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立克同意按兰开斯特的建议,同艾奇逊的助手或美国的一位大使会晤。马立克应当听取国务院代表的意见,如果美国人在向和平解决朝鲜问题方面明显向前迈出一步,则向其声明,他(马立克)将考虑会谈中提出的问题,并在下次会晤时做出答复。请电告结果。根据上级委托。安?葛罗米柯
115、葛罗米柯关于金日成请求苏联援助问题呈斯大林的报告(1950年9月28日)
致约?维?斯大林同志:兹呈上今年9月28日收到的什特科夫同志通过外交邮件寄来的金日成1950年8月31日给您的信的原件。同时向您报告,经与尼?亚?布尔加宁同志商定,将金日成给什特科夫同志的信的原件呈交给布尔加宁同志,信中向苏联政府提出了各种请求,涉及到如下问题:一、关于在苏联培训120名朝鲜飞行员;
二、关于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供应汽车;
三、关于派遣4名苏联顾问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工作;
四、关于在苏联学习的人民军空军学员的工资。附金日成的信原件,共2页。
116、葛罗米柯关于撤回驻朝苏联工作人员呈斯大林的请示(1950年9月30日)
约?维?斯大林同志:苏联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什特科夫同志报告说,由于美国空军不断袭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许多企业遭到破坏,现已停产。朝鲜人目前尚不打算恢复企业的生产。鉴于目前的这种状况,什特科夫同志认为,将部分苏联专家撤回苏联是合理的,并请求授权他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协商,将苏联专家撤回苏联(不论他们来朝鲜的期限是否已满)。什特科夫同志还请求,允许他与苏联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机构的领导人协商并由他决定,在不影响苏联驻朝机构继续工作的情况下,将这些机构的部分苏联工作人员撤回。苏联外交部认为,可以将苏联专家从朝鲜调回,但是无论哪些苏联专家回国,都必须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意见来决定。
至于什特科夫同志关于调回苏联驻朝鲜机构的工作人员的建议,苏联外交部认为,应该按过去的程序办理,即经苏联外交部与苏联有关的部委和机构协商后再将上述人员调回。
附上决定草案。请审阅。附件:葛罗米柯给什特科夫的电报稿
平壤苏联大使:鉴于目前的形势,可以将苏联专家从朝鲜调回,但是无论哪些苏联专家回国,都必须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意见来决定。在向朝鲜人提出调回苏联专家的问题时,您不应提出自己的意见。关于调回苏联驻朝鲜机构的工作人员的问题,应该按过去的程序办理,即由苏联外交部与苏联有关的部委和机构协商解决。您应当将有关调苏联专家离朝回国的一切情况及时告知苏联外交部。
117、联共(布)中央政治局第78号会议记录摘录(1950年10月1日)
24小时之内归还中央特别处第2部(绝密)
联共(布)中央第78号会议记录第138条1950年10月1日
致马林科夫同志、葛罗米柯同志:
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第78号会议记录摘录。1950年10月1日决定
138.――联合国大会关于朝鲜问题的决议草案。
一、通过所提交的致安?扬?维辛斯基同志的电报文本(附件一)。
二、询问金日成和毛泽东对朝鲜问题决议草案的意见。批准致平壤(附件二)和北京(附件三)的电报文本。三、在收到平壤和北京的答复之后发出致维辛斯基同志的电报。中央委员会书记。附件一:关于第78号会议记录第138条
绝密纽约致维辛斯基:
90.第一,您的关于朝鲜问题的建议没有被采纳,因为您基本上是重复了苏联代表团在另一种情况下在安理会上提出的那个建议。在目前的条件下,代表团应该提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新的建议,以补充我们原来提出的关于停止军事行动和外国军队撤离朝鲜的那些要求,并利用自己的关于朝鲜问题的积极纲领性措施来对抗英美的计划。至于英国、澳大利亚、巴西等国的代表团提出的议案,大体上没有被通过,因为议案中规定由外国军队占领整个朝鲜领土。第二,您应该将以下议案提交联合国大会讨论。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代表团关于朝鲜问题的议案。注意到:朝鲜人民渴望建立统一的、独立的、民主主义的朝鲜国家的合法要求,至今尚未实现;出发点是:联合国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和平手段,根据国际法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解决可能导致共同和平被破坏的争端;
以遵循和平解决朝鲜问题、恢复远东地区的和平和安全为目的,联合国大会建议:
一、在朝鲜的交战各方立即停止军事行动。
二、美国政府和其他国家的政府立即将自己的军队从朝鲜撤出,并以此建立这样一些条件,即确保朝鲜人民实现自己不可剥夺的主权,自由地决定自己国家的内部事务。
三、在外国军队撤离之后,为建立独立统一的朝鲜国家的政府,在最短的时间内立即进行朝鲜全民的国会选举,其基础应该是朝鲜居民意志的自由表达。
四、为了组织和进行整个朝鲜国会的自由选举活动,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和南朝鲜国会代表联席大会上,选举出北朝鲜和南朝鲜代表人数均等的委员会。
附件二:关于第78号会议记录第138条
绝密平壤苏联大使:立即拜会金日成并通知他如下内容。
“鉴于在联合国大会上即将讨论英国、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巴西等国代表团就朝鲜问题提出的议案,我们认为必须提出关于朝鲜问题的如下议案,用于抗衡以上国家的议案:
‘注意到:朝鲜人民渴望建立统一的、独立的、民主主义的朝鲜国家的合法要求,至今尚未实现;出发点是:联合国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和平手段,根据国际法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解决可能导致共同和平被破坏的争端;以遵循和平解决朝鲜问题、恢复远东地区的和平和安全为目的,联合国大会建议:一、在朝鲜的交战各方立即停止军事行动。二、美国政府和其他国家的政府立即将自己的军队从朝鲜撤出,并以此建立这样一些条件,即确保朝鲜人民实现自己不可剥夺的主权,自由地决定自己国家的内部事务。在成立统一的朝鲜政府之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应该研究关于接收朝鲜为联合国组织成员的问题。’请通告您的意见”。
118、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关于通过致什特科夫和马特维耶夫电报的决议
(1950年10月1日)24小时之内归还中央特别处第2部(绝密)
致马林科夫同志、华西列夫斯基同志: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第78号会议记录摘录。1950年10月1日决定:140.――朝鲜问题。批准提交的致什特科夫同志和马特维耶夫同志的电报草稿。中央委员会书记。1950年10月1日通过以下同志投票赞同:贝利亚同志、布尔加宁同志、卡冈诺维奇同志、马林科夫同志、米高扬同志
119、罗申转呈毛泽东、尤金关于尤金留华事宜致斯大林电(1950年10月4日)
发自北京,1950年4月4日16时25分收到。
送:斯大林同志(2份),莫洛托夫同志,马林科夫同志,贝利亚同志,米高扬同志,
卡冈诺维奇同志,布尔加宁同志,赫鲁晓夫同志,维辛斯基同志,葛罗米柯同志,
格里戈良同志
现将毛泽东致菲利波夫电呈上:“致菲利波夫同志:尤金同志来华两个月期间给予了我们很大帮助。但他所参加的毛泽东选集出版筹备工作目前尚未结束,尚需一个多月时间才能完成。此外,我们还拟请尤金同志访问山东省及南京、上海、杭州、南昌、汉口、长沙、广州、西安、延安、沈阳、哈尔滨等城市,使他在了解这些城市的同时,给我们的领导干部作报告。这约需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因此,他在华还需再呆约4个月左右。请允许尤金同志留华工作到1951年2月底或1月底。可否,请复。毛泽东”
下面是尤金同志致菲利波夫的电报:“致菲利波夫同志。我已就毛泽东选集整个三卷提出了300多条意见和修订及各种文字上的修改。对于头两卷,毛泽东已详细地研究了我的建议,并完全采纳了我的建议。对于第三卷的修改意见,目前正由毛泽东审订。已转告我:他将于近日内约见我,以研究我的意见和建议。正如我以前报告过的,毛泽东又选出了一批过去未译成俄文的新的文章。这些文章约有30-40个印刷页码。
对于由翻译译出的300多页新的译文,我已收到了(约有一半为新的文章),也研究过了,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目前我还没有把这些意见和建议交给文章的作者。翻译要将余下的文章译出,约需用一个半月的时间。毛泽东多次请我到一些大城市(上海、南京、广州等)走一走,并请我给党的积极分子作报告。我认为目前有可能到一些城市走走,因为翻译正在译那些新的文章。这次到这些城市旅行,约需用2至3周的时间。待我返回北京以后,再用2至3周的时间即可完成对余下文章的审订工作。由此看来,到12月底,我根本无法结束在中国的工作和返回莫斯科。等待您的指示。尤金”
120、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关于批准从朝鲜撤回苏联专家的决议(1950年10月5日)
1950年10月5日决议:168.什特科夫同志的问题。批准所附关于将苏联专家和苏联机构工作人员从朝鲜撤回苏联的给苏联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什特科夫同志的电报稿。中央委员会书记。附件:葛罗米柯给什特科夫的电报稿
平壤苏联大使:同意您关于取得朝鲜政府的同意后,将一部分苏联专家以及苏联驻朝机构工作人员调回的建议。
121、葛罗米柯关于撤回苏驻朝人员问题致什特科夫电(1950年10月6日)
平壤苏联大使:只有在撤走某些苏联专家的建议是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情况下,根据现有形势将苏联专家撤离朝鲜才是可行的。您不要对朝鲜人就撤走苏联专家问题提出自己的倡议。将驻朝苏联机构工作人员撤回苏联则应按以前的程序进行,即通过苏联外交部与苏联有关部委和组织协商进行。有关拟议中的苏联专家撤离朝鲜的每一情况,您应及时向苏联外交部通报。
122、华西列夫斯基和葛罗米柯关于撤回苏驻朝人员呈斯大林的请示
(1950年10月6日)
送:莫洛托夫同志、马林科夫同志、贝利亚同志、米高扬同志、卡冈诺维奇同志、
布尔加宁同志、赫鲁晓夫同志
致约?维?斯大林同志:什特科夫同志于10月5日发来第1405号密码电报,提出了有关从朝鲜撤回在朝工作的苏联专家、苏联驻朝机构的工作人员、朝鲜族苏联公民的家属、苏联航空代表办事处人员,以及必要时从朝鲜撤出全体苏联公民的问题。我们以为必须予以答复。附上复电草稿。请审阅。附件:给什特科夫的复电稿――平壤苏联大使:
第一,关于撤回苏联专家及其家属以及苏联驻朝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问题,我们已在第18909号电报中给您作了指示。
第二,关于从朝鲜领土撤离朝鲜族苏联公民的家属的问题,您可就地酌情决定。
第三,苏联航空代表办事处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苏联军事顾问的家属,应撤离朝鲜领土。第四,同意您提出的建议,即在必要时将包括朝鲜族苏联公民在内的所有苏联公民撤往苏联境内和中国境内。
123、葛罗米柯关于接见朝鲜驻苏大使朱宁河的备忘录
(1950年10月10日)摘自安?安?葛罗米柯日记
送:斯大林同志,莫洛托夫同志,马林科夫同志,贝利亚同志,米高扬同志,卡冈诺维奇同志,布尔加宁同志,维辛斯基同志(2份),佐林同志,存档(3份)
今天22时30分,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朱宁河的请求接见了他。
大使通知说,受本国政府的委托,他请求苏联政府将在苏联学习的所有大学生,以及在苏联工业企业中进行生产技术实习的朝鲜专家转到苏联军事航空学校。同时,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请求将在邮电学院学习的大学生和所有朝鲜女大学生转到专门的无线电军事学校。朱宁河补充说,这里指的是健康状况适合于在飞行学校和无线电学校学习的大学生、研究生和专家。对我提出的关于目前在苏联的大学生数量问题,朱宁河回答说,朝鲜大学生、专家和研究生,包括正在来莫斯科途中的17人,总共为738人,其中男性669人,女性69人。朱宁河强调,朝鲜政府责成他立即向苏联外交部提出这个问题,并请求外交部尽一切可能使朝鲜大学生、研究生和专家尽快开始学习新的专业。
我回答大使说,朝鲜政府的这个请求将加以研究并将通知大使研究结果。会谈进行
115、葛罗米柯关于金日成请求苏联援助问题呈斯大林的报告(1950年9月28日)
致约?维?斯大林同志:兹呈上今年9月28日收到的什特科夫同志通过外交邮件寄来的金日成1950年8月31日给您的信的原件。同时向您报告,经与尼?亚?布尔加宁同志商定,将金日成给什特科夫同志的信的原件呈交给布尔加宁同志,信中向苏联政府提出了各种请求,涉及到如下问题:一、关于在苏联培训120名朝鲜飞行员;
二、关于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供应汽车;
三、关于派遣4名苏联顾问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工作;
四、关于在苏联学习的人民军空军学员的工资。附金日成的信原件,共2页。
116、葛罗米柯关于撤回驻朝苏联工作人员呈斯大林的请示(1950年9月30日)
约?维?斯大林同志:苏联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什特科夫同志报告说,由于美国空军不断袭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许多企业遭到破坏,现已停产。朝鲜人目前尚不打算恢复企业的生产。鉴于目前的这种状况,什特科夫同志认为,将部分苏联专家撤回苏联是合理的,并请求授权他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协商,将苏联专家撤回苏联(不论他们来朝鲜的期限是否已满)。什特科夫同志还请求,允许他与苏联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机构的领导人协商并由他决定,在不影响苏联驻朝机构继续工作的情况下,将这些机构的部分苏联工作人员撤回。苏联外交部认为,可以将苏联专家从朝鲜调回,但是无论哪些苏联专家回国,都必须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意见来决定。
至于什特科夫同志关于调回苏联驻朝鲜机构的工作人员的建议,苏联外交部认为,应该按过去的程序办理,即经苏联外交部与苏联有关的部委和机构协商后再将上述人员调回。
附上决定草案。请审阅。附件:葛罗米柯给什特科夫的电报稿
平壤苏联大使:鉴于目前的形势,可以将苏联专家从朝鲜调回,但是无论哪些苏联专家回国,都必须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意见来决定。在向朝鲜人提出调回苏联专家的问题时,您不应提出自己的意见。关于调回苏联驻朝鲜机构的工作人员的问题,应该按过去的程序办理,即由苏联外交部与苏联有关的部委和机构协商解决。您应当将有关调苏联专家离朝回国的一切情况及时告知苏联外交部。
117、联共(布)中央政治局第78号会议记录摘录(1950年10月1日)
24小时之内归还中央特别处第2部(绝密)
联共(布)中央第78号会议记录第138条1950年10月1日
致马林科夫同志、葛罗米柯同志:
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第78号会议记录摘录。1950年10月1日决定
138.――联合国大会关于朝鲜问题的决议草案。
一、通过所提交的致安?扬?维辛斯基同志的电报文本(附件一)。
二、询问金日成和毛泽东对朝鲜问题决议草案的意见。批准致平壤(附件二)和北京(附件三)的电报文本。三、在收到平壤和北京的答复之后发出致维辛斯基同志的电报。中央委员会书记。附件一:关于第78号会议记录第138条
绝密纽约致维辛斯基:
90.第一,您的关于朝鲜问题的建议没有被采纳,因为您基本上是重复了苏联代表团在另一种情况下在安理会上提出的那个建议。在目前的条件下,代表团应该提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新的建议,以补充我们原来提出的关于停止军事行动和外国军队撤离朝鲜的那些要求,并利用自己的关于朝鲜问题的积极纲领性措施来对抗英美的计划。至于英国、澳大利亚、巴西等国的代表团提出的议案,大体上没有被通过,因为议案中规定由外国军队占领整个朝鲜领土。第二,您应该将以下议案提交联合国大会讨论。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代表团关于朝鲜问题的议案。注意到:朝鲜人民渴望建立统一的、独立的、民主主义的朝鲜国家的合法要求,至今尚未实现;出发点是:联合国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和平手段,根据国际法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解决可能导致共同和平被破坏的争端;
以遵循和平解决朝鲜问题、恢复远东地区的和平和安全为目的,联合国大会建议:
一、在朝鲜的交战各方立即停止军事行动。
二、美国政府和其他国家的政府立即将自己的军队从朝鲜撤出,并以此建立这样一些条件,即确保朝鲜人民实现自己不可剥夺的主权,自由地决定自己国家的内部事务。
三、在外国军队撤离之后,为建立独立统一的朝鲜国家的政府,在最短的时间内立即进行朝鲜全民的国会选举,其基础应该是朝鲜居民意志的自由表达。
四、为了组织和进行整个朝鲜国会的自由选举活动,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和南朝鲜国会代表联席大会上,选举出北朝鲜和南朝鲜代表人数均等的委员会。
附件二:关于第78号会议记录第138条
绝密平壤苏联大使:立即拜会金日成并通知他如下内容。
“鉴于在联合国大会上即将讨论英国、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巴西等国代表团就朝鲜问题提出的议案,我们认为必须提出关于朝鲜问题的如下议案,用于抗衡以上国家的议案:
‘注意到:朝鲜人民渴望建立统一的、独立的、民主主义的朝鲜国家的合法要求,至今尚未实现;出发点是:联合国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和平手段,根据国际法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解决可能导致共同和平被破坏的争端;以遵循和平解决朝鲜问题、恢复远东地区的和平和安全为目的,联合国大会建议:一、在朝鲜的交战各方立即停止军事行动。二、美国政府和其他国家的政府立即将自己的军队从朝鲜撤出,并以此建立这样一些条件,即确保朝鲜人民实现自己不可剥夺的主权,自由地决定自己国家的内部事务。在成立统一的朝鲜政府之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应该研究关于接收朝鲜为联合国组织成员的问题。’请通告您的意见”。
118、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关于通过致什特科夫和马特维耶夫电报的决议
(1950年10月1日)24小时之内归还中央特别处第2部(绝密)
致马林科夫同志、华西列夫斯基同志: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第78号会议记录摘录。1950年10月1日决定:140.――朝鲜问题。批准提交的致什特科夫同志和马特维耶夫同志的电报草稿。中央委员会书记。1950年10月1日通过以下同志投票赞同:贝利亚同志、布尔加宁同志、卡冈诺维奇同志、马林科夫同志、米高扬同志
119、罗申转呈毛泽东、尤金关于尤金留华事宜致斯大林电(1950年10月4日)
发自北京,1950年4月4日16时25分收到。
送:斯大林同志(2份),莫洛托夫同志,马林科夫同志,贝利亚同志,米高扬同志,
卡冈诺维奇同志,布尔加宁同志,赫鲁晓夫同志,维辛斯基同志,葛罗米柯同志,
格里戈良同志
现将毛泽东致菲利波夫电呈上:“致菲利波夫同志:尤金同志来华两个月期间给予了我们很大帮助。但他所参加的毛泽东选集出版筹备工作目前尚未结束,尚需一个多月时间才能完成。此外,我们还拟请尤金同志访问山东省及南京、上海、杭州、南昌、汉口、长沙、广州、西安、延安、沈阳、哈尔滨等城市,使他在了解这些城市的同时,给我们的领导干部作报告。这约需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因此,他在华还需再呆约4个月左右。请允许尤金同志留华工作到1951年2月底或1月底。可否,请复。毛泽东”
下面是尤金同志致菲利波夫的电报:“致菲利波夫同志。我已就毛泽东选集整个三卷提出了300多条意见和修订及各种文字上的修改。对于头两卷,毛泽东已详细地研究了我的建议,并完全采纳了我的建议。对于第三卷的修改意见,目前正由毛泽东审订。已转告我:他将于近日内约见我,以研究我的意见和建议。正如我以前报告过的,毛泽东又选出了一批过去未译成俄文的新的文章。这些文章约有30-40个印刷页码。
对于由翻译译出的300多页新的译文,我已收到了(约有一半为新的文章),也研究过了,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目前我还没有把这些意见和建议交给文章的作者。翻译要将余下的文章译出,约需用一个半月的时间。毛泽东多次请我到一些大城市(上海、南京、广州等)走一走,并请我给党的积极分子作报告。我认为目前有可能到一些城市走走,因为翻译正在译那些新的文章。这次到这些城市旅行,约需用2至3周的时间。待我返回北京以后,再用2至3周的时间即可完成对余下文章的审订工作。由此看来,到12月底,我根本无法结束在中国的工作和返回莫斯科。等待您的指示。尤金”
120、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关于批准从朝鲜撤回苏联专家的决议(1950年10月5日)
1950年10月5日决议:168.什特科夫同志的问题。批准所附关于将苏联专家和苏联机构工作人员从朝鲜撤回苏联的给苏联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什特科夫同志的电报稿。中央委员会书记。附件:葛罗米柯给什特科夫的电报稿
平壤苏联大使:同意您关于取得朝鲜政府的同意后,将一部分苏联专家以及苏联驻朝机构工作人员调回的建议。
121、葛罗米柯关于撤回苏驻朝人员问题致什特科夫电(1950年10月6日)
平壤苏联大使:只有在撤走某些苏联专家的建议是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情况下,根据现有形势将苏联专家撤离朝鲜才是可行的。您不要对朝鲜人就撤走苏联专家问题提出自己的倡议。将驻朝苏联机构工作人员撤回苏联则应按以前的程序进行,即通过苏联外交部与苏联有关部委和组织协商进行。有关拟议中的苏联专家撤离朝鲜的每一情况,您应及时向苏联外交部通报。
122、华西列夫斯基和葛罗米柯关于撤回苏驻朝人员呈斯大林的请示
(1950年10月6日)
送:莫洛托夫同志、马林科夫同志、贝利亚同志、米高扬同志、卡冈诺维奇同志、
布尔加宁同志、赫鲁晓夫同志
致约?维?斯大林同志:什特科夫同志于10月5日发来第1405号密码电报,提出了有关从朝鲜撤回在朝工作的苏联专家、苏联驻朝机构的工作人员、朝鲜族苏联公民的家属、苏联航空代表办事处人员,以及必要时从朝鲜撤出全体苏联公民的问题。我们以为必须予以答复。附上复电草稿。请审阅。附件:给什特科夫的复电稿――平壤苏联大使:
第一,关于撤回苏联专家及其家属以及苏联驻朝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问题,我们已在第18909号电报中给您作了指示。
第二,关于从朝鲜领土撤离朝鲜族苏联公民的家属的问题,您可就地酌情决定。
第三,苏联航空代表办事处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苏联军事顾问的家属,应撤离朝鲜领土。第四,同意您提出的建议,即在必要时将包括朝鲜族苏联公民在内的所有苏联公民撤往苏联境内和中国境内。
123、葛罗米柯关于接见朝鲜驻苏大使朱宁河的备忘录
(1950年10月10日)摘自安?安?葛罗米柯日记
送:斯大林同志,莫洛托夫同志,马林科夫同志,贝利亚同志,米高扬同志,卡冈诺维奇同志,布尔加宁同志,维辛斯基同志(2份),佐林同志,存档(3份)
今天22时30分,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朱宁河的请求接见了他。
大使通知说,受本国政府的委托,他请求苏联政府将在苏联学习的所有大学生,以及在苏联工业企业中进行生产技术实习的朝鲜专家转到苏联军事航空学校。同时,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请求将在邮电学院学习的大学生和所有朝鲜女大学生转到专门的无线电军事学校。朱宁河补充说,这里指的是健康状况适合于在飞行学校和无线电学校学习的大学生、研究生和专家。对我提出的关于目前在苏联的大学生数量问题,朱宁河回答说,朝鲜大学生、专家和研究生,包括正在来莫斯科途中的17人,总共为738人,其中男性669人,女性69人。朱宁河强调,朝鲜政府责成他立即向苏联外交部提出这个问题,并请求外交部尽一切可能使朝鲜大学生、研究生和专家尽快开始学习新的专业。
我回答大使说,朝鲜政府的这个请求将加以研究并将通知大使研究结果。会谈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