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不过我只能逐一加以描述。同时,在对每个观点进行描述时,我不打算将它们所依据的基础纳入讨论,因为做成这件难事对我来讲真的异常艰难。我必须承认,在解释梦的心理学时,并没有遵循我的观点的历史性展。虽然我研究梦的路线,是根据先前对神经症心理学的研究而定的,但在目前的工作中,我不想拿它来作为参考依据。反之,我却想以梦来作为对神经症心理学研究的手段。我明白,这将会使读者遭遇许多困难,但我只能这样做。
关于梦延续了清醒时刻的活动与兴趣的观点,在隐藏的梦念被现后已得到证实。而这就我们而,非常重要,并且联系着我们有巨大兴趣的事。梦似乎一向不会关心琐碎的小事。不过相反的观点又被我们证实,即梦拾起白天所遗留下来的各种无关大局的小事,而不会对同时的什么主要的兴趣加以把握,直到它于某种程度上与清醒时刻的活动分离开来。我们现,对显梦而,更是如此,它借着伪装而将改变形式的梦念呈现出来。我们已了解,由于关联联想机制,梦的过程能比较轻松地控制住还未被清醒思维活动封禁的新近或不重要的观念材料,同时,因为稽查作用的原因,它将一些重要的但遭到拒绝的观念材料的强度,转移至其他无关痛痒的观念内容之上。
关于梦具有记忆加强的性质,并且有关童年期的材料的事实,已被我们当做一个理论的基石。我们的观点是,源于童年期的愿望,是梦形成所必要的动机力量。
当然,我们并不质疑睡眠中外部感觉刺激具有的重要意义,这也已得到实验的证实。不过我们也注意到,这类材料对梦的愿望来讲,相当于白天活动所遗留的思想残余。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梦解释对象的感觉刺激的方式与幻觉相同。但我们亦现,这种解释的产生动机,并未被其作者予以说明。关于对象的感觉刺激的解释是这样进行的:没有干扰睡眠,并且服务于愿望的满足。
我们以为的梦是一个短暂且同时生的过程的观点,以意识对已造好的梦的内容的知觉来讲,是正确的。不过在这之前的进程的几个部分,似乎是缓慢且曲折的。至于梦之难题――将大量材料压缩为一个很短的时间片刻,我们已能够解释,这是将心灵中那些已形成的结构拿来使用的结果。
关于心灵在晚间是否入睡,或它在晚间是否依然像白天那样统帅着各种功能这一难题的争论,我们认为两者都正确,但仅有一面正确。我们已了解,梦念中有极其复杂的理智活动存在,它几乎动用了心理机构内的全部其他资源。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也没有理由反对梦念皆来源于白天的说法。也不得不假定,心灵会有类似睡眠的状态。所以,即便是部分睡眠理论,也有其价值,虽然我们已了解到,仅仅这种睡眠状态的特征并不是心理联结的解体,而是白天起控制作用的各精神系统将其精力集中于睡眠的愿望。就我们的理论来说,在晚间心灵活动从外部世界退回的因素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促使梦中退行作用得以挥,尽管它并非是其唯一的决定因素。而“放弃对观念流的随意控制”的说法亦不该被完全否定,但心理生活却不会因此失去目的,因为我们知道,当随意的且具有目的的观念被丢弃后,就会有不随意的目的性观念取代它掌权。我们不但现梦中包含各种非常松散的联结,而且其松散的程度远比我们想象的要严重。而这些松散联结不过是其他更生动、更重要的联结的勉强替代物。的确,我们会认为梦是荒谬的,但事实也向我们证明,就算梦表面相当的荒谬,它也是有一定意义的。
142.第七章梦过程的心理学(23)
对梦的各种功能,我们毫无异议。***梦是心灵的安全阀,根据罗伯特(1886)所说,所有有害的事物都会在梦中表现得无害,此种观点不但切合我们所讲的梦产生双重愿望满足的理论,而且它对我们的价值要比对罗伯特自己的更大。关于“心灵能自由地建构梦”的观点,也吻合我们的理论,即前意识的活动允许梦自由地展。
施尔纳关于“梦想象”的重要性的观点以及解释,深得我们的认同,但我们只能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实际上,问题不在梦创造了想象,而是潜意识的想象活动在构造梦念时挥了重要的作用。关于梦念的缘由,施尔纳也给了我们极大的启。但他认为所有梦的工作的事物,几乎皆源于白天的潜意识活动,而它既是梦的诱动因,同时又是神经症症状的诱动因。这和我们的关于“梦的工作”的认识是不同的,并且梦工作的含义也比较窄。
最后,我们也一定没放弃研究梦和心理紊乱之间的关系,只是在一个稳固的新基础上开始了这种研究。
所以,我们提出了一个关于梦的全新的理论,它兼容以往作者们所提出的各种不同的对立观点,使之结合成一个更高级的单元。他们的大多数研究现都为我们所用,只有少数遭到了我们的舍弃。自然,我们的理论大厦还在建设中。除了那些我们在涉足心理学的暗处所遭遇的复杂问题外,我们的面前似乎又出现了一个新的矛盾。我们一方面认为梦念源于正常的心理活动,但另一方面却又现梦念中存在着大量的不正常的思想过程,并进入了梦的内容,而且在解析梦的过程中又会再现。所有那些我们所谓的“梦的工作”的过程,都明显和我们所知道的理性的思维过程截然不同。为此,先前作者们尖刻地判断梦中生的是低水准的精神活动,似乎就有可原了。
我们已现,梦是对许多源于日常生活并完全符合逻辑秩序的思想的替代。所以,我们并不能对这些思想均来自正常的心理活动产生质疑。我们认为有价值的思想,并使得人类取得更高成就的思想,都能在梦念中现。不过,我们无须认为,这类思想活动是完成于睡眠中的,不然将会大大地弄乱我们对睡眠的精神状态的理解。反而这些思想有极大的可能是源于近期的,不过是在起始就没有得到意识的注意,并完成于睡眠开始前。由此,我们只能这样认为,可能复杂的思想成就无需意识的协助就能完成。这一事实,得到了所有对歇斯底里患者或强迫症患者的精神分析结果的证实。如果在白天我们不能意识到这些梦念的存在,那么这自然不是它本身的缘故,而是有许多其他原因。梦念成为意识的前提,还需要另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的协助,即要注意力参与才行――注意力是一种具备一定能量的功能,并且可以在两个思想间转移。此外,还存在着另一种方式妨碍梦念进入意识层。意识的反思活动显示,在对注意力的活动利用时,我们顺从着一个特别的进程。如果在这个进程中,我们遇到一个不能经受批判的观念,它就会中断,即注意力对这一观念的贯注停止了。似乎,以这样方式起头又中断了的思想,会接着进行下去,而不会再受到注意,除非它在这一进程中的某点达到了相当的强度,而再次引起意识的注意。所以,如果一个思想在一开始就由于被判定为错的或对目前的理智活动一点儿用处也没有而遭到排斥,那么可能导致的结果是:在未受到意识注意的条件下,此思想继续展,直到睡眠开始前。
在此,总括一下:我们将这类思想称为“前意识”,假定它是完全理性的,并相信它的可能结局不是被忽略或被中断,就是被抑制。我们能够对观念系列生的过程做更简洁的叙述。我们认为,当产生某个目的性观念时,就会有一定数量的兴奋――我们称之为“贯注能量”被转移到此观念选择的各种联想途径上。所以,那些被忽略的思想序列,则是未曾得到此种贯注者,而“被压制”、“被拒绝”的思想,则是此种贯注被收回者。在这两种形下,思想的展都得靠自身的兴奋。在某些时候,一个具有目的性贯注的思想能够吸引意识的注意,并因意识的参与而得到“过度贯注”。下面,我们就要阐明一下意识的性质和功能了。
143.第七章梦过程的心理学(24)
在前意识中,以这种方式前进的思想系列最终有两个结局,它可能自地中断,也可能继续进行。对于前一种况,我们的理解是:它所具备的能量沿着所有的联想途径散出去,在这种能量的作用下,整个思想网络兴奋起来,并持续了一阵子,而后又随着企图释放的兴奋转换成静寂的贯注而消退。如果出现这种结果的话,那么在梦的形成过程中,它没有任何意义。不过,各种目的性观念却依然潜伏在前意识中,它们源于潜意识,并也源于一直处于活动状态的愿望。它们可能会接管自行展的思想兴奋的控制权,并建立这个思想与某个潜意识愿望的联系,将潜意识愿望所具备的能量转移过去。如此,受到忽略或受到压制的思想仍能进行下去,虽然它接收的能量仍不能使它进入意识层。对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此前意识思想被“带入了潜意识”。
引起梦形成的联结形式还有其他可能。前意识思想可能在一开始就和潜意识愿望相连,并因而遭到主要的具有目的的贯注的排斥。或者,潜意识愿望,可能由于其他原因(如躯体)而变得积极,并自动将自身的能量转移到那个不被前意识贯注的精神残余上。这三种况造成了一样的结果:前意识的一个思想,不被前意识贯注,却得到了某个潜意识愿望的贯注。
由此点起,这种思想就开始经历一系列的变形,而不再是我们认为的正常的精神过程,并最终产生一个令我们费解的结果,即一个心理病理结构。接下来,我将阐释这些过程。
1。每个单独观念的强度都可以整个释放,由一个观念传给另一个观念,因而某些观念形成时,就具有了极大的强度。同时因为这一过程可以不断重复,因此,整个思想具有的强度会在某个单独观念成分上逐渐集中起来。这便是我们所熟悉的梦的工作中的“压缩”或“凝缩”。梦之所以会表现得如此费解,很大程度上是凝缩作用的结果,因为在我们已知的正常心理生活中,很少有与此相类似的现象。虽然,我们也能在正常的心理生活中看到一些观念,它们作为整个思想的联结点或最终结果存在,具有极高的精神意义,不过其意义却不体现于对内在知觉具有明显感性特征的方式上,并且它们的知觉表征亦没有因为自身的精神意义而变得强烈起来。同时,在凝缩作用下,每个精神内部的相互联系都转化为其观念内容的强化。这就类似于我在写书时,因为某些字句是了解全书内容的关键点,就用斜体或粗体将它们标注出来一样。
梦的凝缩作用的行进方向,一方面取决于梦念和理性的前意识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也受到潜意识中视觉记忆的吸引力的影响。凝缩作用活动的目的,是为进入知觉系统积累强度。
2。通过强度的转移,“中介观念”和妥协一样,也能经由凝缩过程而产生(参看我列举的这类诸多例证)。这也是为正常观念的活动所不具备的,它所主要突出的是选择以及维持“正确的”观念成分。此外,在我们试图将潜意识思想用语表达时,复合结构和妥协会更频繁地出现,并因而被认为是“口误”。
3。那些能相互转移强度的观念,其相互间的联系是非常涣散的。这种观念所产生的联想,往往是我们正常思维所不屑,而只能用于玩笑中的。特别是我们注意到,那些同音异义以及双关语的联想,与其他联想有着等同的价值。
4。彼此相对的思想,并不致力于消除对方,反而是互不影响地独自展。它们常常会连接起来而形成凝缩作用,就像它们根本不相互矛盾一样,或者也能对彼此妥协,尽管依然不被我们的意识思想所接受,但却在行为中得到了表现。
以上就是建立于理智基础上的梦念在梦的工作过程中最显著的异常经历。我们之后将会现,这些过程的全部重点是使贯注能量能够流动起来,并得到释放,而贯注所具备的精神成分内容的具体意义,却是不重要的。亦有人认为,凝缩作用以及妥协之形成不过是为了促进运行,即将思想转变为意象,但对一些不具有意象退行的梦的分析以及综合显示,它们也依然和其他梦一样具有移置和凝缩作用,如,“自学者”的梦。
144.第七章梦过程的心理学(25)
所以,我们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梦的形成与两种完全不同的精神过程相关联,一个过程产生和正常思维同样合理且具有一样真理性的梦念,而另一个过程则以最迷惑人和最不合理的方式,来处理这些梦念。在第六章中,我们已把第二种精神过程划分出来,称为梦的工作本身。如今,我们如何来理解这一精神过程的来源呢?
如果不是因为我们已对神经症,特别是歇斯底里症的心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那么我们就答不上这个问题了。研究现,正是这些不合理的精神过程和其他一些我们没有深入讨论的过程,在歇斯底里症状的生成中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歇斯底里症的症状表现中,初看下,也包含一些与意识思想一样合理且具有理性的思想。但我们却无法找到,它们是以第二种形式存在的依据,而只能在后来将它探寻出来。
关于梦延续了清醒时刻的活动与兴趣的观点,在隐藏的梦念被现后已得到证实。而这就我们而,非常重要,并且联系着我们有巨大兴趣的事。梦似乎一向不会关心琐碎的小事。不过相反的观点又被我们证实,即梦拾起白天所遗留下来的各种无关大局的小事,而不会对同时的什么主要的兴趣加以把握,直到它于某种程度上与清醒时刻的活动分离开来。我们现,对显梦而,更是如此,它借着伪装而将改变形式的梦念呈现出来。我们已了解,由于关联联想机制,梦的过程能比较轻松地控制住还未被清醒思维活动封禁的新近或不重要的观念材料,同时,因为稽查作用的原因,它将一些重要的但遭到拒绝的观念材料的强度,转移至其他无关痛痒的观念内容之上。
关于梦具有记忆加强的性质,并且有关童年期的材料的事实,已被我们当做一个理论的基石。我们的观点是,源于童年期的愿望,是梦形成所必要的动机力量。
当然,我们并不质疑睡眠中外部感觉刺激具有的重要意义,这也已得到实验的证实。不过我们也注意到,这类材料对梦的愿望来讲,相当于白天活动所遗留的思想残余。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梦解释对象的感觉刺激的方式与幻觉相同。但我们亦现,这种解释的产生动机,并未被其作者予以说明。关于对象的感觉刺激的解释是这样进行的:没有干扰睡眠,并且服务于愿望的满足。
我们以为的梦是一个短暂且同时生的过程的观点,以意识对已造好的梦的内容的知觉来讲,是正确的。不过在这之前的进程的几个部分,似乎是缓慢且曲折的。至于梦之难题――将大量材料压缩为一个很短的时间片刻,我们已能够解释,这是将心灵中那些已形成的结构拿来使用的结果。
关于心灵在晚间是否入睡,或它在晚间是否依然像白天那样统帅着各种功能这一难题的争论,我们认为两者都正确,但仅有一面正确。我们已了解,梦念中有极其复杂的理智活动存在,它几乎动用了心理机构内的全部其他资源。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也没有理由反对梦念皆来源于白天的说法。也不得不假定,心灵会有类似睡眠的状态。所以,即便是部分睡眠理论,也有其价值,虽然我们已了解到,仅仅这种睡眠状态的特征并不是心理联结的解体,而是白天起控制作用的各精神系统将其精力集中于睡眠的愿望。就我们的理论来说,在晚间心灵活动从外部世界退回的因素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促使梦中退行作用得以挥,尽管它并非是其唯一的决定因素。而“放弃对观念流的随意控制”的说法亦不该被完全否定,但心理生活却不会因此失去目的,因为我们知道,当随意的且具有目的的观念被丢弃后,就会有不随意的目的性观念取代它掌权。我们不但现梦中包含各种非常松散的联结,而且其松散的程度远比我们想象的要严重。而这些松散联结不过是其他更生动、更重要的联结的勉强替代物。的确,我们会认为梦是荒谬的,但事实也向我们证明,就算梦表面相当的荒谬,它也是有一定意义的。
142.第七章梦过程的心理学(23)
对梦的各种功能,我们毫无异议。***梦是心灵的安全阀,根据罗伯特(1886)所说,所有有害的事物都会在梦中表现得无害,此种观点不但切合我们所讲的梦产生双重愿望满足的理论,而且它对我们的价值要比对罗伯特自己的更大。关于“心灵能自由地建构梦”的观点,也吻合我们的理论,即前意识的活动允许梦自由地展。
施尔纳关于“梦想象”的重要性的观点以及解释,深得我们的认同,但我们只能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实际上,问题不在梦创造了想象,而是潜意识的想象活动在构造梦念时挥了重要的作用。关于梦念的缘由,施尔纳也给了我们极大的启。但他认为所有梦的工作的事物,几乎皆源于白天的潜意识活动,而它既是梦的诱动因,同时又是神经症症状的诱动因。这和我们的关于“梦的工作”的认识是不同的,并且梦工作的含义也比较窄。
最后,我们也一定没放弃研究梦和心理紊乱之间的关系,只是在一个稳固的新基础上开始了这种研究。
所以,我们提出了一个关于梦的全新的理论,它兼容以往作者们所提出的各种不同的对立观点,使之结合成一个更高级的单元。他们的大多数研究现都为我们所用,只有少数遭到了我们的舍弃。自然,我们的理论大厦还在建设中。除了那些我们在涉足心理学的暗处所遭遇的复杂问题外,我们的面前似乎又出现了一个新的矛盾。我们一方面认为梦念源于正常的心理活动,但另一方面却又现梦念中存在着大量的不正常的思想过程,并进入了梦的内容,而且在解析梦的过程中又会再现。所有那些我们所谓的“梦的工作”的过程,都明显和我们所知道的理性的思维过程截然不同。为此,先前作者们尖刻地判断梦中生的是低水准的精神活动,似乎就有可原了。
我们已现,梦是对许多源于日常生活并完全符合逻辑秩序的思想的替代。所以,我们并不能对这些思想均来自正常的心理活动产生质疑。我们认为有价值的思想,并使得人类取得更高成就的思想,都能在梦念中现。不过,我们无须认为,这类思想活动是完成于睡眠中的,不然将会大大地弄乱我们对睡眠的精神状态的理解。反而这些思想有极大的可能是源于近期的,不过是在起始就没有得到意识的注意,并完成于睡眠开始前。由此,我们只能这样认为,可能复杂的思想成就无需意识的协助就能完成。这一事实,得到了所有对歇斯底里患者或强迫症患者的精神分析结果的证实。如果在白天我们不能意识到这些梦念的存在,那么这自然不是它本身的缘故,而是有许多其他原因。梦念成为意识的前提,还需要另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的协助,即要注意力参与才行――注意力是一种具备一定能量的功能,并且可以在两个思想间转移。此外,还存在着另一种方式妨碍梦念进入意识层。意识的反思活动显示,在对注意力的活动利用时,我们顺从着一个特别的进程。如果在这个进程中,我们遇到一个不能经受批判的观念,它就会中断,即注意力对这一观念的贯注停止了。似乎,以这样方式起头又中断了的思想,会接着进行下去,而不会再受到注意,除非它在这一进程中的某点达到了相当的强度,而再次引起意识的注意。所以,如果一个思想在一开始就由于被判定为错的或对目前的理智活动一点儿用处也没有而遭到排斥,那么可能导致的结果是:在未受到意识注意的条件下,此思想继续展,直到睡眠开始前。
在此,总括一下:我们将这类思想称为“前意识”,假定它是完全理性的,并相信它的可能结局不是被忽略或被中断,就是被抑制。我们能够对观念系列生的过程做更简洁的叙述。我们认为,当产生某个目的性观念时,就会有一定数量的兴奋――我们称之为“贯注能量”被转移到此观念选择的各种联想途径上。所以,那些被忽略的思想序列,则是未曾得到此种贯注者,而“被压制”、“被拒绝”的思想,则是此种贯注被收回者。在这两种形下,思想的展都得靠自身的兴奋。在某些时候,一个具有目的性贯注的思想能够吸引意识的注意,并因意识的参与而得到“过度贯注”。下面,我们就要阐明一下意识的性质和功能了。
143.第七章梦过程的心理学(24)
在前意识中,以这种方式前进的思想系列最终有两个结局,它可能自地中断,也可能继续进行。对于前一种况,我们的理解是:它所具备的能量沿着所有的联想途径散出去,在这种能量的作用下,整个思想网络兴奋起来,并持续了一阵子,而后又随着企图释放的兴奋转换成静寂的贯注而消退。如果出现这种结果的话,那么在梦的形成过程中,它没有任何意义。不过,各种目的性观念却依然潜伏在前意识中,它们源于潜意识,并也源于一直处于活动状态的愿望。它们可能会接管自行展的思想兴奋的控制权,并建立这个思想与某个潜意识愿望的联系,将潜意识愿望所具备的能量转移过去。如此,受到忽略或受到压制的思想仍能进行下去,虽然它接收的能量仍不能使它进入意识层。对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此前意识思想被“带入了潜意识”。
引起梦形成的联结形式还有其他可能。前意识思想可能在一开始就和潜意识愿望相连,并因而遭到主要的具有目的的贯注的排斥。或者,潜意识愿望,可能由于其他原因(如躯体)而变得积极,并自动将自身的能量转移到那个不被前意识贯注的精神残余上。这三种况造成了一样的结果:前意识的一个思想,不被前意识贯注,却得到了某个潜意识愿望的贯注。
由此点起,这种思想就开始经历一系列的变形,而不再是我们认为的正常的精神过程,并最终产生一个令我们费解的结果,即一个心理病理结构。接下来,我将阐释这些过程。
1。每个单独观念的强度都可以整个释放,由一个观念传给另一个观念,因而某些观念形成时,就具有了极大的强度。同时因为这一过程可以不断重复,因此,整个思想具有的强度会在某个单独观念成分上逐渐集中起来。这便是我们所熟悉的梦的工作中的“压缩”或“凝缩”。梦之所以会表现得如此费解,很大程度上是凝缩作用的结果,因为在我们已知的正常心理生活中,很少有与此相类似的现象。虽然,我们也能在正常的心理生活中看到一些观念,它们作为整个思想的联结点或最终结果存在,具有极高的精神意义,不过其意义却不体现于对内在知觉具有明显感性特征的方式上,并且它们的知觉表征亦没有因为自身的精神意义而变得强烈起来。同时,在凝缩作用下,每个精神内部的相互联系都转化为其观念内容的强化。这就类似于我在写书时,因为某些字句是了解全书内容的关键点,就用斜体或粗体将它们标注出来一样。
梦的凝缩作用的行进方向,一方面取决于梦念和理性的前意识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也受到潜意识中视觉记忆的吸引力的影响。凝缩作用活动的目的,是为进入知觉系统积累强度。
2。通过强度的转移,“中介观念”和妥协一样,也能经由凝缩过程而产生(参看我列举的这类诸多例证)。这也是为正常观念的活动所不具备的,它所主要突出的是选择以及维持“正确的”观念成分。此外,在我们试图将潜意识思想用语表达时,复合结构和妥协会更频繁地出现,并因而被认为是“口误”。
3。那些能相互转移强度的观念,其相互间的联系是非常涣散的。这种观念所产生的联想,往往是我们正常思维所不屑,而只能用于玩笑中的。特别是我们注意到,那些同音异义以及双关语的联想,与其他联想有着等同的价值。
4。彼此相对的思想,并不致力于消除对方,反而是互不影响地独自展。它们常常会连接起来而形成凝缩作用,就像它们根本不相互矛盾一样,或者也能对彼此妥协,尽管依然不被我们的意识思想所接受,但却在行为中得到了表现。
以上就是建立于理智基础上的梦念在梦的工作过程中最显著的异常经历。我们之后将会现,这些过程的全部重点是使贯注能量能够流动起来,并得到释放,而贯注所具备的精神成分内容的具体意义,却是不重要的。亦有人认为,凝缩作用以及妥协之形成不过是为了促进运行,即将思想转变为意象,但对一些不具有意象退行的梦的分析以及综合显示,它们也依然和其他梦一样具有移置和凝缩作用,如,“自学者”的梦。
144.第七章梦过程的心理学(25)
所以,我们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梦的形成与两种完全不同的精神过程相关联,一个过程产生和正常思维同样合理且具有一样真理性的梦念,而另一个过程则以最迷惑人和最不合理的方式,来处理这些梦念。在第六章中,我们已把第二种精神过程划分出来,称为梦的工作本身。如今,我们如何来理解这一精神过程的来源呢?
如果不是因为我们已对神经症,特别是歇斯底里症的心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那么我们就答不上这个问题了。研究现,正是这些不合理的精神过程和其他一些我们没有深入讨论的过程,在歇斯底里症状的生成中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歇斯底里症的症状表现中,初看下,也包含一些与意识思想一样合理且具有理性的思想。但我们却无法找到,它们是以第二种形式存在的依据,而只能在后来将它探寻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