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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2

作者:[奥]弗洛伊德
更新时间:2017-12-10 08:00:00
供证据来支持“后者在梦的行程中也挥了作用”的观点。反之,在梦后与梦的解析之间的时间里,可能它们真的产生了联系。这部分材料包含了所有联结梦的显意与隐意之间的途径和一些起着关键作用的联想。而它们是我们解析梦的联结的通道。

    我们现在只对基本的梦念感兴趣,这些梦念往往以复杂得多的思想结构和记忆的合成体的形式呈现出来,它们都是我们清醒时所熟知的联想的综合。它们通常是自一个中心点的彼此有相连地方的思想链。每一系列思想都有与其相冲突的想法,并且与其构成联结关系。

    这个合成结构的各个不同部分之间存在着诸多的逻辑关系。它们能表示前提、背景、离题、说明、条件、例证、反驳等。在梦运作期间产生的压力向整个梦念施压时,这些元素就会生扭转、破裂以及整合――如同碎冰被挤在一起那样,于是,一些新的问题就产生了,例如,构成其基础框架的那些逻辑关系变得怎样了?表示“若是”、“由于”、“就像”、“尽管”、“要么……或者”以及其他一些况的连接词在梦中是如何表现的?若缺少了它们,理解任何句子或语都将是天方夜谭。

    先,我们要明确这样一点:梦自身并不能表现出这些逻辑关系,绝大多数的梦都与这些连接词无关。梦所呈现的只是经其改装加工的梦念的真实内容,梦的解析过程是对被梦的工作损坏的各种联系予以恢复。

    梦不能将这些关系表达出来的原因在于,构成梦的精神材料的性质的特殊性。正如与诗歌相比,绘画和雕塑在语方面存在局限性一样。而受材料方面的限制,绘画和雕塑也不能自如地表达事物。在形成现在的表达原则以前,绘画曾试图弥补这缺陷。在古代,绘画人物时,通常会在画中人物的嘴上添加一小段说明性文字,其内容是向人们表达画家无法用图画传达的念头。

    可能会有人质疑我的关于梦无法表达逻辑关系的推断。因为有些梦中常常包含有相当复杂的智力运作,对某种观点的反对或证实,甚至取笑与比较,如同生在清醒生活中一般。然而,这只是欺骗人们的表象。因为若深入分析,我们就会现,整个这类思想不过是梦念材料的一部分,而非在梦中所产生的智力活动。在梦中,看似思想的东西,实际上只是梦念的主要材料的再现,而不是它们之间的联系。这里我将陈述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事实。最容易构成的联系是,在梦中直接说出并特别描述了的句子,它们都是梦念材料中的一些未经加工或稍稍改动的语句的重现。这类句子往往暗指着梦念中的某一事件,而梦的真正意义可能与之相去甚远。

    65.第六章梦的工作(12)

    然而我得承认重要的思想活动不是梦念材料的再现,它也的确在梦的形成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就这一点,我们会在本章的最后一节深入探讨,那时我们就会了解到,这种思想活动,只是梦完成后随之而生的产物。

    我们暂时可以这样假设,在梦里梦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并不是单独表现的,如果梦中出现一种矛盾,那么这矛盾可能是梦本身的,也可能是某个梦念材料派生来的。梦中的矛盾只能以非常间接的方式与梦念之间的矛盾有所关联。正如绘画找到了一种方式取代说明性文字表白感、威胁、警示等意思一样,梦亦可能创造出某种方式来阐述梦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即改变梦的表现方式。由经验可知,在材料之间的逻辑关系上并不是所有的梦都表现一致,有些梦完全不予理会,还有一些则竭尽可能地加以详述。如此,便造成了梦与其处理的材料之间的距离的远近不一。同样,如果在潜意识中也建立梦念的前后时间顺序,那么梦在处理它们上亦会存在相似的差别。

    究竟梦是如何指出梦念之间如此难以表达的各种逻辑关系的呢?下面我将一一加以说明。

    先,梦通常会在考虑了梦念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后,将它们连成一个统一的事件或景。因而它们会再现存在于它们之间的逻辑联系,这就像是雅典学派画家帕纳萨斯在一幅画上把所有时期的哲学家和诗人集中体现一样,尽管他们未曾同时在一个场景里出现过,然而画的主题却证明他们确实属于同一个群体。

    梦使用的也正是此种方法,即便在细节上不存在有悖的地方。当我们看到两个元素被梦一起表现时,我们就应该能确定在相关的梦念之间有某种特殊的亲密关系存在。这就如同我们的文字一般,“ab”表示的是一个音节,虽然它是由两个字母组成的,若“a”和“b”不是直接连接的,那么“a”就是前一个字的最后的字母,而“b”则是后面的字里的打头字母。因此,梦中两个元素的一起出现并不是无关系的梦念的随机事件。

    出于表现因果关系的目的,梦存在着两个在本质上一致的程序。假设一个梦念是这样表述的:“既然已经这样了,那么那个结果一定会生。”通常来讲,梦的表现方法是以从句作为梦的起始,而后再以主句作为梦的核心的。事实若真如此,时间的前后关系也可以颠倒一下。但梦的重要部分大多是与主句对应的。

    我的一位女病人曾告诉过我她做过的一个梦,这个梦可以很好地体现因果关系,在后文我会详细解析这个梦,它的构成是简短的序梦后跟着一个牵涉广泛的主梦,其主题为“花的语”。

    序梦:她走进厨房,看到两个女佣在那儿。她故意挑她们的毛病,责备她们没有将食物预备好。此外,她还看见一大堆倒放着的坛子累叠着,这样可以倒净里面的水。接着,两个女佣出去挑水,她们要步行到那条流经房子进入院子的河。而后是主梦的节:她由一些分布奇怪的木桩或篱笆的高处向下走,她感到很愉快,因为她的衣裙没被那些木桩挂住……

    序梦生在梦者父母的房子里,梦中的话是常挂在她母亲嘴边的话。那些坛子来自于同一地带的一家小杂货店。梦的其他部分说的则是与她父亲相关的事。他经常和女仆**,最后在她家附近的那条河里溺水身亡。因此,序梦的隐含意义是:“我出生在这样一个有着不良影响的家庭里,贫困,使人压抑……”主梦认同了这个思想,并满足了她的**:“我原本是出身于高贵世家的。”这部分的隐含意义是:“我出身如此卑微,因此我的生命也只能这样展了。”

    我知道,一个梦的两个不等部分之间,并非永远存在着因果关系。反之,我们能看到,好像同一材料从不同的角度在这两个梦中体现出来。这两个梦是同一材料不同方面的侧重结果,但表述的却是相同的内容。因而一个梦的核心在另一个梦中只是一种启,而对这个梦来讲,线索式的部分却是另一个梦的核心。但是在一个梦中的一长一短两部分内容,确实是它们之间因果关系的显著象征。

    66.第六章梦的工作(13)

    当一个梦的内容牵涉较少,并且其中的一个意向转换为另一个意向时,会有另一个表达其因果关系的方式。***当真实目击这些转变生,而非只是关注到某物代替了某物,或某人代替了某人的时候,我们才会就其存在的因果关系认真地思考。

    前文中我已讲过,表示因果关系有两种在本质上相同的方式。一种是以梦的前后顺序来呈现,另一种则是意象的直接转变。当然,存在着这样的事实:大部分的梦都没有表现出这种因果关系,它们已在梦过程中各元素必然的混淆中消失了。

    在梦中,无法表达随便哪一个都可以的“或者……或者……”的选择。这两项选择往往各自遁入梦里,混淆在梦的整个前后关系中,挥似乎相同的效力。关于伊尔玛打针的那个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显而易见,它的隐意可表述为:“伊尔玛现在还要忍受疼痛的折磨不是我的责任。她的痛苦不是因为她不配合我的治疗,就是源于她并不顺利的性生活,这些是我所无能为力的,或者她的病痛是器质性病症,而非歇斯底里导致的。”这个梦将这些可能通通都满足了,并且还毫不考虑地为其添加了第四个可能。在完成这整个梦的解析后,我为梦念逐步加上了“或者……或者……”。

    但是,若在构造一个新梦时,梦者用到了“或者……或者……”,例如,“或者在花园,或者在客厅”,那么,它在梦念中的表达就是“和”,一个简单的内容联结而已。在对梦元素进行描绘时,“或者……或者……”通常指的是一个模糊的梦元素,分辨出这个梦元素是能够做到的。在这种况下,遵循的解释原则是:将两项选择的效力等同,然后用“和”字连接它们。

    例如,有一次我的朋友在意大利停留,那段时间我不清楚他的地址。那时,我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收到了写有他地址的电报。电报是蓝色的字体,第一个字可能是“via(经由)”,或者是“villa(别墅)”,还可能是“casa(房子)”,第二个字则是很清晰的“secerno”。

    念上去第二个字很像是意大利的人名,由此我记起了我和这位朋友关于词源学题目的讨论。梦里还有我的愤怒,我责怪他这么久之后才告诉我他的住址。而在分析后,我却得出了第一个字的三种可能况是各不相连且都能独立串起一个思想的结论。

    还有一个我做的梦。在我父亲出殡的头一天晚上,我的梦中出现了一张布告,是一种类似于火车站候车室内张贴的那种禁止吸烟的告示,其内容是:

    “你需要闭上两只眼睛。”

    或是“你要闭上一只眼睛。”

    我的写法是:“youarerequestedtoclosetheaneye(s)。”

    这两说法有各自不同的意思,在分析时的侧重方向也会不一样。当时,在送殡仪式的选择上,我选择了那种最简单的,这是我对我父亲对这种仪礼的看法考虑后的结论,然而这种清教徒式的简单葬礼却没能得到家里其他成员的赞许,他们担心会被那些参加葬礼的人们看成是对死者的不尊重。因而那句“你要闭上一只眼睛”的意思是,闭一只眼,或是忽视。于是在这里我们轻易就分辨出了“或者……或者”的含义。梦的工作中不能用单一字眼来表达梦中呈现的模糊性,因而即使在梦的内容中这两个念头也是分道而行的。

    在一些梦例中,这种选择上的困难常常是借助将梦分成相等的前后两段来克服的。在处理冲突或反对意见上,梦的处理方法十分特别。在任何况下,任何东西都不会遭到梦说“不”的拒绝,它习惯把相反的两面合在一起,或是在表现时将它们当成同样的事物。它甚至有足够的自由将原来的因素与其对立面调换,这就导致了我们在看到梦念中被允许出现的一个相反的元素时,不能立即就对其意义做出正或反的判定。

    较为常见的梦的形成机制的逻辑关系只有一种,即相似、相同或接近――“恰似”关系。关系的不同将会导致它在梦中呈现出的关系也不同。构成梦的原始基础的是梦念材料本就存在的平行与“恰似”关系。梦的运作大部分都是在创造新的不受稽查作用阻碍的平行关系。因为那些早已存在的平行关系不能够通过稽查作用的侦查而顺利进入梦中。在相似关系的表现上,梦的凝缩作用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67.第六章梦的工作(14)

    相似性和一致性具有某种相同特性,即在梦中呈现的形式为统一性。这类关系可能早就存在于梦念中,也可能以新的构造形式体现。第一种我们称之为“认同作用”,第二种则被称为“复合作用”。“认同作用”的使用对象是人,而“复合作用”是指对事物的统一。不过有时候复合作用也施于人,地点和人被同等对待。

    认同作用运行中,与共同元素相关的人会出现在显梦中,其他人似乎被抑制了。出现在梦中的这个人有着较广泛的覆盖面,他出现在所有关系和环境中,不仅指示他本身,还覆盖了别人的特征。在复合作用里,这种关系扩展到了好几个人,梦中的景象包括了各种人的特征,但这些特征并不具有统一特性;因此它们的组合产生了一个新的单元,即一个新的合体。复合经历的过程可以有好几种方式。有时,出现在梦中的人物可以叫与他有关系的某个人的名字,我们在清醒生活中的认知也是这样一种相似的况,在确定了我们要找的一个人的况下,他的外观却属于另一个人。有时,梦中人物体现出的外观特征,可以一部分像一个人,而另一部分又像另一个人。或者,这第二个人所参与的成分并不在外观上,而是在梦中出现与其相似的姿势、语或境况。在这最后一种况下,并不容易区分出认同作用与复合作用的人物结构样貌。然而,如果制造一个复合人物的尝试遭遇了失败,就生这样的况。因为在这种况下,梦的景只会围着其中有关的那个人,而别的角色就会呈现为不具有什么功能的副产品。梦者可能会这样解释此种况:“我还看到了我妈妈。”梦的内容中的这类元素可以类比为象形文字中的“决定性因素”,它并不管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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