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倒影在溪水中的那张脸庞并不是言瑾的,而是一张比他更年轻,更有活力的脸庞,而这副面容的主人应该就是苏子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言瑾难以置信的用手胡乱的摸着自己的脸,脱口喊出声来,突然他低下头看向自己的手,这双手本来沾满灰土,言瑾并没有察觉出异常,现在洗干净后看来,这的确不是他自己的手,这双手比他的略小一点,而且更白更纤细。
言瑾躺在溪边的碎石上,闭上眼睛,仔细回忆了一下这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最后,他得出一个他认为比较靠谱的结论,那就是自己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叫苏子沐的人的身体里。而在他来之前,这个苏子沐刚好死了,但是他无法理解的是,苏子沐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他的记忆却还活着,不过想想这样也好,这样在这个言瑾完全陌生的世界里,至少苏子沐熟悉。
想通后,言瑾又来到了溪边,这次他细细的打量着水中这张陌生又熟悉的脸庞。
言瑾不得不承认,苏子沐长得很好看,唇红齿白,鼻子挺挺的,一双眼睛像是天上的星星般,亮晶晶的,笑起来,两侧脸颊上还有一对小小的酒窝,如果在他那个世界,一定会有许多女孩子为之尖叫。可是,想及此,言瑾皱了皱眉头,好看的皮囊又有什么用呢?这苏子沐还不是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小偷小摸生活。
言瑾举起沾了水的手轻轻的擦掉了一侧脸颊上的一处秽迹,指尖传来光滑细腻的触感,嫩嫩的,弹弹的,是那种年轻人该有的青春光彩。
其实言瑾也只有二十五岁而已,因为他从小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在他人生的前二十二年里,他都是过着老年人般的佛系生活,每多活一天都很感恩,以至于他的性格也很沉稳,为人很是温和。直到三年前他做了心脏移植手术后,他才有机会过上他那个年龄的年轻人该有的生活,可是到底是过惯了早睡早起的平稳日子,虽然言瑾经常强迫自己去参加一些朋友同事们组织的聚会,但是他对那些嘈杂热闹,充满烟酒气,一不小心就会到凌晨的场合很是不习惯,而且言瑾始终记得自己的心口捱过的那一刀。
只不过最近公司实在是太忙了,言瑾每晚都加班到很晚,所以他也不得不改变自己那雷打不动的作息生活,不过言瑾却很是享受跟正常人一起拼搏工作这样的日子,这种感觉很好。
想到自己胸膛中的这颗给予他第二次生命的心脏,言瑾便想起了那个微笑的男孩子。移植给他心脏的那个男孩当时比他还小两岁,言瑾曾经悄悄的去看过他,墓碑上照片中的男孩笑的很灿烂,样貌清秀,生前一定是个帅气阳光的男孩,现在想来,那个男孩长得跟这个苏子沐倒还有几分相似。
言瑾曾经注意到墓碑上刻的时间,那男孩去世的那天正好是男孩的生日。想到这里,言瑾突然发现,苏子沐好像也是在生日这天丧命的,生日成了忌日,可谓人生一大悲事了。
苏子沐是在去云中和青郡的收徒大会的途中丧命的,言瑾刚来这里时便“有幸”先见到了鬼,苏子沐对修仙并不了解,言瑾更是一无所知,既然苏子沐想要去,反正眼下言瑾也不知道要去哪里,不妨就去看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西游记里面那样腾云驾雾的人呢。
言瑾打定主意后,便也一路南下,依着苏子沐的记忆朝着云中和青郡的方向而去。
“上回书说道,太子晗被弃于荒山七日后突然归来,在冷冽的月光之下,一袭红衣,站在晓月国城门的城墙之上,腕间一根红线上系着一枚铃铛,嘴角噙着似有若无的弧度,睥睨着整个都城。第二天,城中便无生气。从此以后,世上再无太子晗,而是多了一个人人闻风丧胆的百鬼之主墨晗……”茶馆里的说书先生正唾沫横飞,到尽兴处还时不时的比划上几下,甚至于他身前的桌上还放着铃铛、佩剑、扇子等等杂七杂八的物事,底下坐的人也均是听的津津有味,同桌而坐的人之间还不时的交头接耳几句。
“哎,我听说这鬼主墨晗只是轻轻的摇晃一下这腕上的铃铛,便自有恶鬼替他杀人,从来不用自己动手。”茶馆门外几个买杂货的小贩趁着生意稀少时,也聚在茶馆门外一边听一边七嘴八舌的讨论着。
另一个小贩道,“可不是嘛!而且我听说啊,他手底下的鬼都是极尽酷刑之死的恶鬼,它们怎么死的,它们就用同样的方式去杀人,啧啧,恶毒得很啊。”
又一人道,“幸亏这墨晗死了,要是活到现在,这世上还能有活人吗?”
“哥哥,太子真的死了吗?人死后阴魂不是会轮回投胎的吗?可有人再见过或是听说过他?”一道细弱的声音打断了小贩们的谈论,听到这话,小贩们皆是一愣,转头朝说话声的方向望去。
这时,他们才注意到他们身后的墙角里坐着一个蓬头垢面的小乞丐,约莫十四五岁的样子,衣衫褴褛,一双黑色的大眼睛骨碌碌的转着,满是灵气,刚才的那话正是他所问。
还没等这几个小贩回答,茶馆里又传来了说书先生慷慨激昂的声音,“想当年,墨初晓可是云中掌门林清风最得意的弟子之一,云中是什么地方,天底下数一数二的修仙大派,可是名门正派呀,那林清风又是什么人,教出如此一个杀人不眨眼且与鬼为盟的弟子,当然得有云中亲自出面清理门派。可是这鬼主的称号又岂是一个虚名,云中派人多次出手均未曾伤其分毫。当时天下多少修仙门派想以铲除鬼主来趁机提高自己名声的,可是都是有去无回,能回去的也都已经是半个死人了。后来还是云中和青郡联合起来,那一战整整打了一夜,最后还是云中掌门林清风和青郡掌门韩千秋,趁墨初晓分神之际,双剑合璧,穿心致命。墨初晓死后整个人灰飞烟灭,骨头渣子都没留下,三魂七魄也是被林清风一掌击得粉碎,任是大罗神仙也再难将其拼补起来。临了,韩千秋又对他施以恶咒,诅咒墨初晓生生世世不得轮回为人,如若为人,命皆不过弱冠之年。”叮铃叮铃...一阵铃铛声响起,说书先生阖上了手中的折扇,感叹道,“哎呀,从此世上再无鬼主墨晗了。”说完,就此停下,不曾再多发一言。
“我说先生,这鬼主这么厉害,又有何事能让他分神呢?再说了,即使分神了,他还有身后的一群恶鬼呢?怎么会那么容易就死了呢?”一个人见说书先生不再继续往下说,忙着急的问道。
说书先生似乎还沉浸在刚刚所说的那段书中,情绪没有太多的变化,道,“没人知道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有时候,生与死也就是一念之间而已。”
这时,又有一人开口问道,“哎,哎,先生,那个铃铛呢?就是墨初晓号令百鬼的那个铃铛哪去了?”
说书先生缓过神,端起面前的茶盏喝了一口茶,轻轻泯出口中的茶叶梗子,不急不慢的说道,“这个嘛,消失了,没有了,不见了,总之没有人知道这个铃铛去了哪里,又或者是它自己藏起来了吧!”
坐在方才问话那人旁边的人打趣道,“哎呀,你看看你还当真了,这些都是三百多年前的事情了,传到现在,真真假假的不知道改了几个版本,我去年还听另一个说书的说是墨初晓是被他的师兄明珩杀死的呢。再说,有没有那个铃铛还不一定呢?真那么厉害,他总归是有办法回来的,这三百年过去了,哥几个谁听说过出现鬼主这号厉害人物呢?哈哈哈哈……”说到最后,众人也都跟着他一起哈哈笑起来。
门外的小贩也跟着笑道,“哈哈哈,小子,听见了吧,灰飞烟灭了,就算活着也活不过二十岁,二十岁,毛头小子一个,能成什么大事呢?”
小乞丐低声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声音很轻,并没有人注意到,他向茶馆里望了一眼,不知道里面谁说句了什么,此时众人又开始哈哈大笑起来,小乞丐没有再多做停留,转身一个人默默走了。小贩们都只顾着侧耳探听茶馆里的情况,没有人去在意他的去留。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言瑾难以置信的用手胡乱的摸着自己的脸,脱口喊出声来,突然他低下头看向自己的手,这双手本来沾满灰土,言瑾并没有察觉出异常,现在洗干净后看来,这的确不是他自己的手,这双手比他的略小一点,而且更白更纤细。
言瑾躺在溪边的碎石上,闭上眼睛,仔细回忆了一下这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最后,他得出一个他认为比较靠谱的结论,那就是自己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叫苏子沐的人的身体里。而在他来之前,这个苏子沐刚好死了,但是他无法理解的是,苏子沐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他的记忆却还活着,不过想想这样也好,这样在这个言瑾完全陌生的世界里,至少苏子沐熟悉。
想通后,言瑾又来到了溪边,这次他细细的打量着水中这张陌生又熟悉的脸庞。
言瑾不得不承认,苏子沐长得很好看,唇红齿白,鼻子挺挺的,一双眼睛像是天上的星星般,亮晶晶的,笑起来,两侧脸颊上还有一对小小的酒窝,如果在他那个世界,一定会有许多女孩子为之尖叫。可是,想及此,言瑾皱了皱眉头,好看的皮囊又有什么用呢?这苏子沐还不是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小偷小摸生活。
言瑾举起沾了水的手轻轻的擦掉了一侧脸颊上的一处秽迹,指尖传来光滑细腻的触感,嫩嫩的,弹弹的,是那种年轻人该有的青春光彩。
其实言瑾也只有二十五岁而已,因为他从小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在他人生的前二十二年里,他都是过着老年人般的佛系生活,每多活一天都很感恩,以至于他的性格也很沉稳,为人很是温和。直到三年前他做了心脏移植手术后,他才有机会过上他那个年龄的年轻人该有的生活,可是到底是过惯了早睡早起的平稳日子,虽然言瑾经常强迫自己去参加一些朋友同事们组织的聚会,但是他对那些嘈杂热闹,充满烟酒气,一不小心就会到凌晨的场合很是不习惯,而且言瑾始终记得自己的心口捱过的那一刀。
只不过最近公司实在是太忙了,言瑾每晚都加班到很晚,所以他也不得不改变自己那雷打不动的作息生活,不过言瑾却很是享受跟正常人一起拼搏工作这样的日子,这种感觉很好。
想到自己胸膛中的这颗给予他第二次生命的心脏,言瑾便想起了那个微笑的男孩子。移植给他心脏的那个男孩当时比他还小两岁,言瑾曾经悄悄的去看过他,墓碑上照片中的男孩笑的很灿烂,样貌清秀,生前一定是个帅气阳光的男孩,现在想来,那个男孩长得跟这个苏子沐倒还有几分相似。
言瑾曾经注意到墓碑上刻的时间,那男孩去世的那天正好是男孩的生日。想到这里,言瑾突然发现,苏子沐好像也是在生日这天丧命的,生日成了忌日,可谓人生一大悲事了。
苏子沐是在去云中和青郡的收徒大会的途中丧命的,言瑾刚来这里时便“有幸”先见到了鬼,苏子沐对修仙并不了解,言瑾更是一无所知,既然苏子沐想要去,反正眼下言瑾也不知道要去哪里,不妨就去看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西游记里面那样腾云驾雾的人呢。
言瑾打定主意后,便也一路南下,依着苏子沐的记忆朝着云中和青郡的方向而去。
“上回书说道,太子晗被弃于荒山七日后突然归来,在冷冽的月光之下,一袭红衣,站在晓月国城门的城墙之上,腕间一根红线上系着一枚铃铛,嘴角噙着似有若无的弧度,睥睨着整个都城。第二天,城中便无生气。从此以后,世上再无太子晗,而是多了一个人人闻风丧胆的百鬼之主墨晗……”茶馆里的说书先生正唾沫横飞,到尽兴处还时不时的比划上几下,甚至于他身前的桌上还放着铃铛、佩剑、扇子等等杂七杂八的物事,底下坐的人也均是听的津津有味,同桌而坐的人之间还不时的交头接耳几句。
“哎,我听说这鬼主墨晗只是轻轻的摇晃一下这腕上的铃铛,便自有恶鬼替他杀人,从来不用自己动手。”茶馆门外几个买杂货的小贩趁着生意稀少时,也聚在茶馆门外一边听一边七嘴八舌的讨论着。
另一个小贩道,“可不是嘛!而且我听说啊,他手底下的鬼都是极尽酷刑之死的恶鬼,它们怎么死的,它们就用同样的方式去杀人,啧啧,恶毒得很啊。”
又一人道,“幸亏这墨晗死了,要是活到现在,这世上还能有活人吗?”
“哥哥,太子真的死了吗?人死后阴魂不是会轮回投胎的吗?可有人再见过或是听说过他?”一道细弱的声音打断了小贩们的谈论,听到这话,小贩们皆是一愣,转头朝说话声的方向望去。
这时,他们才注意到他们身后的墙角里坐着一个蓬头垢面的小乞丐,约莫十四五岁的样子,衣衫褴褛,一双黑色的大眼睛骨碌碌的转着,满是灵气,刚才的那话正是他所问。
还没等这几个小贩回答,茶馆里又传来了说书先生慷慨激昂的声音,“想当年,墨初晓可是云中掌门林清风最得意的弟子之一,云中是什么地方,天底下数一数二的修仙大派,可是名门正派呀,那林清风又是什么人,教出如此一个杀人不眨眼且与鬼为盟的弟子,当然得有云中亲自出面清理门派。可是这鬼主的称号又岂是一个虚名,云中派人多次出手均未曾伤其分毫。当时天下多少修仙门派想以铲除鬼主来趁机提高自己名声的,可是都是有去无回,能回去的也都已经是半个死人了。后来还是云中和青郡联合起来,那一战整整打了一夜,最后还是云中掌门林清风和青郡掌门韩千秋,趁墨初晓分神之际,双剑合璧,穿心致命。墨初晓死后整个人灰飞烟灭,骨头渣子都没留下,三魂七魄也是被林清风一掌击得粉碎,任是大罗神仙也再难将其拼补起来。临了,韩千秋又对他施以恶咒,诅咒墨初晓生生世世不得轮回为人,如若为人,命皆不过弱冠之年。”叮铃叮铃...一阵铃铛声响起,说书先生阖上了手中的折扇,感叹道,“哎呀,从此世上再无鬼主墨晗了。”说完,就此停下,不曾再多发一言。
“我说先生,这鬼主这么厉害,又有何事能让他分神呢?再说了,即使分神了,他还有身后的一群恶鬼呢?怎么会那么容易就死了呢?”一个人见说书先生不再继续往下说,忙着急的问道。
说书先生似乎还沉浸在刚刚所说的那段书中,情绪没有太多的变化,道,“没人知道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有时候,生与死也就是一念之间而已。”
这时,又有一人开口问道,“哎,哎,先生,那个铃铛呢?就是墨初晓号令百鬼的那个铃铛哪去了?”
说书先生缓过神,端起面前的茶盏喝了一口茶,轻轻泯出口中的茶叶梗子,不急不慢的说道,“这个嘛,消失了,没有了,不见了,总之没有人知道这个铃铛去了哪里,又或者是它自己藏起来了吧!”
坐在方才问话那人旁边的人打趣道,“哎呀,你看看你还当真了,这些都是三百多年前的事情了,传到现在,真真假假的不知道改了几个版本,我去年还听另一个说书的说是墨初晓是被他的师兄明珩杀死的呢。再说,有没有那个铃铛还不一定呢?真那么厉害,他总归是有办法回来的,这三百年过去了,哥几个谁听说过出现鬼主这号厉害人物呢?哈哈哈哈……”说到最后,众人也都跟着他一起哈哈笑起来。
门外的小贩也跟着笑道,“哈哈哈,小子,听见了吧,灰飞烟灭了,就算活着也活不过二十岁,二十岁,毛头小子一个,能成什么大事呢?”
小乞丐低声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声音很轻,并没有人注意到,他向茶馆里望了一眼,不知道里面谁说句了什么,此时众人又开始哈哈大笑起来,小乞丐没有再多做停留,转身一个人默默走了。小贩们都只顾着侧耳探听茶馆里的情况,没有人去在意他的去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