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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非黄色小说》
第一章 那些艳遇与图书馆有关
我在师范大学读本科的时候特别喜欢看书。或者应该说,其实我并非多么狂热地喜欢看书,只是由于太无聊了,只能选择在图书馆消磨时间。
和我一个寝室的院士也很无聊。他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健美且强壮。如果打扮得光鲜亮丽地出门,看上去就堪称完美。当然,我见过院士在寝室只穿一件西装的样子,相当的猥琐:从上半身敞开的西服里,他的两个**呼之欲出,同时呼之欲出的,还有因为长期酗酒而微微隆起的小腹;此外,他裸露着下身,并且炫耀似地轻轻晃动,在寝室里大摇大摆地遛“鸟”。那时的他最为本色,看上去绝对是一个十足的嫖客。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院士的原名叫王建,由于他对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性知识都了如指掌,所以被寝室的兄弟以及学院的男生集体评为“性学院士”。晚上每到无聊之极时分,院士会不定期开办一些性学讲座,我能对性有一定程度的认识,院士的讲解不可不谓居功至伟。
无聊的我消磨时间的方式,就是不断地挑选、翻看、借阅和归还图书馆引进的新书,然后再寻觅下一本书。而无聊的他消磨时间的方式,就是不断地和新近认识的女人搭讪、**、上床、分手然后再寻觅下一个目标。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在图书馆“书山有路”其实和他在床上与女人翻云覆雨属同一性质。当然,我也很乐意有机会和女人那样的翻云覆雨,无论如何,**都是一种令人感到舒心惬意的运动。但是我那时候很胆小羞涩,不爱说话,看到漂亮的女生还会脸红哑口,所以我只能继续待在图书馆,和书拼命“**”。
那时的我一天到晚就爱朝图书馆跑,费劲心机地寻找好书。我眼光极度挑剔,而且没什么耐心,如果一本书开始的几页没能吸引住我,那么它立刻就被我枪毙了。也许这种方式会使我错过一些所谓的“伟大作品”,但是我从来也没有为此后悔过。我读本科的那个大学图书馆藏书丰厚,不过有很大部分是我很不感兴趣的政治类的东西。都说没看完一本书就没有言权,不过我还是必须承认,我肤浅地觉得那些布满灰尘的书就仿佛是一个衣衫褴褛相貌丑陋的老处女,无法引起我的一丝兴趣。而那时的我甚至还是处男。
其实,我之所以是处男,除了我自身的羞怯之外,还要怪罪我的第一个女朋友。
我的第一个女朋友长像极度普通,身材瘦弱,单从外貌上来看,她和我可以算得上天生一对。听我这样一说,估计你也就知道我长什么样了。她对男女之大防防得十分之大。我们交往的第二个月,她把我领到她家中,准备为我做一顿丰盛的午饭。但是那时的我还很年轻,无法心平气和地欣赏一个只穿内衣、在我面前晃动着小巧可爱的臀部、忙前忙后地准备饭菜的女人所独有的美。我鼓起勇气动人动脚,使她异常兴奋。但是在我的千般请求和万般勾引下,她依然严词拒绝了我提出的**请求。这使我很沮丧。尤其是在我下身无比坚挺的时候,她毫不留情地把我从她身上一脚踹开,并且不偏不移正中我的命根子。那一刻我才深刻地体会到为什么“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而当我将这句孔夫子的至理名言脱口而出时,她居然冷笑地看着手按下身无比狼狈的我,以无比轻蔑的口吻说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我和书拼命“**”的结果就是,自从我以处男之身和我的第一个女朋友分手之后,我就变本加厉地沉默寡言,也变本加厉地被班上的同学认为满腹经纶了。
这是一个异常讽刺的事实:人们总是认为沉默的人都是忠厚老实、肚子里有货的人,比如一些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学者;另外,所谓“巧言令色,鲜矣仁”,一切能说会道的人都被认为不是好东西。我只需要引证我自己,就能证明这种命题的水分:我那时候的沉默寡言完全是因为觉得没有什么话可以对谁诉说,而尽管我不怎么说话,我依然腹内草莽,满脑子男盗女娼。换句话说,我虽然沉默,但绝不是一个忠厚老实、肚里有货的好东西。
很悲哀的是,并没有任何一个女生因为我的“满腹经纶”(其实这也是同学们给我下的评语,我自己并没有这么觉得)而向我投怀送抱。并且由于第一场恋爱的尴尬经历,我对女生的脚也颇为敬畏起来,完全无法理解“拜脚狂”们的想法。我不敢去追求任何一个女生,担心她们会用脚踢我的下身。这种恐惧直到我遇到颜修竹之后才彻底消除。
因为不愿意那么早参加工作,成为平庸的职员,我报考了成都的一所大学,决定攻读硕士学位。由于院士的父亲极力建议他继续读书,所以他也和我一起报考。我和院士都被s大顺利录取,也成为班上仅有的两个尚在读书的男生。这种跨校跨专业的行为非同小可,不过好在是文科内部的跨专业,不同的是以前更注重师范英语技能培养,而我们将要就读的专业,研究方向更注重文学自身。
院士考研之后的半学期更加变本加厉地夜不归寝,晚晚笙歌。虽然他和我的关系确实很不错,而且他对我也一直很照顾,我还是很反感他频繁地更换性伴侣的生活方式。我甚至觉得,一个男人对爱情都如此不忠诚,怎么能指望他能认真对待感情呢?
不过,事实证明并非如此。
他不属于那种重色轻友的男性,有时候,他甚至更加注意我们的感受。期末的时候,他和中文系的一个女生“黄昏恋”,我们都觉得这女生挺不错,为人处世也很好,性情随和。他在两天之内让那个女生和他睡在了一起。寝室的兄弟对院士的油嘴滑舌和伪装真诚了如指掌,所以对此并不吃惊。倒是后来,由于我们对那个女生评价很高的缘故,他和她在一起和平相处了长达一个星期之久对口味多变的院士来说已经洵属罕见让我们非常吃惊。
院士的理由是:“你们喜欢她呀,我还不是为了将就你们呗。”
我们都骂他:“妈的,什么逻辑!”
院士说我和同寝室的另一个室友小黄都没有正确地看待性,把它过分神秘化了。他说性和吃饭睡觉一样,是一种人类必需的活动,我们从中体会到快乐,就说明它很好。性甚至和爱情一样,其实就是我们每天喝进去的水。我们觉得喝水和爱情有益健康,他觉得性也如水和爱情一般的有益健康。
不过,他也承认,一夜情的缺点在于,早上从廉价的小旅馆醒来,看着身边侧躺的陌生**,背部光洁美丽,面容模糊不清,他免不了会有一种很难过很空虚的感觉,并且会很容易回忆起夜晚时分,两个**紧紧绞缠在一起却不可避免地产生出的疏离感。
“没有温度,完全没有温度!”说这话的时候他一脸凄楚的表情,有声泪俱下的征兆,但是紧接着他就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一脸淫亵地说:“当然,我始终坚信,女人是用来搞的,不是用来搞懂的。”
有这样一个室友,我还能说什么呢?
毕业后,寝室的兄弟在分赴教育前线之后,常常打电话来表示工作辛苦,用小黄的话来说,就是“兜里有点钱了,出去能潇洒了,性生活越来越规律了,人越来越懒了,对教育彻底绝望了!”大家都很怀念大学的时候听院士性学讲座或者几个人一起打篮球的时光。
我和院士则每每感叹别人已经在养家糊口,我们依然寄人篱下,虽然有房(学校公寓)有车(两个轮子且需要自己蹬),但是生活拮据穷酸。院士为了改变自己的生存质量,会外出当家教,又或者在一些培训机构当英语、法语老师。我由于性格并不外向,也确实相对而言懒散很多,对自己的人生空有一些大而无当的思考,少有实际操作和具体措施,所以安于现状地看书,只是偶尔写写东西表。
本来我当时报考的初衷就是只希望换一个环境,寻找一个更高一点的角度看问题,以改变我一事无成的人生。多年以后我才清醒地认识到,我的人生不会因为攻读一个什么破学位就能改变。我似乎命中注定要过一种非比寻常的生活,就如同我命中注定要遇到颜修竹一样。
颜修竹和我是在图书馆遇见的。
一般电视剧里面安排什么情节在图书馆,巧遇的两个人会同时相中一本书,然后同时伸手去取。于是两人对视,火花频频,热情如火,熊熊燃烧,如同熔岩爆般汪洋恣肆,这样展下去,很快就能达到“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更有甚者就迅“琴瑟唱随此生缘,藤缠树干意志坚。白偕和渡百岁,齐眉并肩喜万年”。
然而,我们的相遇远没有那么火辣。
那时候颜修竹在三楼的外文书库翻叶芝(许铮按:英文名i11iamBut1eryeats1865-1939,爱尔兰诗人)的诗集。诗集封面设计得娴雅动人,甚至比叶芝的诗本身都还要动人。
我看到的颜修竹穿一袭长长的白裙,化淡淡的透明妆。而她将书捧在胸前,全神贯注地读着,宛如中国画中用干净的毛笔勾勒出的古典美人。文学类书架所在的书库深处异常安静,电风扇的呼呼声清晰可闻。你是不是觉得这个画面很美?那我要告诉你,那些书架其实鲜有人至,很多书长期得不到人的垂青和抚慰,如同一具具布满尘埃的尸体,散着陈旧的、腐烂般的气味。
所以当时的情况是,我嗅着难以入鼻的气息,透过高度近视的镜片,在已经被熏得黑的日光灯管出的针状光芒下,看一位绝代佳人读一本绝代佳书。不唯美,但是对于平庸的我而言,那样的画面已经美丽得非同小可了。
目睹这种美丽得非同小可的画面,我嘴里突然喃喃有词,鬼使神差地将一些诗句脱口而出
“Iamhauntedbythenumber1essis1ands,andmanyadanaanshore
hereTimeou1dsure1yforgetus,andsorronetomore
soonfarfromtheroseandthe1i1yandfretofthef1ameou1ebe
ereeon1yhitebirds,mybe1oved,buoyedoutonthefoamofthesea!”
请大家看到这些英语诗句不要觉得心烦,我下面的讲述会把翻译写出来的。所以还是请大家耐着性子继续看下去吧!
我所背的诗歌出自叶芝的名诗《白鸟》(ThehiteBirds),那时候诗人深爱的女子芙德•冈(许铮按:此女人英文名maudgonne1866-1953,乃叶芝爱得要死不活的女人。)第一次拒绝了诗人的求婚。芙德•冈表示自己不能结婚,但希望和诗人保持亲密无间的友谊。翌日,两人同游厚斯崖,看见一对海鸥飞过头顶。目睹海鸥在天际展转飞翔、自由轻快,芙德•冈情绪激动地告诉诗人,如果可以转世为鸟,她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海鸥。而三天之后,她就收到了诗人的这名诗。
现在回忆起当时的画面,我确乎是着了魔一般。各位读者,尤其是那些瞎了眼一不小心读了我这个小说的女性读者,你们可以想想,如果是你们遇见这种情况,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即便最富有同情心的人,也很难对一个在图书馆深处突然读起一英文诗歌来的、瘦弱且丑陋的男人有什么好感吧。
我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我刚到这所大学的时候,一次骑车路过校医院,在十字路口曾经遇到过一位女同学。她左顾右盼,一脸重度焦虑。而与此同时,青春痘在她的脸上绽放得比她本人还要焦虑。
我问:“小瑶,你在干什么?”
她看都没看我一眼:“我不知道该往哪边走了。”
她的话让我想起了一歌,于是我突然就情不自禁地把歌唱了出来:“向左走还是向右走,几天几遍我一直走……”
我还没有唱完,她就嗲声嗲气地骂道:“神经病!”然后转身离开了。
有了这种经历之后,就如同我会一直很提防女生的飞腿陡然袭击我的下身一样,我知道在我冒出一些话或者一些歌儿的时候,很容易会有“神经病”、“疯子”之类的评价铺面而来。
当时的图书馆中,我和颜修竹相遇的情况就是,我把那诗的最后一节完整地背了出来。
等反应过来我正对着一个陌生的美丽女孩背一英语诗的时候,我立即就觉得我完了,好像天都要马上塌下来啦。为什么呢?因为我开始怀疑自己确实是一个神经病人。我甚至有理由相信,其实我早就已经疯了,只是由于我身边朋友们的好心肠,所以一直将我是神
《绝非黄色小说》
第一章 那些艳遇与图书馆有关
我在师范大学读本科的时候特别喜欢看书。或者应该说,其实我并非多么狂热地喜欢看书,只是由于太无聊了,只能选择在图书馆消磨时间。
和我一个寝室的院士也很无聊。他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健美且强壮。如果打扮得光鲜亮丽地出门,看上去就堪称完美。当然,我见过院士在寝室只穿一件西装的样子,相当的猥琐:从上半身敞开的西服里,他的两个**呼之欲出,同时呼之欲出的,还有因为长期酗酒而微微隆起的小腹;此外,他裸露着下身,并且炫耀似地轻轻晃动,在寝室里大摇大摆地遛“鸟”。那时的他最为本色,看上去绝对是一个十足的嫖客。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院士的原名叫王建,由于他对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性知识都了如指掌,所以被寝室的兄弟以及学院的男生集体评为“性学院士”。晚上每到无聊之极时分,院士会不定期开办一些性学讲座,我能对性有一定程度的认识,院士的讲解不可不谓居功至伟。
无聊的我消磨时间的方式,就是不断地挑选、翻看、借阅和归还图书馆引进的新书,然后再寻觅下一本书。而无聊的他消磨时间的方式,就是不断地和新近认识的女人搭讪、**、上床、分手然后再寻觅下一个目标。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在图书馆“书山有路”其实和他在床上与女人翻云覆雨属同一性质。当然,我也很乐意有机会和女人那样的翻云覆雨,无论如何,**都是一种令人感到舒心惬意的运动。但是我那时候很胆小羞涩,不爱说话,看到漂亮的女生还会脸红哑口,所以我只能继续待在图书馆,和书拼命“**”。
那时的我一天到晚就爱朝图书馆跑,费劲心机地寻找好书。我眼光极度挑剔,而且没什么耐心,如果一本书开始的几页没能吸引住我,那么它立刻就被我枪毙了。也许这种方式会使我错过一些所谓的“伟大作品”,但是我从来也没有为此后悔过。我读本科的那个大学图书馆藏书丰厚,不过有很大部分是我很不感兴趣的政治类的东西。都说没看完一本书就没有言权,不过我还是必须承认,我肤浅地觉得那些布满灰尘的书就仿佛是一个衣衫褴褛相貌丑陋的老处女,无法引起我的一丝兴趣。而那时的我甚至还是处男。
其实,我之所以是处男,除了我自身的羞怯之外,还要怪罪我的第一个女朋友。
我的第一个女朋友长像极度普通,身材瘦弱,单从外貌上来看,她和我可以算得上天生一对。听我这样一说,估计你也就知道我长什么样了。她对男女之大防防得十分之大。我们交往的第二个月,她把我领到她家中,准备为我做一顿丰盛的午饭。但是那时的我还很年轻,无法心平气和地欣赏一个只穿内衣、在我面前晃动着小巧可爱的臀部、忙前忙后地准备饭菜的女人所独有的美。我鼓起勇气动人动脚,使她异常兴奋。但是在我的千般请求和万般勾引下,她依然严词拒绝了我提出的**请求。这使我很沮丧。尤其是在我下身无比坚挺的时候,她毫不留情地把我从她身上一脚踹开,并且不偏不移正中我的命根子。那一刻我才深刻地体会到为什么“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而当我将这句孔夫子的至理名言脱口而出时,她居然冷笑地看着手按下身无比狼狈的我,以无比轻蔑的口吻说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我和书拼命“**”的结果就是,自从我以处男之身和我的第一个女朋友分手之后,我就变本加厉地沉默寡言,也变本加厉地被班上的同学认为满腹经纶了。
这是一个异常讽刺的事实:人们总是认为沉默的人都是忠厚老实、肚子里有货的人,比如一些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学者;另外,所谓“巧言令色,鲜矣仁”,一切能说会道的人都被认为不是好东西。我只需要引证我自己,就能证明这种命题的水分:我那时候的沉默寡言完全是因为觉得没有什么话可以对谁诉说,而尽管我不怎么说话,我依然腹内草莽,满脑子男盗女娼。换句话说,我虽然沉默,但绝不是一个忠厚老实、肚里有货的好东西。
很悲哀的是,并没有任何一个女生因为我的“满腹经纶”(其实这也是同学们给我下的评语,我自己并没有这么觉得)而向我投怀送抱。并且由于第一场恋爱的尴尬经历,我对女生的脚也颇为敬畏起来,完全无法理解“拜脚狂”们的想法。我不敢去追求任何一个女生,担心她们会用脚踢我的下身。这种恐惧直到我遇到颜修竹之后才彻底消除。
因为不愿意那么早参加工作,成为平庸的职员,我报考了成都的一所大学,决定攻读硕士学位。由于院士的父亲极力建议他继续读书,所以他也和我一起报考。我和院士都被s大顺利录取,也成为班上仅有的两个尚在读书的男生。这种跨校跨专业的行为非同小可,不过好在是文科内部的跨专业,不同的是以前更注重师范英语技能培养,而我们将要就读的专业,研究方向更注重文学自身。
院士考研之后的半学期更加变本加厉地夜不归寝,晚晚笙歌。虽然他和我的关系确实很不错,而且他对我也一直很照顾,我还是很反感他频繁地更换性伴侣的生活方式。我甚至觉得,一个男人对爱情都如此不忠诚,怎么能指望他能认真对待感情呢?
不过,事实证明并非如此。
他不属于那种重色轻友的男性,有时候,他甚至更加注意我们的感受。期末的时候,他和中文系的一个女生“黄昏恋”,我们都觉得这女生挺不错,为人处世也很好,性情随和。他在两天之内让那个女生和他睡在了一起。寝室的兄弟对院士的油嘴滑舌和伪装真诚了如指掌,所以对此并不吃惊。倒是后来,由于我们对那个女生评价很高的缘故,他和她在一起和平相处了长达一个星期之久对口味多变的院士来说已经洵属罕见让我们非常吃惊。
院士的理由是:“你们喜欢她呀,我还不是为了将就你们呗。”
我们都骂他:“妈的,什么逻辑!”
院士说我和同寝室的另一个室友小黄都没有正确地看待性,把它过分神秘化了。他说性和吃饭睡觉一样,是一种人类必需的活动,我们从中体会到快乐,就说明它很好。性甚至和爱情一样,其实就是我们每天喝进去的水。我们觉得喝水和爱情有益健康,他觉得性也如水和爱情一般的有益健康。
不过,他也承认,一夜情的缺点在于,早上从廉价的小旅馆醒来,看着身边侧躺的陌生**,背部光洁美丽,面容模糊不清,他免不了会有一种很难过很空虚的感觉,并且会很容易回忆起夜晚时分,两个**紧紧绞缠在一起却不可避免地产生出的疏离感。
“没有温度,完全没有温度!”说这话的时候他一脸凄楚的表情,有声泪俱下的征兆,但是紧接着他就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一脸淫亵地说:“当然,我始终坚信,女人是用来搞的,不是用来搞懂的。”
有这样一个室友,我还能说什么呢?
毕业后,寝室的兄弟在分赴教育前线之后,常常打电话来表示工作辛苦,用小黄的话来说,就是“兜里有点钱了,出去能潇洒了,性生活越来越规律了,人越来越懒了,对教育彻底绝望了!”大家都很怀念大学的时候听院士性学讲座或者几个人一起打篮球的时光。
我和院士则每每感叹别人已经在养家糊口,我们依然寄人篱下,虽然有房(学校公寓)有车(两个轮子且需要自己蹬),但是生活拮据穷酸。院士为了改变自己的生存质量,会外出当家教,又或者在一些培训机构当英语、法语老师。我由于性格并不外向,也确实相对而言懒散很多,对自己的人生空有一些大而无当的思考,少有实际操作和具体措施,所以安于现状地看书,只是偶尔写写东西表。
本来我当时报考的初衷就是只希望换一个环境,寻找一个更高一点的角度看问题,以改变我一事无成的人生。多年以后我才清醒地认识到,我的人生不会因为攻读一个什么破学位就能改变。我似乎命中注定要过一种非比寻常的生活,就如同我命中注定要遇到颜修竹一样。
颜修竹和我是在图书馆遇见的。
一般电视剧里面安排什么情节在图书馆,巧遇的两个人会同时相中一本书,然后同时伸手去取。于是两人对视,火花频频,热情如火,熊熊燃烧,如同熔岩爆般汪洋恣肆,这样展下去,很快就能达到“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更有甚者就迅“琴瑟唱随此生缘,藤缠树干意志坚。白偕和渡百岁,齐眉并肩喜万年”。
然而,我们的相遇远没有那么火辣。
那时候颜修竹在三楼的外文书库翻叶芝(许铮按:英文名i11iamBut1eryeats1865-1939,爱尔兰诗人)的诗集。诗集封面设计得娴雅动人,甚至比叶芝的诗本身都还要动人。
我看到的颜修竹穿一袭长长的白裙,化淡淡的透明妆。而她将书捧在胸前,全神贯注地读着,宛如中国画中用干净的毛笔勾勒出的古典美人。文学类书架所在的书库深处异常安静,电风扇的呼呼声清晰可闻。你是不是觉得这个画面很美?那我要告诉你,那些书架其实鲜有人至,很多书长期得不到人的垂青和抚慰,如同一具具布满尘埃的尸体,散着陈旧的、腐烂般的气味。
所以当时的情况是,我嗅着难以入鼻的气息,透过高度近视的镜片,在已经被熏得黑的日光灯管出的针状光芒下,看一位绝代佳人读一本绝代佳书。不唯美,但是对于平庸的我而言,那样的画面已经美丽得非同小可了。
目睹这种美丽得非同小可的画面,我嘴里突然喃喃有词,鬼使神差地将一些诗句脱口而出
“Iamhauntedbythenumber1essis1ands,andmanyadanaansh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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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看到这些英语诗句不要觉得心烦,我下面的讲述会把翻译写出来的。所以还是请大家耐着性子继续看下去吧!
我所背的诗歌出自叶芝的名诗《白鸟》(ThehiteBirds),那时候诗人深爱的女子芙德•冈(许铮按:此女人英文名maudgonne1866-1953,乃叶芝爱得要死不活的女人。)第一次拒绝了诗人的求婚。芙德•冈表示自己不能结婚,但希望和诗人保持亲密无间的友谊。翌日,两人同游厚斯崖,看见一对海鸥飞过头顶。目睹海鸥在天际展转飞翔、自由轻快,芙德•冈情绪激动地告诉诗人,如果可以转世为鸟,她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海鸥。而三天之后,她就收到了诗人的这名诗。
现在回忆起当时的画面,我确乎是着了魔一般。各位读者,尤其是那些瞎了眼一不小心读了我这个小说的女性读者,你们可以想想,如果是你们遇见这种情况,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即便最富有同情心的人,也很难对一个在图书馆深处突然读起一英文诗歌来的、瘦弱且丑陋的男人有什么好感吧。
我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我刚到这所大学的时候,一次骑车路过校医院,在十字路口曾经遇到过一位女同学。她左顾右盼,一脸重度焦虑。而与此同时,青春痘在她的脸上绽放得比她本人还要焦虑。
我问:“小瑶,你在干什么?”
她看都没看我一眼:“我不知道该往哪边走了。”
她的话让我想起了一歌,于是我突然就情不自禁地把歌唱了出来:“向左走还是向右走,几天几遍我一直走……”
我还没有唱完,她就嗲声嗲气地骂道:“神经病!”然后转身离开了。
有了这种经历之后,就如同我会一直很提防女生的飞腿陡然袭击我的下身一样,我知道在我冒出一些话或者一些歌儿的时候,很容易会有“神经病”、“疯子”之类的评价铺面而来。
当时的图书馆中,我和颜修竹相遇的情况就是,我把那诗的最后一节完整地背了出来。
等反应过来我正对着一个陌生的美丽女孩背一英语诗的时候,我立即就觉得我完了,好像天都要马上塌下来啦。为什么呢?因为我开始怀疑自己确实是一个神经病人。我甚至有理由相信,其实我早就已经疯了,只是由于我身边朋友们的好心肠,所以一直将我是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