,是因为,我不想再一个人了,不要,不要,再一个人了!

    是这样吗?

    初次见面的人,却像是早就看透了我一般,无所遁形,却也有着莫名的欣慰。原来,那个在窗下仰望星空的少年,寒颤的,真的不止是身,而是连着那颗心,一同堕入了秋凉……

    “世上的怪人还真多!”,手撑着下巴,我呆呆的凝视着他手中的玉根,“你是一个”,眼神一凛,而后移游到他的眼,在那里,我看到了天空,宽广平和,“也许,我也是一个。”

    “呵呵,不过,就算你觉得无用,我也想告诉你一些事,我本无心去夺‘芳华’,是遥擅自扰了你的安生,我在这,代她向你赔罪了。所以,你什么时候想走都可以。”

    “这个,你带着吧。”,用一方丝绢包住了“仙蝶翅”,花疏影一手递到了我的面前,我没有马上接过,斜眼瞄了他一眼,无功不受禄。

    他掩面一笑,“就当作是把你‘拐’来的赔礼吧。”,未待他说完,我站起身一手夺过,揣入怀中,倒像是别人抢了自己的东西一样。既然他都放话了,我没理由不收。该受的就该收,我的又一人生格言。

    拍拍胸口,我整了整衣襟,“哦,还有……”

    “什么?”

    “这是哪?你是谁?”

    “不是不想知道么?”

    “呵呵,此一时,彼一时嘛。”

    他移步转身,恰巧一阵呼啸而过的疾风,凉的,杂着清新的植草香气,满园的“仙蝶翅”紫云般卷舒,流转的色彩熠熠生辉,绵侬青茸。花疏影,云中君。仍旧调皮的迈着步子,他脚踏紫云前行,“这里是逢山,但是,外面的人叫它仙宫。至于我嘛,就是花疏影咯……”,灵,弥身在云的尽头,我四仰八叉的往后仰,认身体倒在了地上,软绵绵的,没有伤到身体,天,也仿佛沁染了紫色,空荡荡的,云丝也被抽走了。耳边却仍是最后那句萦绕的话。

    “我在外面的名字是――东方绫。”

    神卜子东方绫!

    ……

    我在仙宫又呆了几天,不是我想,而是花疏影……哦,不是,是东方绫,那个混蛋,缠着我一连讲了几天几夜的笑话。这期间,除了他没完没了的抽风和白痴,让我的骨髓造血功能又着实的运行了一把外,我俩倒也算是相谈甚欢,不过,忽略我的黑眼圈不计,排除我的数次心肌梗塞不算,原因如下。

    “接着要讲的笑话是……”

    “哈哈哈哈,好好笑哦,等我笑完再讲啊,哈哈……”

    “可是,我还没讲呢。”

    “哦,我是在笑昨天的那个,哈哈哈哈……”

    “……”

    “为什么你看起来那么累呢?”

    “那是因为我已经连续给你讲了四个时辰的笑话。”

    “是吗?那么,你就休息会儿吧……”

    “谢天谢地。”

    “再边休息边给我讲。”

    “……”

    “醒醒,醒醒,坏了,坏了。”

    “干嘛,祖宗,你不是刚听完吗?”

    “是啊,是啊,我突然想起来听倒数第十二个时,我没有笑。”

    “那你想怎样?”

    “你再说一遍,我好笑回来啊。”

    “……”

    当我觉得自己快油尽灯枯时,东方绫却告诉我可以出宫了,天大的喜讯差点喜得我歃血祭神,幸而一不留神睡了过去。走前,我告诉了东方绫,我不知道回去的路,他问我要回哪。我说是兰国凤绫,当时,我明显的感觉到他的身体一僵,神色竟飘忽了好一阵,半天不见动静,最后还是我帮他回了神。后来,他说他会派得力的人送我回去,我相信了,因为得力的人,我也认识。

    忆遥,冰资。

    在回往兰国的路上,我仰望着身前一白一红的俊逸神姿,连同她们□的同色系的良驹,白马威武,红马傲冷,倒是符了它们主人的性子,二马皆蹄下生风,俏宜朗然。

    好马!好马!

    我低头不语,揉了揉自己坐骑的头,连自己都不曾意识的温柔。不禁心中感慨,也是一番赞叹。

    好驴!好驴!

    老白似是感受到了我的柔情蜜意,也撂开蹶子撒起了欢,一路狂号,好不自在。我也任它去了,迎风策驴,虽不至雅兴,倒也图得个痛快,兴致所生,索性也放声高呼。一驴,一人,真乃性情也。

    当初,我与老白的相遇,可谓是落难老驴俏公子。从仙宫里带出来的马,我骑不惯,后来,在延国边界换骑时,我看到了即将被带到屠宰市的老白,它也在蓦然回首时,锁定了我的身影,没有临死前动物的惊恐,满满的平静与淡漠,像识认了世间所有的苦难,从它伤口未愈的身体,我明白了。于是,我俩心心相印,一见倾心,便私定了终身,从此就为我□良骑。尤记得那时,我挠拂着它的背,说,你倒是有几分人气,以后就随了我的姓吧。

    “这两只疯子。”,忆遥狠狠的,重重的拨动着唇,自从买了这驴,白翼飞就不得安生了。“你们闹够了吧,本小姐可陪不了你们丢人,都给我滚回来,死到一边去!”

    冰资照旧的冷漠,全然不将我和老白的疯言疯行看在眼中,自顾自的走她的道,只是偶尔往我们这边飘上一眼,也是很快就收住了。

    几天下来,这样的闹剧倒是不少,忆遥的骂,冰资的默,我和老白的撒疯,真真让我开怀了一阵,所以,我开始怀疑自己有被虐倾向。

    进了兰国,我的心却是比出行时宁静,无波无澜,自己也觉得奇怪,魄,明明已经离魄越来越近了,心,却是不再雀跃不止。算了,这么复杂的问题,还是不想了,我本就不聪明。

    我们一行人在一家客栈里住下了,地方不大,却是附近最好的。两个良驹美人和一破驴俊少自是引来不少观瞻,这客栈临了的街道倒是热闹非凡,糕饼车货郎儿小吃摊各店铺还有杂耍,兰国没有宵禁,便是从早到晚都是生气十足,可是,就是这欢快劲倒也没有扰了我的清眠。

    这一日,我瞒着那俩天神,牵着老白私自下了凡间,呃,不是,是出了客栈。自从到了这里,我还没有正儿八经的遛过街呢。刚一出客栈门口,就碰着了这家客栈的店小二,我象征性的一声招呼,他也乐呵呵的朝我走来,专职的服务业笑容,“客官,这是去得哪啊?”

    “哦,随便走走,顺带,遛遛我家老白。”,挠着老白的大头,它十分舒适的侧了侧耳朵,噗噗地把暖气朝我身上喷,圆眼故碌碌的,竟急不可耐的咬住我的衣袖,催我快走。这驴精!我倒忘了它早食还没吃呢。怪不得!

    “喔!也是,也是,今天是和合节,街上啊,比平时要热闹上倍呢。”

    “和合节?”,今天过节吗?我捋了捋老白的长耳朵,又开始顺起了它身上的毛,那里已经有不少地方都结痂了。它反没在意,只是甩甩脑袋,用鼻子拱了拱我的腰,把我往外拉。

    “对啊,家家团聚,户户和合,客官不知吗?噢,也对,您看着也不大像本地人。不过,看您这身派头,想必家里富贵着呢,可这坐骑就有点……”,落下眼看了老白,小二明显的不解。

    我看他还有要说的趋势,就抬手一禁,“还有事,就先走了。”

    走了没多远,听到后面小儿的喊话,鸡皮疙瘩顶了一身,这把我给吓的。“客观,不告诉你的那两位夫人了?”

    夫人?还两位?我去死算了!

    一路走,一路瞧。最初,是到菜市给老白买了几斤新鲜的白菜,它吃了一颗,我便将剩下的放进了它背上的大褡裢里。又逛回了街道,我远远看到一家面摊就冲了过去,“老板,三碗面。”

    “三碗?小兄弟,好胃口啊。”,面摊的老伯说完就忙活开了,煮面捞面配料,一气呵成,香喷喷三大碗面入桌。我揽了一碗移到自己面前,老白停在我身边嘀嗒着蹄子。“知道了,知道了,急什么。”,从它的大褡裢里又掏出了一个脸大的盆,放到了它面前,把余下的两碗面都倒了进去,一溜头,它就呼哧呼哧的开吃了。

    老板直叹奇了,这驴还吃面的。唉,自从那次,我叫了一碗青菜面后上了个茅厕,回来碗就空了,而老白嘴角还未舔尽的面汤暴露了它。如此行凶数日,我总结到了,这小子尤爱鳝丝面。

    一驴,一人,埋头苦干,又是好一阵注目。

    吃饱后,牵着老白在街上溜达了许久,这风土人情虽不甚深解,但倒是身逢安泰之秋,又赶佳节,人人沾着喜气,家家透着乐道,像受了传染一样,老白踢踏着蹄子,也欢快不少,手便也不自觉的搭在它脖子上轻轻的梳着,这老驴,跟了我几日,倒越发的人劲了。

    “人家团圆,你高兴个什么劲。”,老白打了个响鼻,喷出一团暖雾,之后又在我身上蹭了蹭,心下突然汩出一丝热流,面上不禁一松,“小畜牲,鼻涕倒知道往我身上擦,你当我抹布呢。”,抱住它的大脑袋一阵乱挠。想起一句话来,太阳出来了,但太阳不是我的,我要睡觉了。也许,就算睡去,还有这头老驴吧。

    畜牲,比人强,我一直这么认为。没有心机,没有背叛,没有人情世故,没有诸多顾虑,没有倍受威胁,只是知道,真真的对人好,就算是杀人的猛禽,也鲜少都是恶性所为,为生,为存,为活,本性罢了。

    老白啊,你这个大笨驴!

    思及此,一阵喧闹,动静倒不小,“抓住他!别让他逃了!”,老套的台词,我照样手搭着老白缓缓的逛着,全做犬吠了。没走几步,肩膀被人猛地一撞,浓烈的血腥味弥散开来。我偏头一看,脚下是个青衣少年,衣衫只做松松的挂着身上,里面则是空无一物,像是匆忙中急套所为。我当然不会以为这是那个先锋的暴露癖,因为,斑斑血迹在青衫上遍布,同时,也在扩大。他勉强用手支起了身子,看见了他手边的我的靴子,顺着我的腿侧头仰视着。因逆光,他微微的眯了眼。

    好漂亮的眼睛啊!

    誓言

    纯净到不含任何杂质,波光灵灵的,闪着异样的光彩,眸子炯然,琥珀珍珠而不可及。黑白分明,隐忍和无辜结合到完美,撩拨着人的心弦,想占有,想污染,这幽泉般深埋的璞玉。和氏璧,石中玉。嵌着这夺目星灿的眸,却是一张颇为清秀的脸,模样看不真切,凌乱着发,被血污粘在脸上,只看衣襟处,便是满胸的伤痕,还不知其他地方伤的有多重。倒是有几处显出了点点落樱,那分明是吻痕。

    他没有任何祈求,只是默默的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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