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同志关于会议情况的第5号简报,供阅悉。
“毛泽东同志,并抄送金日成和彭德怀同志:关于会议情况第5号简报。
会议于9时开始。乔伊继续就议程问题发言,作了较详细的说明。他仍主要谈三八线问题和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对于三八线问题乔伊说:‘主要问题是建立缓冲区。但我方仍反对把三八线一项作为解决缓冲区问题的基础列入议程。对于缓冲区问题,你方坚持要设立一个地区的一条军事分界线,我们有两条线,即北线和南线。对于这两条线应定在何处的问题,我们以后再谈。我方同意首先讨论你方建议的议程的一项,但对文字表述作如下修改:‘建立缓冲区是朝鲜停战的基本问题’……对于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乔伊说:‘我方十分清楚地声明,我方未被授权讨论这个问题。此问题应由更高级一级政府机构讨论。这事不属于我方的权限。联合国军司令部也没有这种权限。因此,我方不抱有讨论此问题的目的’。
乔伊再次指出,本会议是谈判停战的会,而不是和会。他说:‘停战的条件按其性质是临时的。因此,我们作为军方代表是为召开解决朝鲜未来问题的和会架桥,而不讨论和平条件,其中包括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不属于军方代表讨论的范畴。昨天你方说,政治问题可挪到相应会议上讨论。我同意这种说法,并且遵守这种意见。’
随后,乔伊提交了议程修改案(另附)。我方接到此案后建议休会。在下午的会议上,南日宣读了预先准备好的发言稿(另附)。乔伊又声称:‘我方无权创造或改变政治环境。这应推到和谈时解决,此事不是由军方代表决定,而由政府高级机构决定。’同时他说,根据他们的议程第三项,建立停战委员会和军事观察组是保证敌对行动不再发生的最起码条件。
会议结束后乔伊说,今天取得了一定进展并提议我们五名代表照相。明天10时继续开会。1951年7月16日第5号简报附件一:敌方代表团今年7月16日上午提交的议程修改案。一、通过议程。二、建立缓冲区作为朝鲜停战的基本条件。
三、实现停火和朝鲜停战的具体措施,以便在最终和平解决以前防止军事行动再次发生。
(一)军事停战委员会及其组成权限和职能;(二)军事观察组及其组成、权限和职能。
四、对待战俘的措施。1951年7月16第5号简报附件二:
南日发言全文:我方预先研究了你方的议程。我方认为,你方现在提出的议程比你方第一个议程有不小的进步。我方希望,稍加讨论以后能就议程取得完全的一致,以便尽快转入讨论具体问题。但我方认为,你方提出的议程仍有某些不当之处。现在我依次谈谈我方对你方议程的初步看法。对第2项,我方绝不放弃我方先前的立场,即沿三八线划定双方军事分界线是双方停战谈判的基础。因此,我方多次建议,必须把这个问题列为议程第2项。
但是,为了对议程达成协议,我方同意在议程上可以不写上这条明确军事分界线,而采纳乔伊将军昨天的建议,只写上一般的军事分界线,因此建议你方议程第2项采用以下表述方式:‘为了建立缓冲区,划定双方军事分界线是停止朝鲜敌对行动基本条件’。
在对议程进行实质性讨论时,我方还要提出把三八线作为双方军事分界线的问题。往下,你方再次提出,我方不应当而且可以不讨论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因为你方总部没有授权你们讨论这个问题。我方不能同意这一点,因为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同本会议而不是同和谈有更紧密的联系。我方一直认为。从朝鲜撤走全部外国军队即在朝的部队,是朝鲜敌对行动不再重演的最可靠保证。此外,我方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把本会议变成通向最终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桥梁。因此,必须把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放到我们的会议上讨论,并把它放在议程的重要位置。具体地说,我提议把这个问题列为议程的第3项。
你方议程的第4项同以往的提法相比有了大的进步。进步在于你方以前把停战的观察问题分为三个单项列入议程,现在把它并入第4项。我昨天发言曾指出,在讨论停火和停战的具体措施时,自然而然地要讨论这个问题。因此,我们对这个问题在原则上分歧不大。
至于你方的第4项,我方可以说,在议程内不必把它提得那么具体。我方打算把这个问题再研究一下并发表我方的看法。李克农今年7月16日”
195、毛泽东关于停战谈判议程问题致斯大林电(1951年7月18日)
密码电报第21960号已送:斯大林同志
菲利波夫同志:给您发去51年7月17日我给李克农、金日成和彭德怀等同志电文,供阅悉。
“李克农同志并送金日成、彭德怀同志:7月16日和17日电收悉。
既然我方代表团提出了己方议程,并宣布是正式议程,那么你们就要坚持它,尤其要尖锐地提出,从朝鲜撤走全部外国军队是保证朝鲜敌对行动不再重演的必要条件。我们有充分根据提出这一条。(各个国家把自己的军队派到朝鲜来,是为了打仗的,不是闲逛的。为什么停战谈判会有权讨论停战,而无权讨论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呢?显然,这是解释不通的。因此,我方应当坚持,既然会议有权讨论停战,也就有权讨论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
必须让敌方相信,我们十分坚持这一点。在最近几天内,我方在建立中立区和记者问题上、在执行停战和监督停战机构等问题上做了一些让步。敌方可能形成一种错觉,只要继续避而不谈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我方仍会做出让步。因此,敌方拒绝讨论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不应引起你们恐慌。你们应当继续驳斥敌方拒谈此问题的错误观点,而不同他争论这个问题属于什么问题:是军事问题还是政治问题。为了不落入敌方故意设置的逻辑圈套,你们就要强调,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是保证停战的必要条件。
为了敦促敌方在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上同意做出一些让步,必须再斗他两三天(如敌方代表不发言,我方就详细说我们提出这一条的正确性)。例如,如果敌方同意停战后立即召开讨论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的会议,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方才能同意考虑修改这一条在议程上的措词。如果敌方不作这种让步,我们就继续坚持自己的意见。
我方不要提议休会和表示打算中断会议,但也不要害怕敌方中断会议。
我们认为停战条件执行机构宜由交战双方代表组成,而观察机构由中立国代表组成,但是[365book.net奇`书`网],目前还不宜就此问题提出任何具体建议。”
196、毛泽东关于转发停战谈判第6号简报致斯大林电(1951年7月19日)
密码电报第22005号已送:斯大林同志
菲利波夫同志:给您发去今年7月18日20时接到的李克农同志关于会议情况第6号简报。
“毛泽东同志并送金日成和彭德怀同志:第6号会议情况简报。在上午的会议上敌方对我方提出的议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且提出了己方议程第三个方案(另附)。敌方仍拒绝把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一项列入议程并且声称,他们已多次发表了对这个问题的意见,再不打算提它了。语气很坚决。在下午会议上,我方代表在批驳敌方代表的发言和他们提出的议程时坚决要求把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一项列入议程(我方代表发言全文另附)。
敌方代表重申,他反对把这个问题列入议程。在下午的会议上,我方以充分的根据批驳了敌方议程第二条的‘若干条线’这句话。这一条写了这样的话:‘划定军事分界线或若干条线’。敌方无话可说,只好同意我方议程第二条的写法。
李克农1951年7月18日20时”
第6号简报附件一:在1951年7月18日下午会议上敌方提出的议程
一、通过议程。二、为建立缓冲区,划定军事分界线或若干条线作为停止朝鲜敌对行动的基本条件。三、实现停火和实现朝鲜停战的具体措施,包括监督停火和停战机构组成,权限和职能。四、对待战俘的具体措施。
第6号简报附件二:“我方研究了你方在上午会议上的发言内容和你方提出的议程。
我方认为,在你方议程与我方昨天提出的议程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原则差别。为了就议程迅速达成协议并转入对问题的实质性讨论,我方对议程已作了很大让步。然而,作为双方谈判的基础,你方无论对划定双方军事分界线即三八线问题,还是对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仍然或者公开拒绝把这些问题列入议程,或者从问题的提法上仍然拒绝承认双方军事分界线即三八线。我方认为,正是在这些方面双方存在着原则分歧。
对于三八线问题,我方已做出了很大让步,同意在我方议程内代替‘三八线’采用了一般的即抽象词汇,即‘划定军事分界线’。这种措词的含意十分明确,即我方建议的军事分界线是一条线,即三八线,而不是两条线,更不是三条线。
我方认为,沿三八线划定军事分界线是我方议程第二条的最主要内容,也是谈判的基础。一旦把三八线定下来,双方马上就可以解决缓冲区的问题。
当然,缓冲区应当有两条线,在这方面没有任何异议。不过,说到这两条线,只有把三八线定为基础线以后,才能确定上述两条线同三八线的关系,即派生关系。就如同你不能把一名父亲同他的两个儿子称作三兄弟一样,也不能把一条稳定的军事分界线同缓冲区的两条线等同看待并把它们叫作多条线或若干条线。根据这一点,我方反对把‘或若干条线’的说法列入议程内关于划定军事分界线的一条。否则就违反了我方立场,破坏了谈判的基础。我方绝不能同意你方的措词。在这个问题上,我方已向你方作了很大让步,再也不能退让了。
此外,自从会议开始工作以来,我提议由会议解决的三个主要问题中,最主要的是从朝鲜撤走一切外国军队问题。提出这个问题的理由是驳不倒的。
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达成朝鲜停火和停战以及从朝鲜撤走全部外国军队,这是朝鲜军事行动不再重演的必要的和最可靠的保证。既然我们想进行停火和停战谈判,我们就绝对应当讨论和解决这个最重要的问题。既然我们面临着实现朝鲜停战的任务,既然我们同意无论如何要防止朝鲜战争重新发生,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拒绝讨论和解决从朝鲜撤走全部外国军队的问题呢?难道停战以后不撤走外国军队能保证朝鲜军事行动不再重演吗?难道可以停战而把外国军队留在朝鲜闲逛吗?不,不行。世界各国人民希望朝鲜停战并且要求从朝鲜撤走一切外国军队,以保证朝鲜不再发生军事行动。这个道理是推不倒的。你方以各种借口拒绝讨论这个问题。我方一再批驳了你方经不起一驳的站不住脚的理由。我觉得,我们坐在这谈判桌上有一个共同的态度,就是我们应当说真话,没有任何理由促使我们说假话。如果你方同意这个话,那么,你方就不该也不能拒绝讨论和解决这个中心问题。因此,我方坚决要求把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作为议程内的主要问题按照我方议程的提法列入议程。
对于监督停战条件执行的机构问题,我方在议程上也作了很大让步并清楚地表明,我方希望讨论建立这种机构的问题。对于该机构的权限和职能,我方打算在对这项议程进行实质性讨论时发表我方的看法。此外,在对此问题进行实质性讨论时我方也想了解你方的看法。但是,在今天上午的会议上,你方就此问题发言时说了许多具体事情,给我方造成的印象是,似乎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你方想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我方。我方对此是不能同意的。
至于说到双方提出的议程,那么,你方的让步或者只属于不该列入议程的问题,或者只涉及不该作为单独事项列入议程的问题。属于第一类让步的有国际红十字会代表参观战俘营的问题;属于第二类让步的有监督机构的问题。至于我方的让步,全都是在议程上有重要意义的问题。例如,为了达成协议,我方放弃在议程中写上‘三八线’一词。
又如,在监督机构问题上,我方采纳了你方的一般性措词并列入了议程。
我们希望,你方同意我方提出的议程,以便双方会议尽快转入对问题的实质性讨论。”
197、毛泽东关于停战谈判中的策略问题致斯大林电(1951年7月20日)
密码电报第22049号已送:斯大林同志
菲利波夫同志:给您发去今年7月20日我给李克农同志的电文供阅悉。
“李克农同志,并抄送金日成和彭德怀同志:今年7月19日第7号简报及附件收悉。我以为,在今天的会议上敌方可能仍然坚持把已达成一致的4点列入议程,必然拒绝讨论把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一项列入议程,且拒绝回答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的问题。
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会议拖延的时间可能不会太长。敌方这时可能发动进攻,以迫使我方或是按这4点议程进行谈判,或是表明自己对停战会议的最后
“毛泽东同志,并抄送金日成和彭德怀同志:关于会议情况第5号简报。
会议于9时开始。乔伊继续就议程问题发言,作了较详细的说明。他仍主要谈三八线问题和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对于三八线问题乔伊说:‘主要问题是建立缓冲区。但我方仍反对把三八线一项作为解决缓冲区问题的基础列入议程。对于缓冲区问题,你方坚持要设立一个地区的一条军事分界线,我们有两条线,即北线和南线。对于这两条线应定在何处的问题,我们以后再谈。我方同意首先讨论你方建议的议程的一项,但对文字表述作如下修改:‘建立缓冲区是朝鲜停战的基本问题’……对于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乔伊说:‘我方十分清楚地声明,我方未被授权讨论这个问题。此问题应由更高级一级政府机构讨论。这事不属于我方的权限。联合国军司令部也没有这种权限。因此,我方不抱有讨论此问题的目的’。
乔伊再次指出,本会议是谈判停战的会,而不是和会。他说:‘停战的条件按其性质是临时的。因此,我们作为军方代表是为召开解决朝鲜未来问题的和会架桥,而不讨论和平条件,其中包括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不属于军方代表讨论的范畴。昨天你方说,政治问题可挪到相应会议上讨论。我同意这种说法,并且遵守这种意见。’
随后,乔伊提交了议程修改案(另附)。我方接到此案后建议休会。在下午的会议上,南日宣读了预先准备好的发言稿(另附)。乔伊又声称:‘我方无权创造或改变政治环境。这应推到和谈时解决,此事不是由军方代表决定,而由政府高级机构决定。’同时他说,根据他们的议程第三项,建立停战委员会和军事观察组是保证敌对行动不再发生的最起码条件。
会议结束后乔伊说,今天取得了一定进展并提议我们五名代表照相。明天10时继续开会。1951年7月16日第5号简报附件一:敌方代表团今年7月16日上午提交的议程修改案。一、通过议程。二、建立缓冲区作为朝鲜停战的基本条件。
三、实现停火和朝鲜停战的具体措施,以便在最终和平解决以前防止军事行动再次发生。
(一)军事停战委员会及其组成权限和职能;(二)军事观察组及其组成、权限和职能。
四、对待战俘的措施。1951年7月16第5号简报附件二:
南日发言全文:我方预先研究了你方的议程。我方认为,你方现在提出的议程比你方第一个议程有不小的进步。我方希望,稍加讨论以后能就议程取得完全的一致,以便尽快转入讨论具体问题。但我方认为,你方提出的议程仍有某些不当之处。现在我依次谈谈我方对你方议程的初步看法。对第2项,我方绝不放弃我方先前的立场,即沿三八线划定双方军事分界线是双方停战谈判的基础。因此,我方多次建议,必须把这个问题列为议程第2项。
但是,为了对议程达成协议,我方同意在议程上可以不写上这条明确军事分界线,而采纳乔伊将军昨天的建议,只写上一般的军事分界线,因此建议你方议程第2项采用以下表述方式:‘为了建立缓冲区,划定双方军事分界线是停止朝鲜敌对行动基本条件’。
在对议程进行实质性讨论时,我方还要提出把三八线作为双方军事分界线的问题。往下,你方再次提出,我方不应当而且可以不讨论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因为你方总部没有授权你们讨论这个问题。我方不能同意这一点,因为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同本会议而不是同和谈有更紧密的联系。我方一直认为。从朝鲜撤走全部外国军队即在朝的部队,是朝鲜敌对行动不再重演的最可靠保证。此外,我方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把本会议变成通向最终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桥梁。因此,必须把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放到我们的会议上讨论,并把它放在议程的重要位置。具体地说,我提议把这个问题列为议程的第3项。
你方议程的第4项同以往的提法相比有了大的进步。进步在于你方以前把停战的观察问题分为三个单项列入议程,现在把它并入第4项。我昨天发言曾指出,在讨论停火和停战的具体措施时,自然而然地要讨论这个问题。因此,我们对这个问题在原则上分歧不大。
至于你方的第4项,我方可以说,在议程内不必把它提得那么具体。我方打算把这个问题再研究一下并发表我方的看法。李克农今年7月16日”
195、毛泽东关于停战谈判议程问题致斯大林电(1951年7月18日)
密码电报第21960号已送:斯大林同志
菲利波夫同志:给您发去51年7月17日我给李克农、金日成和彭德怀等同志电文,供阅悉。
“李克农同志并送金日成、彭德怀同志:7月16日和17日电收悉。
既然我方代表团提出了己方议程,并宣布是正式议程,那么你们就要坚持它,尤其要尖锐地提出,从朝鲜撤走全部外国军队是保证朝鲜敌对行动不再重演的必要条件。我们有充分根据提出这一条。(各个国家把自己的军队派到朝鲜来,是为了打仗的,不是闲逛的。为什么停战谈判会有权讨论停战,而无权讨论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呢?显然,这是解释不通的。因此,我方应当坚持,既然会议有权讨论停战,也就有权讨论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
必须让敌方相信,我们十分坚持这一点。在最近几天内,我方在建立中立区和记者问题上、在执行停战和监督停战机构等问题上做了一些让步。敌方可能形成一种错觉,只要继续避而不谈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我方仍会做出让步。因此,敌方拒绝讨论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不应引起你们恐慌。你们应当继续驳斥敌方拒谈此问题的错误观点,而不同他争论这个问题属于什么问题:是军事问题还是政治问题。为了不落入敌方故意设置的逻辑圈套,你们就要强调,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是保证停战的必要条件。
为了敦促敌方在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上同意做出一些让步,必须再斗他两三天(如敌方代表不发言,我方就详细说我们提出这一条的正确性)。例如,如果敌方同意停战后立即召开讨论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的会议,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方才能同意考虑修改这一条在议程上的措词。如果敌方不作这种让步,我们就继续坚持自己的意见。
我方不要提议休会和表示打算中断会议,但也不要害怕敌方中断会议。
我们认为停战条件执行机构宜由交战双方代表组成,而观察机构由中立国代表组成,但是[365book.net奇`书`网],目前还不宜就此问题提出任何具体建议。”
196、毛泽东关于转发停战谈判第6号简报致斯大林电(1951年7月19日)
密码电报第22005号已送:斯大林同志
菲利波夫同志:给您发去今年7月18日20时接到的李克农同志关于会议情况第6号简报。
“毛泽东同志并送金日成和彭德怀同志:第6号会议情况简报。在上午的会议上敌方对我方提出的议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且提出了己方议程第三个方案(另附)。敌方仍拒绝把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一项列入议程并且声称,他们已多次发表了对这个问题的意见,再不打算提它了。语气很坚决。在下午会议上,我方代表在批驳敌方代表的发言和他们提出的议程时坚决要求把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一项列入议程(我方代表发言全文另附)。
敌方代表重申,他反对把这个问题列入议程。在下午的会议上,我方以充分的根据批驳了敌方议程第二条的‘若干条线’这句话。这一条写了这样的话:‘划定军事分界线或若干条线’。敌方无话可说,只好同意我方议程第二条的写法。
李克农1951年7月18日20时”
第6号简报附件一:在1951年7月18日下午会议上敌方提出的议程
一、通过议程。二、为建立缓冲区,划定军事分界线或若干条线作为停止朝鲜敌对行动的基本条件。三、实现停火和实现朝鲜停战的具体措施,包括监督停火和停战机构组成,权限和职能。四、对待战俘的具体措施。
第6号简报附件二:“我方研究了你方在上午会议上的发言内容和你方提出的议程。
我方认为,在你方议程与我方昨天提出的议程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原则差别。为了就议程迅速达成协议并转入对问题的实质性讨论,我方对议程已作了很大让步。然而,作为双方谈判的基础,你方无论对划定双方军事分界线即三八线问题,还是对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仍然或者公开拒绝把这些问题列入议程,或者从问题的提法上仍然拒绝承认双方军事分界线即三八线。我方认为,正是在这些方面双方存在着原则分歧。
对于三八线问题,我方已做出了很大让步,同意在我方议程内代替‘三八线’采用了一般的即抽象词汇,即‘划定军事分界线’。这种措词的含意十分明确,即我方建议的军事分界线是一条线,即三八线,而不是两条线,更不是三条线。
我方认为,沿三八线划定军事分界线是我方议程第二条的最主要内容,也是谈判的基础。一旦把三八线定下来,双方马上就可以解决缓冲区的问题。
当然,缓冲区应当有两条线,在这方面没有任何异议。不过,说到这两条线,只有把三八线定为基础线以后,才能确定上述两条线同三八线的关系,即派生关系。就如同你不能把一名父亲同他的两个儿子称作三兄弟一样,也不能把一条稳定的军事分界线同缓冲区的两条线等同看待并把它们叫作多条线或若干条线。根据这一点,我方反对把‘或若干条线’的说法列入议程内关于划定军事分界线的一条。否则就违反了我方立场,破坏了谈判的基础。我方绝不能同意你方的措词。在这个问题上,我方已向你方作了很大让步,再也不能退让了。
此外,自从会议开始工作以来,我提议由会议解决的三个主要问题中,最主要的是从朝鲜撤走一切外国军队问题。提出这个问题的理由是驳不倒的。
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达成朝鲜停火和停战以及从朝鲜撤走全部外国军队,这是朝鲜军事行动不再重演的必要的和最可靠的保证。既然我们想进行停火和停战谈判,我们就绝对应当讨论和解决这个最重要的问题。既然我们面临着实现朝鲜停战的任务,既然我们同意无论如何要防止朝鲜战争重新发生,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拒绝讨论和解决从朝鲜撤走全部外国军队的问题呢?难道停战以后不撤走外国军队能保证朝鲜军事行动不再重演吗?难道可以停战而把外国军队留在朝鲜闲逛吗?不,不行。世界各国人民希望朝鲜停战并且要求从朝鲜撤走一切外国军队,以保证朝鲜不再发生军事行动。这个道理是推不倒的。你方以各种借口拒绝讨论这个问题。我方一再批驳了你方经不起一驳的站不住脚的理由。我觉得,我们坐在这谈判桌上有一个共同的态度,就是我们应当说真话,没有任何理由促使我们说假话。如果你方同意这个话,那么,你方就不该也不能拒绝讨论和解决这个中心问题。因此,我方坚决要求把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作为议程内的主要问题按照我方议程的提法列入议程。
对于监督停战条件执行的机构问题,我方在议程上也作了很大让步并清楚地表明,我方希望讨论建立这种机构的问题。对于该机构的权限和职能,我方打算在对这项议程进行实质性讨论时发表我方的看法。此外,在对此问题进行实质性讨论时我方也想了解你方的看法。但是,在今天上午的会议上,你方就此问题发言时说了许多具体事情,给我方造成的印象是,似乎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你方想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我方。我方对此是不能同意的。
至于说到双方提出的议程,那么,你方的让步或者只属于不该列入议程的问题,或者只涉及不该作为单独事项列入议程的问题。属于第一类让步的有国际红十字会代表参观战俘营的问题;属于第二类让步的有监督机构的问题。至于我方的让步,全都是在议程上有重要意义的问题。例如,为了达成协议,我方放弃在议程中写上‘三八线’一词。
又如,在监督机构问题上,我方采纳了你方的一般性措词并列入了议程。
我们希望,你方同意我方提出的议程,以便双方会议尽快转入对问题的实质性讨论。”
197、毛泽东关于停战谈判中的策略问题致斯大林电(1951年7月20日)
密码电报第22049号已送:斯大林同志
菲利波夫同志:给您发去今年7月20日我给李克农同志的电文供阅悉。
“李克农同志,并抄送金日成和彭德怀同志:今年7月19日第7号简报及附件收悉。我以为,在今天的会议上敌方可能仍然坚持把已达成一致的4点列入议程,必然拒绝讨论把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一项列入议程,且拒绝回答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的问题。
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会议拖延的时间可能不会太长。敌方这时可能发动进攻,以迫使我方或是按这4点议程进行谈判,或是表明自己对停战会议的最后
